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初“三大改造”得失之我见

2006-12-15 作者: 李 凌 原文 #炎黄春秋 的其它文章

[ 2006年第12期 建国初期“三大改造”得失之我见 作者:李 凌 ]

1953年,毛泽东主席提出了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他说:“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十五年或者更多的一些时间内,基本上完成国家工业化和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条总路线是照亮我们各项工作的灯塔,不要脱离这条总路线,脱离了就要发生‘左’倾或‘右’倾的错误。”

这条总路线当时被人们简称为“一化三改”。“一化”,即工业化,由于后来大炼钢铁运动的干扰,其成败得失,在此不说;只谈“三改”,即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先说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即农业合作化)。1955年,全国农业初级合作社(土地入股,参加分红)已经发展到67万个,其中有的合作社工作粗糙,强迫命令,引起了农民恐慌,怕“共产”,一些地方的农民出现了杀猪宰牛,砍树和不热心积肥等现象,严重影响生产。中央发现后,经毛泽东批准,提出对农业合作社进行整顿的方针。时任中央农村工作部部长的邓子恢认真执行,全国合作社缩减了两万个,初步巩固了65万个。在此基础上,邓子恢提出到1956年春,发展到100万个。这个计划,已经政治局会议批准。但毛泽东从南方回来推翻了这个计划,要求从65万个发展到130万个,即翻一番。邓子恢不赞成,他认为,农业合作化运动应与工业化速度相适应,干部水平和群众水平还需要逐步提高,现在问题很多,应该着重巩固现有的合作社,为进一步的发展打好基础。后来的事实证明,邓子恢的意见是正确的。但毛泽东在当年7月31日的干部会上作的《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却严厉批判邓子恢的“右倾”,“‘像一个小脚女人’东摇西摆地在那里走路”,甚至说邓子恢是“从资产阶级、富农或者具有资本主义自发倾向的富裕中农立场出发”。这样,就把工作中关于合作化发展速度这类正常的党内讨论,上纲为两条路线的斗争,使党内民主生活受到严重的破坏。

毛泽东的报告一直传达到农村党支部,由于毛具有极大的权威,因此各地各级党组织纷纷检查自己“保守”、“右倾”,形成巨大的政治压力,合作社运动迅速盲目发展,才十几个月的工夫,到1956年底,加人合作社的农户,达到全国农户总数的96.3%,其中参加高级社(即包括土地等生产资料在内全部入社且不计报酬的合作社)的占全国农户总数的87.8%。

在农业合作化高潮的压力推动下,到1956年底,全国私营工业户总数的99%、私营商业户总数的82.2%,分别纳入公私合营或合作社的轨道;参加合作社的手工业人员占全体手工业人员的91.7%。

就是说,原来预计用15年或更多一点的时间(一般说共18年)完成的“三改”,实际只用了三年就基本完成了。

当时的“三大改造”,在许多地方是在全国社会主义高潮的氛围下,强制地“自愿”完成的。农民只能以宰掉自己的牛、羊、猪,砍掉自家的林木来表示消极的抗议;资本家白天敲锣打鼓庆祝进入社会主义,晚上回家抱头痛哭。代表资产阶级的民主党派自身难保,噤若寒蝉。在此情况下,宋庆龄挺身而出,于1955年写了一封信给毛泽东,信中说:“我们不理解提出对工商业的改造。共产党曾向工商界许下长期共存,保障工商业者的诺言。这样一来,不是变成自食前言了吗?资本家已经对共产党的政策产生了怀疑和恐惧,不少人后悔抱怨。”(见吴江《社会主义前途与马克思主义的命运》第268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年5月版)当然,是没有结果的,亏得是宋庆龄,如果是别人,敢于批评毛泽东“自食前言”,那就更不得了了。

三大改造“胜利完成”之后,1958年又开始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1959年反右倾运动,使原来左的政策更左,共产风、瞎指挥风、浮夸风、强迫命令风、干部多吃多占风严重泛滥,1958年——1961年,农业生产逐年大幅度下降;全国粮食产量1958年为2亿吨,1959年降为1.7亿吨,1960年又降为1.43亿吨,因浮夸风和高指标,导致高征购,一些干部用强迫命令的方法把农民的基本口粮甚至种子、牲畜饲料都搜刮殆尽。导致非正常死亡人口达数千万的大悲剧。

现在,许多同志都认识到:大跃进、人民公社化和反右倾等运动都是错误的,但有些同志仍认为“三大改造”还是正确的、必要的,只是有要求过急,工作粗糙,速度过快等缺点。有的同志认为,如果按照原来计划的18年,而不是3年就完成,那就是对的了。到那时,工业生产力已经很发达,农业实现了机械化,再来集体化,那就好了。当然,先有机械化,再来集体化,可能要好些,但也不一定,还要看其他条件。苏联30年代的集体化农庄的机械化水平要比我们当时的高级社高许多,但是他们的农业生产一直不太好,粮食供应长期处于紧张的状态,到1953年,全苏联粮食的生产总量为8250万吨,比十月革命前的沙俄时代还少(据《炎黄春秋》2002年12期第61页)。

