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鼎新:民粹政治,中国冲突性政治的走向

2009-05-14 作者: 赵鼎新 原文 #智识 的其它文章

赵鼎新:民粹政治,中国冲突性政治的走向

此文主要讨论三个议题:第一,西方马克思主义学者对阶级的理解及其发展。第二,阶级政治在近代西方和中国冲突性政治中的地位、发展轨迹及其背后原因。第三,当前中国冲突性政治的现状和可能发展方向。

对这三个问题我的核心观点是:阶级是从传统等级社会向现代认同感社会转变过程中形成的若干个大型社会认同之一。在一个社会阶层的阶级意识形成过程中,国家的性质及其相应的国家对待这一社会阶层的政策(特别是对于由这一阶层所发起的抗争性活动的处理方式)对于这一个阶层中成员阶级认同感的产生和发展有着决定性的影响。

具体到当前中国,我的观点是:在改革开放过程中,中国百姓的生活水平有了空前的提高,同时经济的发展也带来了巨大的和多方位的经济地位的不平等。如果我们以人民的社会地位和经济收入进行分层,并且把分层后的各个群体称之为阶级,我们就会发觉中国目前存在着巨大的阶级分化,并且可以说整个改革开放史就是一个阶级形成和分化的历史。但是对于研究阶级政治来说,这种客观分层的意义却不大。历史的经验表明,只有当一个在社会地位和经济收入相似的群体不但能清醒地意识到他们所处的经济地位十分相近,而且有着共同的利益,以及团结起来为改进自己群体的经济和政治地位的能力和必要性时,这个客观的经济分层集团才达到了一个从“自在的阶级”到“自为的阶级”的转化,阶级政治才成为可能。但是,由于中国政府在目前处理集体抗争事件上所采取的一系列政策,冲突性政治在当前中国社会的基本走向有着民粹主义的倾向而绝不是阶级政治。

一、马克思主义的阶级概念

马克思在《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一文中对阶级作了如下的著名定义:“当千百万个家庭在一定的经济结构下形成一个与其它社会群体不同的生活方式、利益和文化的时候,并且当这一群体与社会其它群体形成了冲突性关系的时候,这一群体就形成了一个阶级。”在《哲学的贫困》中马克思对阶级概念作了进一步的说明:“经济条件把大批的居民转变成工人。资本的统治为这批人创造了同等的地位和共同的利害关系。所以,这批人对资本说来已经形成一个阶级,但还不是自为的阶级。在斗争(我们仅仅谈到它的某些阶段)中,这批人逐渐团结起来,形成一个自为的阶级。”

在马克思的眼里,构成阶级的要素有以下两个条件:1)在经济生产与流通领域中客观地位的一致性;2)由这客观地位所导致的主观的利益和认同感的不同。

在马克思的阶级理论中,工人阶级具有核心的意义。马克思认为,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工人阶级不但在人数上会增多,他们的生活方式也会越来越趋同。并且,不同国家和不同工作性质的工人,不管是中国的工人还是美国的工人,不管是白领还是蓝领,在资本主义社会的发展过程中将会越来越认同自己是工人,产生共同的阶级意识,从自在阶级变成自为阶级,最后全世界工人阶级会联合起来进行无产阶级革命,推翻资本主义政权,建立无产阶级新政权。但19和20世纪的历史却显示,各国工人不但没能跨越民族国家认同感的限制,就连在一个国家内发展阶级意识都受到了很大的阻碍。只有在极少数国家(如“十月革命”前的俄国),工人才产生了强烈的阶级意识并且成了革命的生力军。鉴于这一事实,马克思以后的西方马克思主义思想家越来越强调以上阶级形成要素中的第二点。他们强调认同感的构建在工人阶级形成中的关键作用,并认为资本主义制度下的文化对于工人阶级认同感的产生有着很大的阻碍作用。

西方马克思主义思想家认为,在资本主义制度下资产阶级意识形态在社会上占据着“话语霸权”(葛兰西),给工人们灌输了“虚假意识”(卢卡西)和“顺从意识形态”(帕金,Parkin)。这为工人阶级意识的形成设立了根本性的障碍。

