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民主就没有共产党
[ 2007年第3期 没有民主就没有共产党 作者:吴 敏 ]
民主是共产党成立的基本条件和执政合法性的重要来源
世界上的第一个共产党成立于上上世纪40年代末。为什么它能在这个时候“从天而降”呢?首先,这个时候,资产阶级民主关于言论自由、结社自由的思想已经在欧美成为一种主潮流(在实践中当然没有完全兑现),使得揭示无产阶级历史使命和劳动解放客观规律的马克思主义之创立和传播,以及无产阶级组织自己的革命政党,具备了现实的可能性。其次,这个时候,西欧国家的无产阶级已经由“自在”阶级发展成了“自为”阶级,在政治上基本成熟,能够明确地提出参与乃至主导国家政治生活的民主要求。再次,这个时候,原来实行“集中制”原则并具有秘密结社性质的工人政党“正义者同盟”,愿意接受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指导,要求将自己改组成为实行“民主制”组织原则的“共产主义者同盟”。这三个方面的实际情况,分别标志着资产阶级民主、无产阶级民主和工人阶级政党自身的民主意识发展到了一定的程度。如果不是民主思想、民主运动、民主组织原则发展业已奠定的这些必要条件和基础,世界上的第一个共产党是不可能在上上世纪40年代末成立的。
中国共产党在1921年的成立,同样与民主思想的传播和民主运动的发展紧密相连。1917年俄国十月革命的成功,李大钊称之为“庶民的胜利”。李大钊的这个思想,意味着中国人自孙中山1905年提出“建立民国”以来,对民主思想和民主革命的认识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1919年爆发的五四运动以及作为其重要铺垫的新文化运动,更是非常响亮地发出了对“德先生”和“赛先生”的强烈呼唤。正是民主思想传播和民主运动发展的滚滚洪流,才为马克思主义理论同中国工人运动的结合创造了条件,为中国共产党的成立创造了条件。如果没有这些条件,中国共产党不可能在1921年横空出世。
中国共产党成立85年来,领导中国人民取得了两个最重大的成就,一个是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胜利(还不是彻底胜利),一个是改革开放的巨大成功(还不是最终成功)。之所以能取得这两个最重大的成就,都同中国共产党坚持实行的民主思想、民主路线和民主政策有直接关系。中国共产党从1949年至今所拥有的执政合法性,就是以党所坚持的民主思想、民主路线和民主政策为根本基础的。简而言之,没有共产党坚持实行的民主,就没有共产党的今天。
有一首广为流行的歌曲叫《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其实,这里所说的共产党,主要是指中国共产党坚持实行的民主思想和民主路线。如果对这首歌的题目作个具体解释,应该是:“如果没有中国共产党坚持实行的民主思想和民主路线,就不可能取得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胜利,不可能建立新中国。”为什么这样说呢?众所周知,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依赖于毛泽东思想以及根据毛泽东思想制定的党的正确路线的指导。这里所说的毛泽东思想,当然包括毛泽东哲学思想、毛泽东军事思想、毛泽东文艺思想等内容,但最重要的应该是毛泽东民主思想;这里所说的党的正确路线,当然包括党的思想路线、组织路线、军事路线等内容,但最重要的应该是以实现人民民主为根本目的的党的政治路线。解放区的天之所以是“明朗的天”,主要是因为这里正在升起着灿烂辉煌的民主的太阳;共产党之所以能得到广大老百姓的真心拥护,主要是因为它“实行了民主好处多”。毛泽东在1945年9月29日所作的《答路透社记者十二项问题》中,就非常明确地解释了中国共产党致力于建立的“自由民主的中国”的具体内涵。他说:“‘自由民主的中国’将是这样一个国家:它的各级政府直至中央政府,都由普遍平等无记名的选举所产生,并向选举他们的人民负责。它将实现孙中山先生的三民主义,林肯的民有、民治、民享的原则与罗斯福的四大自由。它将保证国家的独立、团结、统一及与各民主强国的合作。”(《毛泽东选集》,第505页,哈尔滨东北书店1948年版)正是因为中国共产党高高举起了民主的旗帜,作出了建立“自由民主的中国”的庄严保证和允诺,才得到了各民主党派特别是全国最大多数人民的拥护和支持,才领导全国人民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胜利,建立了新中国。这个客观的历史事实,是任何政治家、理论家、宣传家的任何辩解都不可能否认和改变得了的。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是党在进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以后召开的“遵义会议”,它把党和国家从当时“左”的指导思想的严重桎梏特别是“文化大革命”的悲怆灾难中解救了出来,开辟了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的历史时期。这次会议之所以如此重要,就是因为它提出了两条“最重大”的“新政策”,“一条是政治上发展民主,一条是经济上实行改革”。(《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16页,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将近30年间所取得的所有重大成就,都同这两条“最重大”的“新政策”紧密相关。