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谁之收获谁之梦?——读《中国改革的得与失》

2007-09-30 作者: 樊百华 原文 #當代中國研究 的其它文章
改革:谁之收获谁之梦?
——读《中国改革的得与失》
一、重新审视“全民受益的改革”
二、“坏市场经济”和背离社会公正的“改革”
三、“改革”中经济增长的后果
四、新极权主义下的政府行为
五、无解中国茫茫路
【注释】
《中国改革的得与失》,何清涟、程晓农主编,博大出版社(香港)2007年2月出版。

1949年中国共产党夺得大陆政权,宣布“人民共和国”成立。从理想[1]、理论上看,人们得承认,与“中华民国”一样,它是新的。王力雄说:“对毛泽东来说,共产主义意识形态并不只是一种夺权工具,他对共产主义具有真心信仰的一面。”(《中国改革的得与失》P.437,下文中只列引文的作者姓名及书中页码)是的,正如杨光所说,毛泽东是斯大林加朱元璋(P.123)。但斯大林毕竟有别于朱元璋。不能说,共产党闹革命完全是少数想“取而代之”过把特权瘾的煽动家折腾出来的。然而,革命究竟给中国民众带来了什么?当毛泽东时代消灭了原有的私有制之后,取而代之的是等级特权和“化私为公”。改革其实不过是部分承认毛主义的失败。至于“改革”的“成就”究竟应该如何评价,不仅要把“改革”创造的“新体制”与毛时代之前的体制作对比,更需要判断这场“改革”最后把中国引向哪里,中国民众通过“改革”最终得到了什么样的“收获”。

1976年毛泽东逝世迄今,“改革”已经走完了30年的历程,“改革”模式的框架基本上定型,“改革”道路的轨迹亦很清晰。人们也逐渐意识到,这场“改革”其实不是为了“全民受惠”,也并没有产生这样的结果;相反,当年“化私为公”的成果如今又“化公为私”了,等级特权因此发展出与时俱进的新形式和新结构。香港博大出版社新出版的《中国改革的得与失》(何清涟、程晓农主编),遴选了13篇曾刊载于《当代中国研究》的文章,试图帮助读者拨开蒙在“改革神话”上的云雾,让人们看清“改革”的真相。正如何清涟在“代序”中所言,这些文章“在国内的政治语境中未必有立足之地,但它们都是作者秉持独立知识分子的良知,对中国改革的洞见之作”(P.24)。

共产党的习惯从来都是其当下所为“就是好”、“就是好”,不容置疑的“正确、正确、正确”。“民主墙一代”延续下来,经1989扩展开来,由共产党的作为刺激出来的众多民运、异见、道义、良心人士,一直顽强揭露批判着中国的黑暗。但是,应当承认,像刘国凯、宋永毅们反思“文革”那样的权威性文本,在反思“改革”方面应当更多些。

最可贵的思想一定是“当下的思想”,最有价值的学问当然是与“人类社会现实”有着深邃“同构性”的学问。这方面从学者个人看,例如秦晖、何清涟、肖雪慧们的努力一直令人敬佩。《中国改革的得与失》这本文集作者共同的观察判断是:中国已于1990年代中期沦为权贵集团的掌中物。这一判断的根本含义是:权贵集团从政治、经济、文化方面主宰着中国,由于其暴富过程的不义,他们害怕、忌讳、反对一切可能削弱其利益的意见、观念与行为。我希望《中国改革的得与失》关于“改革”的分析和判断是又一权威文本。

一、重新审视“全民受益的改革”

毛泽东时代的根本特征有两个:“化私为公”和等级特权。那个时代的“化私为公”基本上是一个超经济强制过程。这种“化私为公”因其强制性,其过程就是一种不公正(例如没收自耕农几代人勤劳挣来的几亩地),而等级特权的建立则意味着“化私为公”的结果必然伴随着再分配的不公。比如,农民的土地被“国有”了,他们却无法在“全民”所有制里分享哪怕是一丁点福利;就更不必谈毛泽东本人帝王式的享受特权了。

随着毛泽东最后的失败,在“四项基本原则”的规制下,中国走上了“改革开放”的道路。“四项基本原则”的核心无非是“坚持党的领导”,也就是“我决不放弃权力”。于是,中国的“改革”一方面轻轻地否定毛泽东那些破产了的“理论”和实践,另一方面又紧紧抓住毛泽东的“遗产”而机会主义地加以利用。这样的“改革”其目的完全在于巩固威权并给权贵阶层带来新的巨大利益,自然不会、也不可能真正服务于人民的福祉。

何清涟在“代序:改革神话的终结与重塑社会认同的困境”中指出:“可以越来越清楚地看出,这个政府的本质与‘人民共和国’这一国体的距离越来越遥远:‘人民’的尊崇地位只是体现在宣传当中;现实生活里一旦‘人民’要为自己受到的压迫与不公而抗议时,他们就立刻成了危害‘国家’安全的‘敌人’。无论‘改革派’还是‘保守派’,都毫不犹豫地利用国家机器对人民实行弹压。”(P.21)如此则无论“改革”的目标还是“改革”的结果,无不体现着权力的需要(P.3、7-19)。

人们往往说,“1980年代的改革是全民受惠的改革”。相对于毛泽东时代民众的普遍贫穷(不包括特权阶层)而言,此说有理。农村实行“联产承包制”之后,农民有了有限的自由,农业开始向小农经济回归。但是,农民的权利远未回归到1949年之前的状态;与此同时,已有的公共设施、公共福利、水利等却迅速废弛。80年代之后不过几年,“三农”问题便愈演愈烈。与其说,“三农”问题的根源是在农业生产方面,还不如说,其根源是农民基本权利依然处于被剥夺状态。正因为农民在“改革”中的“受惠”是有限的,“改革”了他们照样得不到基本的政治社会权利,所以他们在“改革”中经济上的“受惠”也必然是短暂的。面对与日俱增的乱摊派、乱收费,以及基层政府彻底放弃公共责任而专注于有增无已的榨取,农民不得不进城打工“谋生”。在许多方面,进了城的农民工依然没有基本的生存权,其处境远不如1950年代初进城求职的农民,更不要提那些被迫为娼的乡村妇女了。直到农民实在难以承受了,中国才在2006年宣布取消农业税,据说是世界上最后一个免除农业税的国家。从这个角度来看,今日之农村居民(仅就其户籍而言),是应该责备改革呢,还是责备革命?抑或是责备“改革”、感谢革命,或责备革命、感谢“改革”?假若没有革命,自然毋需改革;如果不能把革命“改”掉,“改革”又能解决多少问题呢?

