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孔子学说吴

2008-08-15 作者: 吴 江 原文 #炎黄春秋 的其它文章

今有“论语热”,探讨孔子学说,宣扬传统文化,善事也。究竟什么是孔子之学?兹从旧作中摘出一些段落,供“百家”评议。

——作者注

孔子学说是儒家学说的开创学说。我说“开创学说”,是说孔子本人的学说并不包含我们现今所讲的儒家学说的全部,甚至也不包含战国时代儒家学说的全部。两千多年前的韩非就说过:“故孔墨之后,儒分为八,墨离为三,取舍相反不同,而皆自谓真孔墨。孔墨不可复生,将谁使定后世之学乎?”(《韩非子·显学篇》)韩非是研究过孔子及孔门各家学说的,他的这个问题提得有道理。战国时代几个大儒,取舍已很不相同,如孟子取“仁”;荀子取“礼”;子夏居魏地,为魏文侯师,他是传经大师,又和法家关系密切。看来,他们同是儒家,同传孔子之学,但各有侧重或创新。战国以后就更是这样了,像董仲舒、程朱陆王,他们的学说距孔子的原始儒学尤远,尽管他们都自称孔门嫡传,都表示虔诚地拜在孔子的门下。

对原始儒学,即孔子本人的学说,现时代的人认识也不同。有人认为孔子是为奴隶说话,有人认为孔子是为封建立言。有人说孔子贵“仁”,有人说孔子重“礼”。有人把六经看做孔子的学说,有人不以为然,以为那不过是周的旧籍,如此等等。两千多年前的事,或全亡无征,或其征不足,或有征而解释不同。看来,不仅孔门后学难以考订,就是孔子学说的有些内容也难以考订。有些问题已经打了一二千年的官司,恐怕还要继续打下去。不过困难虽然有,我们还是要勉力来做这场官司的一方。因为关于孔子的学说,剔去种种超时代的增饰,毕竟还有线索可寻。

研究孔子,根据什么?无非是根据有关书籍记载和所处的时代。孔子十五志于学,二十四岁葬母时就有门人帮忙,但他的著述生涯却开始得较晚,根据周卜官和史官积累的材料整理出六经时已近七十岁了,修订《春秋》是在他死前的两年。有人说,六经即孔门儒学。六经为古籍古事,经孔子删定,孔子当然是立意宣扬并有所寄托的;有的可能是作为珍贵的掌故文献保存下来。《列子》记杨朱的话说:“太古之事灭矣,孰志之哉?三皇之事若存若亡,五帝之事若觉若梦。”六经以前,无复书记,夏殷无征。周籍在平王东迁时丢失一大部分,春秋时所剩无几。加之,原来在王室掌管书籍的缙绅先生们这时多已离散,各自找饭吃去了。在这种情况下,孔子删定六经,为我们民族保存了大批有价值的古文籍,实属难能可贵。

现在我们研究孔子,主要根据四部书。一是《春秋》。孔子用鲁史官所记《春秋》,上起鲁隐公元年(公元前722),下至鲁哀公十四年(公元前481),凡242年。《春秋》这部书对于孔子来说与其他经书大不相同。孔子自命为“继周者”,且自命为下一代的“新王”。“新王”之礼就寄托在《春秋》里面。孔子说:“吾志在春秋。”孟子也曾转述孔子的话:“知我者其惟春秋乎?罪我者其惟春秋乎?”(《孟子·滕文公》)。孔子在周道衰微时通过修《春秋》以拨乱反正,寄托自己的政治理想,不是著作,也是著作。历来人们公认孔子修《春秋》的目的在于正名分、立名教,有褒有贬,使乱臣贼子惧。所谓“正名分”,就是要求君臣、父子、夫妇、贵贱尊卑等各符其名,各守其分。儒家的政治、伦理思想就以《春秋》为最高标准。古代中国一以贯之的宗法等级思想,以及奴隶制宗法等级思想与封建制宗法等级思想的一致性,都充分地表现在《春秋》一书里。

二是《论语》。关于《论语》的源流尚有争论,但一般认为《论语》系战国时孔子的再传弟子(据说是曾子、有子的门人)编纂而成,非孔子亲笔。康有为认为,《论语》虽出自孔门弟子之手,战国时儒分为八,则难免“各尊所闻,各明一义”,就难免有战国儒者的一些观点掺杂其中。因此,《论语》尚不足以尽孔学的全貌。

