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世价值:一个时代性的重大课题
[ 2009年第1期 普世价值:一个时代性的重大课题·杜 光 ]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们在经济上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在政治、文化、社会诸领域,却仍然坚持着计划经济时代的意识形态,严重地阻碍了改革的全面而深入的发展。为什么会这样?最根本的原因是没有找对改革开放的指导思想,没有找准改革开放的前进方向。在某种意义上说,就是没有在指导思想上确立普世价值的观念。
(一)改革开放就是实践普世价值,是中国民主革命的继续
我在近几年来有一个看法:三十年来的改革开放,是一百多年前由洋务运动肇始的民主革命的继续。民主革命就它的民主主义性质来说,它的任务就是彻底推翻专制制度,建立自由民主的社会制度。这是人类社会在发展进程中必然要经历的、不可超越的历史阶段。在专制制度没有彻底推翻、民主自由的社会制度没有全面建立以前,摆在中国人民面前的历史任务,只能是继续推进民主革命。回顾一百多年的民主革命的历史,由于存在着两千多年的专制皇权的深厚传统,我国民主革命的进展显得十分曲折、十分艰难。辛亥革命、北伐战争和解放战争这三次以暴力斗争为主要形式的民主革命,在取得革命胜利以后,都出现了专制势力的复辟。这里面的教训是很值得总结的。
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提出新民主主义理论,表示要为建立一个独立、自由、民主、统一、富强的新中国而奋斗。这个崇高的理念和壮丽的前景,吸引了无数知识分子和普通老百姓。在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下,民主革命取得了辉煌的胜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制定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新民主主义即人民民主主义的国家”。当时,在经济上五种经济成分同时并存,“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城乡互助,内外交流”;在政治上,中央政府的构成里,非共产党员的民主人士占了将近一半的位置。这样的政治经济格局,是比较符合于当时的社会现实和民主主义发展前景的。在这个基础上继续发展民主主义,就有可能彻底消除专制主义,完成民主革命的历史任务。但是,1953年提出的“过渡时期总路线”,打断了民主革命的继续发展。在经济上,通过“三大改造”,剥夺了农民、手工业者和工商业者的生产资料所有权,建立起全面垄断的经济体制;政治上把大批非共产党员排挤出政府权力机关;文化上通过思想改造、批判《武训传》、批胡适、反胡风等一系列政治运动,树立一元化的意识形态。于是,经过所谓的社会主义革命,经济上垄断生产资料所有权,政治上垄断国家权力,文化上垄断真理裁判权,社会领域则垄断公民权利。中国人民刚取得民主主义的胜利,就又一次地被推回专制主义的泥坑。
改革开放就是要摆脱专制主义的羁绊,回到民主革命的道路上来。袁伟时教授2002年9月25日在南京大学历史系做报告时,曾经说过一句非常幽默,非常极端,又非常深刻的话:“我们在九十年代做的工作,大体上是继续做光绪皇帝,宣统皇帝的未竟事业。”什么是光绪皇帝和宣统皇帝的未竟事业呢?就是宪政民主,是由上而下的、和平非暴力的民主革命。在整整一百年前的1908年。清政府颁布《宪法大纲》,而且拟订了实施这个大纲的逐年筹备事宜的清单,列出君主立宪的九年规划,但这个进程被辛亥革命打断了。袁伟时这句话的意思,我想无非是说我们现在的改革开放,不过是要实现清朝皇帝没有实现的宪政民主,继续民主革命的未竟事业。改革开放所要达到的目标,就是民主革命所要达到的目标,那就是:取代国家政权对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的全面垄断,实现经济市场化、政治民主化、文化自由化、社会平等化。民主、自由、平等,都是普世价值所要求的。否定普世价值,拒绝民主自由,实质上就是否定改革的民主主义性质,否定民主革命。
(二)普世价值的基础是人类共同的人性
