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清查“五一六”冤案

2007-11-15 作者: 潘祝平 原文 #炎黄春秋 的其它文章

[ 2007年第11期 江苏清查“五一六”冤案 作者:潘祝平 ]

“文化大革命”期间,说是北京出现了一个“5·16”组织,被认定为反革命阴谋集团。北京的“5·16”组织,究竟是怎么回事?该不该在全国搞清查?笔者不明真情,不便评论。

就江苏来说,并不存在“5·16”组织。然而自1970年4月起,江苏却掀起了声势浩大规模空前的清查“5·16”运动,1971年形成高潮,历时三年多,打击面之宽,手段之狠,前所未有。酿成了建国以来江苏涉及人数最多的一起冤假错案。

十三万人被打成“5·16”

当时江苏主要领导人认为,“5·16”组织在江苏已遍布各条战线、各个领域,具有群众性、隐蔽性、顽固性、欺骗性,十分反动,十分危险。根据这一判断,全省作出了“破口、围点、扫面、深挖”的清查部署,打了一场全歼“5·16”的人民战争。

很快在省地市县各级,设立了由军队“支左”人员组成的权力很大的第二专案办公室(南京称“320”办公室),简称“二办”,统管清查工作,有权拘留、逮捕、关押、审讯“5·16”涉案人员。省“二办”还设立了关押“5·16”要犯的看守所,并从部队调来一个连负责看押警戒。各级“二办”皆由党的一、二名主要领导人,避开党委集体单线领导。受兼任江苏省党政“一把手”的南京军区司令员许世友委托,省“二办”由主持省委日常工作的“支左”大员吴大胜独管。这起冤假错案,“二办”虽非罪魁祸首,但充当了冷酷无情的打手。

江苏清查“5·16”涉及范围很广,造成打击面严重失控。“文革”中的群众组织,被视为“5·16”极易进入的黑窝,其成员大都成了清查对象。这些群众组织在“文革”中都犯有各种不同程度的错误,有些还犯有打砸抢和参与派性武斗的严重错误,但其成员的绝大多数属于人民内部矛盾,却当成敌我矛盾从中打出了成批“5·16”。少数坏头头有罪行应依法惩处,但与“5·16”并非一回事。此外,原地方党政机关及其它机构,在“文革”中被称为“旧机关”,其工作人员被视为“旧人员”。认为这些“旧人员”中有不少人对“文革”、军队“支左”、军管等,有抵触不满甚至反对情绪,易与“5·16”气味相投,也成了清查对象。这些“旧人员”中的原各级地方领导干部,成了清查重点,尤其是被打成“走资派”、“三反分子”、“叛徒”、“特务”、“假党员”的领导干部,往往被当作“5·16”的黑后台、黑顾问深挖。有不少领导干部已经“三结合”进入各级革委会也不能幸免。省“二办”为了深挖全歼“5·16”,还列出31个问题,不管有未填表参加“5·16”组织,只要沾上其中一条,都要戴上“5·16”帽子。

1970年4月清查开始后,省“二办”就曾扬言,江苏不挖出十几万“5·16”说不过去。1975年彭冲主持省委工作后,当年5月3日省委调查研究组的调查报告透露,江苏在三年多清查中,果然有13万多人被打成“5·16”分子,其中南京市就有2万多。据当时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从各地市县法院收集的信息,在清查“5·16”中全省共死亡2000多人,伤残人数更多。仅以溧水县和滨海县为例便可说明。溧水县死亡36人,被严刑拷打重伤100多人;滨海县死亡18人,伤残60多人。

南京大学成为清查“5·16”的突破口

南大被认为是“5·16”敌情最严重的单位。1970年4月开始清查时,首先将南大作为突破口,吴大胜亲自直管,派省党的核心小组(当时省委尚未恢复)成员迟明堂蹲点,要求造出声势,搞出经验,推动全省。

南大经过四个多月的清查深挖,关押“5·16”分子108人,点名“5·16”248人,挂上“大名单”的“5·16”嫌疑分子1154人,共有1560人卷入了“5·16”漩涡。其中有21人跳楼、自缢、卧轨自杀身亡。

南大为何能在较短时间内打出成批“5·16”?虽然也搞“政策攻心”,但主要靠所谓“军事压力”,大搞逼供信。连续战斗几昼夜(最多13个昼夜)攻下“顽固堡垒”,通宵达旦取胜于拂晓,宽严大会上戴手铐,小分队滥用十几种体罚等等,主要靠这些手段逼出“5·16”,也逼出了人命。一位吃尽苦头的受害者事后谈及当时的处境是,“站不完的队,受不完的罪,写不完的交待,流不完的泪”。南大大搞逼供信经验,在全省流毒很广。

