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世价值不可一概否定
[ 2009年第5期 普世价值不可一概否定 作者:高占祥 ]
我在良渚论坛的致辞里提出,学术讨论要畅所欲言,无拘无束。这一点我们做到了,所以论坛很生动。
这次许多同志谈到普世价值。对这个问题,我没有专门研究,但也可以讲几点看法。第一是,普世价值是客观存在的;第二是,普世价值不可一概否定;第三是,发生争论时,要正确对待不同意见。
所谓人以群分,是指差异性。但是,人与人、族群与族群、阶级与阶级,以及东西方,差异之外,还有同一性。过去对同一性讲得很不够。人类是有共同理想的。比如“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就可以看作人类的共同价值。也因此才有“同一个世界、同一个梦想”,这也是我们提倡“和谐”的前提。所以,普世价值客观存在。不能因为有人以自己所主张的价值或者某个地方的价值号称“普世价值”而一概否定普世价值的客观存在。根本上否认普世价值,也不利于我们借鉴吸收国外先进的思想和先进的机制,不利于中华文化走向世界,因为你把前提否定了,等于把交流和对话的基础也否定了。势必导致“文化相对主义”,也不符合中央的改革开放政策。
我尤其想讲一下正确对待不同意见。发生不同意见是正常的。但我不主张在发生此类问题时采取压制、戴帽子甚至政治威胁的方法。还是应该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我看,对待不同意见大致有以下三种态度。第一种是“党同伐异”,你不同意我的,我就办你。就是孔子所说的“小人同而不和”。这在中外历史上都不鲜见。第二种是“求同存异”。这比前一种,进了一大步。我们现在奉行的就是求大同存小异。但我觉得,上述两种之外,还有一个根本态度问题,我个人认为可以称为一种境界,就是“敬其所异”。你有不同的意见吗?你有不同的观点吗?我首先表示尊重。而且,这种尊重还表现为我尊重你的言论自由,表达自由,并且反对压抑你的不同意见。为什么要这样,一是因为意见虽然不同,但大家是平等的。在学术问题面前谁也不能居高临下。二是因为没有不同意见的讨论就没有学术的进步。同样,无论个人还是集团,没有对手、没有竞争者也不会进步。所有的进步,在很大程度上应当归功于“对手”。因此我说的“敬”字,是很真诚的。当然对于领导者,尊重不同意见,还是一种雅量,一种民主风度。
完全相同的东西,一万个加起来,还是一个东西。事物的发展,就是在同与不同的创新当中发展的。我记不清楚,哪位哲人讲过这样一句话:美好的东西是光明和阴影组成的。我对这句话很欣赏。因为我是搞摄影的,我知道如果都是一片光明,没有影,那就不叫摄影,顶多叫照相。你想,这张照片上全是一片光明,没有影,能够构成一张美好的图画和美好的作品吗?
世间任何美好的事物,恐怕都是由光明和阴影组成的。社会的进步也是由光明和黑暗两种力量从不同角度推动的。我们只有包容不同的意见和不同的观点,才能相互撞击相互吸纳相互融合,在融合中筛选,在筛选中升华,不断走向新的境界。
总之,我们对待不同的学术,对待不同的观点,都要心平气和地进行讨论。争议是有益的,不同意见和不同观点是需要善待的,只有保持这样宽松的心态,从容的心态,才能从不同意见、不同观点中吸纳有益的因素,才有助于我们认识的升华。
(本文为高占祥同志在中华文化与普适价值讨论会上的讲话,根据录音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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