我们承认普世价值,是因为人类除了各自的个性和特定群体的共性外,还存在着超越于一切差别的共同性,就是通常说的“人性”,也可以说是人的天性,是人类与生俱来的本性,例如趋利避害、珍惜生命、恻隐之心、对真善美的追求等等,正是这些共同的本性,产生了对社会生活的共同追求:自由、民主、平等。
改革开放以前,主流意识形态否定人性,大批人性论。抹杀人性的结果,是兽性大发扬。马克思曾经指出:“专制制度必然具有兽性,并且和人性是不相容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414页)历次政治运动中那些挖空心思地罗织罪状、陷入于罪的积极分子,文化大革命时群殴无辜、屠杀生灵的种种罪行,都反映了专制制度的发扬兽性的本质。
为什么人性和兽性会共存于同一个主体之中呢?斯宾诺莎曾指出:“人们都有一种欲望,要追求对自己有利的东西。”(《论理学》商务印书馆1958年版第424页)马克思也认为:“致富的欲望是所有人的欲望。”(《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第173页)斯宾诺莎说的“追求对自己有利的东西”,马克思说的“致富的欲望”,都是人类共有的本性。但是这种本性存在着两种截然不同的发展趋向:一种趋向是,人们在追求对自己有利的东西的时候,如果不顾社会或他人的利益,甚至采取有害于社会或他人利益的办法来谋求自己的利益,那么,发展到极端,就会使人性蜕化为兽性;相反,如果能够在追求自己利益的同时,关心社会和他人的利益,有利于社会和他人,至少无害于社会和他人,那就意味着保持了或发扬了人性。在社会生活中,甚至在同一个人的身上,也会表现出人性和兽性的对立和转换。在人类社会的历史上,兽性的发展往往带来社会的混乱,甚至导致社会崩溃,赖有人性的发扬才得以维持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千百年来,人们一直在苦苦寻求发扬人性抑制兽性的良药,以保持整个社会的不断发展和人类自身的和谐生活。古代社会的习惯法、自然法和近代的法律体系,历代思想家、政治家的著书立说,都表现了这个共同的追求。自由、民主、平等、人权等等,是人类社会直到几百年前的近代才终于发现的具有普遍意义的共同价值。
随着文明的进步,出现了在观念上的、在一个地区一个民族范围内的普适价值。如中国古代的仁爱、诚信、忠恕、和为贵等等。基督教在“人人都有‘原罪’”和“在上帝面前人人平等”的前提下建立起平等的价值观。在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时代,民主革命的思想家培根、卢梭、潘恩等人通过自然秩序论,申述以自然法则为基础的天赋权利,对经济、政治、宗教、社会及伦理道德诸方面的专制统治,提出了严正的抗议,于是有了自由、民主、平等、个性、人权等等观念形态的普世价值。由于当时亚非两大陆的文明还十分落后,普世价值只有在经过文艺复兴、宗教改革和启蒙运动三大革命洗礼的欧洲和后来的北美新大陆,才有可能由观念的普世价值发展为实然的普世价值。
普世价值真正具有普世性是与全球化分不开的。一方面,全球化使小小寰球上的一切国家和民族都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任何一个国家或民族的剧变都可能在全世界引起反响。另一方面,作为观念形态的普世价值,由落后国家的知识分子引进本国本民族,并力图在本国本地区加以实践。这才使由欧洲发端的普世价值真正具有普世性,并且出现了普世价值这个用语。
我在前几天读到一篇题为《关于“普世价值”的争论》的征求意见稿,作者把价值划分为四个层次:个人价值、群体价值、社会价值、全人类价值。他认为普世价值“应该是指普天下的人共同追求的价值”。我认为这样划分是有道理的。否定普世价值的人承认有个人价值、群体价值、社会价值,但不承认有普世价值。这个见解的一个重要出发点是他们浸染很深的阶级斗争观念。在他们的眼里,人只有阶级性,没有共同的人性,人类没有共同的爱好、利益和追求,所以也没有共同的价值和价值观。在理论上指出价值的层次性,承认不同的阶级具有不同的价值观,同时也标明存在着超出阶级范围的全人类的共同利益、共同需要、共同追求,就可以避免阶级论者的片面性。温家宝总理不久前说:“科学、民主、法制、自由、人权,并非资本主义所独有,而是人类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共同追求和共同创造的文明成果。”这是对普世价值的很好的说明。
(三)马克思的普世价值观