三是《易经》。据《史记》载,《易经》的一些卦象辞、爻象辞是孔子亲作。孔子的重要哲学思想反映在《易经》这部书里。这里附带说一下,《易》一般认定是殷末周初的作品,但后来郭沫若提出新说,认为《易》是战国初年的作品,姑存疑。

四是孔子删定的《仪礼》十七篇及其他礼学著作。孔子生前大声疾呼以“复礼”为己任。孔子关于“礼”的思想、正名分的思想,在《春秋》中已有充分表述,《春秋》不妨说就是一部礼学著作。《仪礼》十七篇,其中最重要的是《丧服礼》一篇,孔子弟子卜子夏特为之作传,其中亲亲尊尊长幼男女有别那一套规定得最具体清楚。此外,阐明孔子礼学的,还有汉时儒生所编的《礼记》一书。此书有些篇目如《中庸》、《礼运》,记载孔子一些言论,其价值不低于《论语》,可以补《论语》之不足,明《春秋》之未尽。

从以上的介绍我们可以明白:孔子自己确实没有专著,孔子多借整理古籍或史料寄托自己的思想;再就是孔子后学追记下孔子的一些语录,片言只语在所难免。凭书籍研究孔子,由于根据不一,理解各异,见仁见智,发生争论是极正常的。因此,要研究孔子,弄清孔子所处的时代是十分重要的。

孔子所处的是怎样一个时代呢?孔子生当春秋末期,周王室已衰微,成了名义上的“天下共主”。礼废乐坏,旧的等级名分被破坏,宗法秩序被搅乱,尊王之风殆尽。这就是孔子所谓“乱臣贼子”的时代:天子失政,诸侯互攻,大夫争国,私门斗公室,弑君弑父之事时有发生。孔子所亲见亲历的就有:周王子朝攻逐敬王;鲁季氏逐昭公,阳货囚季氏;卫灵公父子争国,太子蒯聩出走,后来又是蒯聩与其子蒯辄争国;齐崔杼、陈恒先后弑君;楚平王弑灵王;吴阖闾弑王僚。此外,各诸侯尚有不少篡乱。《春秋》二百多年就记载“弑君三十六,亡国五十三”。其时还出现诸多“百工暴动”,就是下层群众起来造反。在郑国就有耕奴为“盗”,太叔兴兵,尽杀之;鲁国有匠人“皆执利兵”,进攻公室;晋国人民不服从国君的命令,听到命令就像遇见强盗似的纷纷逃走;齐国由于公室加重剥削,人民受不了饥饿,纷纷逃到待遇较好的陈氏家中去,等等。这些事件反映了时代的大变动,即所谓“旧制度废而新制度兴,旧文化废而新文化兴”。

这种情况在旧统治者眼中自然是礼崩乐坏,“上下失礼”。礼制被破坏,是当时统治者最头痛的一件事。“礼,王之大经也。”(《左传·昭公十一年》)“无礼必亡。”(《左传·昭公二十五年》)旧统治者自然要竭力维护礼,力挽礼的颓势,使反叛作乱者复归于礼。

其时,法家学派尚未形成,一些有远见的政治家已提出不能单纯靠“礼治”,也要有点“法治”。所以,郑国子产制刑书(有条文的法律),邓析制竹刑(竹法)。接着,晋国的范宣子铸刑鼎,把贵族秘而不宣的法度公之于众,这种行动在当时有利于“私室”而不利于“公室”。这就引起了一场关于礼、法之争。有人对这场争论采取超然的态度,如管子。《管子·枢言篇》说:“法出于礼,礼出于俗。”意思是,俗间的习惯便是礼,礼加上强制力便是法。孔子则明确地站在“礼治”的立场上而反对“法治”。他认为“法治”就是破坏了周礼,他说:“夫晋国将守唐叔之所受法度(按:晋国最初受周封的君主是唐叔,他从周天子那里带来了法度),以经纬其民,卿大夫以序守之,民是以能尊其贵,贵是以能守其业。贵贱不愆,所谓度也。”“今弃是度也,而为刑鼎。民在鼎矣,何以尊贵?贵何业之守?贵贱无序,何以为国?”(《左传·昭公二十九年》)。对于范宣子的铸刑鼎,孔子表示十分不满,所以说话颇有些慷慨激昂。