毛时代结束后的1980年代,“个体经济”获得了发展空间,乡镇企业一度十分活跃。然而,80年代初开始从事个体经济的工商业户,现在有多少通过稳步发展成为具相当规模的私营企业呢?经过近30年的发展,“个体经济”是否随经济的“高速发展”而成长为“支柱部门”呢?就全国而言,除了浙东地区,还有那些成功地走上“官商结合”道路的周正毅们,“个体经济”并没有因“市场化”而“展翅腾飞”。同样的,当年蓬勃兴旺的乡镇企业后来若不能借助“开发区运动”,便显出衰败之象。其典型“苏南模式”始终在权力的孵翼下摇摆、扭曲。其实,对这个问题有一个十分简单的判断:如果农村地区的乡镇企业和非农业“个体经济”能够正常成长,怎么会出现那么严重的“三农”问题呢?

80年代“改革”的主要“受惠”群体之一是企事业单位职工。工人在毛泽东时代的日子并不差,号称“中国式中产阶级”,以致于上海学术界80年代讨论到中国企业改革的困难时,把收入不高却不愿吃苦的工人称作“贵族”(程晓农,P.225)。这一局面是由“无产阶级”的意识形态、企业的所有制性质和工人对城市稳定举足轻重等多重因素决定的(王力雄,P. 454)。80年代的加工资、发奖金、增加福利等,使人们对“改革”的信心增强了(李朝晖,155-157)。这“实惠”的来源无非是财政放松了以往那种对企业利润的严密控制,小惠而已。岂料小惠未固,大损即至。1994年的税制“改革”重新加强了中央财政的汲取,紧接着开始了政府的“甩包袱”举措,从“下岗”、变相减免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到“出售”公房、“改革”医疗体制,国有企业职工开始成为“改革代价”的主要承担者。如今,恐怕没有那个企业的工人还相信自己是“领导阶级”,他们的地位远不如西方国家的工人阶级,后者能自由组织工会保护本群体的利益,而中国工人若想组织非官办工会,就被视为“威胁国家安全”。尽管如此,人们被教导说:要感谢“改革”,因为他们受过“惠”;还要相信“改革”,因为未来总是美好的。

今日中国,谁的未来总是美好的?人们自然都心中有数。顾准说,斯大林式的社会主义就是把少数特权阶层的幸福建立在多数民众的痛苦上。其实,无论是比较“改革”之前的中国与苏联,还是比较“改革”之后的中国和俄国,俄国民众所享受的社会福利保障都大大超过中国。只有一点是中国比俄国“优越”的,那就是,同样走“改革”的道路,“改革”后中国的各级党政官员们拥有比俄国同行多得多的特权。他们才是在“改革”过程中始终“受惠”的群体。

总体上来看,1980年代是“毛泽东时代”的多样性延续、开明“转轨”、“权痞资本主义”萌芽的混合期。“多样性延续”主要是“极左”与“理想”的分化与并存,主体上表现为胡耀邦及其助手、思想理论界人士,与反“自由化”的邓小平、胡乔木、邓力群及其帮派们的对立。那时“极左”已经蜕化为没有任何理想的赤裸裸的专制主义,邓力群们那时候对“官倒”并不介意,只专注于反“自由化”(大致可概括成“民主、自由的社会主义”理想)一件事情。赵紫阳及其助手、思想理论界人士们是开明“转轨”的政治主体,而准备“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邓小平与“官倒群体”则是“权痞资本主义”的先锋队。邓小平们的政治解放本身就是“极左”松动的结果,而1980年代的“改革”基本上属于这一松动,所谓“全民受惠”只是极左极权放松后的政策性小惠,并非政治之惠、制度之惠。这样的“全民受惠”必然是有限的、局部的、转瞬即逝的。

“改革”毕竟快30年了,我们不能总停留在上世纪80年代“受惠”的认知上自我麻醉。对“改革”的认识,必须坚持政治的、制度的、利益结构的多维综合视界。这样来对整个“改革”过程加以观察,或许能帮助我们理解,为什么“改革”正在摧毁“改革神话”。

仅就农村而言,“改革”时期中共政府对农民的欠债表现在5个方面:

一是工农业产品不等价交换造成的欠债:1950年到1978年,政府通过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从农业大约取得了5,100亿元收入,同期农业税收978亿元,财政支农支出1,577亿元,政府实际提取农业剩余净额为4,500亿元,农民平均每年的净负担为155亿元。1985年开始实行粮食合同定购制度,出现了“比价复归”现象,在一定程度上抵消了农产品涨价给农民带来的收益。1989年到1992年间,农产品收购价格提高了5.3%,而同期农业生产资料却上涨了33.59%。1979年到1994年,政府通过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从农民那里获取了约1.5万亿元收入,同期农业税收总额1,755亿元,各项支农支出3,769亿元,政府实际提取农业剩余净额为12,986亿元,农民平均每年的净负担为811亿元,为改革前的5.2倍。

二是征税起点和征税强度不同造成的欠债:中国农民的税负长期高于城市居民。对农村的征税基本上按照农民使用土地的多少而征,不考虑收益高低,丰收歉收一个样,而且没有免征范围。城市居民的个人所得税有月收入800元以上这个征税起点,但农民的收入再低,按户征收的农业税也一文不能少。在农业税未取消前,中国是世界上唯一专门面向农民征收农业税的国家,总税率达8.4%。

三是非税负担过重造成的欠债:如“三提五统”(即村提留和乡统筹,其中“三提”是指公积金、公益金、管理费,“五统”是指计划生育费、民兵训练费、卫生事业费、教育费以及村干部提留费)和各种针对农民的乱集资、乱罚款和乱摊派等。

四是城乡二元福利保障制度造成的欠债:长期以来,全国社会保障费总支出当中,支付给总人口70%左右的农民的社会保障费仅占20%不到,而支付给总人口30%左右的城镇居民的社会保障费却占80%以上。