上世纪60年代,汤普森发表了其名著《英国工人阶级的形成》(Thompson 1966),并提出“工人阶级是由一个个具体的、生活在特定历史和文化条件下的工人所组成的,其阶级意识和行为方式因此而受到历史和文化因素的决定性影响” 这一著名论点后,工人阶级意识的“文化建构”这一论点得到了广泛的接受。裴宜理在对上世纪30年代上海地区工人运动的研究中分析了帮会、地域、乡情及工作性质等等条件对上海工人运动发展的影响,其工作在某种程度上说就是汤普森思想的翻版(Perry 1993)。但是,文化意识虽然十分重要,它却不能解释各国、特别是在一些文化相近的国家之间工人阶级政治的巨大差别。因此,目前世界上更多的学者认为国家在面对工人运动时所采取的方式方法才是一个国家中工人阶级意识的产生和发展的一个更为主要的关键。这就引入了我要说明的第二个问题。

二、工人的阶级意识发展机制

如果说第一次工业革命主要是英国现象的话,第二次工业革命则在整个西方世界得到了扩展。可是,在大工业兴起的过程中,不同国家工人的阶级意识和工人运动不但没有出现如马克思所预言的趋同,反而表现出了一些对这些国家的政治至今仍然有着重要影响的差异。

以一些大国为例。美国没有工人政党,大工业工会力量微弱,占主导地位的工人组织是行业工会,工人基本上没有阶级意识。英国有工党,工人也有一定的阶级意识,但英国政党的阶级阵线模糊,工人组织的主要目标也仅仅是在与资本主义共存的条件下对工人利益的有限保护。德国工人有很强的阶级意识。虽然德国工人没有能够发动如一些政治家曾预测的继俄国之后的共产主义革命,社会民主主义路线则构成了德国阶级政治的主轴;法国工人有着强烈的阶级意识和斗争性,但法国左派中派系林立,内部分化严重,大大影响了法国工人政治斗争的有效性。至于俄国,工人不但有着强烈的阶级意识、自己的政党,而且发动革命推翻了沙俄政权。

为什么在资本主义发展过程中,各国工人的阶级意识没有像马克思所预测的那样逐渐统一,反而呈现出很大的差别?对于这个问题,目前最为有解释力的回答就是:一个国家中工人的阶级意识不是资本主义经济发展过程中的自然产物,而是在特定历史背景下建构而成的。在各种建构阶级意识的条件中,国家的性质和与之相应的国家结构性行为对于工人的阶级意识形成有着决定性的影响(Aminzade 1993; Katznelson1985;Katznelson and Zolberg 1986;Koo 2001;Lipset 1983;Mann 1993;Marks 1989)。

通过对第二次工业革命时期西方主要国家工人运动发展的比较,曼恩(1993)总结了该时期工人运动的六个主要形态。这六种抗争形式从策略角度可以分成三类,即竞争型、改良型和革命型。竞争型抗争不改变整个资本主义制度的运行规则,只试图在资本主义的框架下保护自己并争取更多的权益;改良型抗争旨在改良资本主义制度和资本主义经济的运行规则;而革命型则以彻底打破资本主义制度为目标。每一种抗争类型都可以在经济层面或政治层面上进行。这样就有了如下六种抗争方式(表1)。

表1. 西方工人阶级政治的六种常见形式

斗争层面      对资本主义的政策

竞争型   改良型     革命型

经济层面  保护主义  经济主义    工团主义

政治层面  共存主义  社会民主主义  马克思主义

保护主义指的是在不改变资本主义经济运行规则的前提下建立各种对工人生存进行保护的合作性组织。但是,如果一个国家的政治和经济制度使得这种组织难以生存的话,工人就会对国家施加压力要求颁布法律保护工人组织的合法权益,这就是共存主义。

如果一个国家中任何工人组织都不能合法生存,工人就会产生改良资本主义制度的诉求。工人改良资本主义的策略也有两种:经济改良和政治改良。经济改良就是通过罢工等手段来要求增加工资、改善工作条件、减少工作时间、取消童工、保障工作安全,等等。

如果当罢工和示威等手段不能合法使用时,工人就会进一步走向极端——组织政党,通过合法的选举加入到资本主义政体中,以便从政权层面上改变资本主义的规则。这就是社会民主主义道路。