马克思主义是否包括普世价值观?我认为答复应该是肯定的,这可以从马克思恩格斯对自由的大量论述里看出来。马克思继承古典自由主义的宝贵遗产,肯定自由是人的本质特征(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120页),“是全部精神存在的类的本质”(同上第1卷第67页)。他认为人的自由“合乎理性的本质”,“使人们成为理性的存在物”(同上第101页、第105页)。他把自由列为他的社会主义学说的核心内容,认为取代资本主义社会的新社会将是“以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形式”(同上第23卷第649页),在这个联合体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73页)。恩格斯也谈到:这种制度将“给所有的人提供真正的充分的自由”(《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第570页),使他们“成为自己本身的主人——自由的人”(同上第19卷第247页)。在他晚年的著作《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里,他以赞许的口气引用摩尔根的话说:“社会的下一个更高的阶段”,“将是古代氏族的自由、平等和博爱的复活,但却是在更高形式上的复活。”(同上第21卷第203页)由此可见,马克思恩格斯所追求的未来的人类社会,正是实现了普世价值的社会,只是当时还没有“普世价值”这个词罢了。
对于民主问题,马克思在早期著作《黑格尔法哲学批判》里,曾有过较多的论述,如他认为民主制是“人民的自我规定”,“在君主制中是国家制度的人民,在民主制中则是人民的国家制度”,“国家制度在这里表现出它的本来面目,即人的自由产物”,“人民是否有权来为自己建立新的国家制度呢?这个问题的回答应该是绝对肯定的”(同上第1卷第281页、第316页)。马克思在这里是把民主制作为专制制度的对立物来充分肯定的。
马克思恩格斯生活在19世纪,对民主制度抱有这样的认识是可以理解的。欧洲的资产阶级高举民主、自由、平等、博爱的旗帜,引领广大民众,开展反对封建专制制度的民主革命,但在革命胜利后,他们号称要建立的“理性的王国”,却不过是有产阶级的王国,无产者依然没有自由民主的权利,这就不能不使一切追求公平正义的思想家感到失望。恩格斯在1884年给伯恩斯坦的信中,认为“民主共和国毕竟是资产阶级统治的最后形式,资产阶级统治将在这种形式下走向灭亡”。这个观点来源于马克思,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里谈到民主共和国时,指出它是“资产阶级社会的这个最后国家形式”(同上第19卷第32页)。对照《共产党宣言》里说的“工人革命的第一步就是使无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争得民主”(N_E第4卷第489页),就不难发现,马克思恩格斯所推动的无产阶级革命,是要用工人阶级统治的民主,取代资产阶级统治的民主。这样来理解民主,当然还不是普世价值意义上的民主。马克思在《法兰西内战》里曾提出工人阶级取得政权后的民主制的具体措施,如:公社由普选产生的代表组成,“这些代表对选民负责,随时可以撤换”,“一切学校对人民免费开放,不受教会和国家的干涉”,“一切公职人员都只应该领取相当于工人工资的薪金”等等(同上第17卷第358页)。恩格斯认为公职人员由选举产生和只发给他们相当于工人工资的薪金,是“为了防止国家和国家机关由社会公仆变为社会主人”的两个可靠办法,也是保证国家民主性的可靠办法(同上第2卷第228页)。
马克思恩格斯在这里指出的无产阶级统治的民主制的重要措施,在资产阶级统治的资本主义世界,有些已经成为事实。这说明什么问题呢?它可以说明,现代民主制已经突破了原有的资产阶级统治的民主制的藩篱,使民主日益成为普适性的政治制度。
马克思对于民主问题的认识,从理论观念上看并没有局限在上述的范围里。在他看来,民主是人的自由权利在政治领域,首先是在国家制度上的表现,这从前面引述的关于民主制是“人的自由产物”的论断就可以了解。他后来说的“自由就在于把国家由一个高踞社会之上的机关变成完全服从这个社会的机关”(同上第19卷第30页),是对自由和民主的关系的更为明确的表述。从这个角度来看,马克思是承认民主的普适性的。