五是农村土地收益转移造成的欠债: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农转非”时的增值收益,90%以上通过种种渠道变成政府收入或转移到土地开发商手中。有的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20%到30%、甚至于80%来自土地的增值收益。据粗略统计,改革开放以来,农民土地所有权收益流失至少在2万亿元以上。[2]

“改革”以来,政府不仅对农民欠帐,同样也对城市居民欠帐。经济学家吴敬琏谈到国有股减持时曾呼吁:要偿还对老工人们几十年积下的欠债。学者李英强、蒲春琴在《权衡》期刊上撰文谈到养老金问题时说:中国的“养老金的缺口到底有多大?根据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保障研究所的一项研究,在新旧养老制度的转轨过程中,产生了约8万亿元人民币的养老金债务总额。官方引用的数字各不一样,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前任部长郑斯林公开宣布的数字是2.5万亿,而社保基金理事会理事长项怀诚更倾向于引用世界银行2005年5月提供的研究数据——9.15万亿。”[3]再考虑到国企离职工人在住房、教育、医疗等“新三座大山”压迫下老无所养的惨状,岂是“改革代价不可避免”一句轻飘飘的话所能安抚的?为什么对当年“化私为公”中资本家的损失支付定息作为补偿,也发还海外“统战对象”1949年后被没收的房产,而没收农民的土地、城市居民的私房却不给补偿?更值得思考的是,为什么“改革”以来始终“受惠”的干部群体得到了豁免,不必为“改革”分担“代价”呢?政府不想回答这个问题,为政府谋的学者也假装不懂这个事关改革的社会公正的基本问题。

其实,“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言外之意,早在1980年代就昭然若揭了。那时民众痛恨不已的“官倒”,就是“资源”资本化的萌芽。被一些论者捧得很高的“价格双轨制”,现在来看,不就是把“官倒逻辑”纳入“改革”么。90年代东欧国家的转型证明,没有“双轨制”,转型照样成功。在中共的“权力承传”制度下,那些不占有政治权位的高官子女就通过“下海”经商而获得“经济代偿”,如今自然就成为“先富起来”的“一部分人”。

如果说,毛泽东时代是一个等级特权明晰而有限的社会,那么,邓小平的“中国特色的改革”非但没有弱化等级特权,相反还利用政治特权保护“化公为私”,于是,以行政级别为主的原有的等级特权依然坚固,还“改革”出一种新的等级特权,即按旧特权大小分配不同级别的国有资本企业集团的“老板”职位。毛泽东时代“化私”而成的“公”,官员们可以占用,却未必能轻巧地窃为一己之私;而从1980年代开始,邓小平将中国推入了秦晖所说的“等级分化与阶级分化叠加”的无限混乱的陷阱。毛泽东时代的极权是有所放松了,因为权贵集团把很大一部分心思放在劫掠和奸淫上去了,所以媒体、网站上淫秽内容增多了,银行对个人存款、取款、向境外转移资金等方面的监管也放松了,毕竟各种腐败也需要一个比较“宽松”的环境吗!一个是特权有限的腐败,一个是特权变形为假商人真盗贼的无限腐败,能问“哪个更好”么?

自从80年代以来,人们将开明派称作“改革派”,习惯性地出于清官情结或对圣君贤相的盲目期待,时时揣摩着领导人的某句话甚至某种公开场合的表情,看看其中是否蕴含着中国的什么希望。掉在这种“改革派”与“保守派”的“政治神话”中,根本无法看清中国的基本政治事实(何清涟,P.19-23)。难怪屈指可数的几位被称作“改革派”的著名共产党人(甚至到死都)认为,“邓小平是中国改革的总设计师,改革开放第一人”。一些“知识精英”中的“聪明人”,提起邓小平来言必称“高人”、“务实”。更多与暴富集团打得火热的各类“得宠精英”,便盛赞一党专政下的“政治渐进”、“经济成功”。对“中国问题”的认识,就是这样复杂化起来的。

二、“坏市场经济”和背离社会公正的“改革”

有人说,“改革”中出现的腐败是经济市场化的“润滑剂”,言下之意是腐败有益。这种说法的背后,是一个被很多学者以及政府共同认可的判断,那就是,中国“改革”的过程当中,虽然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但“改革”的主流方向和主要成果毕竟不可抹煞――中国建立了“市场经济”,从此经济发展就如日中天、不可阻挡,21世纪也因此就是中国的世纪了。

当人们被官式话语蒙得头脑昏昏时,常常忘了一个最最基本的常识性问题:当今世界上,有几个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不是市场经济?21世纪为什么就不应该是那些市场经济根深蒂固的国家的世纪?中国的毛式“革命”成功之前,中华民国不也是市场经济吗?

其实,市场经济体制从来是和政治体制相关联的。好的政治体制下好政府当政的时间多一些,于是就维系了好市场经济;坏政治体制下不好的政府多一些,有这样的政府插手,坏市场经济自然就占据主导地位了。当然,再具体讲,一个国家的市场经济是否健全,还与这个国家有没有政府干预经济活动的长期传统有关。

诚然,1980年代的“官倒”与1990年代的“化公为私”狂飙相比,对民众利益的侵害毕竟是有限的。但它开了“坏市场经济”的先河。沿着这条道路,我们看到今天中国经济活动的混乱是如何形成的(程晓农,P.205-209)。在这种“坏市场经济”里,正常经营、不贿赂官员的业主生存艰难,各色各样的周正毅们大行其道、迅速暴富。交易经常是不透明、不公开的,不该上市交易的“商品”(从学位、新闻媒体播报的内容、书号到假文凭、有害食品)全能“自由交易”。“坏市场经济”通常是没有道德底线的。邓小平“南巡”时说:社会主义也可以有市场。但中国需要什么样的市场,他没有一个字的说明。

中国的“改革”起先是“规范”由“官倒”们“摸着石头”“尝试”出来的“中国特色”的“市场经济”,经过90年代朝着“坏市场经济”的方向“大胆地闯”,到了上世纪末,可以说,“新”的经济体制已经基本上成型了。

这个过程也就是所谓的“资源资本化”(李朝晖,P.163-165)过程:包括石化、钢铁、建材等原先“官倒”掌控的资源,现在都有了“翻牌公司”、“下海”者的“私人公司”;土地本来是全民的公有资源,市长一句话,就租给、卖给甚至拨给、送给各种有官场关系的商人了;工厂是全民的或集体的,但“一把手”一句话,就租给、卖给甚至送给私人了;连学校、医院、办公楼、公园、名胜也都卖了,“私有化”了。

