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家推荐2007暑假阅读书目之赵晓力篇

2007-07-06 作者: 爱德布克 原文 #智识 的其它文章
名家推荐2007暑假阅读书目之赵晓力篇

名家推荐2007暑假阅读书目之赵晓力篇

赵晓力 赵晓力
年龄35
现职 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研究方向:法律社会学、法理学、西方法律思想史

十年法学教育大跃进,全国法学院系数量已超过600;法学大学生找工作一年比一年难;即便找到了也是专业不对口的居多。据法制网记者陈虹伟等人的调查,中国政法大学2006届法学专业毕业生1400多人,正式签约进入法院的有80人,检察院50人,公安局39人,大多数进入地方基层机关,从事律师行业 30人,专业对口率14%;北方交通大学2006届法学专业104名毕业生中,只有3人从事政法工作,专业对口率3%。而法学院现有的课程却越来越“专业”,仅仅传授“法治”这种意识形态和“诉讼”这一门解决纠纷的知识,好像法律人的工作只剩下打官司,而忘了律师还有大量的非诉业务要做,企业还需要大量了解行业和产业的公司法务人才,政府和社会还需要大量的研究、制定公共政策的专才。而这些知识,都不是那些越来越繁琐和概念化的民法课所能提供的。法学大学生,即便仅仅为自己的前途着想,也需要考虑提升自己的人文素养、扩大自己的社会科学知识面了!

何美欢:《 论当代中国的普通法教育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

在中国的民法课言必称德国的同时,2001年德国重要的律师事务所除了一所之外,其余全都被美国化的英国律师事务所合并,传统属于法国律师天下的国际仲裁领域,也被美国大律师事务所占据。而美国大律师事务所不屑于兼并德国律师事务所,是因为即使适用德国法律的企业并购,德国客户聘用的也是美国大律师事务所——何美欢教授此书,描绘了一幅法律全球化事实上蜕变成法律美国化的图景。而伴随美国律师事务所在全球攻城略地的,是美国法学教育的全球传播、美国式法律文件和业务方法的全球传播,以及美国法律的全球传播——通过强有力的游说改变各国政府的立法和决策过程。美国法律跨国公司攫取的是律师业务中利润最丰厚的高端部分,其后果是各国本土的律师事务所被迫转入日趋激烈的低端竞争,降低了本土法律教育对最优秀学生的吸引力,由此形成恶性循环。国内法律教育界对何美欢教授此书中提出的法律职业危机和法律教育危机采取了鸵鸟政策,不过日益严峻的就业形势将迫使每一个法学院教师和学生最终正视这一点。

韦伯:《韦伯政治著作选》(英文影印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

德国这样的大国必须承担自己在历史面前的特殊责任,原因是,“倘若决定未来文化特征的权力,在没有斗争的情况下便被俄罗斯、英语民族、拉丁民族所左右,我们的后人绝不会认为丹麦、瑞士、荷兰、挪威应当为此负责,而只会认为应该由德意志民族国家为此负责。”———自觉地把自己这一代人放在民族未来世代承认的祖先的位置上,这正是韦伯对当时正在迅速崛起的德国人所规定的历史态度。《韦伯政治著作选》收录的“民族国家与经济政策”及“以政治为业”已有中译,其他以“政治领导权”为论述核心的“德国的普选与民主”以及“德国新政治秩序下的议会与政府”等篇什,也都是热衷于思考中国宪政问题的法科学生应当重点参考的。

路风:《走向自主创新:寻求中国力量的源泉》(广西师大出版社,2006)

“全球经济共同体的扩展只不过是各民族之间相互斗争的另一种形式,这种形式并没有使各民族为捍卫自己的文化而斗争变得更容易,而恰恰使得这种斗争变得更困难,因为这种全球经济共同体在本民族内部唤起当前物质利益与民族未来的冲突,并使既得利益者与本民族的敌人联手而反对民族的未来。”用韦伯在“民族国家与经济政策”演讲中的这段话来概括路风教授一系列关于民族汽车工业、大飞机发展战略以及自主电信标准TD-SCDMA的研究,可以说再确切不过了。路风教授用第一手的企业和产业调查证明了“用市场换技术” 的如意算盘是如何怯懦地失败的,用铁一般的事实与逻辑打破了那种只考虑短期静态比较优势、不考虑长期动态比较优势,只考虑一代人的消费享乐、不考虑子孙后代生存发展的庸俗经济学所制造的种种神话,这种思考,正是韦伯当年所呼唤的“超越我们自己这一代的墓地的思考”。

李鹏:《立法与监督:李鹏人大日记》(新华出版社、民主法制出版社,2006)

本书连同作者的《市场与调控:李鹏经济日记》以及关于电力的三部日记(三峡日记、电力日记、核电日记)一样,都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榜样。本书记录了民法典草案、合同法、土地管理法、证券法、村委会组织法、立法法、监督法、宪法修正案等九届人大主要立法工作的进程,也记录了九届人大在对政府进行预算监督和经济监督以及对司法进行司法监督的尝试。从书中可以看出,在法院的强烈反对下,人大对司法进行监督尤其是个案监督方案的流产;而作为前总理,在对政府进行预算监督和经济监督方面又是如何驾轻就熟。总之,此书完全应该作为研习中国宪法和中国政治的学子们的第一手参考书,从中,你会看到活的“法”和行动中的 “法”。

原载《南方周末》200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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