孔子是不是完全否定“法”呢?也不是。孔子有几句格言式的话:“道(导)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论语·为政》)孔子是主张“齐之以礼”的,因为在他看来,“礼者禁于将然于前,而法者禁于将然之后”(《大戴礼记·礼察篇》)。就是说,礼能事先禁止不法行为的发生,法只能在不法行为发生后消极地予以惩罚。这就是孔子主张“礼治”而反对“法治”的主要理由。

我以为,从这场争论可以引出关于孔子学说的主旨或中心内容究竟是什么。孔子是中国古代的一位大政论家和大伦理家,也是大教育家。他的学说以政治和伦理为主,是积极用世的,竭力为统治者立言。他的学说,礼、乐、仁、义均包含于其中。礼、乐属于制度、名分范畴,仁、义属于伦理、道德范畴。礼、乐、仁、义四者当中,孔子究竟以何者为重,即以何者为其学说的中心内容呢?对这个问题,现代学者看法各异,取舍不一。郭沫若取“仁”,范文澜取“礼”。其他学者也是非“仁”即“礼”,或者如蔡尚思昨日取“礼”今日取“仁”,昨日取“仁”今日又取“礼”。有人甚至说,孔曰“仁者人也”——这就是“人的发现”,这个发现要早于欧洲文艺复兴时期的人道主义者云云。此外,关于孔子学说的主旨,还有“仁礼统一”说,“忠君”说、“仁恕”说等等。

若问我的看法如何,我的看法是:孔子之学以礼为首。孔子本人的论述甚广泛,针对不同问题所说的话,其侧重点往往不同,“贵仁”也是事实。但是,就孔子在他那个特定时代所采取的立场和态度来说,我以为,提出孔子本人的学说的着重点在“礼”,孔学主要是礼学这个看法,是比较符合实际的。下面我就来谈谈为什么说孔学主要是礼学,并说明孔子如何处理礼与仁的关系。

首先,当然需要弄清关于“礼”的含义。据查,“礼”在《诗》、《书》中并不多见。礼字从从,大概从祭器出来,最早是古代宗教的一处仪式。所以,《礼运》说:“礼所以傧鬼神。”后来逐渐衍变成一种行为规范了。这种行为规范又是根据名分即宗法等级来确定的。统治者将这种行为规范编成一代的礼,就出现所谓“夏礼”、“商礼”、“周礼”等。三种“礼”不相同:夏“礼”已难考订;殷人是“先鬼后礼”,即先鬼神后人事;周人则“以礼为先”,先重人事,对鬼神则敬而远之。《左传·隐公十一年》引孔子的话说:“礼,经国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后嗣者也。”这可以认为是“礼”的质的规定性。所谓“经国家,定社稷”,就是维护凭血缘宗法关系建立起来的国家及其制度;“序民人”,就是分等级,别尊卑贵贱;“利后嗣”,就是维护世袭制。所以,“礼”是指社会制度(主要指宗法等级制度)、各等人的行为规范(即名分)、社会秩序等上层建筑而言,其含义要比作为伦理道德观念的“仁”宽广得多。君臣、父子、夫妇以及“上”“下”之分,“君子”(统治者)“小人”(被统治者)之分,都在“礼”内。下面关于“礼”的话都摘自《左传》:“夫礼,所以整民也”;“礼,国之干也,礼不行则上下昏”;“夫礼,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利也”;礼是“守其国,行其政令,无失其民”,使“民不迁,农不移,工贾不变”等等。概括说来,礼是为了分别贵贱尊卑,各守其分,不得逾越。这种“礼”的法度,藏在尊爵彝器的神物中,名曰“宗庙社稷之重器”,亦称“宗礼”。“礼”只属于统治者。《仪礼》中说:庶人见君不行什么礼,因为“礼不下庶人”,礼不为庶人而设,统治者对庶人只用刑。《荀子·礼论篇》也说到,“恃手而食”的劳动者“不得立宗庙”,因此用不着行“宗庙之礼”。周代还用“礼”来区分夷夏:华夏地区称周礼地区,亦即所谓“礼仪之邦”;不行周礼的少数民族,则称夷、蛮、戎、狄等等。

如果我们不把孔子的学说看成单纯的伦理道德学说,而首先是一种社会政治学说,其伦理道德也是为了挽救礼废乐坏的颓势。那么,承认孔子的学说以礼为首,他是以礼治或德治为经世之道,我想是没有什么困难的。