我们当然不应该笼统地批评私有化,问题是,公有财产的私有化过程是公开、透明、公正的,还是偷偷摸摸、连骗带抢、欺世瞒众的?邓小平的“不争论”,固然阻止了那些“毛泽东思想”捍卫者们发泄对“分肥”过程的种种不满,但也封住了关于“改革”的社会公正的讨论。中国的“改革”模式的最大问题或者说难点,其实根本不是什么“姓公、姓私”或者“姓社、姓资”,而是这样一个问题,到底是在社会公正的原则指导下实行改革,还是在“改革”的名义下假公谋私、操纵改革过程以自肥。换句话说就是,改革过程中,凡涉及到公共资源支配权的重新分配以及社会福利制度的重新安排等,利益相关者是否能通过透明、公开的政策讨论和制度安排了解各方面情况,他们的声音能否通过媒体、议会充分表达出来。关键不在于结果的绝对公正,而在于过程必须体现社会公正。中国“改革”的最大弊端就是偏离了社会公正。其实,查一下官方所有有关改革的文献就会发现,社会公正这四个字从一开始就被刻意排除了。

当然,也有少数学者,比如何清涟、秦晖,很早就嗅到了“资源资本化”、“化公为私”浪潮的气息,一直关注“转轨”中的公正问题。他们的努力已经也必将赢得人们越来越多的重视。[4]但是,中国“改革”的“进程”并没有因此而稍稍停步,以便对社会公正略加关注。等到“化公为私”行将收尾时,再来谈“改革”中的社会公正就已经太晚了。事实上,社会公正在中国“改革”中的缺位,是这场“改革”的题中应有之意。上面谈到改革过程如何体现社会公正时,实际上就已经暗示,没有民主政治,哪来公正的改革过程?

在“坏市场经济”下,在背离社会公正的“改革”过程中,最明显的社会现象就是腐败横行。专家们有研究,世界上最腐败的国家(中国长期名列前茅)每年的“寻租收入”(即“腐败成果”,秦晖称之为“权力索贡”),约占其国内生产总值的15%到30%。无疑是出于“善意”,何清涟在《现代化的陷阱》中计算中国的“寻租收入”是占国内生产总值的10%到15%。当然,在媒体和统计部门都属于“喉舌”的状况下,“腐败成功”的精确统计总是十分困难的。不过,普通人并不需要这样的数字,也能从日常生活中了解腐败的无处不在。

用《中国改革的得与失》中程晓农1996年所写的文章中的话来定义这场“改革”:“它不但承认和保留原有的权力结构,而且为原有的权力结构注入了新的经济利益,从而巩固了这个权力结构的基础”。(P.209)1996年程晓农写道,只有当政府能超脱利益各方,扮演仲裁者、调停人的角色,“依靠多数社会成员的支持,而不是少数社会成员的要求”,才可能“推动制度转型”。(P.232)10年过去了,显然中国的政府走的是相反的道路。所谓的“改革”通过狂飙突进的“化公为私”,从1990年代中期开始将中国的社会结构重新定型(孙立平,P.362)。程晓农1996年以为,如果是自然“瘦身”,国企“瘦身”要花50年(P.199);事实上后来权贵集团用各种软硬兼施的办法,残酷无情地在短短几年里就基本完成了国企“瘦身”,于是数千万中年职工被推到失业的境地。与这种冷酷无情的做法相对照,政府对官员群体的利益却百般温情地照拂有加,在一些城市甚至为机关干部们发放“健身津贴”、购私家车补贴等等。它的选择是,依靠少数人的拥护,以牺牲多数人利益的方式,建立和巩固“新”体制。这个“新”体制并未真正地转型,不过是“旧瓶装新酒”而已。

何清涟对“改革”的结论是:“自九十年代中期以来,随着‘改革’堕落为当权者用来剥夺亿万民众社会福祉乃至生存资源的借口,人们对中国这种以统治者自利为目的的改革怀疑日深,‘改革’神话日渐褪色,到了近两年几近破灭。”(P.6-10)

三、“改革”中经济增长的后果

的确,“改革”后中国的经济是有很大的增长。但是,程晓农的研究指出,因为中国的经济品质太差,8%的增长率比西方国家的零增长好不了多少(P.246-251)。他还发现,外资制造业的进入并未提升中国的产业结构水平,这样的“经济改革路径解决了精英阶层的经济需要,但却未能解决产业发展问题,也因此无法改善大多数国民今后的生活状态。”(P.263-266)如果再考虑到中国经济增长的生态、环境代价,那么,每年的增长基本上是被生态环境破坏的损失所抵消,甚至可以说这20多年来的“发展”是“负值”(何清涟,P.43)。

实际上,在“中国特色”的制度环境里,中国的经济很难健康发展。1980年代中期便开始关注中国经济品质的程晓农指出:“从1979年到1994年,国有部门的负债率水平从24%迅速上升到75%,相应地,其净资产率(equity rate)从76%降到25%。”(P.203)“1991年末四大银行的贷款呆账约有4,300多亿元,而同期四大银行的资本只有1,500多亿元。(P.222)

据2003年9月的官方消息:全国85个城市隶属于4大商业银行的670多家分支行中有98%做假账、虚账,运用二至七八种各种形式的账册以应付检查。这年9月27日,标准普尔的评估报告指出:中国8大银行的资产质量整体信用风险都亮“红灯”,其中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建设银行、光大银行的信用风险很高,农业银行、广发银行、工商银行的信用风险“相当高”。在4家国有银行、3家政策性银行、11家股份制商业银行中,2000年前不良贷款普遍居高(官方公布的比率为平均20%;标准普尔的评估则在45%),农村信用社达到30.3%,信托投资公司甚至达到42.4%。而在中国的外资银行不良资产的比率都在3%以下。[5]此后,政府先后多次对严重“失血”的银行输血。为了让资不抵债、事实上已经破产的银行能继续维持下去,又 安排它们到美国、香港的股市上市“圈钱”。

