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开放30年:中国外资神话的幻灭

2009-06-30 作者: 何清涟 原文 #當代中國研究 的其它文章
对外开放30年:中国外资神话的幻灭
一、中国引进外资30年略述
二、中国真是外商投资的“福地”?
三、腐败:外商遭逢的制度环境之困
四、中国正在改变世界
结语
【注释】

从邓小平1979年提出让中国过剩劳动力与国际过剩资本相结合的“引进外资”政策,到2008年外商大举撤资,中国吸引外资正好经历了一个驼峰型变化,其中2007年是驼峰的最高点。这一年,中国已连续16年成为世界上吸收外资最多的发展中国家,累计实际使用外资达7,630亿美元,世界500强中有480余家到中国投资,不少国际金融巨头还成为注资中国银行业的“战略伙伴”。不少外商为了落户中国,被迫向负责外商投资审批的各部官员行贿,如商务部官员郭京毅、邓湛、杜宝忠及国家工商总局官员刘伟等均因向外商大肆索贿而聚敛大笔财富。[1]面对这一“成绩单”,中国政府认为本国成了世界各国资本向往的投资宝域。

始于2008年的外商撤资,是外商继2000年与2005年两轮产业资本大撤资之后的第三轮。这次撤资潮中,既有产业资本,也有金融资本;既有获利后全身而退的国际金融巨头,如瑞银(Union Bank of Switzerland,简称UBS)、美国银行(Bank of America)与苏格兰皇家银行(Royal Bank of Scotland Group Plc, RBS)等,也有大量因破产而黯然离开中国的外商。中国政府向来只公布外商投资数字,却从不公布外商撤资数额。从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公布的2008年国际收支平衡表来看,2008年资本金融项目顺差比2007年下降74.2%,首次突破1千亿美元。这表明2008年在华外资采取了大规模撤资行动。[2]2009年,外资撤退还在继续。中国海关总署4月份发布的报告指出,从2008年的加工贸易进出口数据来看,中国今年有外资大规模撤资的风险。[3] 2008年外商撤资潮带来的直接后果是严重依赖出口的中国经济失去了经济增长的一大动力。“外资”这只“金凤凰”是否还眷恋中国这只“巢”,已成为中国政府最担心的问题之一。

多年来庞大的外资进入中国,其作用除了促进中国经济发展、推动中国经济市场化之外,还承载了世界的另一期望:通过经济市场化,推进中国政治的民主化,促使中国尽快与国际接轨。这种接轨除了市场规则接轨之外,还包括文化及价值观念的接轨。如今30年过去,外资做为拉动中国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之一,经济之功世所皆知,但它所负载(一些跨国公司也曾慨然承诺)的政治使命——推动中国民主化到底完成了多少?

一、中国引进外资30年略述

中国连续20多年的经济高速增长,依赖所谓“三驾马车”拉动。这“三驾马车”分别是投资、出口与消费。而投资当中,中国本身的投资以基础设施为主,外商投资则对中国经济发展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从短期经济效益来看,这种投资是一种“双赢”:90年代的中国为“资金饥渴”所苦,也缺乏技术、产品开发能力和国际市场,外商投入中国的巨大资金和大量技术有如输血;对于外商来说,利用中国的廉价劳动力降低生产成本并开发中国市场,成了企业谋求生存发展的捷径。于是,继60和70年代意大利、东亚四小龙相继成为劳动密集型加工业发展的“福地”之后,中国成了新的“成本洼地”和“世界工厂”。中国政府对外商的低税收优惠政策、近于零成本的污染宽容政策以及“血汗工资制”,使得中国在外资眼中成了一个巨大的“掘金场”。

中国引进外资,从投资主体与政策导向来看,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80年代初至90年代中期的绿地投资。

这段时期进入中国的外资以港台资本与日资为主(80年代香港资本几乎占中国外资总额的70%左右),广东是港资聚集之地,台商以福建为投资鹄的。这些外资主要是利用中国廉价劳动力与廉价土地的“绿地投资”。“中国制造”在国际市场上的主打产品,如纺织品、鞋类、玩具制造的生产主体是港台资本外加少量韩资。中国那些透支劳工生命福利与生态环境的“血汗工厂”,亦以港台韩等资本为主体。

第二阶段:从90年代中期至2006年以欧美产业资本为主的投资潮。

这段时期,美欧大资本相继抢滩中国,投资重心由广东沿海转移至美欧资本看好的上海等地。

在这两个阶段,吸引外资并非一帆风顺。在2008年港台商人为主的制造业大量倒闭之前,在华外资其实已经历了两次规模较大的撤资潮。第一次撤资潮发生于2000年到2001年间,该年部分外国电力投资商撤出中国市场,是为“第一次退潮”;第二次发生于2005年4月至5月间,美国电力、赛德能源、阿尔斯通和西门子等一批国际电力巨头纷纷撤离中国市场。[4]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不少从中国市场撤出的外国企业似乎不愿意对外公开自身的投资失败,反而出于商业考虑,将本公司的“中国因素”作为占领国际市场的业绩夸耀,以维持或拉抬公司的股价。而面对源源不断涌入中国、想在这“投资福地”淘金的外资,中国政府则一再抬高投资门槛。2006年10月,中国调整对外资政策的方案陆续出炉,官方研究机构就中国今后的外资政策取向发表报告称,未来中国的外资政策将逐步向中性外资政策转变――所谓“中性”,即取消对外资的各种优惠政策。其中作为标志性的方案有二:其一是酝酿提高外资企业所得税率,与中国本国企业的所得税率一样,为25%-28%。这一政策的正式实行时间是2008年1月1日,但实行不到半年后,面对出口贸易的窘境,中国政府不得不重新提高出口退税率[5],为从事出口的外资企业提供税收补贴,降低这类外资的税收负担,变相地部分恢复了对外资的税收优惠。此后,由于出口呈负增长态势,政府多次提高出口退税率以刺激出口。[6]其二是对外资并购政策的重大调整。此前外资并购曾经是中国商务部鼓励的外商投资方式。2004年以并购方式进入中国的外资约占当年外商直接投资(FDI)的10%左右。但从2005年以来,一些著名的并购案在中国引起了广泛关注,如美国凯雷收购徐工机械、拉法基控股四川双马、新桥投资入股深发展、美国AB公司入股青岛啤酒、阿赛洛谋求入股莱钢股份等。这些并购案有的成功了,有的未成功。未成功的原因主要是,国内舆论认为一些被并购企业有关中国的国家经济安全(事实上是否有关并不重要)。持续三年的舆论造势以后,有关国家经济安全的行业与企业名单越来越长。在中国的资金饥渴已得到缓解,国内民族主义情绪高涨的情况下,外资并购的门缝越来越窄。2006年9月8日生效的《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可说是中国外资并购政策调整的标志性文件。该文件规定,在7大重点制造行业中,将设限限制外资绝对控股或相对控股,这些行业包括核电设备制造、发电设备、输变电设备、造船、齿轮、石化通用设备制造和钢铁领域。[7]从此外国产业资本涌入中国的高潮结束,进入中国的外资主力军换成了金融资本。不过,值得注意的是,正是在这一阶段,能带来高额利润的高污染工程PX项目在中国大量兴建。[8]

必须说明的是,中国引进的外资当中,有三分之一左右是假外资,即中国人或中国公司将资金转至海外,在国外注册公司后,再以外资的名义回流中国。根据中国政府部门的总结,假外资主要有三种类型:第一种是在港澳及国外有实体经营的中资企业,出于发展的需要,回国创办“外资”企业;第二种是出于海外融资的目的,通过注册海外空壳公司及返程收购,以红筹形式上市的原内资企业;第三种是纯粹出于政策性寻租的目的,到境外尤其是离岸金融中心注册空壳企业,然后将自己变身为外企的原内资企业。据估计,第三种形式的假外资在中国非常普遍,不仅实行低税的香港成为内资企业注册空壳公司的宝地,英属维京群岛、开曼岛、萨摩亚等地也分别成为中国引进外资(FDI)的第2、第7和第9大来源地(根据中国商务部的统计)。全部的FDI中假外资的比重到底有多大,世界银行1992年的估计是该比重当时已达到 25%;而许多专家学者则认为,至2006年中国的假外资比重已超逾33%。[9]国内企业变身外资,目的无非是为了获得对外资的税收优惠。针对假外资泛滥的情形,中国当局2006年8月推出的《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引入了“实际控制”原则。该规定第11条、第15条要求当事人向审批机关披露其管理关系及实际控制人,对于境内主体实际控制的并购行为均报送商务部审批;第9条规定,对于境内主体以其控制境外公司名义并购境内企业的,所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原则上不享受优惠待遇。此外,第58条规定,境内公司的自然人股东改变国籍的,不改变该公司的企业性质。[10]上述规定使“假外资”的套利预期落空。这一变更倒很符合中国政府一向视海外华人为本国子民的政治原则。

第三阶段:2006至2008年,新进入外资以金融资本为主力军。

自2006年开始,有关外商撤资的消息一直未断。尤其是生产冰箱、洗衣机、空调、彩电及小家电的外资企业,由于获利低微,不得不黯然撤离。[11]韩、日、台资企业都开始寻找新的“成本洼地”,将企业转移至成本更低的地区,如东南亚国家。一家生产食品添加剂的台资工厂将其业务转移到了越南,称该厂的平均成本比中国低30%-40%。日本不少机械电子部件厂家从2007年初就开始在越南设厂,并逐渐将部分中国业务转移至越南。[12]

随着“西门子”等公司撤出中国,美欧国家产业资本的中国投资热已渐渐退潮,继之而来的则是美、欧金融资本。外国金融资本应中国政府之邀,于2006年前后陆续成为中国银行业的“战略投资者”。中国银行业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对境外战略投资者出售股权的改革始于1999年,最初只是在城市商业银行中小规模试点。至2007年底,共有25家中资银行引入33家境外投资者,引入资金212.53亿美元。[13]这些外商金融资本与中国银行业同进退,随着中国政府将银行业这些巨舰推向中港两地股市圈钱,外商金融资本不费吹灰之力便可赚个盘满钵满。

不过,这些战略投资者似乎并未打算成为中国银行业的长期合作伙伴,一旦中国规定的三年投资“锁定期”期满,不少外国投资机构就将手中的中国金融机构的股票抛出。始作俑者是新加坡的“淡马锡(Temasek)”,2007年11月“淡马锡”先后减持10.8亿股中国银行H股及2.8亿股建设银行H股,据估算获利30多亿港元――那时,美国次贷引起的金融危机还远未到来,不少人还看好中国经济。2008年12月31日是瑞银(UBS)持有中行H股3年锁定期结束后的第一天,UBS立即清空所持33.78亿股中国银行H股,套现约8.08亿美元,完全退出了中国银行。[14]紧接着,锁定期陆续到期的外资银行纷纷如法炮制。2009年1月7日,“美国银行”以每股3.92港元减持建设银行56亿股H股,持股比例从原来的19.1%下降至16.6%,套现约28亿美元。 同日,李嘉诚基金会出售所持20亿股中国银行H股,套现5.24亿美元。1月14号,苏格兰皇家银行(RBS)又悉数出清所持108.09亿股中国银行股份,套现约24亿美元。[15]

外资银行撤离只是中国外商撤资潮的一股寒流。除了减持股票以外,不少外资也陆续中止与中国上市公司的项目合作。2008年8月7日至2009年1月9日,高盛(Goldman Sachs)旗下子公司减持西部矿业近8千万股,套现5亿,使高盛对西部矿业的持股降到了5%以下。下面再列举若干外资从中国的上市公司撤资的案例[16]:2008年11月,英国石油公司(BP)宣布撤回在亚洲风电业务的投资,导致金风科技子公司北京天润与BP共同开发内蒙古达茂旗风电项目的合作终止。与此同时,日本的原弘产株式会社宣布撤出湘电股份控股的湘电风能公司27%的股权。12月,航空动力控股子公司西安维德风电设备有限公司之外方股东德国诺德巴克-杜尔公司决定撤资,将其持有的维德公司股权的40%转让给西航集团所属的西安西航集团航空航天地面设备有限公司。

外资还通过减持上市公司股票撤离中国的A股市场。2008年12月,QFII云集的中金公司上海淮海中路营业部共完成268笔卖单,成交金额高达59.66亿元,工商银行、中国石油、中国平安等权重股均为卖单。据香港联交所资料显示,摩根大通在2009年1月的头两个交易日中分别减持了中国石化、中国铝业和招商银行3只中资股的港股股份,总共涉资8.75亿港元。[16]

面对退潮般的外资撤离,2008年12月19日中国商务部在网站上公布了商务部、外交部、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的《外资非正常撤离中国相关利益方跨国追究与诉讼工作指引》,宣称将对“非正常撤离”的外资提起跨国追诉。[17]且不讨论这种“跨国追诉”操作起来有多困难,仅这一“工作指引”问世本身,就说明中国政府对外资撤离忧心如焚。为了挽救经济颓势,中国政府甚至置环境保护于不顾,仓促地大量上马污染项目。2008年11月,在短短3天之内,中国政府就批准了93个投资计划,价值达2,600亿元人民币。同时,各省级环境部门立刻纷纷效仿,缩短有关项目环境影响评估的时间,在一些地方,评估外资项目对环境影响所需要的评估周期从60天减少到5天。 [18]

二、中国真是外商投资的“福地”?