如果没有这两条新政策,党和人民就不可能得到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所得到的一切。而在这两条新政策中,“政治上发展民主”较之“经济上实行改革”又具有明显的前提性和格外的重要性。邓小平讲得很清楚:“民主是解放思想的重要条件。”(《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144页,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这意味着,不从政治上发展民主,就不可能解放思想。但如果思想不解放,仍然蜷缩在计划经济观念的藩篱之内,哪里谈得上什么经济改革?显然,从一定意义上说,如果没有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政治上发展民主”的新政策,我国就不可能有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及其巨大成就,我们党就不可能得到最广大人民的拥护和支持,就不可能有现在这样的执政合法性。
民主、自由决定着共产党的存在价值和前途命运
以马克思主义理论及其中国化的已有成果来分析,说“没有民主就没有共产党”亦有充分的科学根据,应该确立这样的认识和观念。
《共产党宣言》是马克思、恩格斯为“共产主义者同盟”及世界上第一个共产党拟定的党纲,是马克思主义“袖珍式的百科全书”和“歌中之歌”,是将近160年来一切共产党人都高举着的伟大旗帜。在这部光辉著作中,马克思、恩格斯既为共产党规定了近期要实现的根本目的,也为共产党指出了最终要达到的宏伟目标。他们非常明确地说:“共产党人的最近目的是和其他一切无产阶级政党的最近目的一样的:使无产阶级形成阶级,推翻资产阶级的统治,由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工人革命的第一步就是使无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争得民主。”“在发展进程中,当阶级差别已经消失而全部生产集中在联合起来的个人手里的时候,公众的权力就失去政治性质。”“如果说无产阶级在反对资产阶级的斗争中一定要联合为阶级,如果说它通过革命使自己成为统治阶级,并以统治阶级的资格用暴力消灭旧的生产关系,那末它在消灭这种生产关系的同时,也就消灭了阶级对立和阶级本身的存在条件,从而消灭了自己这个阶级的统治。”“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64、272、273页,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
从这些经典、精辟的科学论断可以看出,共产党之所以是共产党,决定于它领导无产阶级以及广大劳动群众所要实现的最近目的和最终目标。其最近目的,是要将无产阶级组织成为阶级,夺取政权,争得民主,使无产阶级以及广大劳动群众成为国家和社会的主人;其最终目标,是要运用国家权力消灭阶级和阶级对立的存在条件,将社会改造成为“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的“联合体”。共产党要实现的最近目的和最终目标是紧密联系、有机统一的,“共产党人为工人阶级的最近目的和利益而斗争,但是他们在当前的运动中同时代表运动的未来”(《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84页)。显然,是否为“无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争得民主”的最近目的而奋斗,是否在实现这个目的之后进一步为建立“自由人联合体”而奋斗,是否牢牢坚持这个最近目的和最终目标二者之间的有机统一,对于共产党来说具有十分重要的决定性的意义。如果忽视、忘却甚至丢弃了民主这个最近目的和自由这个最终目标,所谓共产党就不成其为共产党了,够不上共产党的资格了。假使有的人、有的组织在摒弃了民主和自由的目标之后仍然要打上什么“共产党”的旗号,那他们只不过是“挂羊头卖狗肉”的招摇撞骗而已。比如,斯大林时期的苏联共产党(实际上只是党内的掌权者,不包括大多数的一般党员,因为一般党员在党内只是履行义务、执行中央政策的工具而已,基本上没有什么发言权和参与决策权)在其垮台之前,实际上已经完全抛弃了民主和自由的目标,蜕变成了严重脱离人民群众并同其根本对立的特权阶层和既得利益集团。他们虽然还自称是所谓“共产党”,但他们哪里还有一点共产党的味道呢?哪里还算得上是什么共产党呢?这种假冒伪劣的共产党最终被苏联人民抛弃,丧失了执政地位,这是由历史辩证法所决定的必然结果。
