冯象:神的灵与言啊,谁最能诱骗世人——答彭伦

2006-11-11 作者: 冯象 原文 #智识 的其它文章
冯象:神的灵与言啊,谁最能诱骗世人——答彭伦

冯象:神的灵与言啊,谁最能诱骗世人——答彭伦

您在《创世记:传说与译注》的 前言 中说,早在十多年前就有了译经的计划。当时您还在哈佛念中古文学博士学位吧?能否先谈谈怎么会产生这个念头?

哈,这事常有人问起。十多年前——那时已经在耶鲁法学院了。我在一篇短文 《不上书架的书》 (收在 《政法笔记》 )里提了一句,有位神学院的朋友找我讨论经文,记得他用的是国语和合本。译文乍一看蛮认真的,一字字抠得挺死。但一查原文,那么多错,还诘屈聱牙,十分做作,比冬烘先生作律诗还别扭。怎么办?只好拿英语钦定本(1611)来对照,给误译漏译和病语病句画杠杠,一页页画得满满的。钦定本是我熟读的译本。莎士比亚前后那个时代的英语,语言学上叫作“早期现代英语”,还没受现代学院语法和中产阶级语言禁忌的约束,表达特别丰富而有韧性,可以大量吸收《圣经》的希伯来文词汇句式和修辞方式。现代英语译本,从廷代尔(William Tyndall, 1495-1536)开始——他的《新约》(1525)、《摩西五经》(1530)和《约拿书》(1531)跟马丁·路德的德文译本(1522-1534)差不多同时;因为译经被教会派特务绑架,判为异端烧死——通过几代学者与译家的努力,经历了教派间的血腥屠杀和政治妥协,才有了钦定本这座文学丰碑。那朋友细细对照读了,也很感慨。他后来当了牧师,极受社区敬重。

《圣经》我上大学以前就看过,但真正开始研究,得感谢先师杨周翰先生的教诲。他给我们研究生讲十七世纪英国文学,宗教纷争、英译《圣经》和钦定本是重头戏,外教也跟着一块儿听。我交了一篇论文,探讨散文名家勃朗(Sir Thomas Browne, 1605-1682)的拉丁文“书袋子”(用事用典)和曲折隐晦的所谓“巴罗克”风格。杨先生写了很长的评语,颇为嘉许,并让我上他家里谈话,送我两本他的译作,维吉尔史诗和奥维德《变形记》,勉励用功。我出国后,译古英语史诗《贝奥武甫》的时候,他又多次赐信指教。说到译经,我第一个要感激杨先生。

最近有则新闻挺有意思。上海市教委把旧约《圣经》列入学生课外阅读参考书目,有家长提出抗议,不想让孩子太早接触宗教。我倒觉得,这些家长可能多虑了,因为《圣经》不仅是宗教文献,更是文学经典,对于我们理解西方文化应该很有帮助。您能简单谈谈它的文学价值吗?

还是那句老话:读书无禁区。不要小看孩子,起码小学三年级开始,有比大人还懂事的;感觉敏锐,会思考问题,看法独到,比父母高明。“旧约”是基督教的传统说法,有贬抑犹太教为“旧教”的意思。所以西方学界通称“希伯来语《圣经》”,只在专指基督教文献立场时,才说“旧约”。我依从这个学术惯例。近年来一些泛基督教(ecumenical)或跨教派(interdenominational)译本,如《 新牛津注释版圣经 》(第三版,2001),也改过来了。

希伯来语《圣经》的内容和文学类型包罗万象,从律法神谕、部族历史、箴言布道文到诗歌传奇,应有尽有。语言风格我曾用八个字概括:“朴素、圣洁、雄健(而)热烈”(见 《不上书架的书》 )。这样的文字中国没有,包括和合本等旧译在内;所以我译经,也是为了丰富中文的思想表达。当然,如同其他古典文献,《圣经》有不少深奥难懂的地方。如果觉得律法、神谕艰深,族谱或布道文枯燥,跳过去就是了。我们大人小时候读《三国演义》《红楼梦》《聊斋》,不也是这样?