尽管港、台、日、韩资本的撤资早于这次金融危机,其撤资原因是中国的土地、原材料及劳务价格持续上涨,与金融危机发生后欧美大资本撤离的因素不同,但中国官方却一律将所有的外资撤离称为“受美国金融海啸的影响”。对2009年接踵而至的外资银行撤资案例有几种不同的解读。中国官方的解读是:这些急于“撤离”的境外战略投资者是因为财务状况差,自身的“流动性”出现问题,所以它们的撤离与中国银行业的经营状况没有直接关联。但境外同业的分析却认为,外资从中国的金融业撤离,主要是因为中国银行业的呆坏账率将迅速上升,预期盈利能力会明显下降。例如,“标准普尔”评级机构宣称:2009年中国国内银行未计利息、税项、折旧及摊销的利润率将收窄50%,平均贷款利率则会由2008年6月的水平下调300个基点,在此预期下,中国银行业的隐含坏账率将扬升204基点。[19]

2008年11月26日《美国商业周刊》刊登过一篇“美商加速撤离中国”(China Losing Luster with U.S. Manufacturers)。若想了解外商撤资的原因,此文不可不读。该文指出,美国AMR研究机构在最新调查中发现,近月美商对在华投资抱持的心态已发生极大转变,尽管仍有35%的厂商把劳动力成本上升列入首要考量,但更多的厂商从中国撤厂的考量已由直接成本因素转变成无形的产品品质及知识产权因素。该结论系研究人员对130位美国各产业的制造业者调查后得出,被调查企业涵盖制药商、电脑厂家与汽车零件厂。研究人员为探求厂商态度大变的原因,就15项不同的风险因素,要求受访者分别对不同地区设厂可能的风险予以评等。调查结果是,厂商认为在中国设厂的主要风险为产品品质及知识产权考量――而2008年5月的调查显示,那时厂商最关心的是薪资及运送成本不断上升的风险。统计数据显示,这15项风险因素中,中国在其中9项上被评为最高风险,有一半受访者把中国的品质不良、57%的受访者将侵犯知识产权风险等级列为最高,两项的比率都比5月的调查高出许多。只有不超过7%的受访者将世界上其它地区的这两项风险列在首位。调查显示,中国的风险因素还包括不易管理、商品价格波动大、供应链不够稳定、信息科技问题等。[20]调查者发现,表示要减少从中国供货的厂商比率已从9%上升至17%。2009年第105届广交会的交易结果仿佛证实了这项调查的结论:该届广交会达成的出口成交额(262.3亿美元)比上一届减少53.2亿美元,减幅为16.9%。[21]

1、有多少外资在中国实现了“淘金梦”?

与阿拉伯国家(比如另一个淘金天堂迪拜)相比,中国的投资环境当然要好得多。但中国这个淘金天堂里也充斥着许多失败者。2005年5月18日,在北京召开的《财富论坛》上,中国商务部长薄熙来的讲话列举了外商在中国赢利的成绩:正在运营的28万多家外商投资企业当中有三分之二以上赢利。薄熙来还列举了在华美国商会2004年的调查:被调查的四分之三美国公司在华赢利,42%的公司在华利润率超过其全球的利润率。薄还特别提到,德国大众在华合资公司的运营利润相当其全球运营利润的四分之一。[22]《财富》(中文版)发布“2005年度外商投资调查”时,再次强调“在中国做生意并不像外面传说的那么无利可图。……我们调查的另一个结果是:如果在中国扩展或者建立新的业务,超过 56% 的外商认为3年内可以盈利,超过 90% 的外商认为5年内可以盈利。”然而,事实并不像他们所说的那般美好。上述报告极力强调在华外资正在赢利,这恰恰表明,在华外资的赢利与否,是一个颇值争议的问题。

在华外资的真实成绩单是:一半外资已撤走,留守者只有一半多赢利。薄熙来所引用的数据回避了两个事实:其一,投资失败而黯然撤资者占来华外资的一半;其二,留在中国的50多万家外资企业当中,有22万家并未正常运营。笔者的这一发现,得之于偶然的机缘:商务部为了抵制国家发改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的政策建议,向公众提供了一组通常情况下被视为绝密的数据。2004年,这两个政府部门为“两税并轨”(即中外企业所得税并轨,2008年推行时改称为“两税合一”)一事发生争执。国家发改委的一份报告认为,中国引进的外资过多,已对国家的经济安全构成威胁,因此主张取消对外资的税收优惠。主管外资业务的商务部官员情急之下,于2004年12月中旬公布了一组数据:当时中国累计使用外资的金额是5,590.23亿美元,其中近一半资金已经撤回;当时在中国注册的外资企业共有504,568家,但实际运行的不到三分之二。透露这一数据的商务部部长助理黄海在公开发言中表示,由于中国没有外商直接投资存量的统计,而被普遍使用的“累计实际使用外资金额”这一指标并不能反映外商投资企业终止运营及撤资等情况,到2004年底,中国利用外资的存量约为2,500亿美元,仅及实际利用外资累积金额的一半。[23]那么,运行中的外资企业的赢利状况又如何呢?2004年7月,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反避税官员苏晓鲁指出,55%的外资企业均报亏损,但他认为其中不少是借亏损之名行避税之实。[24]2005年广东省统计局调查了广东的696家重点外商投资企业,发现广东省东西两翼和北部山区的外资亏损面逾半。[25]

笔者根据上述数据稍作分析,得出了中国政府一直力图隐瞒的结论:在华外资中有一半因为亏损已经撤走,留下的外资当中有将近一半未营业,而营业者里只有三分之二赢利。如此成绩,中国能算得上是“投资福地”吗?

有关中国吸引外资的报道总是“金光灿烂”,不仅中国自弹自赞,不少外资也唱着相同的曲调。唱归唱,但有关到中国投资是否赢利却始终是个问题。过去十几年来,美国影视媒体产业对中国十几亿人口所隐含的庞大潜在市场充满憧憬,不少媒体企业在中国投入相当规模的投资,纷纷登陆中国市场。据《纽约时报》2009年5月4日的报道:“美国在线”(America Online)二度结束在中国的业务;同属时代华纳集团(Time Warner Inc.)的华纳兄弟电影公司(Warner Brothers Entertainment)2006年曾计划在中国设立200多家零售店,此计划也已胎死腹中。该报道指出,在很长时间内,美国媒体主管高谈中国的市场潜力,把中国说成是影艺产品(包括媒体产业)的金矿;但一旦进入中国,媒体公司的挫折感就不断升高。时代华纳公司的副总裁戴尔宁(Michael Del Nin)表示:“没有一家公司在那里真的站稳,似乎也没有人知道怎样才能站稳。” [26]另一位非常懂得向中国政府弯腰并放弃新闻原则的媒体大亨默多克(Rupert Murdoch),曾倾注全力打进中国市场,但10年之后不得不承认败北,有人讽刺说他唯一的收获是找到了一位华人妻子。[27]

外商在华投资的业绩究竟如何?也许,与其听投资者的自我吹嘘,还不如根据宏观数据作直观的判断。《中国经济季刊》(China Economic Quarterly)总编乔·斯塔威尔(Joe Studwell)写了本《中国梦》(The China Dream,2002年)。该作者采用美国商务部的数据(美国商务部要求美国企业的外国分支机构报告盈利状况),所列举的事实正好与薄熙来的结论相反:2003年,拥有13亿人口的中国为美国企业提供了44亿美元的利润,人口仅为1,900万的澳大利亚为美国公司创造的利润是39亿美元,而墨西哥这个人口仅9,500万的国家为美国企业提供了57.5亿美元利润。[28]在国际投资者“中国梦”正酣之际,这本《中国梦》似乎是只不讨人喜欢的“乌鸦”。

所有外商中,港商与台商的命运最为悲惨,不少港商不但血本无归,甚至还身陷囹圄。2005年广为流传的“北京门事件”,就是政商合作当中外商利益被侵吞的一个著名案例。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香港嘉利来集团想与有官方背景的北京市二商集团合作开发房地产,借助官势赚钱发财,但投资的房地产增值后,数亿资产却被北京市的合作方侵吞。一位采写“北京门事件”的记者认为,此案“实际上是北京市三个局级政府部门内部腐败分子共同涉入,联手合谋抢夺外商巨额投资权益的公务员诈骗案”;他写道,“据了解,目前港资在大陆外资总额中比例为45%,而近年来港商在大陆吃官司、被关押的人数上万。美、欧、日等国商人处在本国政府的强力保护伞下,台商因为涉及两岸关系,大陆贪官亦不敢妄欺。而港商,早在1980年代,就被北京的士司机冠以‘港熊’(念‘松’,即‘熊包’,好欺负之意)之称”。[29]这位记者其实高估了台商的处境。近年来,有关台商在大陆投资失败的新闻同样不绝如缕。台湾商人高为邦对自己在中国投资失败的经历创痛钜深,为警示他人,成立了一个“台湾投资中国受害者协会”,并以30多个案例分析为主线,写了一本《投资中国,你必须知道的陷阱》。该书列举了台商投资中国的12大陷阱,诸如“假合资、真诈财”,“勾结银行贷款、债务套牢台商”,“假执法、真抢劫”,“白道撑腰、黑道抢劫”等。[30]至于到大陆投资的台商到底有多少获得成功,北京政府与台湾双方的说法差距甚大。北京官方宣称,到大陆投资的台商有80%赚了钱;而台湾陆委会则认为,在大陆的台商中只有四、五成是赚钱的,台商协会自己的估计是,投资失败与成功者的比率各半。[31]

2、外商投资遇到的“克星”

中国吸引外资的主要闪光点是“比较优势”,即中国能为外资提供低廉的劳动力与土地,再加上从90年代后期开始人民币币值被低估,这些因素都使中国的廉价商品在世界市场上具有一定的竞争力。但从2004年开始,这一“比较优势”日益受到质疑。部分外商抱怨,过去10年来,三类成本(即经营成本、监管成本和外部成本)过高,一直制约着他们在中国的商务发展,连众多提供减税政策的经济特区也是如此,对外商而言,盈利变得越来越困难。

2005年4月,英国《金融时报》曾发表一篇“中国‘成本优势’的神话”,讲述了外资企业在中国难以赢利的真相。文章说,经营成本上涨与全球能源和原材料价格上涨趋势同步,这两类生产要素的进口成本远远高于土地和劳动力成本,而中国对进口能源和原材料的依赖程度还在不断加大;在投入成本上升的同时,产能过剩、准入壁垒下调、以及对低投资回报率的高容忍度,会继续压低利润率;据在华制造商估算,在中国的制造企业之能源和原材料支出往往高于国外同类企业,因为其原材料要加进口关税、出口产品要加海运成本,此外还要付17%的增值税。该文作者举例说明中国的大市场并不意味着高赢利:2004年,中国超过美国成为世界最大的啤酒市场,然而,占中国市场份额35%的中国三家最大的啤酒生产企业2004年的利润总额只有1亿美元,仅相当于荷兰喜力(Heineken)公司当年利润的七分之一和AB集团(Anheuser-Busch)当年利润的5%。[32]