中国共产党人总体上说铭记着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的谆谆告诫,对于自己要实现的目的和所肩负的使命有着清醒的认识。邓小平早在40年前就明确指出:“工人阶级必须依靠本阶级的群众力量和全体劳动人民的群众力量,才能实现自己的历史使命——解放自己,同时解放全体劳动人民。”“党的全部任务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对于人民群众的领导作用,就是正确地给人民群众指出斗争的方向,帮助人民群众自己动手,争取和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胡耀邦在1981年代表党中央进一步特别强调说:“在革命胜利以后,人民就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党对国家生活的领导,最本质的内容,就是组织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来建设社会主义的新生活。”这表明,在革命胜利之前,中国共产党所作出的一切努力和牺牲,根本目的是为了领导和帮助人民夺取政权,“争得民主”;在革命胜利之后,党的领导以及所做一切工作的根本目的,又是为了保障人民作为国家主人的地位和权利,实现民主。只有在人民当家作主并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基础上,才能建设好社会主义的新生活,为最终建立“自由人联合体”逐步奠定物质和文化基础。在现阶段,如果不重视甚至丢弃了组织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这个最本质的内容,不以实现人民民主为根本目的,所谓党的领导就失去了其存在的价值和必要性,就不是共产党的领导了。套用邓小平的话来说,共产党“自觉地认定”自己只不过是组织和支持人民群众争得民主、实现民主的“一种工具”而已。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如果名为共产党,实际上发挥的却不是组织和支持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工具作用,而是自认为“有超乎人民群众之上的权力”,“向人民群众实行恩赐、包办、强迫命令”,“在人民群众头上称王称霸”,那么,这个党显然就“异化”了,不成其为共产党了,或者说共产党就名存实亡了,所谓社会主义也很难称得上是社会主义了。
马克思、恩格斯非常重视共产党党内的民主和自由,恩格斯晚年还为此进行了多次坚定而严峻的斗争。恩格斯尖锐地指出:“党——需要社会科学,而这种科学没有发展的自由是不能存在的”。“在德国党和德国社会主义科学之间哪怕是有一点不协调,都是莫大的不幸和耻辱,更不用说分离了。”“在党内绝对自由地交换意见是必要的。”他还认为“在党内当然必须拥有一个不直接从属于执行委员会甚至党代会的刊物,也就是说这种刊物在纲领和既定策略的范围内可以自由地反对党所采取的某些步骤,并在不违反党的道德的范围内自由批评纲领和策略。”进入21世纪以后,中国共产党的十六大报告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关于党的建设的理论,其中一个颇有创造性的观点,就是认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为什么说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呢?
其一,党员是构成党组织的细胞,党员的活力决定着党的整个肌体的生命力。党内民主以保障党员权利为基础,党员权利的充分行使有利于激发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有利于促使党员经常保持旺盛的朝气、活力和进取心,有利于保障党员很好地履行自己的应尽义务,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党内民主保障了党员的权利,实际上就是保障了党的生命力。
其二,党组织的各级领导集体承担着党的工作的日常性决策职能,是党组织的中枢神经系统。他们的自身素质怎么样,能否按照党章的规定定期改选和换届,能否将德才兼备的优秀党员及时推举到党组织的各级领导集体之中,直接决定着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生命力。而这些方面的状况,又直接决定于党内的民主状况。党内民主状况好,党组织各级领导集体能及时新陈代谢,党的生命力就旺盛;否则,党的生命力就要受到影响。
其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否体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意志,是决定党的生命力的最重要的因素。要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真正反映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意志,惟一有效的办法,就是通过广大党员与人民群众经常保持密切的血肉联系,并充分发展党内民主,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自下而上、集思广益地来制定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其四,党组织不是生活在真空中,社会上的各种消极腐败因素不可避免地要渗透到党内来,侵蚀党的肌体,弱化党的生命力。要防止和抵御这种现象的发生,最有效的方式就是发展党内民主。党内民主蕴涵着强劲的免疫力,能及时、有效地防止和抵御各种消极腐败因素对党的肌体的侵蚀,能最大程度地清除党的肌体上被腐蚀、被毒化的细胞组织,确保党的生命力长盛不衰。
显而易见,党内民主决定党的生命,党内民主就是党的生命。党内民主状况好,党的生命力就旺盛;党内民主状况不好,党的生命力就衰弱;如果党内民主遭到了根本性的摧残和破坏,完全没有了党内民主,党的生命力自然也就没有了,党组织就会成为一具僵死、腐烂的躯壳。在这种情况下,哪里还谈得上什么共产党?哪里还有什么共产党?