在我有限的阅读视野中,国内专攻《圣经》的学者似乎不多。您了解国内《圣经》研究的现状吗?

我出国二十多年了,回国访问主要同法律界交流,不太了解国内的《圣经》研究。好像从前朱维之先生写过希伯来文学史,书名忘了。金陵神学院和一些大学的宗教系、外语系有《圣经》课程;我认识两位请去教课的美国神学教授,听他们谈过见闻。受中、以建交,文化交流和商业需求推动,北大东语系开了希伯来语专业,并请了外教,培养语言人才。宗教界我熟悉的是华东师大已故的徐怀启先生。徐先生解放前做过圣约翰的牧师,精通古典语言和经文教义,名望极高。可惜辞世早,未能完成他的《基督教史》。遗稿整理成《古代基督教史》出版,是先父作的序。我现在还时常查阅。他原来还计划翻译亚里士多德《工具论》和黑格尔《宗教哲学讲演录》,也被迫放弃了。那样博学的神学家,现在再没有了。

您说过,中国历史上有过两次大规模的翻译运动,一次是佛经,一次是马列著作。而《圣经》翻译对于西方各国的民族语言和文学也有相似的历史功绩。我冒昧地问一句:您是否希望自己的《圣经》译注,也对中文产生像佛经和马列著作翻译那样大的影响?

绝对不敢。一个人哪会有那个能耐。尽力而为吧,争取对读者和同道有个交代,经得起时间的甄别。

二十世纪的中国文学,原创方面,上半叶成就高,因为有鲁迅;现在骂他或造他一个谣言也能出名卖个钱。下半叶虽然也有少数不错的,但放在文学史的长河里看,就不值一提了。除非玩时髦理论,在大学混饭吃,不会费劲去评论。翻译则不同,一百年成果斐然;人才之众,领域之宽,影响之深远,史无前例。就西文六大语种,英、法、德、意、西、俄而言,大体上法国文学的翻译最为杰出。例如傅雷先生的巴尔扎克和罗曼·罗兰,李丹/方于先生的《悲惨世界》,我想是没有人能够超越的了。不但语言优美,译者的艺术气质乃至人格理想都与原著契合无间。我是在乡下啃了法文原著,文革结束考上大学才读傅雷、李丹/方于的。那真是了不起的创作(翻译也是一种创作),从此懂得了什么叫文学翻译。

我细读您的《创世记》,觉得十分享受,译文不仅有很强的节奏感,文字上也非常活泼生动,令我想起《史记》以及中国古典小说的行文风格。这是不是您的翻译追求?

太史公的文思笔法,我以前常常琢磨,觉得妙不可言。大概受了些影响吧。不过,翻译和原创写作的路数不同。翻译首先要忠实原文(源语),在原文指示的语义韵律和风格意境的框架内运用译文(目的语),不能自由想象发挥;遣词造句,要受制于源语和目的语双重的约束。所以,翻译本质上不是学问,是经验活。外语当然要过关,还要学习文史哲等等各门专业知识。但是临到下笔,理解了的,往往未必能够顺利或完整地表达。得靠经验和技艺“旁敲侧击”,前人比作“带着镣铐跳舞”。这在《圣经》史上,也有一个博大精深的传统。那就是 《创世记·前言》 讲的,从希腊语七十士本开始,经由拉丁语通行本、德语路德本、英语钦定本,直到法语圣城本和犹太社本,那个经典西文译本的传统。不研究这些经典译本,不吸取前人的经验技艺,译经必定寸步难行。我以为,中文旧译之所以水准欠佳,无文学地位,除了未能像马列著作那样网罗一流人才之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对西文译本的技艺研习不够。换言之,没有把《圣经》当作文学文本来阅读、体会、钻研、移译。

从二〇〇二年开始初稿,到现在《创世记》出版,两年过去了,您完成的仅是《圣经》的开篇,可见翻译难度之高。您对于整部《圣经》的译注进度,有没有通盘的考虑?准备几年完成?您觉得,译注《圣经》需要哪些方面的知识准备?翻译的难点是什么?