此文发表之后一年多,中国的企业税负、土地与劳动力成本更呈快速上涨之势。 2006年底,中国政府出台了“财税139号文件”,公布了出口退税率下调方案,此举令外资企业出口的盈利能力下降。此后,由于劳动力成本、土地费用等不断上升,再加上宣布实施“两税合一”政策之后企业税负增加的预期,外资制造类企业开始从中国撤离,率先行动的是在华韩资、日资及台资。这些制造类企业主要为劳动密集型产业,因此劳动力成本上涨成为企业抱怨最多的问题。2006年,广东省的东莞、广州、深圳等地均提高了最低工资标准,全省平均增长17.8%,最高的增长32.6%。[33]当时,越南工人每日最低工资是2美元,而深圳是4美元。土地费用也日益让外商头痛。2006年以前,广州开发区工业用地的最高价格不超过每平方米400元,而从2007年开始,该地的土地起步价上升到每平方米600元,深圳、东莞等地的土地价格亦相应上涨。[34]

令外商最头痛的,还有中国的政府行为导致的监管成本过高。在企业眼里,政府的政策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业务的获准(如获得免税期、政府合同和营业执照之类的优惠和照顾等等)往往需要不断游说政府。这些耗时耗资的事务明显加重了本来就在不断上涨的商务成本。更兼税收与其他许多杂费的征收永远处于不透明状态,让企业无所适从。谈到外商的所谓“外部成本”,可以知识产权为例加以分析。美国是近年来在知识产权方面与中国发生纠纷最多、也花费最大力气打官司的国家,即便如此,也无法解决中国企业不断侵权的问题。[35] 许多影视媒体公司陆续撤资,原因就是受不了中国的“检查制度、盗版问题、对外资的严格限制和官僚体系其慢无比的步调”。[36]

除了成本优势不再、监管成本过高等障碍之外,政策的多变也是外资不得不面对的另一克星。2005年4月,美国电力、赛德能源、阿尔斯通和西门子等一批国际电力巨头纷纷撤离中国市场[37],主要是因为中国的政策多变,投资环境变化莫测。电力投资的特点是资金规模大,回收期长,最忌投资环境的不稳定。当初各国电力巨头抢滩中国,原因是中国对电力外资的特殊优惠政策。上世纪90年代初期,经济快速增长的中国成为全球能源短缺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为了缓解日益加剧的能源紧张状况,中央和地方政府鼓励和吸引外资进入中国的电力工业,对投资发电行业的外资实行“三保”政策,即保电量、保电价、保回报,承诺高达15%到20%的固定回报率。在优惠政策的吸引下,美电、法电、韩电等500强企业纷纷涌进,期望在中国这块“淘金宝地”上掘到财宝。至1997年,外资占中国电力固定资产投资比例已达14.5%。但中国经济的发展从上世纪90年代以来一直在过热与收缩之间摇摆,相应地,发电行业也在紧缺和过剩的循环中起落徘徊。一旦电力供给暂时过剩,政府的调控措施就限制电厂建设,比如,1998年国家制定了“三年不上火电”的政策。而经济一回暖,电厂投资增加,政府又限制电价。例如,2002年,各地大量兴建电厂,中央政府因此提出了竞价上网的政策。这一政策使上世纪90年代初期中国电力紧缺时期各地方政府为引进外资而许诺的“保电价”、“保回报”等优惠政策成为一纸空文。随着优惠政策的逐步取消,外资回报率明显下降。由于中国政府的外资政策变化不定,当初冲着优惠政策而来的外资电厂到2004年几乎全部陷入亏损,或接近亏损状态。太平洋顶峰曾是在中国排名前五位的一家外资电力公司,出资方为世界500强美国联合能源公司和世界银行等。2004年底之前,该公司一共在中国投资了7个热电联供企业,总装机容量40万千瓦,总投资额达到20亿元人民币。到了2004年,太平洋顶峰的7家电厂有4家亏损,仅3家微利,2005年整个公司出现亏损。这样便发生了外商电力资本的大规模撤退,西门子公司被迫于2004年年末将该公司在河北邯峰电厂40%的股份出售。经过这轮撤资潮,电力行业的外资在中国的投资存量大约还剩1,200亿人民币。

在中国市场上败北的还有汽车行业的一些外资。大众汽车公司的产品在美国和欧洲市场上都不畅销,中国成了它最重要的海外市场。但是,大众汽车在中国的销售于2003年达到创纪录的69万辆后,便开始走下坡路,2004年的销售量滑落到64万辆,盈利更是一落千丈。2005年第一季度,大众汽车在中国的业务陷入运营亏损,它在中国的两家合资企业的盈利状况从上年同期的1.06亿欧元利润变成1,700万欧元亏损。[38]经营如此不景气的大众汽车,还被薄熙来在2005年的财富论坛上作为外资赢利的样本。

外商遭遇到的最深且无法摆脱的困扰是中国高度腐败的制度环境。外国商人到中国投资,有如拎着满口袋的金钱到拉斯维加斯赌博。他们是否能赚钱,不取决于在本国炼就的经商能力,而是依靠他们到中国后的“悟性”――能否尽快悟出结交中国政府官员的门道,如果自己不能,就将这类事务交给“公共关系公司”去打理。伊森·葛特曼(Ethan Gutmann)在《失去新中国――美商在中国的理想与背叛》一书中叙述了自己在北京的一家外资公共关系公司工作的经历。他提道,公共关系公司的职员人手一本《游说者手册》,教员工在中国游说政府的技巧。对在中国从事商务活动的美国公司来说,有两个重要而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首先是与中国政府的关系。在这个没有真正法制和腐败猖獗的社会中,尤其是面对如此庞大的公务员队伍,美国商界根本没有选择忽略中国政府部门的余地。事实上,要想在中国获得营业执照──即加入游戏──不仅仅需要与上面人士拉关系,还需要与几个下面的人士同时打通关系,通常包括一些地方官员。一个公关公司如能吸引有庞大关系网且有相当级别的前政府官员加入(用我们的行话),就能为公司加分。一些象摩托罗拉、思科和柯达等大公司都有专门的强大的工作部门负责与中国内部官员保持良好的关系,但这只是例外。大多数公司需要通过我们去与中国官僚队伍建立关系和依赖我们的策略分析。很公平地,我们从中抽取佣金。”“其次就是与公司总部的关系,尽管在我们的手册中没有列出。当某个公司总部的执行总裁或者更糟糕一点,是财务总监宣布即将到北京来,很多公司驻华代表都会不露声色地陷入紧张之中。为避免被问到一些有关盈利方面的问题,第一道防线就是准备大量的套话。因此,我们会为他们预备大量的简报和幻灯图片:都是高质量的、谨慎乐观却又模糊不清的关于市场发展机遇的长期计划,同时又靠指出与当地政府交往中出现的不确定因素而为自己留有回旋余地。第二道防线就是雇佣帮手,那就是我们。其中最重要的是,在公司会议上我们扮演独立的审计角色,表示在经过多番精心调查和验证后,十分赞成公司首席代表的市场计划。第三道防线是,总之,要执行总裁或财务总监忙不接暇。这又会用到我们:我们知道如何把他的行程安排得满满当当,不仅仅是娱乐,还有与中国同行举行座谈和宴会,让他们产生一种满足感,即便所讨论的细节没有一项落实到实处(在中国,要想细究一个问题可能要花上一辈子的时间)。”良好的关系是不是意味着必然赚钱?答案也是否定的。该作者道出了外国商人的感受:“他们与令人厌恶的强盗般的中国搭档共同经营龌龊的合资企业,他们需要解除合约后仍旧能够继续维持自身生存。他们在5-10年期间金钱损失得好比人体大出血,即使不断调整自身的烧钱率也无济于事,直到最后,公司总部不得不说,够了。”[39]

实际上,在“中国热”的背后,中国也是“不少外国商人事业的坟墓”。失败的投资者只能选择撤离,而外资的撤离方式则千姿百态:美国、欧洲的跨国公司出于对公司形象和公司股票价格的考虑,大多不愿意对外界坦承在中国的投资失败;港台资本除了部分转移他地之外,还有不少以破产告终;不少韩资干脆采取逃离躲债的方式;日资因为进入中国的方式与他国不同,撤离时也讲究技巧与策略。

改革开放30年来,外资几乎对中国所有有利可图的产业都作了试探,从消费品到汽车,从能源产业到机械设备制造,从劳动密集型加工出口到房地产业,乃至金融领域,大致可以说,外商大约已经很难在中国再找到新的投资“处女地”了。同时,中国这个市场到底有多大,各行业的外商也都摸清了这潭水的深度。正是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外商选择了大规模撤资。时至今日,或许可以作出以下判断:外资的中国投资热之高潮已经成为过去。中国若仍然指望像2007年以前那样每年有新的巨额外资进入中国来拉动经济增长,这样的期待恐怕会落空。这不仅意味着中国的经济发展将面临外资推动力递减的挑战,而且意味着中国在国际关系上以经济制约政治的基本策略之基础将逐步削弱。

三、腐败:外商遭逢的制度环境之困

当外资受困于中国腐败的制度环境之时,它们还能完成各国理想主义者所赋予的、它们自己也承诺过的使命――促进中国经济市场化进而推动中国政治民主化吗?答案恐怕是否定的。外资被迫顺应中国腐败的制度环境所产生的后果相当复杂――无论是对中国,还是对这些外资本身而言均如此。

1、一个有关外资作用的中国神话

笔者至今还记得2000年左右在中国陷入的一场争论。当时最热门的一个公共话题是,中国加入WTO将会发生何种变化。这个话题背后隐含着一个不容质疑的预设前提:“经济发展必然会促进中国政治民主化”。不少学者都主动或被动地卷入了有关这个话题的讨论。许多人相信,“加入WTO有助于中国减少腐败”,其理由是,中国加入WTO以后,实力强大的跨国公司会迫使中国政府和企业遵循国际社会的游戏规则,如此将减少中国的腐败,促进中国实现政治民主化。笔者当时是极少数持反对意见者之一。我的反驳理由很简单:第一,这一预设得不到国际经验的支持,印度、墨西哥等都是WTO成员国,但这些国家的腐败仍然非常猖獗。加入WTO既然未能减少这两国的腐败,自然也不能减少中国的腐败。第二,这一预设也得不到中国本土经验的支持,中国上个世纪80-90年代就开始大量引进外资,事实证明,不是外资改良了中国的制度环境,而是它们顺应了中国腐败的制度环境,再一次为世界提供了一个西方文明到中国“淮桔成枳”的样本。虽然笔者这两点立论未曾被人直接驳斥,但不少言者继续坚持“外资大量进入将减少中国腐败,促使中国政治民主化”之说。至于“资本最听利润的话,哪里有利润哪安家”这一被马克思用极其精辟的话阐述过的道理(即“为了300%的利润,资本家可以冒上绞刑架的风险”这句名言),被所有的人忘得精光。持民族主义观点的人士批评外资进入中国挤垮了中国本国工业时,其实也忘了这个前提。他们的批评总让人觉得,他们原以为外资到中国来是为了促进中国经济发展这一高尚目的。

由于预设了“经济发展将促使中国政治民主化”这一前提,而经济发展的主力之一是外资,于是外资进入中国的作用被夸大到了经济领域之外,吸引外资不仅在中国被涂抹上一层伦理色彩,也成为欧美资本乐于披在身上的一件伦理外衣。出于利益考量,欧美资本集团自愿充当中国政府游说本国政界的代理人(在美国这批亲中人士被戏称为“拥抱熊猫派”)。他们在游说本国政府制订对华政策及说服各人权团体时,这点预想一直是个最好的理由。在中国政府与外资共同的努力下,外资成了中国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之一,中国GDP的一个主要增长点便源于外国直接投资(FDI)。据“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2004年发表的一份题为《外国直接投资趋势和近期发展》的报告,2003 年中国接受的外国直接投资达到530亿美元,而同年美国接受的外国直接投资仅为399亿美元,屈居第二,中国首次成为全球接受外国直接投资最多的国家[40]。2005年中国调整外资政策,2006年实际利用外资比2005年下降4.06%,但仍然高达694.68亿美元。[41]

如此庞大规模的外资进入中国,对中国不可能不产生巨大的经济之外的影响。然而。这种影响并非民主国家的一些理想主义者所预期的“促进中国民主化”,反而使中国的制度性腐败国际化了。

2、外资如何逐渐顺应中国腐败的制度环境?