孔子学说的实质归根结底是维护宗法等级制度,其理论基础是中庸之道。中庸就是“允执其中”,就是要抓住两端之“中”,要“适中”,既不可过,亦不可不及。这个“中”当然是指行为的“度”,或行为的“标准”。那么,这个“度”或“标准”又是什么呢?《礼记》载子贡问孔子,怎样可以称为“中”?孔子答:“礼乎礼!夫礼所以制中也。”(《礼记·仲尼燕居》)。就是说,礼是一切行为的度。仁、孝、忠、治国、外交、军事、经济、教育、音乐、敬神事鬼等,都要以礼为标准。人的一举一动,饮食、衣饰、乘车、谈话、交友、见贵夫人等,都要合乎礼。《礼记》还记载孔子下面这些话:“非礼无以节事天地之神也,非礼无以辨君臣上下长幼之位也,非礼无以别男女父子兄弟之亲,婚姻疏数之交也”(《哀公问》);“道德仁义,非礼不成”(《曲礼》);“敬而不中礼谓之野,恭而不中礼谓之给,勇而不中礼谓之逆”(《哀公问》。请注意:在孔子看来,道德仁义也要以礼为标准)。孔子有时讲“道”,说“道不行,乘桴浮于海”(《论语·公冶长》。)这个“道”,据冯友兰解释,就是“中”,也就是“礼”。我看这一解释是对的。总之,孔子讲的“礼”是千古不易之道,是“天下之正道”“天下之定理”(朱熹语)。孔子对他的独生子孔鲤说过两句话:“不学诗无以言,不学礼无以立。”孔子自称“三十而立”,是说他到三十岁才“立于礼”,才有了“立身之本”。

孔子认为周礼是最完美的礼,“周监于二代(按:指周借鉴夏商二代的礼以制定自己的礼),郁郁乎文哉!吾从周”(《论语·八佾》)。“从周”即从周礼。孔子生当灭礼僭乐之世,以复礼即恢复西周之礼为己任。他认为,夏殷周三代的礼是相沿袭的,虽各有所损益,但根本的东西是百世不变的。孔子说过他希望“齐一变至于鲁,鲁一变至于道”(《论语·雍也》)。也就是,他希望当时已比鲁国进步的齐国向落后保守的鲁国看齐,而又希望已够保守了的鲁国再恢复到文武周公那个时候的状况。由此看来,我们实在很难说孔子不是在搞倒退。孔子修《春秋》,其目的也在此。孔子说:“吾志在春秋。”就是说其志在复礼,即复西周之古,复文武周公之道。

礼学为孔学的要旨,这一点也为孔学的反对者墨子所紧紧抓住。墨子生于孔子卒后十多年,是鲁国人。少时也曾“学儒者之业,受孔子之术”(《淮南子·要略》)。墨子对孔学的了解,大概要比两千年后的我们多得多。墨子认为,孔学“其礼烦扰,伤生害事,糜财贪民”(同上)。墨子集中反对孔学的等差森严,亲亲为大,礼节繁缛,久丧为害等,都是针对孔子的礼教而发的。墨子非礼,亦为封建统治者所不容,这是墨学后来过早终绝的一个重要原因。

总起来说,孔子为维护宗法等级制度所创设的关于礼的学说,以及孔子之后许多儒学大师发挥的礼论(首先是荀子的礼论),为中国数千年的封建礼教打下了基础,其影响之大、之深是人所共知的。

在孔子那里,不论礼、乐、仁、义这四者在哪一场合被强调,都是围绕着礼,并最终服从于礼。关于礼和乐,孔子认为,礼不能离开乐,以乐配礼,礼才易于为人所遵守。因为,乐是从感情上协调人与人的关系,有求和、求同的作用;而乐、感情也必须受礼的节制,要合于礼、止于礼,做到“思无邪”。《孝经·广要道》引孔子的话:“移风易俗,莫善于乐;安上治民,莫善于礼。”孔子津津乐道的乐经早已亡佚,一说《周礼·大司乐章》就是儒家所传的乐经。仁义属于伦理道德范畴。孔子所说“道(导)之以德,齐之以礼”,这里的“德”广义而言便是指仁义。孔子讲义,是要求人们的行动合乎礼。“义者,宜也”,要合乎礼方算是宜。所以,孔子说“仁近于乐,义近于礼”(《礼记·乐记篇》)。对以上所说,我想大概不会有什么争议,有争议的还是仁与礼的关系。因此,对这个问题我不免要多说几句。