那些鼓吹“中国特色”的“市场化”成就的人,常常忽视了一个基本的事实:中国式“市场化”的结果之一是政府对经济活动的支配能力大大增强了。这就意味着在中国这个有政府大规模干预经济活动的传统的国家,“市场化”并未让市场的“看不见的手”扩大活动空间;相反,政府的“看得见的手”具备了比80年代更大的能量。据2007年的官方数据:“2006年国家预算内财政收入3.9万元,预算外财政收入5,000亿,加上国有部门企业当年盈余近1.1万亿和各级政府的土地出让收入6,000亿,政府可支配的财政收入高达6万亿,接近占到GDP的30%。……中国的高储蓄实际上主要是政府部门储蓄在大幅度增长,按照2003年资金流量表测算,在高达44%的储蓄率当中,政府的占比高达21%。”这导致政府及政府主导的投资趋势近些年明显上升。按照2003年资金流量表测算,政府直接进行和通过企业间接发生的投资目前已经占到整个投资份额的1/4左右。而这一比例在近三年可能以更为惊人的速度在上升。“中国的‘高投资’问题远非规模之忧,实则政府主导的体制之虞”。[6]

政府对经济支配力的增强是以民众购买力的相对萎缩为前提的。也就是说,“改革”带来的经济增长最后主要是“肥”了政府;从总体上看,民众的收入呈相对下降趋势。据最近的报道:“中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总额从1998年的1,458亿元,增长到2006年的18,784亿,年均增长37%;财政收入从1992年的3,297亿元,增长到2006年的37,636亿元,增长11.42倍,年均增长率高达19%,这还不包括应该计入财政收入的社保收入和土地收入,并且还有以年均30%的速度增长的预算外各种收入(引者按:每年3,000亿的此项巨额收入都被官员们集体私分和挥霍掉!);全国城镇职工工资总额1990年到2005年,不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年均增长14.6%,扣除则为12.5%,并且城镇职工工资总额与GDP的比率,1990年为15.9%,到2005年下降为10.75%”(“工资总额”是现值,GDP则扣除了物价上涨因素)。城乡居民收入“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则分别增长11.4%和7.3%”;“农民工工资改革开放以来到2006年名义增长率年均只有3.5%”。[7]显然,无论是职工工资总额,还是城乡居民收入,或者农民工工资的增长,都远远低于企业利润和财政收入的增长。这充分说明,“改革”一旦背离社会公正,“改革”了的制度必然会损害民众的利益。

四、新极权主义下的政府行为

中国的经济实质上是权贵集团的权力经济。它要依靠暴力来维持,因此“改革”的政治结果是出现了新极权主义(徐贲,P.87-92)。权贵集团自由地运用整个国家机器,来排除任何阻挡它们“致富”或让它们感到不安全的人。何清涟结合“权吃人”的圈地运动,谈到了政府动用军队、警察为奸商当保镖的现象。(P.397-434)而孙立平则在提出了政府行为“西西里化或那不勒斯化”,也就是“流氓化”、“黑社会化”的问题。(P.386-391)

1989年以后的中国[8],是一个“有政府的无政府主义”社会。所谓的“有政府”,是相对于被强迫的拆迁户而言;所谓的“无政府”,是指政府本身的混乱,“普遍存在着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瞒上欺下、蒙混过关,拖延推诿、敷衍塞责,文山会海、公文旅行等等现象。这些情况在1989年以前还只是一时一地的反常现象,而1989年后则逐渐演变成通常性、习惯性的官场日常状态”(杨光,P.127)。每年的审计报告、每一次“宏观调控”,都会遭到地方政府与巨商们的抵制;很多政策、法规的制定与出台背后,总能看见中央各部委之间摩擦的影子。“邓小平死后,尤其是中共‘16大’之后……军事、财经、人事组织、宣传、纪律监察、政法等系统的协调整合越来越差……许多县级以下政府的权力已被地方豪强掌控,流氓化、土匪化、黑社会化的趋向十分明显。在作为政治统一体的一国之内,东西南北之间的经济政策差异、实际赋税差异和各地的执法标准、司法尺度的巨大差异,远远大于联邦制下的美国各州,而省际市场之间的贸易壁垒更远远超过欧盟25国。”(杨光,P.128)

面对这种局面,人们多有“皇帝与贪官有别”、“上面好、下面干坏事”之类的糊涂认识。实质上,好政策在专制体制下永远只能是表演性的,表演给愿意相信的民众看的。其实,“上面”的很多政策和“下面”的很多对策,无非是“上”与“下”之间的利益争夺而已,只是挂上了好听的“为人民、为国家”的招牌。例如,2006年的土地清查运动固然有其正当的理由,但更重要的还是中央要从地方的土地管理中“分肥”。(何清涟,P.403-405)多年来,医疗、教育、住房这“新三座大山”就是各级政府协手垒起来的;“从摇篮到坟墓”的乱收费积乱难理、积重难返,也与政府部门直接相关;“老实人怕警察、警察怕邪头甚至包庇邪头”的日常“黑社会现象”比比皆是;每个“黑心”工厂主后面都不同程度地晃动着“政府保镖”的高大身影;一条条污染的河流边是一个个受政府怂恿的企业;每年数百万上访者艰难无望地往复奔波在去京城的路上,却被当着“不稳定因素”截获、关押;弃学童工、饱受欺凌的低酬“性奴隶”(这不同于为官商、国内外“成功人士”提供性服务的娼妓“贵族”)没有任何人权可言;真正为社会的文明进步努力的各类正直人士却屡被当作“危害国家”的敌人;被迫起而维权的民众屡遭军警镇压……这哪里是人民的国家?!哪里有国民的政府?!