有了机械化,是不是一定要集体化才能增产呢?不一定,以全世界农业最发达的美国来说,许多地方已经消灭了城乡差别和工农差别,但美国的家庭农场仍占很大比重。据统计,1979年美国共有233万个农场,农业劳动者330万,平均每个农场还不到1.5个劳动者,就是说,大多数仍是家庭农场。科学技术的发展,不但没有消灭家庭农场,而且为它们的存在创造了前提。目前美国农业机械化正在向大马力、先进控制装置、使用灵活准确等方向发展。田间操作可由拖拉机手一人担任,无须再配备农机手。另一方面,农业这一大部门逐渐分化出许多新的专业部门,如耕种、土壤化验、种子施肥、播种、植保,收割、储运、兽医等都有专业公司为农场提供服务,甚至对农场产品进行分类、加工、包装、储运、销售等都有庞大的产、供、销专业部门提供服务和协作,共同组成一个按专业分工的有机结合的农工商联合的经济体系。这个经济体系的各个“环节”,都是家庭农场或单独核算的大小公司(都是私有制),他们是因适应生产力发展和市场要求,由经济利益的驱动而自然组织起来的社会化大生产的体系。在这种体系中每一个玉米棒子,甚至每一颗麦粒都不能说是任何一个人或一个家庭农场单独劳动的成果,而是社会化大生产中多个部门精细分工合作的成果。自然,各国情况不同,不能一一照搬,但美国的模式起码可以说明农业的机械化,并不一定是所有制集体化。

“三大改造”如果说按照原来计划的18年,而不是3年就完成,那就对吗?

1859年,即《共产党宣言》发表11年之后,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说,某种生产方式,只有当它成为发展生产力的桎梏时,才会发生社会革命,即改变所有制。这就是说,是否进行社会主义革命,是否实行社会主义公有制,不取决于生产力是否高,工业是否发达,而是取决于某种生产关系(所有制)是否成为发展生产力的桎梏。这是马克思主义的一条基本原理。

从1949年新中国成立到1952年,我国的资本主义工商业、个体农业,不但没有成为发展生产力的桎梏,而且对恢复国民经济作出了巨大贡献。1952年全国工农业总产值827亿元,比1949年增长77.5%(比新中国建立前最高水平的1936年增加20%),其中资本主义工商业增长48.5%,农业增长48.5%(均按1952年不变价格计算)。

从以上分析,可见毛泽东主席在1953年提出的“三大改造”是背离了他自己原先正确的新民主主义主张。以后的实践证明其效果是不好的。

什么时候资本主义经济、个体农业和手工业才会成为发展生产力的桎梏,则只有根据当时的情况进行分析,不能够也不应该预先定下一个时间表,以超经济的方式强力推行。再看,我国自1978年底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开放政策以来,已经近三十年了,在公有制经济的主导下,合法经营的资本主义工商业和个体经济(非公有制经济)正在蓬勃发展,成为我国经济和平崛起的重要力量。它们为国家创造大量财富,提供大量税收,就近设点为群众提供多种方便和服务,创造了大量的就业机会,为国民经济继续发展提供了大量资本,有什么必要现阶段就把它们改造为社会主义公有制呢?想想看,如果我们政府现在也预先制订出一个“改造”的时间表(比如18年),让个体户和私营企业家知道,在不久的将来,自己辛勤努力创造出来的企业和财产就要没收归公,那他们会怎样呢?他们会整日恐惶不安,那还会积极经营,扩大再生产吗?恐怕绝大多数人不会,很多人可能预先抽调资本外逃;如果是股份公司,则股东们会大量抛售股票,造成市场动荡和金融危机,整个社会也会陷入危机。这些恐怕是当年毛泽东主席没有估计到的吧,至于国内外新的投资就更说不上了。

从以上分析可见,毛泽东主席当年提出的以15年为期或更多一点时间(共18年)完成“三大改造”的计划,主观动机无疑是好的,但这不过是一种主观的愿望罢了。

不论生产力的发展达到何种水平,亦不论采取何种手段,不论是和平手段还是暴力手段,不论是有偿(付定息赎买)或无偿,当某种生产方式还没有成为发展生产力的桎梏时,“改造”它成为社会主义公有制都是不必要的,对生产的发展,对综合国力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都是不利的。马克思又说:“无论哪种社会形态,在它们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当年在强大的政治压力下被“改造”了的个体农业、个体手工业、私营经济,现在又得到恢复和发展,不就是马克思的这段经典论述的正确性的证明吗?

让我们简要地回顾一下历史,我们今天的综合国力、经济实力比建国初期当然要强大得多,有关的各种政策、法律、法规等也比建国初期完备得多,但在经济体制原则大方面,不就是依据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论联合政府》等著述、中共中央七届二中全会决议的论点,以及毛泽东自己拟定的,起临时宪法作用的《共同纲领》规定的“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城乡互助,内外交流”这十六个大字吗?走了几十年的弯路,付出惨痛代价之后,又回到原来的起点,令人不胜感慨。

(责任编辑 杨继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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