克服和铲除党自身非民主、“非共产党”的成分及病毒
历史发展的实际走向和进程,决定于恩格斯所说的“平行四边形”形成的合力,不可能尽如人意。以马克思、恩格斯为共产党确立的民主和自由目标来衡量,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在党的建设和党的领导方面虽然有了很大改进,成效显著,但其现在的自身状况和执政方式仍然存在着许多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其最主要、最根本的表现,就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中国化的不少重要成果尚未完全转化为实践,尚未完全实现认识的“第二次飞跃”。
邓小平在1941年就很尖锐地警示:“党的优势”“要表现在群众拥护上。把优势建筑在权力上是靠不住的。”“党权高于一切”的“以党治国”“是最大的蠢笨”,是“国民党的遗毒,是麻痹党、腐化党、破坏党、使党脱离群众的最有效的办法”。但直至现在,相当一些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仍然把权力看得像贾宝玉脖子上的“通灵宝玉”一样至为重要,长期迷失在“最大的蠢笨”和“国民党的遗毒”中走不出来。他们崇拜权力,贪恋权力,追逐权力,僭越权力,滥用权力,名义上是要“加强党的领导”,实际上是在损害党的威信和形象的过程中谋取着自己的私利,有些人甚至堕入了腐败的深渊。
邓小平在1956年就说,共产党“自觉地认定”自己是人民群众的“工具”。但是,迄今为止,相当一些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还没有真正确立这个认识,他们往往觉得自己拥有高于一般群众的地位和权力,尊重群众、服务群众的观点很淡漠,甚至几乎没有。在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相当一些掌权者在实际行动上不仅没有把自己作为人民群众的工具,真心诚意地为人民群众服务,反而把人民群众当成了自己的工具,让人民群众来为自己的某种意图和利益服务。党内目前之所以仍然存在着比较严重的官僚主义现象,其源盖出于此。
胡耀邦在1981年就明确指出,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共产党的领导最本质的内容是组织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1997年,党的十五大报告又强调说:“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掌握管理国家的权力,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尊重和保障人权。”但是,直到现在,不少党员特别是一些党组织主要领导人竟然认为中国老百姓的素质差、水平低,不具备当家作主的条件和能力,不宜实行民主,需要由他们来“代表”(实质上是代替)老百姓当家作主,否则就会“天下大乱”,“危害社会稳定”。因此,在他们的影响力、作用力所能达到的范围之内,宪法赋予公民的选举权、罢免权、意愿表达权、政治参与权,赋予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选举权、立法权、决定权、监督权,在相当程度上还是停留于纸面上和口头上,很难真正转变为具体的实际行动。许多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务,基本上都是由党组织主要领导人以“党的领导”的名义拍板决定的,法律规定的严格程序往往只是一个过场、一种仪式,没有多少实际意义。
邓小平在1986年就说,政治体制改革“首先是党政要分开,解决党如何善于领导的问题。这是关键,要放在第一位”。但是,自1989年后半年以来,党政分开的改革探索实际上中止了,甚至成了被否定的对象,连邓小平关于党政分开的思想也几乎没有人敢提了。这样一来,不仅使得传统的党政不分、以党代政现象进一步加剧,而且,一些新的“党政合一”方式和做法竟被冠以“改革”之名予以推广。现在,在有些地方,党委和政府两个“一把手”“一肩挑”的做法,就被作为正确的“政治体制改革模式”而大张旗鼓地贯彻施行。