中国的市场处于一种规则不透明的半开放状态,政府不仅掌握分配稀缺资源的大权,还决定外资进入中国门槛的高低。在这种投资环境中,跨国公司为了规避市场风险,降低市场进入成本,必须多方寻求政府力量的支持;而这种寻求支持的过程,其实就是跨国公司通过非正当手段与政府官员达成“双赢”的过程――所谓“双赢”,于外资而言,是进入了中国市场;于中国方面而言,这种“赢”具有双重含义,一方面中国各级政府的政绩单上增加了“引进外资”的数量,另一方面参与引资的官员获得了大量个人利益。

外商在中国涉嫌腐败由来已久。据不完全统计,这类案件从2000年开始直线上升,仅2003年国外公司涉嫌贿赂有关的腐败案件便达到1,500余件,比2002年增长20%。[42]而外资企业负责公关的高管们关于外资行贿的种种说法更是口口相传,且有声有色,只是当时很少见诸于媒体。即便媒体偶尔报道,用语也十分谨慎。2002年12月4日,云南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原党组书记彭木裕涉嫌受贿。他审批“昆明沃尔玛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项目时,允许其妻接受该公司董事邹丽佳约10万元人民币的礼物。《中国青年报》小心翼翼地刊登了一篇隐去受访者姓名的文章“怎样与国家公务员‘沟通’――一外企总监谈行贿技巧”,描述了外企在中国行贿如何由浅入深地与政府官员建立“交情”的过程。[43]2003年,山东济南市历城区检察院反贪局办理一起外企高管人员涉嫌腐败案件,办案时“上级”特别提出要求,“为不给外企带来不良影响,办案人员不开警车、不着检察服,表面看来一切悄无声息”[44]。

中国媒体对外资在华的商业贿赂问题的报道,可以2004年为分界线,这与中国政府当时对外资的态度直接相关。2004年以前,中国政府的思路是尽可能多地吸引外资,因此在处理外资涉嫌腐败案时非常小心。自2004年起,针对一些外商抱怨中国投资环境的腐败,中国政府为了肯定中国的现行制度,把腐败的责任推给外商,在宣传部门的主导下,有关外资企业在中国行贿的新闻不时披露于报端。这些案例中不少是案发海外,见诸西方媒体,国内再广泛报道。例如,2004年4月8日,美国电信巨头朗讯宣布,其中国公司总裁戚道协等4名高管因涉嫌违反美国“反海外腐败法”的行为而被撤职[45];随后,巴黎的法院法官勒鲁瓦于5月27日披露,法国著名建筑师保罗·安德鲁以“非正常方式”(即行贿)获得了中国国家大剧院的设计合同。2005年5月20日,美国加州的医疗诊断设备企业Diagnostic Products Corporation(简称DPC)和美国司法部同时宣布,该公司在天津的子公司天津德普诊断产品有限公司通过贿赂取得中国医院的订单,被罚款480万美元。中国的媒体报道此案时提到,是否中国“灰色的商业环境”迫使外国投资者不得不冒违犯本国法律的危险。[46]几乎与此同时,一篇介绍外国商业游说的文章“站在大门口的陌生人”,被中国各大网站改成各种标题登载。这篇文章的主要内容是介绍外资如何利用“游说”这一公关策略,在中国获取商业利益。该文介绍说,寻找Mr.Key(关键人物),并通过关键人物的社会关系网络(主要是政商关系),进行相对间接的游说,辅之以直接游说,是外资进入中国市场、尤其是敏感产业的主要游说形式,而这种游说属于“不怎么正当的活动”。[47]随着中国媒体对这些案例的追踪,外资在中国扮演的角色开始在中国国内频频受到质疑。这首先与外资在中国的道德形像有关,有关外资在中国涉及腐败的内幕被陆续披露,包括严重的偷漏税问题。其次,不少学者开始诟病中国让出了市场却没有得到技术。

与此同时,外商圈内也开始了反思。一方面,不少外资企业重新评估中国市场的前景。另一方面,一些曾在中国的外企工作过的高管,也开始反思外资进入中国后,给自己、给中国带来了什么。比如,在一家专门为外资提供服务的律师事务所工作的Gorden Chang将自己的思考写成了《中国即将崩溃》一书;曾供职于北京一家外资公关公司的伊森·葛特曼(Ethan Gutmann)出版了《失去新中国――美商在中国的理想与背叛》;而美国媒体界“大鳄”默多克的重要助手、澳洲记者布鲁·多夫(Bruce Dover),则发表了《默多克中国冒险记》(Rupert’s Adventures in China: How Murdoch Lost a Fortune and Found a Wife)一书,描述默多克试图进军中国市场赚取商业利益而向北京叩头,昧着良心所采取的妥协。[48]

“外资进入中国能促进中国民主化”这一“神话”的真正褪色,始于2006年。如果说德国西门子公司、法国家乐福、美国麦当劳等各色“贿赂门”事件还未直接伤及这个“神话”,默多克放弃媒体应有的原则未获得中国市场只是让这个“神话”沾上了一点污迹,2006年2月美国国会两度传召四大网络公司,则为这个神话划上了一个休止符。

2006年2 月15日, 美国国会众议院人权小组委员会举行题为“中国的网际网路:自由或压迫的工具”的听证会,传召微软、Google、雅虎以及思科等网路巨擘,对它们帮助中国政府过滤信息进行严厉的质询――就在半个月前的2月1日,这四大公司曾经倨傲地拒绝众议院的传召,从而引起美国朝野愤怒,招来汹涌如潮的指责。2月15日四大网路巨头公司不得不派高管出席听证会。在面对严厉的质证时,这些网路巨头都不得不承认自己服从中国政府的要求,帮助过滤信息。雅虎高级主管在听证会上对国会议员陈词,表示对中国的异议人士因在网上表达自己的观点而受到惩罚感到遗憾――此前,雅虎在两件事情上遭到指控,一是于2005年协助中国缉拿异见人士师涛,导致师涛被当局以“泄漏国家机密罪”判刑10年;二是2004年雅虎与中国警方合作,向官方提供有关四川省达州市财政局公务员李智的上网纪录,导致李智于2003年12月遭当局以“颠覆政府罪”起诉,判刑8年--这位高级主管陈说苦衷:为了做生意,他们必须要遵守中国的法律。其它公司如Google和微软也都承认他们按照中国政府的要求过滤信息,屏蔽了中国政府认为政治上敏感的字眼与网站。但是,这些公司还是用另一种方式为自己辩护,他们声称已明确告诉中国用户,那些搜索是被中国政府的文字审查人员封堵的。[49]这些公司去中国之前,都曾宣称要用网路这一工具帮助推进中国的言论自由,如今却为虎做伥,成了中国当局控制言论的帮凶。自此之后,笔者在美国也不再听到有人重复叙说“外资进入中国能促进中国民主化”这一神话了。而中国方面则干脆放弃转型学说,抛开“民主化”理念,受《北京共识》一书的启发,开始构建“中国模式”理论。

就接受中国腐败的制度环境的先后顺序而言,最开始自然是与中国有文化血缘关系的港台资本,因为港台两地人士对腐败基本上没有文化上的抵抗力;紧接着是与中国有文化近亲关系的日本、南韩企业,最后才是欧美资本。据笔者向数位在外企专门负责与政府部门联系的朋友了解,他们认为:跨国公司的腐败是被逼出来的。80年代这些外资公司刚到中国开拓市场时,并不习惯于行贿;但他们很快发现,自己与一些行贿的公司处于不平等的竞争起点上,流失了许多机会;于是,外资公司也开始默许这一行为。许多跨国公司迫于中国的制度环境,深知“如欲取之,必先予之”,只是取得的是中国官员与国有企业出让的公众利益,回馈则给予官员私人。况且“羊毛出在羊身上”,做成一笔生意,贿赂成本最后都会在高报的价格与巨额利润中获得补偿,所以外资通常都明智地选择了“以较少成本获得较大利润”的策略,认同“中国特色”的游戏规则,参与腐败。只不过欧美资本在行贿方式上“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无论手法还是气派,确实非“先行者”港台中小资本可比。

3、贿赂:Mr. Key手中的 Golden Key

外资在中国的经济活动之所以必须向中国政府官员行贿,完全是中国社会转型时期的特殊政治状态造成的。这也是许多发展中国家的通病。长期研究腐败的Cheryl W. Gray和Daniel Kaufmann曾将跨国公司投资于发展中国家时出现的腐败行为,划分为以下5种类型:

1)政府合同:贿赂能影响政府部门选择哪些私人团体提供公共货物和服务及其供货合同的确切条件,它还能够影响项目执行期间转包合同的条件。

2)政府收益:贿赂能影响货币收益(指逃税、补贴、养老金和失业保障金等)和实物收益的分配(指进特权学校、医疗、保险、房地产或是取得正在私有化的企业中的股份)。

3)公共收入:贿赂可以被用来减少政府从私人团体征税或其他费用的数量。

4)节省时间及避免监管:贿赂可以加速政府批准从事合法活动的过程。

5)影响立法和监管过程的结果:贿赂可以改变立法和监管过程的结果,使政府或者不制止违法活动(比如毒品交易或污染),或者在法庭审理案件中及其他法律事务过程中不公平地对待各方当事人。[50]

在不少发展中国家,政府都强力干预经济活动。在中国尤其如此,政府不仅是经济游戏规则的制定者、裁判者,并且还是参赛者。政府官员通常掌握着政策、行业发展的资源,并负责看管行业准入的壁垒,这是他们索取贿赂的“资本”。官员们将这一“资本”用之于国内企业,谋取了不少非法利益,对于国外企业,他们自然也不会放弃这一机会;而且,按照利益最大化原则,他们对能给他们带来更多机会(如子女到国外求学、家属移民外国)的外资,自然格外青睐。一般而言,跨国企业在本土做生意都比较“规矩”,经营行为相对比较规范,但到了中国这个腐败成风的国家,要想获得利润,就只有入乡随俗,通过贿赂绕过政策壁垒而迅速获得市场准入权及各种便利。

在这种制度环境下,外资要想不腐败,就只能退出中国市场。尽管深为腐败所苦的中国人寄希望于跨国公司能迫使中国政府与企业按照国际通行的游戏规则办事,减少腐败,但事实证明,这些公司不但未能改善中国政府与企业的行为,相反却顺应了中国腐败的制度环境,按照中国的游戏规则办事,屡屡成为行贿主体。20世纪90年代中期,在港台资本与中国官员的行贿关系中,中国政府往往反诬港台资本腐蚀了中国官员。比如,广东省曾刊载过一篇以该省高级检察院的名义所写的长文,论证港商如何用“糖衣炮弹”击中了中国官员。该文提到,在改革开放初期,中国的官员们由于没有见识,那“糖衣炮弹”不过是彩电、冰箱以及空调等廉价物品而已。现在,官方已不愿再讨论中国官员和外商在腐败共谋上的主从关系。但仍然有少数糊涂的中国人认为,需要讨伐的只是外国资本这一“罪魁祸首”,仿佛中国官员总是“受害者”。试问,如果不是中国腐败的制度环境逼良为娼,在本土并不腐败的这些跨国公司难道真那么愿意花费大量资金去行贿?