我谈中国古代社会的深层结构时,特别对殷周奴隶社会为什么产生“仁”的概念作了一点探讨。“仁”只有“君子”,即统治者才能有,只有他们才能做“仁者”。“小人”是没有份的。“君子”、统治者互相间要按照礼的标准,对别人表现出一定的真情实感、忠恕之道,“知礼贵和”,“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按:如果离开时代,这几句话是颇有伦理价值的),以安定统治者内部,这就是所谓“仁”道。但此外,“君子”也要对“小人”表现出一定的“仁心”,即从宗族立场,晓谕“小人”们要懂得“亲亲为大”,对主人的侍奉要尽心竭力,畏天命,畏大人,畏祖宗,畏刑罚,知尊卑贵贱之大防,遵“礼不下庶人”之至理,决不做一点逾越规矩的事。这就是孔子关于“仁”的立场。至少在孔子的时代,在孔子本人,“仁”作为最高的道德规范,是服务于礼的,并被礼所规定。礼义不可以无仁。但“仁”的实质内容是“礼”。《论语·颜渊》有一段:“颜渊问仁。子曰:‘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颜渊曰请问其目。子曰:‘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左传·昭公十二年》也记载孔子的话:“古也有志(按:古代也有记载),克己复礼,仁也。”

顺便说一下,后儒也是这样看待仁、礼关系的。例如,唐柳宗元说:“儒者以礼立仁义。”宋张载说:“仁守之者,在为礼也。”明末清初的王夫之说:“礼者,仁之实也。”

有人把孔子所说“仁者人也”,“仁者爱人”,解释为“仁”在这里有超等级的意义,是“人的发现”,有相当高度的人道主义精神等等。持这类看法的,前者有梁启超,后者有郭沫若。梁启超赋予孔子的“仁”以超等级的意义(参见梁启超《孔子》一文)。郭沫若则认为孔子的“仁”表现了“牺牲自己为大众服务的精神”(见郭沫若《孔墨的批判》一文)。哗然从之者也不少。他们大抵从宣扬中国的传统文化出发,用心是好的。我不否认二千五百年以前提出这些命题的文化价值,但我认为,这里的探讨应从当时的实际可能出发。

春秋后半期已使用“人”字,我们且不追究这个“人”究竟是单指“君子”,还是“君子”与“小人”都在其内。先说《中庸》所引孔子关于“仁者人也”这句话的含义(孟子也说过“仁也者,人也”这类话)。这话可以有两种解释:一种是以“人”训“仁”。仁从二人,表示两个人才能显示出仁的意义。汉郑康成(玄)解释“仁者人也”是说这里的人是“相人偶”的“人”字,偶即是耦而耕的耦(参见《礼记·中庸注》)。这就是说,“仁者人也”是指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人与人发生相互关系才能称之为“仁”。这种解释自然是不错的,但这只是一般的解释。问题在于“仁”的关系究竟发生在何等人之间?我们已指出,孔子在当时是认为只有“君子”之间才有“仁”的关系;“君子而不仁者有矣夫,未有小人而仁者也”(《论语·宪问》),这就再把“小人”排队在“仁”的关系之外了。梁启超对于这里的具体的人与人的关系(相人偶)倒有一种解释。他认为,人与人的关系指的是君臣、父子、兄弟、夫妇之间的关系:君要尽君道,臣要尽臣道,为人君止于仁,为人臣止于敬,为人子止于孝,为人父止于慈,与国人交止于信。这里全是相互关系,这就是“相人偶”。我觉得,梁启超对“相人偶”的解释是可取的。而这里的一切关系都要根据礼,用礼来做标准,就是要合乎名分。

对“仁者人也”的另一种解释,就是认为这里的“人”是将“君子”与“小人”,奴隶主与奴隶(庶人),一律当做人看待。这就是近代意义上的“人的发现”,认为这里的人已经成为“理性的主体”,有独立的人格等等。我以为,这种解释过于牵强,是把古代的东西“近代化”了。西方资本主义发生时期,人摆脱封建等级关系成为有独立人格和平等要求的人,成为自由理性的主体(即使劳动力成为商品,可是人是自由的),这是一个摆脱黑暗中世纪的全新时代的开始。而我国春秋时代的“人”尚远未成为这样的自由理性主体,他们仍然在等级制内的牢笼内,必须循礼“安身立命”。《礼记·冠义》说:“凡人之所以为人者,礼义也。”人不能离开礼,任何人都具有等级规范性,只能委身于上下尊卑的服从关系,这样何来人的主体性和独立人格呢?所以,“仁者人也”的“人”,也只能是依等级安身立命的无理性的存在物。不但“小人”是这样,“君子”也是这样。因为那时“君子”也是具有等级规范性的,各等“君子”人物既不会有平等的权利与义务,更不可能有独立的人格,都有严格的从属关系和依附关系,这就是等级社会之所以为等级社会。一般“君子”拜见王公大人须循礼而行,自不必说,就是“子见南子”难道能够随随便便平起平坐乃至眉目传情吗?