党的十六大进一步明确地将党内民主提到了“党的生命”的高度,并强调说“要以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为基础,以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和党的委员会制度为重点,从改革体制机制入手,建立健全充分反映党员和党组织意愿的党内民主制度”。十六大之后,党中央在发展党内民主方面又相继作出了一些重要决策。但是,近几年来,在相当一些领域和地方,党内民主的发展仍然相当艰难,实际状况远不能令人满意。比如,现在,“党八股”式的空话、套话仍然充塞于党报党刊和广播电视,各种媒体在娱乐性内容空前繁荣的表象下掩盖着思想性内容的单调、贫乏和沉寂,党内一些正常的不同认识往往被指责为“异己”、“敌对”的“杂音和噪音”而遭到封杀;广大党员反映意见的渠道仍然不通畅,“上访大军”有增无减(多数上访者当然不是党员,但如果党员反映意见的渠道畅通,很多社会性的问题就能比较及时地得到解决,党外群众的上访也会大为减少),动用行政手段乃至国家暴力“截访”和打击迫害上访者的恶性事件屡有发生;普通党员包括党代会普通代表实际参与党内事务、参与党内决策的机会和方式仍然很少,党代会代表基本上还是由有关领导和部门内定的,党代会的重要决议和选举结果基本上还是自上而下预先确定好了的;在相当一些党组织里,党委常委会以书记为权力中心,书记的权力很大,所谓集体领导和全委会在很大程度上只是一种形式,这使得一些党委书记的“家长制”、“一言堂”作风比较突出,与此相伴随的人身依附、拉帮结派等现象也严重存在。而按照党章和准则的规定,“集体领导是党的领导的最高原则之一”,党委常委会由全委会选举产生,在全委会闭会期间行使全委会的职权,其工作应向全委会负责,书记的“主要责任”仅仅是“组织党委的活动和处理日常工作”。
上述现象表明,我们党现在的自身状况和执政方式,同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及其中国化成果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同宪法、法律和党章、准则的规范也有很大差距。说得通俗和直白一些,就是在党的组织肌体和执政方式中,还存在着相当一些不符合共产党规格和标准的非民主、“非共产党”成分及病毒。之所以如此,追根溯源,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
一方面,是苏共模式和斯大林主义的深重影响。中国共产党是在苏共前身俄共(布)的直接帮助下成立的,在成立之后的较长时期里又一直是苏共控制的共产国际的一个支部,基本上照搬了苏共的一整套组织原则和组织建制。新中国成立以后,因为苏共是世界上第一个执政的共产党,具有无可置疑的示范效应,所以,中国共产党又在很大程度上参照了他们的执政方式。但是,苏共的党建和执政模式基本上是按照斯大林主义建立起来的,斯大林主义在相当程度上背离了马克思主义,背离了共产党应有的基本规范。而由于主客观方面的多种原因,我们党从来没有对斯大林主义及其负面影响进行过认真、彻底的批判和清理,致使苏共模式的浓重阴影至今仍然顽固地纠缠着我们。
另一方面,是中国历史上封建专制主义的残余影响。邓小平在1980年的一次重要讲话中明确指出: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种种弊端,多少都带有封建主义色彩。”又说:“我们进行了二十八年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推翻封建主义的反动统治和封建土地所有制,是成功的,彻底的。但是,肃清思想政治方面的封建主义残余影响这个任务,因为我们对它的重要性估计不足,以后很快转入社会主义革命,所以没有能够完成。”这样一来,源远流长、基础深厚的中国封建专制主义思想政治影响,势不可免地要侵蚀党的肌体,扭曲党的行为。在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中国化成果向实践转化的过程中,封建专制主义残余影响屡屡要千方百计地以各种名义进行阻挠、干扰和破坏。尽管它往往要扯起一些冠冕堂皇的口号、旗帜来装潢和包裹自己,但人们只要认真地观察和思考,就能发现其“臀部带有旧的封建纹章”。遗憾的是,由于作为封建专制主义伴生物的奴隶主义、犬儒主义已经潜移默化地渗透到了深层的社会心理结构之中,由于封建专制主义残余影响大都要依附于某种权势来借尸还魂,所以,真正去做这种观察和思考并有勇气对其进行揭露和抵制者往往寥若晨星。这样一来,在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中国化成果付诸实践的过程中,封建专制主义残余影响的阻挠、干扰和破坏总是很容易得逞,致使党的组织肌体和执政方式中那些非民主、“非共产党”的成分及病毒很难从根本上被清理和铲除。