外资在中国又是如何被锻炼成腐败高手的呢?其中,中国的一些“海归”起了不可忽视的作用。由于外资公司那些来自母国的高管们均非“中国通”――“中国通”在此指的不是仅仅懂中文,而是指那些通晓中国国情、擅长与中国政府官员打交道的人。如果本人在中国的官场有“根”(即父母或家族成员掌握政府部门的某些实权),自然是外资公司青睐的“上上人选”。即前文所说的Mr. Key。但是,仅仅只找到Mr. Key是不够的,这些Mr. Key手中还必须掌握Golden Key,即用于贿赂的大量资金或与金钱等值的机会。

2004年7月23日,广州的《亚太经济时报》发表了一篇题为“电信企业行贿内幕惊人,反腐机构面临严峻考验”的文章,揭露了国际电信业巨子们在中国参与腐败的大量触目惊心的事实。据民间经济分析机构安邦集团调查,跨国企业在华行贿的事件近10年来一直上升。中国在10年内至少调查了50万件腐败案件,其中64%与国际贸易和外商有关。这篇报道透露的外资企业行贿招数,除了中国国内企业常见的手法之外,还因跨国企业本身的便利而富有特色,其手笔之大,行贿气派之豪阔,远非当年被广东省高检指为“腐蚀了中国政府官员”的港台商人可比。

文章指出,外资企业的行贿翘楚为电信业跨国公司――20世纪90年代中期进入中国的外资主力是电信产业,这点正与Ethan Gutmann 依其亲身经历而写成的Losing the New China一书中所谈一致,也与2005年2月9日《瞭望东方周刊》所载“经济学家为企业代言的是是非非”一文所述一致。Ethan Gutmann记述了摩托罗拉公司行贿的故事,“经济学家为企业代言的是是非非”一文则披露了中国某著名经济学家的政策建议与电信业的关系,指出中国电信产业的政策几乎完全出自于这位经济学家的建议。

从《亚太经济时报》所载文章的介绍来看,欧美和日资企业往往采用以下行贿手法:

一是虚拟职位。部分外资银行为了培植中国政府和客户的关系,常将一些高官或国有大中型企业负责人的亲属(甚至是司机)等,高薪聘为外资银行的高级主管甚至是副行长之职。虽然政府规定高干子弟不能从商,但这些人担任外企的高级白领却不在受限之列,这种形式的行贿可以堂而皇之地将贿赂转化成薪资。

二是聘任顾问。一些跨国企业为了拉到某项目的大额订单,可能另行设立一个与本企业毫无瓜葛的新公司,再聘请作为行贿对象的相关负责人为该公司顾问,以此名义发放上百万元的年薪。

三是股权诱惑。这在房地产业非常普遍。为了拿到地块,一些外资房地产公司会向公关对象承诺,在未来设立的某个项目公司中给予相应的股权。

四是通过“助学”贿赂政府高官与企业高管。某知名外企从1998年起在中国投入惊人的成本,与国内高校或研究机构合办“主要面向政府高官和电信企业的高管”的EMBA班,甚至自建以企业名字命名的大学。这种教育机构拥有世界一流的专业背景、教学资源,对外招生的学费不菲且名额相当宝贵。但是,若学员来自外企的重要合作伙伴,则经常不需自掏腰包交学费。外企选择这些具有最佳发展潜质的骨干,是因为这些“精英”会与外企成员在学校里发展良好的关系,为外资将来获得长远的公司利益形成良好的循环。

五是通过关联交易行贿。很多中国通信企业的老总都有自己的公司,这种公司名义上的投资者常常是这些企业老总的家人或朋友,隐蔽性很强。据说,最普遍的“洗钱工具”是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因为咨询服务费用的定价自由度最高,更适应行贿的需要。

上述具有长远战略眼光的行贿大手笔,确非“土头土脑”的港台中小资本可比。港台中小资本的行贿历来只有战术的创新,绝无如此“战略眼光”。据说,外资大企业的行贿成本一般为合同涉及金额的10%左右。

4、外资在中国的“哈姆莱特之困”:贿赂还是放弃?

2007年9月,前壳牌石油公司(Shell)的高管布里格斯(Paddy Briggs)在他的博客上发布题为“公司致力于人权的迷思”的文章,揭露壳牌石油公司表面上制订政策推进人权,实际上完全不顾某些国家侵犯人权的行为,持续扩大在这些国家的投资和生产规模。[51]这篇报告让我想起了另一个流行已经久的说法,即跨国公司在促使投资国反腐败方面具有重要作用,这一说法与跨国公司可以促进资本输入国的人权进步之论,其实是西方社会对公司社会责任的两种表述。

对于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的腐败问题,包括腐败类型、产生原因等,美国政治学界与经济学界都有人做过深入研究。例如,美国耶鲁大学经济学家苏珊·罗斯·艾克曼(Susan Rose Ackenrman)的著作《腐败与政府》(Corruption and Government)就是专门研究发展中国家产生腐败的原因以及如何改良政府机制,推进反腐败的。前述Cheryl W. Gray和Daniel Kaufmann为世界银行所撰写的研究报告“腐败与发展”(Corruption and Development)亦是这一领域的研究成果。应该说,这些研究者对发展中国家出自其文化背景的腐败原因、腐败类型都做了深入研究。尽管这些研究并非针对中国,但中国的腐败类型并未超出这些研究所揭示的范围。但必须指出,如果说苏珊研究发展中国家的腐败问题时,中国投资环境的腐败还未进入西方学者的研究视野,那么到了Cheryl W. Gray等人的研究报告《腐败与发展》发表之时,中国的腐败之严重早已为世界所知。然而,在西方学术界,对中国腐败问题的研究经常被刻意忽略,很少有人愿意就此作深入的分析,其中似有实际的利益考量。曾有一位从事中国研究的学者Carsten A. Holz痛定思痛,写了一篇文章“从事中国研究的学者都被收买了吗?”反思国际社会P.R.China研究所存在的问题,作者开篇就谈:“从事中国研究的学术界人士,包括本文作者自己,习惯性地讨好中共,有时自己明确意识到了,有时没有意识到。这么做的动机是为了适应生存环境。我们通过以下方式讨好中共:提出某些研究课题或者不提出某些研究课题,报告某些事实或者忽略某些事实,我们使用的语言,我们讲授什么以及如何讲授。”[52]后面则是很具体的陈述与分析。建议国内研究海外中国研究(主要是P.R.China研究)的学人,务必读读这篇难得一见之好文。

近年来,中国政府已经寻找到一种新的方式来捍卫自己的“名誉”:每当海外媒体或机构陈述中国的某些被官方视为“负面”的消息时,中国政府就会提出“抗议”,或者让本国专家出面“驳斥”。比如,2006年5月4日,著名国际会计公司安永公司(Ernst & Young)发布年度报告,称中国银行坏帐高达9,110多亿美元。这个数字是中国政府公布的坏帐数字的2倍多,总额超过了中国当时的外汇储备8,536亿美元,从而招致中国政府的严重抗议。尽管此前瑞银集团(UBS)董事总经理乔纳森·安德森(Jonathan Anderson)对中国金融系统坏帐的估算数额与之相差无几,但安永被中国政府抓住了“痛脚”――这“痛脚”就是这份报告与安永以前受聘对中国工商银行所作审计的结果相互矛盾。由此安永陷入了两难困境:如果坚持2006年年度报告的坏帐数据为真,那么它为中国工商银行等几家银行所做的审计就不真实,其职业信誉将面临极大损失;如果坚持此前审计报告的真实可靠,那么这个坏帐报告的真实性就值得怀疑。两害相权取其轻,安永只能选择它自认为损失最小的措施,被迫否认其2006年报告中该数据的可靠性。[53]2007年6、7月间,中国亦曾迫使世界银行修订一份有关中国的环境污染报告中的数据。[54]2009年2月份,中国政府又与路透社打了一场“口水仗”。起因是1月22日路透社发表一篇文章“中国统计数据迷雾重重,经济学家不知所措”。该文提到,中国的统计数据就像“包裹在谜团之中的一个谜语”,尤其是2008年第四季度的经济数据令人如堕五里雾中,因为“广义GDP数据与潜在名义增长趋势不相符”。该文引用多位外国经济学家的看法,提到“对中国经济数据的解读要留有余地,而且不是一点半点余地”,因为“这些数字可能被政府操纵”。从2月6日开始,中国方面的反驳陆续出场,反驳队伍的主力有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55]、北京大学教授刘伟、蔡志洲[56]。其实,对外国专家威胁最严重的并非这些反驳,而是中国政府不再发给这些被视为对中国“不友好人士”签证,使他们无法进入中国。这对一些需要依赖与中国合作的机构与研究者来说,是最致命的打击。这也是为什么在P. R. China研究领域里少有批评声音的原因。

事实上,在众多发达国家中,只有美国等少数国家有专门的法律遏制本国企业在投资海外时行贿。比如,美国早就制订了《反海外腐败法》(Foreign Corrupt Practices Act,又译为《反海外贿赂法》,简称FCPA)。总部设在美国的“社会责任国际组织(Social Accountability International,SCI)于1997年发起并联合欧美跨国公司及其他国际组织,制定了全球首个道德规范国际标准――SA8000社会责任国际标准(Social Account Ability 8000 International Standard,简称SA8000)。美国曾先后惩罚了好几家在中国行贿的企业,其中之一是美国朗讯科技有限公司(Lucent)的中国分公司。2004年第一季度,朗讯科技有限公司在接受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下称“美国证交会”)的财务调查时,由于采取不合作态度被美国证交会处以2,500万美元罚款。在此压力下,朗讯对其在23个国家的业务部门进行了审查,这些国家包括巴西、中国、印度、印度尼西亚、菲律宾以及俄罗斯等。审查结果是,2003年美国之外各业务部门中,唯有朗讯科技中国有限公司的营收达到总公司营收的10%,而朗讯科技中国有限公司恰恰是惟一在《反海外腐败法》上出问题的海外分公司。2004年4月6日,在朗讯科技中国有限公司尚不知情的情况下,朗讯总公司向美国证交会递交了报告。文件指出,由于存在涉嫌“违反美国《反海外腐败法》的内部管理控制不力行为,朗讯将解除其中国区总裁戚道协、首席运营官关赫德及财务主管和市场部经理的职务。”[57]还有一家公司――G&D公司(Grace & Digital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 Ltd),由于与其服务供应商AIS发生合同纠纷,因此控告AIS在中国销售金融服务软件时违反了FCPA的条款,曾向中国建设银行行长张恩照行贿,使张恩照与AIS共谋,让G&D公司本该获得的一笔高达5,800多万元美元的佣金收入成为泡影。[58]此案最后导致张恩照辞职并受到惩罚。

但是,有些发达国家却抵制国际社会控制腐败的努力。它们相信,本国企业在发展中国家行贿,会给这些企业带来好处。虽然这类看法从来不能宣之于口,但它们容忍本国企业在中国大肆行贿并对此类现象装聋作哑,却是显而易见的。不少研究者曾对跨国公司在促使资本输入国减少腐败方面抱有较高期望。应该说,众多跨国公司在中国的腐败行为让国际社会深感失望。

从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排在前20名内的跨国公司的年销售额均在600亿-1,800亿美元之间,在向世界银行提供经济数据的约140个国家中,有超过三分之二的国家的GDP总量甚至比不上20家跨国巨头当中最小一家的销售收入。基于如此巨大的经济实力,在与中小国家打交道时,跨国公司具有强大的讨价还价能力。因此,国际人权组织与劳工组织多年来通过各种方法,试图促使跨国公司履行企业责任。一些研究者,如Susan Rose Ackenrman曾总结跨国公司在促进发展中国家反腐败方面的经验:第一,国际知名消费品牌公司可以利用自己现代化标志的本钱拒绝当地官员的索贿要求;第二,在协议中加入减少腐败的附加条件,约束资本输入国政府的行为;第三,揭发官员的索贿要求;第四,使国际组织成为投诉腐败行为的信息交流中心。上述措施在巨无霸跨国公司与一些中小国家的关系中曾产生过较大作用。但对90年代中期以来纷纷抢滩中国的跨国公司来说,这些措施却毫无力道。跨国公司不仅没有机会展现自己拒绝索贿的道德勇气,反而在一轮又一轮的行贿竞赛中锻炼成了腐败高手。

跨国公司在其它国家获得的反腐败经验,为什么用之于中国却折戟沉沙?我仔细思考,认为有几个原因:

1)上述反腐败经验来自于规模较小的非极权国家。这些国家中有些虽然也是威权体制,但其政府垄断资源与控制社会的能力却远不如极权政府。与这些国家相比,中共政府统治的地域和人口极其庞大(这一点在外资眼中意味着极为广大的市场);同时,中共极权政府的权力比非极权国家广泛而强大得多,30年的经济改革诸多措施最后几乎都成了为权力开辟牟利通道,因而给官员们营造了无限广阔的寻租空间。

2)中国政府巧妙地动员国内外一切管道,宣传中国的“经济神话”,令世界经济巨头为之眩目,在中国这块“投资福地”上登陆抢滩唯恐落后于他人。2005年是中国“经济神话”的高峰年,那一年由BBC带头在英国营造“中国年”,世界各大媒体紧紧跟上,美国《新闻周刊》在5月份不吝以整本杂志的篇幅报道中国经济的巨大成就。《时代》周刊也加入营造中国“经济神话”的行列,与BBC、《新闻周刊》略有不同的是,在几十页的“赞美诗”中,《时代》夹进两页版面指出中国存在贫富差距问题以及农村的贫困,以此表示自己的公允立场。显然,在处理与外资的关系方面,中国政府比小国政府更具强势地位。