再说“仁者,爱人”。《论语·颜渊》记载:“樊迟问仁。子曰:‘爱人。’”这个“爱人”是什么意思呢?古来讲“仁之法,在爱人”,“仁者恻怛爱人”,可谓比比皆是。只有朱熹所说“仁主于爱,而爱莫切于事亲”(朱熹《四书集注·孟子卷四》),这句话较合真义。这里的“爱”只能是等级之爱,宗法之爱。我们不可忘了,“仁者人也,亲亲为大”这两句话是连在一起的,这一点很重要。根据“亲亲为大”的原则,这里的“爱人”主要是爱父母,爱宗亲,以爱父母、爱宗亲为仁。孔子讲“仁”包括恭、信、忠、恕、惠、敏、智、勇、孝、悌等。其中,孔子以孝悌“为仁之本”,也可以为“爱人”作注释。那么,“君子”又如何爱人呢?韩非子有一个解释,他的解释又是引用孔子的话,“夫礼,天子爱天下,诸侯爱境内,大夫爱官职,士爱其家。过其所爱,曰侵”(《韩非子·外储说右上》)。这就是说,爱不可逾越等级,要循礼而爱。士只能爱其家,不能爱官职;大夫只能爱其官职,不能爱境内;诸侯只能爱境内,不能爱天下。若过其所爱,即爱其所不当爱者,如士觊觎官职,私室觊觎公室,诸侯觊觎王室,那就是野心分子,就是破坏礼制,就是不仁。

那么,能否将“仁者爱人”解作“君子”爱“小人”呢?

大概与孔子同时的人没有提出过这个问题。孔子卒后才出世的墨子,是以讲“兼爱”著称的,有人甚至把墨子的“兼爱”精神誉为“小基督,大马克思”(梁启超语)。那么,我们来看一看,墨子的“兼爱”究竟是怎样的呢?《墨子·兼爱上》阐述其兼爱的理论,说天下之乱皆起于不相爱,“子自爱不爱父,故亏父而自利;弟自爱而不爱兄,故亏兄而自利;臣自爱而不爱君,故亏君而自利;……盗爱其家不爱异室,故窃异室而利其室;贼爱其身而不爱人,故贼人以利其身;……大夫各爱其家而不爱异家,故乱异家以利其家;诸侯各爱其国而不爱异国,故攻异国以利其国。”我们从这里可以看出墨子的“爱”的理想世界是:子爱父,弟爱兄,臣爱君,而不是只知自爱自利。这里丝毫没有废除等级之意。特别是他提到盗贼应当爱异室、爱人,而不可窃异室、贼人,大夫应当爱异室而不可乱异室,诸侯应当爱异国而不可攻异国等等。由此看来,墨子似乎也难逃反对“乱臣贼子”,甚至反对“百工暴动”之嫌。不过墨子的特点在于,他尚同,但又承认天子、三公、诸侯、卿大夫的尊卑等次,所以墨子的“爱”其实也是“等差爱”;此外,他还劝告统治者学大禹过勤劳艰苦的生活,甚至放弃剥削,这自然是一种空想。墨子的学说自相矛盾处甚多,这大概是儒墨争论中墨家敌不过儒家的一个原因吧!

当然,我们也不能将孔子在讲“仁”时提到的“人”和“爱人”这件事看得不重要。孔子这样说至少表示他在调节当时的复杂的社会关系方面采取了相当灵活的态度,“和而不同”的态度。孔子重“人”而不重“神”。孔子的确不愧为“时髦圣人”(圣之时者)。但孔子对于他所说的“人”却是不折不扣的礼本主义者,一切以礼为准,而非近代意义的人本主义者。

孔学“立于礼”,礼源于宗法。孔子贵仁,仁本乎“亲亲”。只要宗法等级制度不变,社会制度虽变易,封建制代替了奴隶制,礼学照样有生命力。“圣王之道莫善于礼”,诚然是百世不易之论。