《创世记》单出,是想听听学界同行和读者的意见,以便修改《出埃及记》等四篇的译注,一块儿定稿。这五篇是希伯来语《圣经》的核心,叫“摩西五经”。接着是《约伯记》、《诗篇》、《箴言》等“智慧书”[1]。这部分文学性强,韵律复杂,难译,所以跳过第二部分“先知书”,先做。多久才能完工不好估计,因为还有许多别的事情。

至于译经的知识准备,我望不见尽头。《圣经》是西方文明的源头经典之一,古代以色列人的历史和文化,包括宗教思想与制度实践,跟迦南、埃及、两河流域、小亚细亚及东地中海文明息息相关。你想,那要学多少东西,简直令人生畏!而“智慧始于畏惧”:《圣经》和希腊人、罗马人都有这个讲法。所以我不敢称专家,只是译者而已。

具体到翻译上的难题,就太多了。我做了些笔记,将来整理出来可以发表。举个简单的例子:

《创世记》1:6,上帝说:大水中间要有苍穹,把水分开!

然后原文用了这么一个短语:wayehi-ken。字对字地译成英语,便是钦定本的:and it was so:果然(如此)。
这短语在《创世记》第一章重复了七次,每次都紧接着上帝的“创世之言”(“上帝说” + 直接引语)。数字“七”在《圣经》里常象征完满、神圣、大力,而上帝以“言”(dabar,希腊语:logos,英语:word)创世的完满无缺,正是这短语的含义和重复的力量所在。怎么译?三种较为流行的旧译——

(新教诸派)和合本:事就这样成了。
(天主教)思高本:事就这样成了。
(联合圣经公会)现代本:一切就照着他的命令完成。

都罗嗦无力,不能达意。何况造苍穹、分大水等等上帝的意愿的完满实现,称之为“事”就毫无神圣意味;再重复七遍,简直俗不可耐了。有兴趣的读者可以拿拙译来比较一下,看如何处理。

希伯来语《圣经》的语言十分简洁,词汇语法也不复杂。不像希腊人的作品,从荷马史诗到柏拉图,那种地中海波涛孕育的女神般的瑰丽多姿和哲人头脑的纯净、雄辩。然而越是简洁的文字,越难翻译:你必须舍弃一切修饰,回到语言的根本,回到常用词汇、口语甚至古汉语。从头开始,重新审视汉语的习惯和极限,寻求最恰当的表达而再现“上帝之言”。这可说是译经面临的最大的挑战,也就是我跟你说过的,改造《圣经》中译的基本语汇和句法的艰巨任务。

您对《圣经》花了那么大功夫,却不是基督徒,您难道不担心那些虔诚的教徒心里不舒服:一个不信基督教的人凭什么翻译《圣经》,不光翻译,还要来解说?

这我还真没有想过。我的师友和同事中基督徒、犹太人不少,他们听说我这项工作,都十分高兴和支持。不过你这问题挺有意思,涉及一个也许是国人习以为常的误会:以为《圣经》仅仅是基督教的经典。

希伯来语《圣经》本是古代以色列人的宗教典籍和民族文化遗产。基督教兴起后,继承了这部圣书,奉为“旧约”,在经文编排上置于《新约》之前。当时流行的版本,是公元前三世纪埃及亚历山大城犹太学者译的希腊语七十士本(详见 《创世记·前言》 );《新约》的作者们凡引用“旧约”,都依照这个版本。恐怕许多读者不知道,《圣经》还是伊斯兰教认可的经典。《古兰经》(马坚先生译本)说:“他[真主]曾降示《讨拉特》和《引支勒》于此经之前,以作世人的向导”(3:3以下)。《讨拉特》就是摩西所传的“法”(torah),即“摩西五经”;《引支勒》则是耶稣所传的“福音”(阿拉伯语:injiil,英语:gospel)。伊斯兰精神实在是非常宽容的:“我们确信真主,确信我们所受的启示,与易卜拉欣[亚伯拉罕]……所受的启示,与穆萨[摩西]、尔撒[耶稣]和众先知所受赐于他们的主的经典;我们对于他们中的任何人,都不加以歧视,我们只归顺他”(《古兰经》3:84)。