世界历史发展至今,虽然实现民主的具体道路和方式因民族文化的差异而有一定区别,但民主的基本内蕴和共性要求已经成为放诸四海而皆准的全球价值,民主发展已经成为一种不可阻挡的历史大趋势。从一定意义上说,中国一百来年的历史,实际上就是逐步融入世界民主潮流的历史。可以说,滔滔黄河无论经历多少曲折和艰难,终将通向浩瀚的大海;中国民主发展无论遇到多少阻力和困难,终将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民主中国。黄河入海是势所使然,民主中国崛起于世界的东方亦是势所使然。中国共产党要肩负和完成将中国社会最终改造成为“自由人联合体”的伟大历史使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只是实现这个历史使命的一个基础),必须积极领导和推动民主政治建设,坚决铲除自己组织肌体和执政方式中的非民主、“非共产党”成分及病毒。如果让这些东西继续在党的组织肌体和执政方式中存在和扩展,那无疑是非常危险的,它势必会从党的内部来腐蚀党、摧残党、毁灭党,使中国共产党不成其为共产党,最终导致苏联共产党那样的悲惨结局。党的十六大报告尖锐地指出:“不坚决惩治腐败,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就会受到严重损害,党的执政地位就有丧失的危险,党就有可能走向自我毁灭。”严格、准确地说,党内的腐败现象不仅是指索贿受贿、贪赃枉法等职务犯罪,还应该包括党的组织肌体和执政行为中非民主、“非共产党”的成分及病毒。此二者相互勾结、狼狈为奸,后者较之前者更具有伪装性、欺骗性和讹诈性,对党的事业、党的命运的危害绝不在前者之下,必须高度警惕,坚决予以克服和铲除。
中国共产党成立85年来,为了实现《共产党宣言》所确定的民主和自由宏伟目标,已经进行了长期艰苦卓绝的英勇奋斗,作出了难以估量的巨大牺牲,受到了全国人民的衷心拥护和爱戴。这样一个伟大的党,怎么能容忍非民主、“非共产党”的成分及病毒恣意侵蚀党的肌体并最终葬送党的事业呢?那些凌驾于人民头上的特权者,那些以权谋私的腐败者,那些假“人民公仆”之名行个人专制之实的僭妄者,那些不尊重公民权利、不关心群众疾苦的官僚主义者,哪里有资格算得上是“共产党”?他们的颐指气使、主观臆断和专横跋扈,又哪里有资格算得上是“党的领导”?从李大钊、张太雷、邓中夏到董存瑞、江竹筠,成千上万革命先烈抛头颅、洒热血创立的新中国,岂能让一些蠹虫盗用“共产党”的名义为他们自己及其小团伙谋取特权和私利?不,不,7000万中共党员和13亿中国人民绝对不答应!人民民主的伟大事业正在呼唤着伟大的中国共产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事业正在呼唤着伟大的中国共产党。中国共产党既然能够在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实践中克服各种艰难险阻,勇往直前,不断地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也必定能够通过根本性的政治体制改革,坚决地铲除自身存在的非民主、“非共产党”成分和病毒以及其他一切腐败现象,像浴火重生的凤凰一样变得更加英姿飒爽,飞得更加长久高远。
其实,在上世纪80年代,在邓小平政治体制改革理论的指引下,中国共产党人曾经对党的组织肌体和执政方式中非民主、“非共产党”的成分及病毒发起过一场全面而猛烈的冲击。其主要矛头,直指传统政治体制“权力过分集中”的“总病根”。这个“总病根”的主要表现,“就是在加强党的一元化领导的口号下,不适当地、不加分析地把一切权力集中于党委,党委的权力又往往集中于几个书记,特别是第一书记,什么事情都要第一书记挂帅、拍板。党的一元化领导,往往因此而变成了个人领导。”“不少地方和单位,都有家长式的人物,他们的权力不受限制,别人都要惟命是从,甚至形成对他们的人身依附关系。”1987年召开的党的十三大,对铲除这个“总病根”的政治体制改革作了全面的战略部署,并计划用十来年时间初步解决这个问题。但是,1989年政治风波之后,按照党的十三大部署所进行的政治体制改革搁浅了,进行不下去了。从此以后直至现在,政治体制改革的所有探索,都绕开了“权力过分集中”这个“总病根”,这使得党的组织肌体和执政方式中非民主、“非共产党”的成分及病毒不仅没有被克服和铲除,反而更加严重了。近十几年来,之所以出现了腐败现象加重、贫富差距扩大、公民权利屡遭践踏等严重问题,主要原因就是“权力过分集中”的“总病根”在作祟。民主缺乏,权力不受制约,出现这些问题势不可免。
怎样铲除党的组织肌体和执政方式中非民主、“非共产党”的成分及病毒呢?怎样铲除“权力过分集中”这个“总病根”呢?惟一正确的抉择,就是以邓小平政治体制改革理论为指导,根据新的情况制定新的战略,重续业已中断了十几年的根本性的政治体制改革,真正、全面地“坚持改革不动摇”。这是人民的愿望、历史的必然,是共产党为之献身的人民民主伟大事业的热切呼唤。我们丢失的机遇已经够多的了,现在这个难得的大好机遇实在是不应该再错过了。
(作者系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山西大学教授)
(责任编辑 李 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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