以上是孔子时代的“礼”“仁”关系及“仁”的含义。在孔子那里,“礼”是全部行为的规范,“仁”属于伦理道德及内部性情的显露。到了距孔子一百七十年后的孟子那里,“仁”在儒学中的地位大大提高了。“仁”的含义也不同了。庞朴同志根据1993年湖北省荆州市郭店村一号楚墓出土的一批竹简,考定孟子开拓一条儒家向内求学的为学之路,着眼点不是外在的天道或天命,而是天进入了人心,形成人性,直接给人以命令和命运。这就是“仁”。这个“仁”包括三个方面,即性与命、性与情、性与心。这也就是孟子的所谓“心性”之学,亦即“仁”学,它使儒学进入了一个新境界。这也是孟子继承和发展孔子之学的主要之点。

现在回到礼学本身来。六经(诗乐合一又称五经)中的礼,原只是孔子删定的《仪礼》十七篇,后来才有《周礼》《仪礼》《礼记》三种。《周礼》并不是相传周公制作的旧典,它是战国时候才出现的,战国儒者将夏商周各时期的官制(这些官制在甲骨文中可以看到,可知并非捏造)汇编在一起,加上儒家的政治理想(如井田制),才成此书。孟、荀都不讲《周礼》,可见此书出现在孟荀之后,或者在汉时才开始流传。后世人的托古改制,多从《周礼》找根据。王莽的“王田”,就是根据《周礼》的井田制。张载也重视《周礼》,认为治天下不用井田,即不会太平。王安石更发挥《周礼》,作《周礼新义》,作为变法的根据。直到太平天国、康有为,还是这样。《礼记》则是西汉儒生戴德、戴圣两人博采孔门后学所记关于礼的文字(孔子、荀子的居多)编纂而成,共一百三十九篇。《大学》、《中庸》就是其中的篇章,被宋儒抽取出来独立成书。

孔子之后,礼学有三变,或者说经历了三个主要发展阶段。我在此约略做些说明:

第一阶段。战国时期有两位儒学大师,其中如上所说孟子发挥了关于“仁”的学说,对发展儒学影响极大,其中还有不少“民本”思想;荀子发挥了关于“礼”的学说。荀子(荀况)是先秦儒家中最后一位大师,他继承并发展孔子的礼学,集中表现在:在进入封建社会后,他第一个将西周之礼加以损益,在旧的等级名分破坏之后,建立起新的封建的等级名分。为此,他将礼、法两者结合起来,礼还是第一位。

和孔子一样,礼是荀子学说的最高范畴。荀子为礼提出了一个理论根据,他说:“礼起于何也?曰: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则不能无求,求而无度量分界则不能不争。争则乱,乱则穷。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之,以养人之欲,给人之术,使欲必不穷于物,物必不屈于欲,两者相持而长,是礼之所起也。”(《荀子·礼论篇》)。接着,他提出“礼有三本”:第一本“祭天地”,第二本“尊祖先”,第三本“隆君师”。这第三本就是确立封建君主的绝对权威和独尊地位。孔子作《春秋》是为奴隶制正名,荀子作《礼论》是为封建制正名。《荀子·富国篇》再三申述:“礼者,贵贱有序,长幼有差,贫富轻重皆有所称也。”“少事长,贱事贵,不肖事贤,天下之通义也。”荀子特别强调:“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农农、士士、工工、商商”,都要各安本分,这是万古不变之秩序(《荀子·王利篇》)。孔子最重视丧服礼,荀子也主张“三年之丧”,并严格规定丧礼的等级制度,如天子棺椁十重,诸侯五重,大夫三重等等。

荀子主张礼法并用。他提出“圣人以明礼义而起法度”的命题,认为人主要图治,第一要“明礼”,第二要讲“法度”——“法者,治之端也”。但用礼用法,荀子是有区别的。他认为,制礼的是圣人,行礼的是王公大人。所以,天子至尊至贵,握最大权力。故自天子至士,按礼分禄,是合理的;众庶百姓不知礼,必须用刑法来制服,使之出力生产,以供养长上,这也是合理的。所以,荀子说:“由士以上则必以礼乐节之,众庶百姓则必以法度制之。”(《荀子·富国篇》)。

总之,荀子的礼论是直接继承孔子的,而又有所发展,卓然自成一家,开启了此后两千余年封建社会的纲常礼教。荀子之后,像范文澜所说,儒家的礼学就不再有什么新发展了,汉代编纂的《礼记》不过是对荀子的《礼论》做点注疏而已。