有些人往往用当代某些民主国家的不足之处来批驳民主的普世性。他们不了解,普世价值的实现是受一定历史条件的限制的。马克思说过:“人们每次都不是在关于理想所决定和所容许的范围之内,而是在现有的生产力所规定和所容许的范围内取得自由的。”(同上第3卷第507页)民主自由的实现程度都不能不受生产力发展水平的限制。在欧美的老牌资本主义国家里,民主自由的实现程度都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文明的进步而逐步提高的。以美国的选举权为例,1787年通过的《美利坚合众国宪法》规定只有自由人和3/5的非自由人可以计入选举议员的人口数;1870年宪法修正案才规定,公民的投票权“不得因种族肤色或曾为奴隶而加以拒绝或剥夺”;1920年的修正案解除了公民投票权在性别上的歧视;1969年修正案规定“不得以未交人头税或其他税为理由”而否认或剥夺公民的投票权;1971年的修正案规定18岁和18岁以上公民的选举权,不能因为年龄关系而加以否定或剥夺(《中外宪法选编》,华夏出版社1994年版第234—238页)。
更有启发意义的是,马克思在1880年向法国工人党领袖盖得口授法国工人党纲领导言时说:“生产者不占有生产资料是不能获得自由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第264页)这个深邃的见解揭开了了民主自由何以在许多国家不能普遍实现的谜团。纵观到目前为止的世界历史,自由、民主、平等、人权,始终是有产者的权利,无产者是很难实现自己的自由民主权利的。所以,只有社会上的大量无产者发展成为有产者,自由民主的普适性才能实现。我认为马克思的这个理论是非常有价值的。它把人类解放同取得生产资料所有权直接联系起来,意味着劳动者不取得生产资料所有权,就没有自由民主权利,就不可能得到解放。从这里我们可以理解,马克思为什么要提出,未来社会的所有制形式,应该是在联合生产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让每个劳动者都占有生产资料所有权,因为这是实现自由民主权利的经济基础。现在有人把劳动者毫无所有权的国有经济,说成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这完全是同马克思主义背道而驰的。它已经成为建立民主政治、实现普世价值的基础性障碍。遗憾的是,直到现在,还很少有人认识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意义。简短的结语
马克思的这些关于自由的论述,可以加深我们对普世价值的认识。
首先,我们只能在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社会文明程度所规定、所容许的范围内,争取自由、民主、平等、人权等普世价值的实现,不能有过高的期许。但这是就实然的普世价值来说的,而目前中国社会最迫切的需求是观念的普世价值。只有全社会从上到下普遍地树立普世价值的观念,改革开放才有明确的方向。目前这场关于普世价值的争论本身,就足以说明树立普世价值观念是多么必要。我同意徐景安在创建新文化论坛上的意见,普世价值应当从三方面着力:一是吸取西方的文明成果,二是发掘优秀的传统文化,三是创新发展。
其次,自由、民主、博爱等普世价值同民众从无产向有产的转变是相互制约又相互促进的。我们在提倡普世价值的同时,还应当关注生产力的发展和公民有产化的进展。黑龙江大学熊映梧教授在生前曾经提出“公民产权本位论”,主张每个公民都应享有一定的产权;有些学者呼吁实行“耕者有其田”,把土地所有权还给农民。这些正是争取公民产权的理论阐述和实际行动。公民有产化的推进有助于普世价值的实现,普世价值观念的树立和实践也有利于公民有产化。这两个方面的进步,都有待于我们的努力。
最后,我认为,普世价值的理论探讨和广泛宣传,应当成为现阶段启蒙运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当前的民主革命,包括改革开放、维权运动、启蒙运动,都需要推广普世价值的观念,推动普世价值的实现。在一定意义上说,改革开放也好,民主革命也好,都是争取实现普世价值的过程。只有普及普世价值,使它深入人心,改革开放才能找准明确的方向,民主革命才有完成的希望。
(责任编辑 杨继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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