如果一个国家非常专制,既不允许罢工等活动,又杜绝了工人通过民主手段来改良资本主义的可能的话,工人就可能会更加走向极端,试图通过革命来推翻资本主义。革命手段又分两种:工团主义和马克思主义。工团主义主张通过非政党的全国性罢工和起义来推翻资本主义国家和经济体制,让工人掌握自己的经济命运。马克思主义则通过暴力手段夺取国家政权,建立社会主义国家乃至共产主义。

根据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工人的最大利益当然是夺取政权并在一个国家内实行公有制。问题是,面对在组织和资源占领上均优越得多的资产阶级以及经常是代表着资产阶级利益的国家,工人阶级如果想夺取政权,必须首先在其内部达成很大的一致,即产生统一的认同感和强大的组织。但是,各国的工人阶级均是在特定的历史文化形态下形成的。地域、族群、宗教等等因素对统一阶级意识的形成有着很大的阻碍作用。更为重要的是,要形成统一的阶级意识,一个国家的工人还必须克服其内部由于部门和行业不同而造成的利益和认同感的分割。比如,钢铁工业、汽车工业、半导体工业、制鞋业、信息产业等不同产业的利润不同,工作的技术难度不同,工人的组织能力不同,资本家对待他们的方法自然也就不同。这些不同导致了工人阶级内部利益的高度分化。不仅在不同的产业和工厂之间,即使是在同一个产业和工厂内部,工人的认同感还受到不同工种的分割。资本家对待熟练工人与非熟练工人、关键性工种和非关键工种工人的不同,为工人内部形成统一的阶级意识又增添了难度。下图表达了工人阶级内部由于部门和行业的差别而造成的认同感的分割。

部门
F1 F2 … Fn

Q1或O1
行  Q2或O2    工人
业   …      阶级
Qm或Om

面对强大的国家机器,同时面对在工人内部建立统一认同感的难度,工人的抗争一般都会从比较保守的策略和目标开始。一个工厂的工人为增加工资而进行罢工并不需要全国性的工人阶级意识作支持。这就避免了工人阶级因内部认同感分割而带来的困境。同时,这类抗争因为其目标的有限性也更容易为统治者所容忍。只有当工人根本就无法在体制框架下为自己谋取有限利益时,现实才会迫使他们去打破工人内部认同感的高度分割,形成统一的阶级意识。国家就这样成了工人的阶级意识建构的主要因素。当然,以上进行的只是理论推理。在一个具体的国家中,工人在不同时期会采取不同的斗争形式。在同一时期内工人也不会只采取一个策略来为自己谋取利益。但在一个国家的某一时期内,工人运动将主要集中在某一种形式上(英国的共存主义、法国的竞争社会主义、德国的社会民主主义、美国以保护主义为核心的行业主义及俄国的马克思主义),这形式就体现了该国工人的阶级意识。

具体地说,在第二次工业革命开始时,英国工会早已合法化,国家不再动用军队来镇压国内政治活动,警察处理抗议活动的方法趋于成熟、工人有选举权和利用英国两党政治为自己谋取利益的能力。可以说,英国阶级属性模糊的政党和非军事化的政府化解了“阶级斗争”问题,使得其工人运动始终保留在比较低水平的共存主义这一形式。相对于英国,革命给法国政治留下了国家集权、政局不稳和意识形态分裂的遗产。法国政府总体上的专制性刺激了工人阶级意识的高涨,但是同时,法国工人组织派系林立,经济主义、共存主义、雅各宾式的社会主义、工团主义和马克思主义应有尽有,再加上法国不同时期政府对待工人政策多变,这些都导致了法国工人运动呈现了激进但却分裂的竞争社会主义状态。与英国相似,第二次工业革命开始时德国已经进入了工会合法化和政治民主化的阶段。但在德国民主的背后却是一个对工人运动严加管制的国家。国家的压制和镇压促进了强大的工人阶级意识的形成,而民主却把德国工人运动的发展限制在社会民主主义的水平上。