西汉独尊儒学,董仲舒制定“三纲、六纪、五常”,将荀子的封建礼论在实践中具体化、制度化,这是儒家礼学的第二阶段。

所谓“三纲”,就是“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六纪”,指诸父、兄弟、族人、诸舅、师长、朋友六种纳入宗法系统的关系;“敬诸父兄,六纪行,诸舅有义,族人有序,昆弟有亲,师长有尊,朋友有旧”(《白虎通义》)。

为什么称“三纲”?《白虎通义》解释道:“君臣、父子、夫妇,六人也。所以称三纲何?‘一阴一阳谓之道’,阴得阳而成,阳得阴而序,刚柔相配,故六人称三纲。”这是用神秘的阴阳刚柔相生相克之道来解释“三纲”,是董仲舒这位兼擅阴阳五行学的孟派儒生的特色。关于“三纲”究竟是谁提出来的,对这个问题有争论。梁启超曾说,“三纲”是董仲舒独创,本非孔子所有。蔡尚思在《〈礼记〉思想体系》一文中说,孔孟有“三纲”之实,而尚无“三纲”之名。孔子原就有所谓“三正”之说:“夫妇别,父子亲,君臣严,三者正,则庶民从之矣。”后来荀子常讲儒者重君臣、父子、夫妇三者。荀子的弟子韩非则把这三者概括为“三顺”说。西汉董仲舒才把“三顺”改称为“三纲”。(蔡尚思《中国古代学术思想史论》第355页)这说明,儒家历来以“三纲”思想为礼教的核心。

“五常”指仁、义、礼、智、信(诚),亦称“五性”。孔子也是讲这五个字的。但五字连用,并把“仁”放在首位,则始于孟子。《白虎通义》解释道:“仁者不忍也,施生爱人也;义者宜也,断决得中也;礼者履也,履道成文也(按:履行正道成为礼文);智者知也,独见前闻,不惑于事,见微知著也;信者诚也,专一不移也。”这种解释本来没什么独特的地方,但《白虎通义》却又以“五性”附会于“五行”、“五气”乃至人的“五脏”,说五行之气形成“五性”,甚至说“五性”是从人的五脏六腑出入的。这正是儒家的特点——把儒学阴阳化、神学化了。

封建统治者有系统地施行礼法,自汉代始。叔孙通定朝仪,定君臣之礼,从此臣子们不敢再在皇帝面前撒野了。过去曾溺儒冠的刘邦,这才认识到儒家礼学的重要性,所以在他死的前一年亲用太牢祭孔子,开皇帝祭孔的先例。汉末大乱,魏晋倡玄学,“礼”一度被冷落。南北朝时期,纲常礼教更趋沦丧。隋唐以后,渐渐又有起色。到宋朝重振纲常,皇帝带头表彰“孝悌”,宋明道学家们更是编织出严密控制人们思想、生活的封建礼教网,这才使礼教重新大倡起来。所谓“道学”实即礼教之学。这就是我所说的儒家礼学的第三阶段。

在中国封建礼教史上,因为荀子将礼纳入封建轨道,礼法合一,竭力为封建宗法制度明礼,所以后世有些学者把礼教的罪恶统统归到荀子头上。晚清的梁启超、谭嗣同等人就是这样。梁启超说:“孔门之学,后为孟子、荀子两派……汉代经师,不问为今文家古文家,皆出荀卿。”(按:这是不对的,毋宁说汉代经师多出孟子。)两千年间,宗派屡变,一皆盘旋荀学肘下(见梁启超《清代学术概论》)。谭嗣同则说:“二千年来之政,秦政也,皆大盗也。二千年来之学,荀学也,皆乡愿也。惟大盗利用乡愿,惟乡愿工媚大盗。”(《仁学》卷下)谭嗣同是晚清的激烈维新派,但他只反礼教而不反孔,所以把礼教的开山祖孔子开脱了。这固然是偏见,但也足以证明荀子的礼论对于封建之世的巨大影响。

绵绵两千多年的中国封建礼教,开创者孔子,增益者荀子,大倡者董仲舒和宋明道学,他们各有千秋,但有的已超出了孔子儒学的开创范围,使之更加适合封建统治者的需要,礼法愈来愈严密。所以,说起封建礼教的罪恶,后来这些人(尤其是董仲舒和宋明道学家们),“皆无所逃于天地之间”。

(本文作者为著名哲学家,中央党校原教务长)

(责任编辑 杨继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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