南大作为突破口,不仅在教职员工学生中打出了成批“5·16”,而且揭出了地方领导干部和军队领导干部的“5·16”问题。这两点突破非同寻常。

在南大蹲点的迟明堂,是一位“三八式”的地方领导干部。南大被打成“5·16”的一位中层干部对其泄愤检举后,迟明堂也被打成了“5·16”。1971年2月靠边审查,1971年10月隔离审查,不久被武装押解投进监狱。这一突破为日后成批地方领导干部打成“5·16”开了先例。省“二办”奉命抓紧对全省地市厅局级以上地方领导干部进行排队摸底,排出了一批涉嫌“5·16”问题的对象。在省级领导干部中占72%,厅局级领导干部中占38%,十五个地市领导干部中占41%,地市一把手中占69%。以此为依据加紧了对各级地方领导干部的迫害。

在江苏“支左”的军级要员吴大胜等三人,也被南大一位“5·16”骨干泄愤检举。虽未能触动吴大胜,但另两位“支左”要员,一位被无端怀疑,一位被蒙冤审查。此后省“二办”奉命大整军内涉嫌“5·16”问题的干部材料。据1975年5月3日省委调查研究组的调查报告,在查获的省“二办“秘密档案中发现,被整理材料的军内干部有298名,其中军级以上干部84名,仅南京军区机关的军级领导干部就有11名。此举大大超越了江苏的范围,也大大超越了吴大胜的职权范围,经何权威授命?想必大有来头。

省五七干校变成集中审查关押“5·16”的营地

江苏清查“5·16”,在南大突破后,省级机关首当其冲。当时省级机关连同省五·七干校共5000人左右。清查“5·16”在两部分人员中进行。一部分是省革委会机关及所属各部门各单位坚持“抓革命促生产”的“留守人员”,另一部分是进入省五·七干校的“脱产人员”。1971年干校的人数占省级机关干部的60%以上,因此干校承担了省级机关清查“5·16”的重任。

在省级机关“留守人员”中清查“5·16”的高潮在1971年。经过“春季攻势”,到1971年6月,被打成“5·16”的占33.4%。其中厅局级以上领导干部占55.5%,处级干部占42%,一般干部占30%。为了扩大战果,不久又发动“秋季攻势”,到1971年11月,挂上“大名单”的“5·16”嫌疑分子多达2400余人,连同已经打成“5·16”的,竟占省级机关干部总数的70%以上。

省革委会常委成了清查的重中之重,45人中有25人打成“5·16”,其中有8名军队“支左”干部。其余除吴大胜、杨广立、蒋科三位“支左”领导人外,都挂上了大名单,作为“5·16”嫌疑分子“背靠背”审查。省革委会领导人之一的彭冲竟也挂上了“大名单”。

“二办”认为省农业局的班子是“5·16”搭起来的,把所有“留守人员”关在机关内43天搞深挖。有一位同志爱人难产、岳父生病,不但拒绝其请假,还要狠批“资产阶级人性论”。外面来人联系工作,除派人监视一楼值班室,还在三楼放望哨监视传达室。宜兴一位同志来联系毛竹问题,疑为“5·16”同伙关了半天。水科所一位下放干部来找局领导,也疑为“5·16”同伙关了两天,勒令交待问题,最后要当地派人领了回去。消息传开后,好几个月谁也不敢来省农业局。

省农业局64名“留守人员”,有39人打成“5·16”。打成“5·16”的局领导占60%,处室负责人占62%,党支部委员占80%,党员占64%,党支部几乎成了“5·16”支部。

省科技局被视为“5·16”的黑据点,“二办”认为科研单位是“5·16”的重点。1000多人的直属科研单位,打成“5·16”关押100多人,逼死5人,挂上“大名单”的“5·16”嫌疑分子400多人。有的科研单位100%的科以上干部和80%的一般人员都打成了“5·16”。

省科技局在清查“5·16”最紧张时,直属科研单位的工作几乎全部停顿。1972年的一个重大科研项目大面积集成电路新工艺,组织了科研所、高校和工厂的科技人员三结合试制队伍,经过一年多努力,就在科技成果快拿到手的关键时刻,南京大学、南京工学院参加科研的师生,奉命回校参加深挖“5·16”,科研课题中途而废,使200多人辛勤劳动,投资500多万元试制出来的设备束之高阁。

省五七干校,1971年有3000多人,除原在干校搞“斗批改”未分配的1000多人外,其余是在清查“5·16”开始后陆续进来的。1971年4月,已在省革委工作的100多厅局级以上领导干部,被点名为“5·16”后首批送进干校审查,到1971年底已增加至200多。首批进干校的省革委会常委、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老红军朱辉等10多位老同志,都是从办公室被“请”走的,回家取衣物也不允许。其他涉嫌“5·16”问题的干部,也一批批被点名送进干校,有些是半夜破门从床上拉走的。已经下放在南京钢铁厂的60多名干部也被装上卡车押进干校,下放在外地的也一批批揪回干校。到1971年底,干校3000多人中,点名为“5·16”审查的有1600多人,挂上“大名单”的还有400多人。其中厅局级以上领导干部,被点名审查的占80%以上。干校已变成集中审查关押“5·16”的营地。