美国在工人运动兴起之前已经有了民主政治和没有阶级阵线的政党。这对美国工人阶级意识的产生有着很大的阻碍作用。同样重要的是,美国向来就有动用武力解决国内争端的传统。在第二次工业革命期间发展起来的资本主义国家中,镇压工人运动最残酷的除沙俄之外,下一个就数美国了。但与沙俄的镇压方法不同,美国政府对工人运动的镇压活动是以法律为基础的选择性镇压,即专门镇压由共产党或大工业工会组织和领导的罢工或其它政治活动,而不镇压合法的由行业工会组织的以经济为中心目标的罢工。美国政府的这种镇压方式迫使工人运动向政府允许的渠道,即行业工会的道路发展。美国的政党系统也极其不利于工人阶级意识的产生。美国政党的权力基础在以种族和宗教等因素为基础的地方层面上,决定美国工人投票倾向的是他们的区域性利益,而不是国家政治。美国总统选举时党员并不一定要选本党的候选人,选举一旦得胜,组阁的也不是政党而是总统。这就容忍甚至鼓励了政党的松散化和派系的多元化。政党的这些特性把美国工人阶级的利益和认同感切割得支离破碎。在联邦制下,美国每个州对待工人和工人运动的态度各有不同,这导致每个州工人运动性质的差别。同时,联邦制下美国的福利政策主要由州政府甚至市政府负责。这也促进了工人利益和兴趣的地方化和多样化。美国政治就这样全方位地杜绝了工人阶级意识的增长。俄国的工人运动不断走向极端,与美国的发展呈现出截然相反的轨迹。在俄国的寡头政体下,法律和官僚体制被架空,国家政策根据沙皇的个人好恶而多变不定,理性化倾向很低。与美国一样,俄国对工人运动经常采取残酷镇压,但与美国政府的选择性镇压不同,俄国的镇压第一不是以法律为依据,第二是不做任何区分——对工人运动、农民运动和知识分子运动一概全面镇压。这种镇压方式迫使俄国工人在统一的阶级意识下联合起来,同时俄国的精英阶层其内部也因为对镇压方式的不能认同而产生了分裂。十月革命之前,俄国的工人阶级谈马克思、知识分子谈马克思,甚至部分中产阶级和贵族也在谈马克思。强烈的工人阶级意识和处于分裂状态的精英为革命成功铺平了道路。

以上对于西方各国工人阶级意识发展的分析也可以运用于解释民国时期中国工人运动的动态。比如,上海政治性的工人运动曾经风起云涌,但在1927年“四?一二”大屠杀之后,政治性工人运动在几年内迅速下降,取而代之的是一些在合法渠道下进行的经济性罢工和大量由国民党“工整会”组织的劳资协调。对于这一现象的传统解释是当时的城市工运出现了李立三路线,其盲动主义引来了国民党的血腥镇压(刘明达、唐玉良1998)。这一传统解释显然忽视了上海政治性工运衰落的另一个重要原因:国民党当局处理工人运动的有效性。1927年以前军阀当道,各路军阀根据各自政治和经济利益倾向对工人运动或镇压,或容忍,但是却形成不了理性的策略。而工人的背后却有着国民党和共产党的支持,因此搞得轰轰烈烈。蒋介石政权有一套关于工人运动的理念和领导班子。“四?一二政变”后,国民党一方面镇压共产党领导的工会,另一方面又在其控制下建立了大量以经济利益为主要诉求的“黄色工会”甚至是“白色工会”。国民党同时还颁布了《劳资争议处理法》、《工厂法》、《团体协约法》、《工会法》等大量法律。我们可以说这些法律都是出于国民党对剥削关系的保护,但它们同时也成了缓解劳资冲突的法律依据。比如1930年3月《劳资争议处理法》(该法律规定,劳资发生争议后必须先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在调解和仲裁期内,“雇主不得停业或开除工人,工人不得罢工——作者注)正式颁布后,上海地区的罢工事件大大减少,而劳资纠纷通过协调解决的数量则大大增加。同样的情况也发生在中国的其它地区。比如,在山东枣庄矿区,国民党在1928年夏派人员接管了工会工作。期间,在工会的领导下劳资双方先后达成三次协定。矿难抚恤金得以设立,井下工人的工资也在五年连续增长,涨幅高达43%。与此相应,枣庄地区的工人运动也被国民党逐渐纳入了经济斗争的轨道(吴思 2006)。事实上,在国民党的胡萝卜加大棒的工运政策下,中国共产党的白区工运在李立三路线推行之前已经在走下坡路,而“黄色工会”的势力在中国许多城市不断发展。正是在这压力下,立三路线下的白区工运会才提出了诸如“坚决反对黄色工会”和“消灭黄色工会”等口号和目标(刘明达、唐玉良1998)。