何清涟在“代序”中论述了“中国政府已经堕落成为一个‘盗贼型政权’,并且集中了当今世界上所有‘盗贼型政权’的恶劣特点。”她说:美国政治学者曾将非洲、南美以及南欧等国的腐败政府称之为“盗贼型政权”,并将之划分为四种类型:受贿者集中于高层的有两类政权,一是政府与企业财团形成了双边垄断,二是“盗贼统治”的国家;而受贿者分布于政府中低层的也有两类政权,一是因为资源分配的关系导致行贿呈螺旋式上升,二是黑手党控制的国家。这些臭名昭著的盗贼型政权包括1954年到1989年的巴拉圭政权、1965年到1997年扎伊尔的蒙博托政权、1957年到1986年间海地的杜瓦利埃家族政权等。这些政权因其高度腐败,官员肆意掠夺公共财及民财,其治下民不聊生,最后都被推翻,无一有好下场。而中国现政权则集中了所有的盗贼型政权的特点:受贿者遍布政府高层与中低层,即使是一个小小的政府公务员,也莫不利用手中权力“寻租”。

何清涟指出,四类盗贼型政权采取的掠夺手段莫不在中国出现,择其大端有:一,产业管制制度被官员们作为个人“寻租”的手段。只要某个行业有利可图,该行业的许可证就成为官员们谋取私利的手段,譬如煤矿、金矿与其它各种矿产的准入制度,都成了为官员们生产财富的“金牛”,而中国因此也成了世界上矿难最高、因滥采滥挖而导致环境严重污染的国度。二,土地国有化成为权势者获利渊薮,各级官员像一群通过转手倒卖牟利的地产中介商。政府凭仗权力用低价逼老百姓出让土地,再高价卖给房地产开发商,从中牟利。2006年倒台的陈良宇牵涉了十几家大房地产开发商,但这只不过是冰山一角而已。三,国有企业私有化获得地方政府狂热支持,各地政府竞相出卖国有企业,官员们则藉此中饱私囊。四,国有企业负责人犯罪成为腐败案件的主体部分。比如,2004年国有企业管理层的职务犯罪占查办贪污贿赂案件总数的41.5%,其中相当部分都与国有企业改制有关。五,凡“改革”必有官员“先富”于其中。举凡国有企业改制、证券市场建立、土地制度改革,以及目前进行中的金融体制改革,每次改革几乎都使一批官员及“利益相关者”成了富翁,等等。(何清涟“代序”,P.68)

“代序”中该作者还谈到以下问题:一,贫富差距越来越大。这是该作者多年来一直跟踪研究的。她在另一篇与书名同题的文章中指出:“90年代以来能够享受这(指‘改革’——引者)‘成就’的只是占总人口约1%的上层与4%的中上层,还有11%左右的中层由于‘搭便车’的关系也享受到了‘改革’成果;而广大农村人口与城市下层人民则成了承担‘改革’代价的巨大载体。”(P.15)二,官位买卖。省部级以上的交易结构更复杂,以下的则普遍风行按权位高低、轻重论价的潜规则,形成了1980年代人们就揭露的“喂饱一批鸭,又来一批鹅”的恶性循环。三,“血腥龙头产业”现象日益普遍化:“90年代中后期以来的经济发展以房地产为龙头产业,地方政府财政收入对土地与房地产的依赖率高达40%-60%,而房地产开发所需要的土地却完全依赖于掠夺农民的耕地及城市居民的旧房宅基地,政府成了侵犯国人人权的罪魁祸首。”此外还有生态环境危机、失业加剧(尤其是大学毕业生的就业率已经低到30%)、土地与人口压力成为“天字第一号”难题、农业凋敝等等。

何清涟在“国家角色的嬗变:政府作为非正当化趋势分析”一文中,分析了从90年代中期起中国政府借征地拆迁侵夺民众生存权等种种恶行之后,直率地指出:乡村政权的流氓化与黑社会化,继而导致中国政府行为的黑社会化。政府行为黑社会化这一过程与中国的公共权力私人化、政治暴力公开化与普遍化同步发展,互为支撑。这个过程可以被概括为‘统治手段的非正当化’。统治手段非正当化主要表现为政府日常行政已经越来越依赖于不正当的暴力,这不仅与现代民主政治相距甚远,甚至也是中国传统政治中少见的一种暴政。(P.397-430)

通过“对外开放”,这种政府行为还产生了国际效应,中国的“官场文化”污染着与中国从事商业交往的境外来客和国际商业文化。只要成功地收买了政府官员,外商们就可以在大陆入乡随俗,肆无忌惮地干在本国不敢干的坏事。这方面首先是“同源同根”的港台商人迅速“入门”。他们剥削大陆民众最残忍凶狠,原因就是因为他们与大陆官员没有交往的语言和文化障碍,勾结起来轻车熟路。其次是日、韩及东南亚国家的商人,在一些大陆文化民族主义者看来,这个群体属于“文化同源、近缘”,其贪婪仅次于港台商人,很多著名的侮辱、压榨大陆工人的事件,多由他们造出。很多学者早已正确地指出,这是“逾淮成枳”。

面对这样的政府,中国和西方国家的政治经济关系也不可避免地染上了“中国特色”。1989年后的数年间,欧美社会对中国人权状况的关注,使商人们来华的脚步趑趄踌躇。此后,整个西方渐渐燃起了“中国淘金热”,各类国际金融巨鳄、跨国公司纷至沓来;“而中国政府也终于利用利益牵引机制,让诸多跨国公司(包括大媒体集团)成了中国政府的好朋友,这些‘好朋友’利用它们在本国政治舞台上的影响力,让世界各国‘相信’中国正在进步,这种进步不仅是经济上的,而且还必将是政治上的,‘中产阶级崛起将会促使中国政治的民主化’这一神话在国际社会的中国研究界广为流传。”(何清涟,P.5)这类“好朋友”当中,有的替中国官员在境外购买豪宅,有的为中国官员的子女移民提供种种方便,有的在本国议会听证时为中共的人权纪录辩护,等等。种种黑箱交易中的官商勾结,成为到中国经商的西方国家商人不得不认真学习的“必修课”。

在这种国际大环境下,中国政府的国际处境有所变化。“自从中国加入WTO以后,中国不再需要每年由美国国会投票表决给予中国‘最惠国待遇’,美国手中已经不再握有‘人权外交’的筹码。对于中国政府而言,美国淡化‘人权外交’,算是达到了中共多年来孜孜以求的目标。但对中国国内的民主化进程而言,这却未必是什么好事。近几年中国政府不断加紧控制传媒,加强对反对声音的镇压,国家安全部对社会生活的渗透越来越广泛并公开化,实际上就是美国在人权问题上逐渐软化立场的结果,因为中国政府不需要再担心来自美国的干预。”(何清涟,P.70)所有这些,主要地是由当局承继“宁予洋人、不予家奴”的“末世帝制”真传使然;过去是有坚船利炮的逼迫,现在则是投怀送抱,主动拉洋人来趟浑水并制度性地充当保镖,我称之为“超级买办主义”。若干年来,中共当局不惜投入巨大的人力物力,在国际社会拓展着“统战”战略(何清涟,P.39),例如对落后国家恢复了一度中断的“援外”,以此与美国为首的“文明阵营”抗衡。“依靠这些本身人权纪录非常恶劣的国家的支持,中国领导古巴、津巴布韦、苏丹等国家先是成功地将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变成了一个暴政者践踏人权的俱乐部,继而又使联合国改组人权理事会的目标流产——中国政府真的‘站起来了’。”(何清涟“代序”,P.4)