在干校各处墙头和宣传栏上,仇视“5·16”、批臭“5·16”、深挖“5·16”、全歼“5·16”的标语口号随处可见,到处呈现人人自危的恐怖气氛。在干校被审查的对象一律与他人隔离。按南大“通宵达旦取胜于拂晓”的经验,不分昼夜的车轮战成了惯用手段,罚站10多小时(最长19小时)更是常见。不少受害者实在吃不消,被迫承认参加了“5·16”,却又遭来更大祸端,继续穷追猛打逼交“联络图”同伙,使清查形成了滚雪球。一时间干校出现了一种景象,干校内的“5·16”口供一批批送出去,干校外的“5·16”审查对象一批批送进来,清查的雪球越滚越大,“5·16”越滚越多。

为了做到“一个不漏、一网打尽”,干校还发动“以毒攻毒”,要被审查者检举揭发专案人员和小分队成员中的“5·16”。这就给被审查者泄愤检举的机会。以干校一大队为例,一名小分队长今天斗人,第二天进了密封室;一名大队核心小组成员,今天要“5·16”缴械投降,第二天办了他的学习班,要他缴械投降;大队的一名主要负责人也挂上了“大名单”,成了“5·16”嫌疑分子。“以毒攻毒”的结果,在干校引起了一场混战。

1971年下半年,干校多次召开宽严大会。9月份的一次宽严大会要宣布对几名“5·16”顽固分子从严处理。为大造声势,动员干校周边农村的部分干部群众参加。一些农民见会场周围有荷枪武装警戒,误以为干校要杀人。干校虽未杀人,但超越司法机关的职权,给从严处理者戴上手铐宣布法办。

清查“5·16”成为南京市头等大事

南京市被认定为“5·16”大本营,将清查“5·16”作为头等大事,与“一打三反”结合,全力以赴。三年多时间内,全市各条战线各个领域,从上到下先后组织了2万多人的清查“5·16”专案和小分队队伍,举办了各类揭批斗学习班3900多个、2万多期次,进入学习班的多达20多万人次,全市上下共召开坦白会、批斗会、宽严会等1200多场,收到举报材料2万多件。在1971年6月至10月,4个多月内就有5000多人打成“5·16”,其中骨干600多人。到1972年底,2万多人打成“5·16”,逼死300多人,仅市商业系统就有33人自杀身亡。

原市委市人委领导成员,除岳维藩、郑康二人外,都视为“5·16”黑后台,遭到批斗审查。原市委书记处书记刘中,在“文革”初期即因历史问题冤案被关押批斗开除党籍,清查“5·16”时又挂上钩。此时刘中身患癌症要求查病,却要刘中“先查思想后查病”,结果因延误治疗而早逝。原副市长房震戴上“5·16”黑后台帽子逼供未屈服,竟用酒灌醉,妄图房震“酒后吐真情”套取口供。原市级领导成员中一位女同志在学习班承受不了逼供信的折磨,被迫承认了“5·16”黑后台,仍不放过,直至逼交出300多名“5·16”组织网络后才罢休。

市级机关清查“5·16”,以最先清查的市公检法机关为例,便可知其激烈程度。一位在此主管清查工作的军队“支左”人员,事先即预言,市公检法机关的“5·16”有一个加强营。强攻的结果,南京市公安局正副局长、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副院长,全部打成“5·16”。处级干部除一名副处长外,无一幸免。600多干警,159人打成“5·16”,逼死4人,挂上“大名单”的“5·16”嫌疑分子400多人。市公检法机关几乎全军覆没。

其它市级机关清查“5·16”也相当激烈。市革委会机关450余人,至1971年底已有107人打成“5·16”,加上挂上“大名单”的200余人,也占70%左右。

南京市各系统的基层单位,清查“5·16”也搞得“轰轰烈烈”。如华东电子管厂在一个动员会上,就有几百人上台坦白交待“5·16”问题,并检举揭发别人,有的竟能一下子开出几十个“5·16”干部名单。结果全厂近半数的干部和职工都成了“5·16”。又如江南光学仪器厂,要求所有干部职工都要坦白交待和检举揭发“5·16”问题,人人都要过“5·16”关,搞得人人自危。很多干部职工稀里糊涂地成了“5·16”。

江苏其它地市清查“5·16”也不甘落后。以盐城地区为例。原地委常委13人,打成“5·16”的6人,挂上“大名单”的4人;中层干部84人,打成“5·16”的43人,占51%。地区公检法机关500余干警,打成“5·16”的327人,占65%。

江苏清查“5·16”的冤假错案,是十年浩劫的一部分,不应被遗忘。因史料不全,本文虽未能作全面回顾,但也可使读者从片断情况中得知江苏这场浩劫的部分真相。

(责任编辑 杨继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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