二战后,民主体制在西方国家中得以稳固,阶级政治在这些国家中的重要性不断下降并逐渐被“认同感”政治所取代,而各种传统政治势力却有所回升。以上分析西方工人阶级政治特点的方法也能够帮助我们理解这一世界性的趋势。传统社会是等级社会。除了宗教认同感外,传统社会中人们的主观认同感一般都是以地方性的血缘和泛血缘关系为基础的。认同感在社会政治中所起的作用极其有限。传统社会到现代社会的转型可以从多个方面来理解,其中之一就是传统等级社会的瓦解和现代认同感社会的发端。其标记就是理性意识形态的兴起和阶级与民族这两个大型社会认同的诞生。从19到20世纪,在阶级和民族这两个大型社会认同不断壮大的刺激下,其它大型社会认同(如种族(ethnicity) 和性别)也相继兴起,世界宗教(除了儒教外)和与之相应的社会认同也在适应了现代化所带来的冲击后得以恢复、甚至壮大。在现代社会中,人们越来越注意到建立主观社会认同在政治斗争和政治运作中的重要性。

但是,建构一个社会认同必须要有一定的基础。一个成功的民族认同建构的背后往往就有着共同语言、宗教、习俗、历史的支持;在一个民族国家的地域内,民族认同感的建立还有着国家力量的大力鼎助。宗教认同感的背后有着共同的信仰和与之相应的文化习俗;更为重要的是,除儒教外的其它世界宗教都有着严密的礼仪和组织。这些礼仪及其相应的组织基础也为同一宗教下认同感的建立打下了基础。与宗教及当代世界上所存在的其它大型社会认同相比,阶级是建构基础最差的一个社会认同。马克思主义意义上的阶级其基础仅仅是人们在生产关系上的一致性。即使如此,如同我们上面的分析,由于行业和部门的差别,处在同一生产关系的人们在经济收入和利益上有着天差地别的不同。因此,除非一个国家处理工人运动的策略有着明显的偏差,该国家的工人将很难形成统一的阶级意识。传统马克思主义有许多误区,其中之一就是过高估价了工人的革命性。从这个意义上说,葛兰西的“话语霸权”、卢卡西的“虚假意识”和帕金的“顺从意识形态”既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发展也显示了理想主义知识分子对于工人的失望。

总之,阶级是在现代认同感社会产生过程中产生的一个较早的社会认同,它对于现代认同感政治的发端有着十分关键的作用。但是激进派种树,保守派乘凉。由于较为保守的社会群体往往有着更为深厚的传统的支持,因此一旦适应了现代社会的认同感政治后,保守社会群体所打造的社会认同往往有着更为坚实的基础。这就是为什么在目前的世界上,宗教、民族等等社会认同的重要性不断上升,而阶级认同的重要性却在衰退。20世纪60年代后,随着阶级认同在西方社会的式微,各类中小型左派社会认同(如女权主义者、同性恋者、环保主义者)蜂拥出现。现代社会于是就成了真正意义上的认同感社会。可是,这种被左派知识分子所推崇的认同感政治把西方的左派势力从思想上和组织上进一步地划分得支离破碎,从而不能和日益整合的右派和保守势力相抗衡。事实上,西方新左派所推崇的认同感政治不但断送了阶级政治而且宣布了近代总体性左倾思潮的垮台。

三、当前中国阶级意识的现状和发展

通过以上的讨论,我们转入分析中国当前阶级意识和集体抗争事件的现状、政府处理集体抗争事件的方式、以及阶级意识和集体抗争事件在中国的可能发展方向。这里的分析将不再限于工人阶级。近年来,中国政府在促进发展的同时已越来越注意到社会公平的重要性。但是,即使是一个大家庭的父母也不可能解决家中的所有矛盾,更何况是一个正在飞速发展中的有着十几亿人口的国家。中国目前的经济发展带来了人与人之间由于职业、教育、户口、地区和性别等等的差别而导致的多方位的和巨大的经济地位不平等。当前中国的社会变迁和与之相应的结构因素(如国有企业工人的大规模下岗、农民工待遇低下、军人复员转业安排问题等等)也对阶级政治的形成有着很大的潜在促进作用,但是中国政府目前处理集体抗争当代社会,阶级认同式微,宗教、种族等认同不断上升。图为集体祷告的伊斯兰教信众事件的方式成功地排除了阶级政治在中国形成的可能。