五、无解中国茫茫路

当下的中国是一个万分需要怀抱包括自由、民主在内的诸多理想(实践的意向)的地方;然而,在这块国土上却呈现出类似于俄国十月革命前“斯托雷平时代”的社会政治景象。

《中国改革的得与失》中的所有作者都谈到“知识精英”为权贵集团服务的问题。草根出身又愚钝的我曾经被很多批判希特勒时代、斯大林时代、毛泽东时代的激扬文字感动过。及至世事增阅,才知道再好的文字尤其是富有文学才华的文字,都不过是纸面上的情感抒发,对我等老百姓命运的改变其实没有多大意义。关键的、根本的是每一个人在当下社会环境中的实际生活方式及其人格呈现。很多“右派”及其子女说起“20年冤狱”来,或许还有些道义感,但只要一触即当下的黑暗,他们就筑起“不关心政治的自由”、“各人文化趣味不同”的心理屏障了。那些在例如太湖污染、无锡断水面前都麻木不仁的“知识精英”,其实已经丧失了知识分子的基本人格。特别是当下热忱为权贵集团谋的“知识精英”,就更显示出狭隘、阴暗的偏私了。伦理学者肖雪慧决不肯认同把这类人称作“精英”。她说:真正的精英属于那些“淋漓尽致地表现”出“人性的深广和人性的光辉”,危难面前义无反顾、勇往直前的人;精英并不是中国“那些身居高位、占据着超乎一般水平的社会资源的人”,而是“敬业、忠诚、尽责的公民”;精英应当“不可偏废地”既“保存独立思考传统”又“贴近社会和大众”;而当下中国被称为“精英”的许多人身上只能看到“陈腐的等级意识、身份意识”。[9]

进入21世纪以来,中国权贵集团一直在幻想实施“替代工程”,其中分配给“知识精英”的任务就是配合巩固“等级与阶级叠加”的“新秩序”的需要,从多方面弱化人们的公正意识、“清算”愿望、革命理性、底层情怀等。那些自觉投入“替代工程”的“知识精英”,通常都强调“私有”、“政法”、“渐进”、“秩序”、“包容”、“温和”、“保守”等等。他们希望人们回到传统文化的怀抱,回到“书斋”,注重实惠,热爱财富,崇尚务实,憧憬市场,弃绝理想,远离大众,告别街头和广场……最好都学佛修道归儒信耶稣,总之越疏淡、软化正义激情越好。这是一套结构完整的说辞和思想文化策略。按照这一策略制造出来的话语往往强调:“以往的改革都是通过不断的违规推进的,没有这些在特殊条件下的违规,就没有今天的经济繁荣,与改革的巨大成就相比,腐败只是次要的枝节问题;以前的违规不要再追溯,因为一切不可能推倒重来;以后只要建立相应的法制与规范,对现存制度加以完善与巩固,中国的经济与社会发展也就有了制度上的保证。”(何清涟“代序”,P.13-14)

“替代工程”的意识形态意图是,把理想、正义、民意、社会民主主义、福利国家等等,不问青红皂白一概打入极左、毛残余、民粹主义、激进主义、道德理想主义等等,加以嘲弄、否定。该“工程”的参与者们通常是经过各种能力的筛选的,大多富有政治智慧。在机智精明地否定良心学者们的同时,他们获得了国家机器的恩准,渗透到民运、维权、具有新闻热点的民众事件等方面,还广办网站和各种具有民间面具的“务实、改良型事业”,甚至时不时演出“制造英雄的双簧戏”。他们的政治目的是:替代道义型知识分子,摸清各种“有害”于巩固“新秩序”的力量;万一中国出现失控局面,他们将试图利用“制造”出的“道义形象”、“可组织资源”,精明地配合权贵集团重整秩序。

权贵集团以为靠金钱就能铸牢“软”“硬”两手,“搞定”包括黑社会在内的“精英力量”,继续把底层民众当作活该受苦的奴隶。这当然办不到。但必须承认,“中国式自由主义”的“替代工程”确实是当下中国最活跃、最有成绩的潜流。不过,它多半也是参与“精英”们的生存谋略而已。中国的前景实在是各种社会存在都无力预想的。茫茫中国当下正处在“无解境地”。于是当局就凭本能过一天是一天,每遇群众抗争,甚至想都不想,先弹压下去再说!而各界知识人士多半苟安起来。

秦晖这样描述过俄国十月革命前的“斯托雷平时代”:“人们只关心钞票,政府的反对派陷入尴尬状态。流放海外的‘民主人士’内讧成习,国内右翼的立宪民主党分裂派系林立,以往在国民中的威望一落千丈。左翼的社会民主党则彻底一分为二,分裂成布尔什维克与孟什维克,吵得不亦乐乎。一些革命者纷纷向政府‘投诚’,从思想上彻底忏悔。激进自由主义的一些人开始清算传统,曾经以立宪民主党人身份参与革命的知识分子格尔申宗说:‘我们不仅不应幻想与人民结合,反而应该害怕他们甚于害怕政府的刑罚,应该感谢这个政府用刺刀和监狱使我们免受人民的疯狂之害。’”“当知识分子日趋保守,社会依然‘稳定’的时候,大众却越来越激进。根据沙俄司法部门的统计,在20世纪初,以‘危害国家安全’而入狱的国民,知识分子比例越来越小,而工农比例却大幅上升。”[10]