所以,不能说到《圣经》就把它等同于基督教;实际上,基督徒只是古人所谓“圣书之民”(Peoples of the Book)中的一支。

那么,译经或翻译人们信仰的任何经典,信仰能否成为前提条件,或者说,信仰是否有助于译者的理解和表达呢?我看未必。当年孟实(朱光潜)先生译注马克思著作,引来一顿狠批,铺天盖地,说他这儿错那儿错,无非因为他是“资产阶级反动学术权威”,不配诠释无产阶级的革命导师。可是今天再读,谁及得上他的译文?没有。

我回国讲学,常有学生想当然把我当作教徒了。大概因为学者式的对各种宗教包括异端的宽容态度,这些年来不多见吧。

您说过一段话我印象很深:“我写文章,多半是为了还‘债’,还前人师长、父母友朋之‘债’。不管法律宗教语言文学,凡受过教、用过功、有了知识积累和经验体会的领域,都不敢不写。为的是, 通过写作,加入前人未竟的事业 。”我能从中感觉到一种苍凉:因为时代原因,您父辈的许多学者的学术事业被迫中断。现在,您通过这么多年的学术积累,开始还“债”了。从自身的学术训练来看,您还有哪些“债”要还?

回首往事,恍如隔世。三、四十年代过来的那一辈人,比起我们现在,可说是非常幸运的。他们赶上了二十世纪中国教育、学术和文艺的黄金时代,还抗日救亡,投笔从戎,闹革命,干的都是大事,虽然后来吃的也是大苦。没能耐的书呆子,出国还拿了诺贝尔奖。可是我们老三届“知青”就惨了,不让读书,上山下乡不算,女性年过四十就逼着下岗,几乎全军覆没。八、九十年代成长起来的,物质生活好些,安定些,然而学校跟社会却大面积腐败了,很难治理。这个损害,恐怕是长时期的。所以我说“还债”,就责任而言,主要指现在:作为“幸存者”,面对全军覆没、腐败和损害,怎样生活。我再给你讲个故事:

有人问耶稣:神的灵与言啊,谁最能诱骗世人?——以为答案是恶魔撒旦——不料耶稣回答:歧途上的学者;一个学者误导,无数人要跟着堕落。

这段话你在《新约》里找不到,不是那几位门徒传世的。它出自一部最早是口传的阿拉伯语“穆斯林福音书”,没想到吧。其实一点不奇怪,我刚才引的《古兰经》说明,耶稣是穆斯林心目中的圣人和先知。古代阿拉伯文献里记载了许多他的事迹、教导与福音。不久前,贝鲁特美利坚大学的哈里迪(Tarif Khalidi)教授把那些福音收集整理了,译成英文,交哈佛出版,题为《穆斯林耶稣》。我读了很受教益。你看,耶稣说的多好,学界的腐败堕落,比撒旦还要可怕。

二〇〇四年十一月

注释
[1] 希伯来语《圣经》的编排是三分法,大致依照历史事件和成书(归典)顺序,即摩西五经(torah)、先知书(nevi’im)、圣录(kethuvim)。基督教《旧约》则按体裁内容,取四分法:摩西五经、历史书、智慧书、先知书。智慧书除了收入圣录的《诗篇》、《箴言》、《约伯记》、《雅歌》等,还包括归于“次经”(属于天主教和东正教经文但新教不承认)的若干希腊文篇章,如《智慧篇》、《德训篇》。

[本文收于 《宽宽信箱与出埃及记》 ]

2 Comments

  1. goliath · 2005-1-14 Reply

    “没能耐的书呆子,出国还拿了诺贝尔奖。”
    哈哈,有点搞。

  2. Calon · 2006-11-25 Reply

    创世纪那一本一看到就马上买了,可惜读了不过瘾啊不过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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