中国目前处理集体抗争事件的方法基本上是家长式的,其基本点是:各级政府对集体闹事基本上采取限制和防范的态度。政府通过种种方法限制抗争事件的大规模化和政治化,包括控制和打击跨单位跨行业的串联和抗议活动和相应的组织活动,禁止独立工会活动,对组织闹事的带头人在事后如有违法将给予严肃处理,等等。同时,中国政府也尽量在可能范围内考虑到闹事者的要求以平息风潮。这包括加强上访和对上访事件的处理能力;对经济罢工和闹事基本上不允许地方政府采取镇压方式并鼓励其酌情加以妥善解决;只要地方闹事不酿成在海内外造成恶劣影响的流血事件,中央政府一般不直接介入地方集体抗争事件的处理。

政府的这种镇压、限制、疏导加妥协的做法在很大程度上规定了目前中国集体抗争事件的性质。虽然中国集体抗争事件的形式从上访、请愿、怠工、罢工、示威游行、扣留甚至殴打和伤害国家干部到小规模武装对抗应有尽有(并不仅仅局限于我国和西方一些学者所说的什么“依法抗争”或“依理抗争”),但绝大多数集体性事件在一些结构条件的制约下呈现了如下特点:1)随着市场经济的兴起,政府正在从经济领域的许多方面中退出,与上世纪80年代相比,人们的工作和收入不再与中央政策紧密挂钩,人们如果面临下岗和失业等问题时也很难直接怪罪于中央政府。社会上的经济矛盾正在变得地方化和非政治化。除了一些大中型国有企业外,9 0年代后的中国政府已经不再是以经济利益为核心的集体抗争事件的主要目标,只要地方上的闹事不酿成恶性流血事件,中央政府一般也不直接介入地方闹事的处理。国家的这一处理策略也大大增强了中国集体抗争事件的地方化和非政治化倾向。因此,尽管中国目前的集体抗争事件形式多样,它们基本是在经济层面上针对某一地方和单位的一个具体事件所作的反应。高度政治化的闹事基本没有。2)中国政府对发起和组织闹事的带头人向来有“秋后算账”的传统。与之相应,中国出现的集体抗争事件背后的组织力量一般很弱。即使是对于那些有着巨大组织能力的社会群体,领头闹事的积极分子也会对其组织性力量加以自我控制以免遭来镇压。中国目前集体性抗争事件的动员机制一般都是以社会网络和居住活动生态为基础。这其中最为突出的就是复员转业军人的闹事。复员军人通常正值年富力强,他们的共同部队生活经历给予了他们巨大的网络能力和认同感基础,他们发起的集体抗争因此很容易遭来国家的反弹。为了避免与国家产生正面的冲突,复员军人在闹事时经常分散地向军内的战友寄送信件或电子信件以取得同情。同时,他们每次在与政府交涉时都会派出不同的代表以显示他们行为的无组织性。3)集体性抗争事件的参与者清楚地知道国家对于跨行业的串联和组织活动的严厉态度。因此,中国目前出现的绝大多数集体抗争事件都在某个单位或公司的范围内进行,很少有跨单位跨行业的抗议活动。4)由于中国政府在毛泽东时代曾经把工人塑造为一个领导阶级,并长期对国有企业工人灌输阶级意识,这使得某些老牌大型国有企业工人在闹事时不断地打出毛泽东的肖像并把阶级话语挂在嘴上,但是他们闹事的背后并没有明显的阶级组织,他们所争取的目标也仅仅停留在经济利益上。在以上所讨论的政府处理集体抗争事件的策略背景下,国有企业工人仅仅是在反应性地利用一个历史话语,而不是在主动地打造阶级认同。这些闹事方式并不具有阶级政治的特点。