1998年前后,中国的“斯托雷平时代”以独具魅力的“中国凯恩斯”朱镕基为符号来到世人面前。由“国企改制”、城市改造、农村征地等引发利益冲突,民众纷纷被迫维权,尤其是数以万、千人计的群体抗议活动引起当局的恐慌。官方通常采用的协商、对话、安抚已难以奏效,为了“把不稳定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各地政府挟“六四镇压发展了经济”的“正当理由”,开始习惯于使用武警与警察实行选择性镇压。从此,专政的主要矛头指向了“沉默民众”,而“异议人士”相对退居其次。[11] 这当然最深刻、鲜明地表明了中国政治的无出路。整个国家机器已经成为权贵集团如意算盘的中坚保障:武警用来对付维权群体(中国绝大多数县市的老百姓都有见证了),安全局负责实施国内外各方面的“特务战略”(何清涟,12、59、65、427),公检法则以各种“变相反革命罪名”(何清涟,58)威胁、控制、羁押、囚禁各类道义人士。

若干年来,一方面权贵集团与民众的矛盾、冲突(包括网络笔战)越来越频繁,民众付出了种种代价。中国没有各阶层沟通、对话、妥协的政治机制,其根本原因在于,权贵集团非常清楚其罪恶的欲望难以自制,罪恶之大难以公开到妥协所必然要求的无影灯下来。另一方面,由于包括“毛泽东式的理想词句”的普及,权贵集团又非常心虚,害怕各界底层的任何沟通与联结,连超过一定人数的娱乐活动都要求事先得到审批。而多年来的人员外逃、子女出国、资金外逃一浪高过一浪,更表明把“爱国”挂在嘴上的权贵集团对久留中国充满不安全感,洛杉矶的豪华中国二奶村便是这个“爱国贼”集团心虚的典型例证。(何清涟,78)作家梁晓声1997年就在其报告文学中揭露过权贵集团的“人手多国护照”现象。何清涟则坦率地指出:“没有任何既得利益者拥有永远掌权的自信,掠夺而来的财富无法经受政权更迭的风险,于是中国的政治精英集团与经济精英集团偏好移民它国,中国成了世界上最大的资本外逃国。”(8)

中国当然不可能如此恒久下去。但既然体制内生长的宪政民主之路权贵集团不愿走也不敢走,逻辑上就只有另一种“重生之路”了,这就是,震荡后的宪政整合。仅仅从经济层面看中国,诸如高投资、高浪费、高能耗、高污染、高垄断、高剥削、高紧缺(人地压力)、高失范(包括股市在内的金融秩序),无一不在警示着随时可能出现的通货膨胀或经济萧条。而从意识形态的空壳化到利益分化,从道德衰变到“政令不出中南海”,在在表明这个社会的实质混乱已然发生(何清涟,20;杨光,126;孙立平,388-391),只是剧烈震荡的表面化尚未到来而已。何清涟指出:“中华民族如果不与目前这种压制人权的极权政治决裂,中国将再进入一轮历史循环。”(22)杨光在论证了中国发生的种种政治衰变后警告说:“不能排除‘衰变’的最后结局就是‘崩溃’。”(135-136)

共产党常常警告说:没有共产党领导,中国肯定要发生动乱、分裂,人民可能饿死在饥荒中。谁不想稳定、安定?共产党哪怕只要有一点点“人性道德”,一点点对苦难民众的“人道体谅”,能削减对民众的高压政策,愿意逐步实行民主,那么民众就多少能看到过上“人的日子”的希望。但是,那些成天沉溺于酒色的官僚,在酒精与荷尔蒙的超常作用下,连正常人的日常生活感觉都找不到了,岂能指望这样的“精英”们舍弃个人利益而为国家谋、为国民谋?中国就这样被领导下去,动乱、分裂又如何避免得了呢?如果权贵集团不胡作非为,中国当然不会乱;如果震荡到来了而权贵集团不兴风作浪,那震荡就必然是小震荡。显然,问题在于如何走出怪圈!

记得美国总统麦克逊说过:对于民主社会而言,小的震荡甚至是必须的。台湾的政治进步就证实了麦克逊此言不虚。笔者以为,在铁幕难以撕开的社会里,要诞生民主社会,震荡是不可避免的。苏联的转轨表明,它的震荡其实并不算大,在震荡中共产党不是获得了新生吗? 万物各备其用,没有万能之物。“不改不行,改了也不一定就行。”是为“现代化陷阱”。(杨光,144)“不一定就行”的是诸如人地压力等问题;“不改不行”的是蔓延的腐败;“改成民主了就一定行”的是不会再有专制;“改了未必行也未必不行”的是对腐败的治理——这要看权贵集团如果反应了。但所有这些,对眼下的中国来说,都是后话。中国所需要的,是走出几千年来专制再生的循环。

注释
[1] 所谓的理想,说到底无非是种种灰暗面前发源于人性深处的光明愿景,例如尊严(谁都不喜欢被欺负)、安全(谁都想稳定、安定)、新鲜有趣(谁也不愿意一辈子做地下室的守门人)等等。所谓“理性设计”不过是通向共同理解的可对话的明晰愿景。拒绝“理性建构”的宪政、自由,只能是商人的机会主义(“猫论”是典型)、强者的实用主义(“摸论”是典型)。
[2] “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研究”课题组,“反哺农业应先还历史欠账”,《社会科学报》2007年7月12 日。
[3] 见business.sohu.com/20060802/n244573146.shtml92K2007-7-24-百度快照。
[4] 秦晖关于社会公正问题的系列论文被何请涟称作中国学界“里程碑”式的研究 。它们是“公正至上论”、“再论公正至上——起点平等如何可能”、“公正、价值理性与反腐败——三论公正至上”、“公正为道德之基——四论公正至上”,分别刊于《东方》1994年第6期、《东方》1995年第2期、《东方》1995年第6期、《东方》1996年第5期。
[5] 见《中国经济时报》2003年11月28日记者单羽青文。
[6] 见《中国经济时报》2007年4月17日刘煜辉文。
[7] 见《中国经济时报》2007年4月26日周天勇文。
[8] 拙著《1989后的中国》从方方面面论析了中国的惨象。连载于澳大利亚“自由圣火”中文网站。
[9] 肖雪慧,“我们需要怎样的精英”,见DWNEWS.COM--2007年8月11日--多维新闻网。
[10] 秦晖,“俄国‘斯托雷平改革’对中国的启示”,见“万科周刊论坛”( http://www.vankeweekly.com/vankebbs/printpage.asp BoardID=6&ID=1054033)
[11] 樊百华,“‘沉默民众’已成主要受难群体”,见blog.roodo.com/philosopher100/archives/10...52K2007-4-19-百度快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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