3)到90年代中期,中国已积累十多年与港台资本打交道的经验,港台地区与中国属于同源文化,商界偏好使用贿赂以求政府官员施惠。面对蜂拥而来的跨国公司,中国的官员们明白,在如何开放中国市场这一供需关系上,由于需求方(想去中国投资的跨国公司)迅速增多,已经形成了对中国政府绝对有利的“卖方市场”。也就是说,90年代中期以后,众多跨国公司面对的是一个富有索贿经验的官僚集团,这个官僚集团的成员已经很清楚出让市场的含金量。

4)在中国,政策法规的模糊性与随意性使其伸缩余地极大,从而造成一个让投资者不得不遵守的潜规则:行贿可以将投资门槛降低,从而大幅度节约投资“成本”。

5)跨国公司拥有一大批在西方受过训练并能娴熟运用中国官场潜规则的中国人代理,这批人在催化跨国公司顺应中国腐败的制度环境方面发挥了相当重要的作用。

在中国这样一个腐败泛滥的国度,跨国公司很清楚地知晓一个事实,它们在中国市场只有两个选择:要么放弃中国市场这座“金矿”,要么适应中国的制度环境,用贿赂作为打开中国市场大门的金钥匙。[59]从其它发展中国家总结出来的那些经验,在中国好比中看不中用的“银样蜡枪头”,仅具观赏价值而已。

从2005年开始,西方国家纷纷派出强大的游说团队到北京,希望中国能把市场的大门开得更大。2005年10月,美国财长斯诺率华尔街的知名投资银行组成豪华游说团队游说北京,要求让更多外国公司进入大陆受政府保护的资本市场。此次跟随斯诺出征的包括花旗集团、瑞士信贷第一波士顿银行、高盛集团、雷曼兄弟公司、美林集团、JP摩根、摩根士丹利等金融业巨子。[60]2007年10月,中共召开“十七大”前夕,各国跨国公司组成的游说大军又纷纷涌进北京。美前商务部长埃文斯(Donald L. Evans)率领由20家跨国银行首席执行长组成的“金融服务论坛(Financial Services Forum)”出访北京,此行目标是说服中国监管机构对更多的外国投资开放其金融部门。不过,这种游说并非仅仅是“讨论”而已。由于在中国,外国机构的游说处于灰色地带,说客不需要登记或注册,因而各种活动都可能借“游说”的名义。《华盛顿邮报》引用一位专门研究外资游说的复旦大学教授的话,指出“有很多游说资金流入了个别官员的口袋”,除了直线上升的贿赂外,一些游说公司还给高职位的政府官员朋友开支,或为这些官员支付出国“培训”费用。[61]

发生于中国商务部与国家工商总局的多起腐败案件,也许能说明外商如何顺应了中国的制度性腐败。2008年8月至11月间,一条外商投资审批的寻租链条曝光,负责外商投资的各个审批环节都有官员涉案,其中包括商务部条法司正司级巡视员郭京毅、商务部原外资司副司长、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副会长邓湛、条法司行政法律处处长杜宝忠、国家工商总局外商投资企业注册局副局长刘伟。郭京毅供职商务部条法司,主管起草、修订、解释外资法律法规。自1986年进入商务部后,郭几乎参与和主管了近20年来外资法律法规的起草和修订。而邓、杜、刘等三人的工作范畴则高度重合与交叠,凡外资公司的设立、投资或并购,均须经商务部审批;跨境换股、外资并购等活动,则通常涉及商务部的外资司、条法司两个部门。身为律师的张玉栋、刘阳都曾是商务部条法司的官员,张玉栋和郭京毅为大学同学,3人“都属于一个小圈子”。在从事外资并购业务的律师界,张玉栋颇为知名,其长处在于熟悉国内政策,在政府部门有很深的人脉关系。张玉栋的“思峰律师事务所”凭借人脉网罗客户,向郭、邓、刘等相关官员输送利益。这一条寻租链运作得相当有效:郭京毅等人在实务操作上相当纯熟,为有关公司指明规避法律的路径,并运用其手中的司法解释权和自由裁量权,与许多外资公司完成了大量绕制度的审批“交易”。郭京毅、邓湛等人并不避讳彼此的私密关系,甚至私下戏称是“思峰所村委会”成员。其中,年纪最长的邓湛自称“村长”,郭京毅位居“副村长”,刘伟是“村支书”,管钱的“会计”一职则封给了张玉栋。[62]郭等人入狱半年之后,另两位与此案有涉的外管局官员也被逮捕,其中一位是外管局管理检查司司长许满刚,另一位是外管局综合司司长兼外管局新闻发言人的邹林。这两位在外管局长期任职,均是深知利用政策法律漏洞寻租的技术官僚。[63]

5、是什么逼使在华外资“淮桔成枳”?

为什么西方国家的企业家在本土都要讲诚信,而一到中国就大都变成精明的贿赂者?这个问题其实也深深折磨着中国土地上的外国投资者。一些良知未泯的外国人曾经将自己的经历写成书――必须指出的是,他们写了这类书之后,事实上就不得不从他们原来的职场退出,在中国的外商圈就不再欢迎他们了。

一位在中国商界曾经活跃数年的商务代理伊森·葛特曼(Ethan Gutmann)觉得有必要让美国商界、政界了解中国这潭浑浊的污水里到底有些什么,将他的亲身经历写成了一本书《失去新中国――美商在中国的理想与背叛》(Losing the New China--A Story of American Commerce, Desire and Betrayal)。他指出,外商在中国的腐败行为实在是“淮桔成枳”,是身处中国灰色的商业环境中不得已的变异。作者在该书第五章中谈到了自己的观察与经验,“共产党把自己改头换面,变成了国家垄断资本的政党,为了避免承认过去30年的所为都是错误的,他们自称为‘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作为一个外国侨民,我认为这句话有双重讽刺意味。在商场上,中国特色代表着彻底贪污腐败。”作者表示,感到担忧的不是偶然发生的贿赂事件,而是此类非法行为已经被认可为商业活动的组成部分,“若想在华成功经商必须要做出许多妥协,那些不具有中国特色的一些美国公司在中国的市场竞争中注定要遭到失败。”

作者认为,一个外国商人要在这样一个国家里做生意发财,“想不与政府官员做交易,基本上没有任何可能性”。作者以非常生动直观的语言写道:“新到的外国侨民很快就明白,要想在中国取得成功就必须得到当地政府的认可。接下来就意味着你要被认作是中国的朋友。中国领导人至少建立了三种方法让你显示友善:

“第一种,夏皮罗和李敦白式,即紧紧跟着党走,永远为党的目标奋斗。但这不仅仅是动动嘴皮子般的简单,经过了50年的历练,中国领导人虽然在处理公共关系方面还是生手,但却能熟练地判断出一个西方人所说的话的可信度是多少。

“第二种,即用之于亚洲地区皆准的商务活动──送礼(投资、政治优惠或者是技术上的援助)。如果贝彼得能为中国引入投资,并愿意在其他外国企业纷纷撤出的时候表示对中国的局势有信心,那么他将会立即得到部长们的接见。如果通过他的公共事务机构进行运作,起码要花上数年的时间。

“第三种,学者或记者的方法,很简单,就是拍马屁,对中国文化大加赞赏。这种方法如果运用得好,会被认为是真诚的、发自内心的对中国的向往。

“每一个成功的外国商人都会用一到两个上述的办法。”

读者或许应当感谢伊森·葛特曼的坦诚,上述三个办法确实是外国人在中国获得成功的“秘籍宝典”,但因对自身形象有损,很少有外商愿意将自己的秘密公之于众。伊森·葛特曼写出此书的代价是,他从此以后成为中国政府和在中国的外商均不欢迎的人,结束了他在中国的职业生涯。2006年我在纽约见到他时,正是他在美国重新寻找生活起点的时候。

当然,对外资公司的在华高管们而言,通过行贿进入这个市场,并不见得全都赢得了美好的前景。一旦行贿行迹暴露,除了导致公司信誉严重受损,更糟糕的是,在母国可能受到法律制裁。这时候,那些代公司出面的行贿者也会由企业的“功臣”变成“罪人”,结束自己的职业生涯。

上述事实说明,人们曾寄予无限厚望、希望以跨国公司为代表的“外国资本进入中国市场,推动中国经济发展,最后促使中国政府民主化”这一期望是多么虚幻。更恶劣的是,外资通过贿赂与中国政府结成的联盟,反而使中国的专制统治获得了新的生命力,更加富有韧性。由此可见,“经济发展必然促进政治民主化”以及“外资对中国将起到积极的政治作用”之类说法,不过是一些虚假命题。遗憾的是,这样的虚假命题却引导着不少学者消耗了无数笔墨,浪费了无数口舌。

四、中国正在改变世界

中国的外资引进虽然目下正在进入退潮期,但这一过程带给世界的影响并不会就此告终。对中国这类经济发展水平相对低的国家来说,跨国企业的影响相当重要。这种重要性首先从经济上反映出来。2006年中国有28万家运营的外资企业,虽然仅占中国企业总数的3%,但产值却占整个工业的27.8%,出口占57%,其纳税占全国税收的20%。更重要的是,这些外资企业解决了约2,300万人的就业问题,城市人口中约有10%在各种类型的外资企业中就业。[64]此外,大量外资还为中国带来了先进的管理制度。中国人在本国国有企业与私营企业这两种管理模式之外,还见到了市场化的两种效率管理模式:台资的军事化管理方式,以及欧美等国相对人性化的管理方式。

而中国对外部世界的影响,除了让外国财团驻华代表们认同中国腐败的制度环境之外,还让它们成为中国政府的“好朋友”,通过他们在其母国游说,影响母国政府对华政策。于是,中国政府得以在一个新的国际关系网络中扮演一个日渐重要的角色。在这些“中国政府的好朋友”那种“中国正在进步,我们需要耐心等待”的说辞下,中国的专制政治体制及其恶劣的人权状态被刻意忽视,而日渐强大的经济实力也使中国政府对一些同样是专制国家的穷国扮演“乐善好施”者。中国政府最后不仅成功地让联合国的“人权委员会”堕落成一个暴政者俱乐部,还让联合国解散“人权委员会”后重组的“人权理事会”变成一个同样在人权问题上无所作为的机构。

必须承认,中国政府在对外关系上确实“进步”很快。每有涉及国际关系的新名词问世,都能迅速地“洋为中用”。用自己的一套理念来阐释这些名词,更是拿手好戏,比如“负责任的国际社会成员”,“软实力”之类。中国政府将通过经济利益牵引各国对华政策概括为“展示中国软实力”。

1、中国的“软实力”外交

“软实力”(soft power)指国际关系中,一个国家所具有的除经济、军事以外的第三方面的实力,主要是文化、价值观、意识形态、民意等方面的影响力。这一概念由美国前助理国防部长、哈佛大学教授约瑟夫·奈(Joseph S. Nye, Jr.)提出,亦译为“软权力”、“软力量”、“软国力”,现已成为国际政治中的流行用语。[65]根据约瑟夫·奈的说法,“硬实力”是一国利用其军事力量和经济实力强迫或收买其他国家的能力;“软实力”则是“一国通过吸引和说服别国服从你的目标,从而使你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的能力”。约瑟夫·奈认为,一个国家的“软实力”主要存在于三种资源中:“文化(在能对他国产生吸引力的地方起作用)、政治价值观(当这个国家在国内外努力实践这些价值观时)及外交政策(当政策需被认为合法且具有道德威信时)”。他指出,当今世界力量的性质正在发生变化,无形的权力资源即价值观的力量越来越重要,霸权越来越靠“硬实力”和“软实力”的共同支撑才能维持。

西方国家在与中国的交往中,一直希望中国能遵守由国际组织、国际公约和各种国际准则构成的游戏规则,在这些规则的约束下,成为国际社会中负责任的成员。但中国自诩为“敏捷的龙”,哪里甘心接受这些与其极权价值观格格不入的国际规则的束缚?于是,中国在用“神五”、“神七”、军事力量现代化、GDP总量等展示“硬实力”的同时,也将“软实力”这一概念吸收过去,并按照自己的理解,设计了一整套“软实力外交”方略。这样一个毫无原则,按照机会主义方式行事的政府设计的“软实力”外交,实在是颇具“中国特色”。