可以说,中国政府在目前所采取的限制、选择性镇压加疏导和缓解的做法成功地促使了集体抗争事件的地方化、非组织化和非政治化,缓解了社会矛盾,从而限制了大规模的阶级政治在目前中国浮现的可能。但是中国政府目前对于集体抗争事件所采取的处理手法也带来了很大的弊端。目前,中国各级政府处理集体抗争事件时采取的基本上是人治的手法,其核心就是上访加金钱。通过加强上访,政府试图把集体抗争事件个体化。通过金钱,政府对已发起的集体抗争事件的人们加以妥善处置。但是,这些手法虽然能缓解社会矛盾却很难将闹事行为例行化,使其转向更为缓和的利益集团政治。

上访在我国的历史上曾经发挥着巨大的社会功能。在今天,它对于我国建立和谐社会仍然有着重要的意义,因此不能取消。但是随着中国社会的日益复杂化,社会矛盾的不断多样化,上访的问题将越来越多,而上级单位也越来越难以越级通过行政手段对各类原本就不能解决或者是很难加以解决的问题做出妥善处理。这时,如果中央政府政策过度向百姓倾向,就会培养“刁民”,民粹主义就会抬头,地方变得难以治理,地方官员就会有怨言;如果中央政策向地方政府倾斜,上访者就会对中央失望,从而使原本经济性的地方事件走向政治化。面对越来越多的情况不一的上访,我们很难采取不偏不倚的对策,其结果可能是既培养了民粹主义又削弱了地方政府的领导。

日前我曾经看到一个抽样调查报告,其中指出我国百姓对于政府的信任度从地方到中央随着政府级别的提高而不断增高。这几年中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有利于社会弱势群体的政策,社会下层得到了广泛的实惠,这一调查结果因此并不奇怪。但是,即使是这样的结果也需要从另一方面来看。第一,百姓对于中国政府目前的这种认识将大大提高地方政府的统治代价。地方上的压力最后是会转移到中央来的。第二,政治学中的一个基本原理就是:当政府负起提供某一个公共物品的责任时,百姓就会要求政府为此负责,这一公共物品的提供于是就成了一个政治问题。90年代中国社会出现的问题较80八十年代更为复杂甚至严重,但是这些社会矛盾却不能导致像80年代末期出现的大规模政治风波。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中国的社会矛盾在后毛泽东时代有着地方化和去政治化的趋向。中央因此不需再对大量社会矛盾的产生和解决负有全面责任。但是,目前百姓对于中央的高度信任却显示了中国社会问题所存在着的一种再政治化的倾向。结合日前看到的社会调查中的另一个结果(即,一旦当某人有上访的经历后,他对中央的信任度就会大大降低),其后果不容乐观。

金钱是中国目前解决集体性抗争事件的一个重要法宝。去年笔者在武汉市政府前见有人闹事。问及政府怎么处理此类事件,当地的一个朋友说市政府专门拨有“安定团结” 专款。如闹事不散政府会把他们召了进来,在查明身分和核实情况后给闹事群众每人发放一定数量的人民币解决问题。地方政府采用这一方法自然有他们不得已的苦衷。但是这种做法既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又不能对社会矛盾进行良性的例行化。笔者最近听到,在北京朝阳门外的一个建房工程的拆迁动员中,一些居民对于普通老房型二居室房子的搬迁费要价起价就是一千万人民币。我国前些年的搬迁实践中政策上曾经过度向开发商倾斜,造成了一些很不好的影响。但是,发生在朝阳区的这种状况却把我们从一个极端带到了另一个极端。与上访一样,用金钱来解决社会矛盾的做法不能给闹事的当事者和旁观者提供一个清晰的消息,让他们知道什么是合理,什么是不合理的;什么可能的,什么是不可能的;什么该国家管,什么该自己管;什么是合法,什么是不合法的。

总之,目前政府处理集体性抗争事件的主要方式(即上访加钱)避免了阶级政治的发生,但是却不能有效地在制度框架内例行化的冲突性政治。目前政府处理集体性抗争事件的方式在一定程度上有着另一种例行化倾向,即集体性抗争行为向着民粹主义政治方向的例行化。如果民粹主义政治在中国一旦被例行化,当中国的经济发展势头减缓,国家和地方财政收紧时,中国政府解决冲突性政治的回旋余地就会大大减小。我们需要对此加以警惕。

本文发表于《领导者》(双月刊)2008/2期,总第20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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