按照中国官方的阐释,中国的“软实力”外交可以分为三个层次。以亚洲外交为例:首先,通过增加对外援助,与东南亚国家政府建立牢固的政治和经济联系;其次,通过自由贸易协定等计划,发展全面合作框架,让东盟国家成为中国的利益伙伴;再次,通过半官方项目加强文化吸引力,并增进东盟国家的亲中态度。这种“软实力外交”不仅体现在亚洲战略中。事实上,在世界范围内,对外援助、全面互相渗透的经济关系就是中国“软实力”资源的核心――这与国际社会公认的“软实力”不同,经济实力这一“硬实力”被当作“软实力”推销,在“利诱”之下,将中共的文化价值观念包裹于“孔子学院”的外衣之中,让世界接受早已变味的“中华文化”。这些年来,通过“利诱”,中国确实成功地让法国、德国等国与其合作。

按照不少在华“中国通”对中国社会的理解,所谓的“中国特色就是腐败”。带有“中国特色”的“软实力” 外交,常常导致对国际社会游戏规则的破坏与腐败。“中国特色”的蔓延,给国际投资关系、贸易关系与政治关系打上的深重烙印,就是腐败泛滥。除了在华投资的跨国公司相继传出贿赂中国官员的腐败丑闻之外,一直是块净土的“诺贝尔奖评选委员会”,2008年也曝出几位委员涉嫌收受中国政府贿赂的丑闻。[66]

2、在人权与经济利益之间摇摆不定的欧洲

自上世纪90年代初以来,中国的外交政策就一向以是否批评中国的人权状态划线,谁批评中国的人权,谁就是“反华反共势力”。惩罚“敌人”的办法除了让媒体口诛笔伐之外,还让爱国“愤青”上街游行并甩给“敌人”在华商家几砖头以显中华“神威”;而施惠于友的办法则是送富国政府以采购大单,赠穷国政府以经济援助。应该说,中国这方面的策略非常成功。在2007年以前,除了美国之外,各西方国家在人权问题上均采取了绥靖政策。经历过20余年的外交历炼,中国政府已经很善于利用经济利益引导并塑造欧盟各国的对华政策,居于欧盟轴心的法、德两国对华政策的不断变化就是个很好的例子。

德国在施奈德政府时期奉行极度亲中政策。2004年4、5月之间我到德国作短期访问时,在科隆、柏林、汉堡等地共做了4场演讲。一些中国同胞听了我的演讲后告诉我,你这类批评中国政府的演讲,要在半年之前是不可能被德国社会接受的。那时候,德国的施奈德政府非常“亲中”,一些著名的汉学家干脆在电视节目中公开告诫德国政府与公众:要想与中国做生意,就不要批评中国的政治体制与腐败以及中国的人权状态。接替施奈德任德国总理的默克尔女士改变了施奈德政府的对华政策,坚持“价值观外交”和“新亚洲战略”,在2007年访华时关注中国的人权状态并提出了批评。她的这种做法虽然赢得了德国一些公众及世界人权组织的赞誉之声,但却因此未能在这次访问中获得一宗订单。中国为了反制默克尔9月会见达赖喇嘛,还取消了两国外长参加联大期间的早餐会和德国财长原定于12月访华的行程,冷冻了两国外交部次长每年定期讨论经贸和人权议题的战略对话,计划2008年启动的为期三年的“德中同行”活动准备工作也已中止。[67]默克尔之所以能这样做,并非全出于她个人的价值偏好及其在前东德的生活背景,也与她上任以来德国开始反思对华政策有关。而这种对华政策的反思之所以能够开始,是因为部分在中国投资失败的德国中小企业公开披露了自己在中国的失败经历,大企业西门子在华撤资以及在中国的贿赂丑闻均在这一时期发生。

法国号称“人权祖国”,但长久以来为经济利益所牵引,放弃了对中国人权状态的关注与批评。希拉克政府奉行“重贸易、轻人权”的对华政策,因此经常为“空中客车”等大企业拉到中国的采购大单。高兴之余,法国政府居然于2007年4月向中国新闻出版署署长龙新民颁授法国政府的最高荣誉“骑士团勋章”(Légion d'honneur),而龙新民在中国管制媒体方面以“强硬派”著称。法国政府给这位控制媒体的强硬派代表人物授勋,无异于肯定中国政府控制媒体具有政治正当性。此举不仅让饱受政府控制舆论之苦的中国知识界为之气愤,也受到一些法国媒体批评[68],但法国政府此举却让商界大有斩获。为了“惩戒”德国,尽管继承希拉克的萨科齐的对华政策还处于摇摆不定的阶段,中国政府对德法两国采取了“一打一拉”政策:当默克尔遭受冷遇之时,萨科齐正在中国沐浴着“冬日的暖阳”,拿到了世界民用核电史上最高额的订单(100亿欧元),还售出了 160架“空中客车”。[69]只是好景不常,中国政府与法国萨科齐政府的蜜月很快结束。2008年3月,北京奥运火炬在巴黎过境传递,法国各界举行了规模巨大的抗议活动,此后萨科齐又决定于12月会见达赖喇嘛。在此情况下,中国当局终于决定惩戒法国,于是中国又出现“仇视法国和抵制法国货运动”。法国人深感委屈:对美国总统布什、英国首相布朗及德国总理默克尔会见达赖喇嘛,北京当局都克制住自己的不满,却偏偏对法国领导人会见达赖喇嘛如此难以容忍?是不是法国成了北京眼中的“西方薄弱环节”?法国媒体在批评北京政府蛮横无理的同时,也严词抨击了巴黎处理西藏问题的方式,认为萨科齐在竞选总统时批评前总统希拉克的对华政策是“重贸易、轻人权”,而自己最终还是步希拉克的后尘,不仅在法国国内失信于民,而且也使法国在国际舞台上威信扫地。有人指出,那些认为“为了一个达赖喇嘛不值得同中国闹翻”的说法,与当年那些“为了一个索尔仁尼琴不值得同苏联对抗”的说法如出一辙,法国早就应该停止对中国的阿谀奉承。[70]中国政府的报复也未就此结束,2009年2、3月间中国总理温家宝访问欧洲,特意未去法国访问以示冷落,并给了德国总金额超过100亿美元的巨额订单,德国新任经济部长祖·古滕贝格将此举称为德中关系的“伟大时刻”。而一直有强烈亲中共倾向的德国之声中文部的新闻报道干脆以“柏林欢迎中国采购团,结交朋友看到信心之光”为标题。[71]

在经济利益与人权议题之间的取舍,让欧洲的对华政策摇摆不定。在庆贺“人权宣言”60周年之际,一位法国政治家无奈地承认,“在人权与包括法国在内的一个国家的外交政策之间存在着永久性的矛盾”。中国政府对欧洲这种这种摇摆不定、服从于经济利益的无原则外交,不仅已经能够轻车熟路地操控调整,而且还讥讽为“人权外交的虚伪性”。

3、美国政治中日益趋强的“中国因素”

与欧洲的英、法、德等国相比,美国在人权与经济利益之间的取舍既不象法国与德国这样游移不定,也不象英国那样一开头就以经济利益至上为取向。一直到2009年奥巴马政府的国务卿希拉里访问中国,明确表示不要因为人权问题影响两国经济交往时为止,美国一直坚持对中国人权状态的批评与关注。对于中国透过美国政商要员的关系影响美国决策这一点,美国也未放弃警惕。2009年4月底,美国国会的“美中经济暨安全审查委员会”(US-China Economic and Security Review Commission)召开了听证会,主要针对中国运用外国政要与媒体进行宣传的策略。[72]但防备归防备,不可否认的是,“中国因素”已经成为现阶段美国政治中的重要因素。美国政界及其智囊群也因其对中国的立场各不相同而分为几派。

美国政界习惯用“红营”与“蓝营”来标识亲中派与扼制中国派,主流媒体至今仍然沿用这一称呼。但从2004年开始,亲中派与扼制中国派分别获得“拥抱熊猫派”(Panda Huggers)与“弑龙派”(Drangon Slayer)的谑称。[73]如果大致做一划分,蓝队认为,中国在国际事务方面的所作所为,已经严重威胁到美国的利益,其主诉是意识形态与人权等问题;而红队则一厢情愿地坚定相信,中国的崛起将成为稳定东亚与世界的力量,其主诉是巨大的经济利益。克林顿政府时期是红营当道,布什时期红营仍然占主导地位。

随着中美经贸重心的转移与美国政治家的代际更替,红营与蓝营的成员早已不再是以党派划线,而是以选区利益划界。2005年以前,中美经贸的重心是贸易(纺织品、玩具业、制衣业等),此后随着美国相关行业受冲击及中国产品的质量问题,“中国制造”已受到美国产业界及市场的严重抵制,产品经贸关系渐居次要地位,起而代之的是美中金融界之间的投资合作。美国政府对华经济战略的重点从贸易转向金融,直接促成了美国国内金融政治的出现。中国当局及时注意到国会内部的微妙变化:以前那些从心里厌恶中国专制体制的老牌“反华派”议员由于年事渐高逐渐退出国会[74],新一代国会议员的对华态度主要受选区经济利益主导;受惠于中国经贸关系的选区(比如金融产业集中地)在增多,而因中国对美出口的增长、利益受到损害的选区数量也在变化,这些都影响到国会议员的态度。中国当局最重要的“发现”是:因选区利益受损而呈强硬态度的议员,毕竟不同于以前讨厌中共意识形态的的老派“反华派”议员,因此可以用种种“适当”的手段争取其软化立场,比如与其选区的企业加强经济合作之类。[75]

中国通过利益牵引影响美国主要通过几条途径:

其一,透过各种管道在美国展开游说业务[76]。在毛泽东时代,中国当局按照极权国家的政治逻辑来理解美国政治,热衷于开展元首外交,以为美国也是“一把手”说了算。邓小平在这方面仍然是“萧规曹随”。从尼克松访华开始,历经30年时间,中国政府才开始明白,美国政治并不是由白宫的“领导核心”全盘主导,国会山的535位议员随时都可能给白宫、大大小小的外国政府、公司和社会团体“制造”一些可大可小的“麻烦”。与此同时,中国也懂得了在美国游说(Lobby)国会议员并不违法:“游说早已成为众多的利益团体、外国政府在华盛顿顺利达成自己的目标,实现小至团体得失,大至国家利益的必经之路”,“游说活动在美国的兴盛,恰恰反映出对于美国这样的国家,外交并不只意味着‘外交’,它更意味着要深入美国的政治体系,去了解其政策的运作过程,知其筋骨,通其脉络,才能获取最大的国家利益。”[77]目前,为中国游说的公关公司已有23家,其中由中国驻美大使馆出面雇佣的有两家,Jones Day的主要业务是在台湾、西藏、宗教自由和经贸汇率问题上向中国提供简报,并代为联络美国国会及行政部门。[78]

其二,邀请国会议员到中国做走马看花式的互访。从2004年开始,中国全国人大与美国参议院建立了正式交流机制。根据双方签署的备忘录,双方同意每两年互访一次,并且在美国国会和中国人大之间建立固定的会议机制,每年各派遣12名资深议员参加在华盛顿和北京轮流举行的会议。现在,美国国会内已建立了3个与中国相关的“中国议员团”,其中跨党派的“美中工作小组”(US-China Working Group)最引人注目。该小组成立于2005年6月,次年就有近40名成员加入。共同主席里克·拉森(Rick Larsen)和马克·柯克(Mark S. Kirk)曾在许多场合表示,“应与中国人手拉手过河”,而克·拉森的另一句名言则是:“要让议员们了解中国,最好把他们送到中国去”。[79]事实上,在中国这种实行控制媒体与思想管制的国家,从未在极权国家生活过的人根本不可能凭借十来天走马观花式的访问了解真相。况且,中国共产党积几十年“检查文化”之经验,很善于向外国人与上级领导展示美好的一面。从1944年7月访问延安的“美军观察组”开始,直到尼克松访华后相继访问中国的美国政治家们,往往对中国印象良好。美国前驻华大使李洁明一生最感头痛的事情,就是与这类到过中国几次或曾在中国短暂停留的所谓“中国通”们讨论中国问题。

其三,通过在华投资的美国跨国公司游说美国政界。跨国公司在华投资的广泛利益使他们成为连接中美政治经济关系的重要纽带。多年来,跨国公司为了实现和保障在华投资利润,对国会进行了大量游说。它们在华盛顿有专门的游说人员,还结成了同盟。在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之前,他们热衷于呼吁美国政府无条件延长对华最惠国待遇。面对中国恶劣的人权状态与专制政治,他们游说国会的主要理由是,“中国正行进在接近西方民主的改良之路上”、“经济发展将会促进中国的政治改革”、“网路普及将给中国带来新闻自由”等等。这些游说活动中有几项让中国政府受益匪浅。例如,2000 年美国国会对中国最惠国待遇表决之前,波音等美国数百家跨国公司结成团体,发动了声势浩大的游说行动。参与人员包括各公司的政府关系专家、行业联合会的游说机构以及共同雇佣的专门游说公司。在近一年时间里,他们举办大量讲座和会谈,向国会灌输开放对华贸易将会给美国企业带来的巨大商机的理念,最终获得成功。这次集体游说总共花费1.12亿美元--此前,美国商界集体行动的最高纪录是建立北美自由贸易区的游说,总额也不过3,000万美元。[80]2007年美国出台《对华出口和再出口管制政策的修改和澄清及新的授权合格最终用户制度》,增加了47项出口管制产品,但最后促使美国减少管制产品的不是中国政府的抗议,而是美国的跨国公司波音、联合技术等企业的游说。[81]

与欧盟各国相比,中国对美国的游说需要投入更多的精力。如果说一宗大的订单可以暂时改变欧盟国家的对华态度,那么改变美国政界的态度则相对复杂与漫长,但滴水穿石之功也日益彰显。2009年2月下旬,美国务卿希拉里访华时搁置人权议题,就是中国多年通过各种管道尤其是跨国公司对美国政治施加影响的结果。

4、外商对中国的另类“理论奉献”

中国这种“专制极权政治+市场经济”、罔顾社会公正与国民人权的发展模式,被美国高盛公司的资深顾问乔舒亚·库珀·雷默(Joshua Cooper Ramo,兼任清华大学教授)概括为一个研究报告,于2004年春天以“北京共识”之名由伦敦外交政策中心发表。该报告高度赞扬中国的经济奇迹,预言“北京共识”(北京的专制意识形态)将在全球范围内取代“华盛顿共识”(美国的民主自由价值理念)。[82]这一报告可视为部分“中国政府的好朋友”对中国当局的另类“理论贡献”。雷默认为,“中国发展模式”以平等与高质量的发展为其特点,不仅是一种“适合中国国情和社会需要”,还是“寻求公正与高质增长的发展途径”;“北京共识”包含的许多“非经济理念”(本文作者注:指的是近年来的新极权统治理念)不仅值得发展中国家仿效,还将在全球范围内取代主张走私有化、自由化和透明化的经济发展道路的“华盛顿共识”。

自由世界的言论极度宽松,但雷默的观点我实在无法用“见仁见智”来加以评价,因为他的判断完全罔顾中国的事实。不管他给自己的说法加上了多少眩目的理论包装,缺乏事实根据的说法终究只是妄断。我多年来所有的研究都反复证明,中国的现实恰好与“北京共识”所归纳总结的“特质”相反。如果探讨“中国模式”对世界各国的实际影响,人们不难发现,它确实给中共政权的同类国家――世界各地的专制政权(如津巴布韦、苏丹、乌兹别克斯坦、古巴和朝鲜等)――极大的鼓舞和实际支持,提升了这些在“第三波民主化浪潮”后倍受孤立的专制政权的国际地位。但这些暴政国家对“北京共识”的认同,只能证明中国与它们同属一个“暴政俱乐部”。它们对中国模式的承认与追随,对中国人民而言不仅不是荣耀,反而是莫大的耻辱。

尽管雷默对暴政专制缺乏应有的道德认知与评判,对这些国家的民众所遭受的苦难全然漠视,但他至少在一点上达到了目的,那就是迎合了坚持专制、日益加强镇压的中国政府的需要。他的说法也给了中国的御用学者团队以很大启示。在“北京共识”的影响下,他们开始努力构建“中国模式”的理论框架,为这一模式寻找伦理与政治解说。毫无疑问,中国的制度和施政确实具有一系列他国所无的特点,但这些特点并不因为戴上了一顶“中国模式”的帽子,就随之具备了政治合法性与道义正当性。判断一种发展模式是否具有政治合法性与道义正当性,至少应有若干基本准则;政治上,应当认同普世价值并逐步走向现代民主政治;经济上,应当具有可持续性发展的可能;社会发展方面,应当让社会成员拥有日益增多的政治权利与经济权利;社会分配上,收入分配趋于均衡,社会公正明显提升;社会结构上,应当出现阶层结构明显的改善,即中产阶级日渐增多,向上流动管道畅通。正是在这些方面,“中国模式”存在严重问题。在“改革30年:中国国家能力的畸型发展及其后果”一文中,我曾指出中国政府目前已经堕落为一个自我服务型的自利型政治集团,其软力量的缺陷表现在道德和制度合法性两个方面。这一缺乏政治合法性与道德正当性的“中国模式”,不仅缺乏自由世界的认同,更缺乏国内民众的认同。目前,“中国模式”这个提法浮出水面,“中国主张”也正在步《北京共识》的后尘[83]。但无论这些“理论”如何堆砌概念与名词,都不过是在编织“皇帝的新衣”。让雷默先生比较开心的是,那些“中国模式”的倡导者们,总不忘记提到雷默“北京共识”的“卓越贡献”,这种挟洋人以自重之态,应该让雷默非常受用。

结语

通过本文抽丝剥茧的分析,可以对外资进入中国这一轮大潮涨落作如下结论:

第一,外资大量进入中国,其功效在于促进中国的经济发展,开阔中国人的视野,而非促进中国的民主化。

第二,不是外资改变了中国的制度环境,而是外商顺应了中国腐败的制度环境,与中国政府官员形成了一种有别于中国企业界的“政商结合”。

第三,不是外国“反华势力”对中国成功地实行了“和平演变”,而是美国、欧盟等国学会了在谋求共同的经济利益的基础上与社会主义中国“和平共处”。

第四,在中国的对外关系上,政治关系很大程度上受经济利益的牵制,但政治的变化滞后于经济风向的转变。随着外商投资的退潮,中国的“以商制政”外交策略将度过它的“蜜月期”,西方企业“中国热”的逐渐淡化,同时也意味着中国政府的“外国朋友”将可能失去继续密切交往的兴趣。

“外资进入中国,通过促进经济发展最终推动中国政治的民主化”这一神话事实上已经破产。剖析这个神话的的破产,不仅对中国有着现实的意义,对修正第三波民主化浪潮产生的一些政治理论也有现实意义。这个命题曾经让中国知识界激动过20余年,只是这些梦想并非我们这代知识分子的凭空臆想,而是有第三波民主化的理论作为思想资源。

首先,在比较政治学理论中,有一个基于对拉美政治观察研究得出的“钟摆理论”。这一理论认为,拉美国家政治体制的演变呈钟摆现象,即每隔20年左右,会出现一次在民主制度和威权体制之间的摆动。民主体制下,如果经济发展不顺利,社会不稳定,会导致威权体制的出现;而威权体制面临西方国家的压力,结果可能又让路给民主政体。

其次,理论界公认,有5项因素在第三波民主化浪潮中起了决定性作用:(1)在民主价值被普遍接受的世界上,对威权体制合法性的质疑日益加深。(2)20世纪60年代发生的全球性经济成长,提高了生活标准与民众的受教育程度,在许多国家中出现了城市的中产阶级。(3)宗教团体的活动。在教会与国家的关系上,许多国家在某个时段会出现一个突破点。(4)外部行动者施加的压力。如60年代末期欧共体对扩展其成员的新态度,美国自1974年起积极促进其他国家的人权和民主化,等等。(5)民主化成功的国家所产生的示范效应,这种效应通过新的国际沟通手段而得到扩展,特别是第三波中第一个向民主过渡的国家,会刺激其他国家努力实现政权变迁,并为后者提供示范。在第三波民主化浪潮当中,美国的压力至关重要。比如,台湾从1980年代以来就不断遭到来自美国的压力。美国国会议员组织了“台湾民主促进会”,以《与台湾关系法》中的“人权条款”为依据,反对国民党的威权统治,美国还以停止对台军售来施压。迫于美国的压力,蒋经国不得不多次表示要使台湾民主化。在韩国,美国通过驻韩美军对韩国政局发挥决定性的影响。

上述5个因素在中国目前并未全部出现。政治合法性危机虽然始终存在,但中产阶级却始终未能脱离对现存体制的依附。而中共对一切异己力量(包括宗教团体)的防范之严密,远远超过所有专制国家。在此情况下,中国那些向往自由民主的人士常常寄希望于外部影响。由于中美两国的历史渊源及地缘政治的关系,美国对中国并不具有类似于它对拉美国家、台湾及南韩那样强大的影响力与制约力,只剩下“人权外交”一途。当中国挺过1989年的政治危机之后,通过引进外资与世界各国建立了广泛的经济联系,这种联系极大地改变了中国与世界的关系。由于中国吸引外资的数量远远超过其它发展中国家,许多在中国投资的跨国公司本来就是在美国政治中有足够影响力的“院外集团”,它们出于本身利益的考量,纷纷成为“中国政府的好朋友”,于是以劝说与批评为主的人权外交之力道也变得越来越弱。

可以说,30年间外资进入中国从潮起到潮落,整个过程已经证明,“外资进入中国、通过促进经济发展进而推动中国政治民主化”这一预设,对中国人而言实在是“心向往之,却不能至”。

【注释】
[1] 王和岩等,“拆解外商投资审批寻租链”, 《财经》2008年第23期( http://magazine.caijing.com.cn/2008-11-09/110064675.html )。
[2] 作者说明:2008年资本金融项目顺差比2007年下降74.2%。其主要原因是“其他投资”项目出现了1,210.66亿美元的逆差,比2007年增加了73.7%。1997年以来该栏目数字虽然有时也出现逆差,但数额并不大,2008年逆差首次突破1千亿美元,相当于1997年至2007年各年逆差平均数的两倍以上。再加上国际收支平衡表中“净误差与遗漏”项目所反映的大量资本净流出,这次外商撤退潮值得关注。
[3] “在华外资加速撤离恶果凸显,清退机制急需完善”,新华网,2009年4月24日。
[4] “千亿外资撤离疑问探秘,外资电力第二次退潮原因”,新浪网, 2005年05月13日( http://finance.sina.com.cn/chanjing/b/20050513/12551585780.shtml )。
[5]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纺织品服装等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财税[2008]11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财税[2008]13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劳动密集型产品等商品增值税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财税[2008]144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部分机电产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财税[2008]177号)。其中,财税[2008]138号文件调整出口商品退税率3486项,约占海关税则中全部商品总数的25.8%;财税[2008]144号文件调整3770项,约占海关税则中全部商品总数的27.9%;财税[2008]177号也调整了553项出口商品退税率。
[6] “今年来第四次提高出口退税率”新浪财经,2009年6月9日( http://finance.sina.com.cn/roll/20090609/10392883610.shtml )。这是从2008年6月以来第七次调高出口退税率。
[7] 《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 新华网,2006年8月10日  ( http://news.xinhuanet.com/fortune/2006-08/10/content_4944032.htm )。
[8] 许红恩,“国内PX新项目及扩容情况”,中华纺织网,2004年9月16日( http://www.texindex.com.cn/Articles/2004-9-16/34392.html )。
[9] 柴青山,“外资税收漏洞”,《21世纪经济报道》 ,2006年6月19日。
[10]《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 新华网,2006年8月10日  ( http://news.xinhuanet.com/fortune/2006-08/10/content_4944032.htm )。
[11]“规模与利润失衡后撤退,外资家电在华遭遇滑铁卢”,中国新闻网,2007年4月20日( http://www.chinanews.com.cn/it/rdht/news/2007/04-20/920274.shtml )。
[12]“关注珠三角制造业规模外迁”,《南方都市报》,2007年11月13日;“珠三角爆发厂商出走潮,六千多家工厂或关门”,星岛环球网,2008年2月25日( http://www.singtaonet.com/chinafin/200802/t20080225_737340.html )。
[13]“外资抛售减持中资银行股的真正原因”(原创)zhengqiangwur的博客,2009年1月11日(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39a28700100bymb.html )。
[14]“瑞银狂抛中行34亿H股,其它外资股东伺机待动”,新浪财经,2009年1月5日( http://finance.sina.com.cn/stock/hkstock/redchipsnews/20090105/01255712765.shtml )。
[15]“美国银行折价售出56亿股建行H股”,新浪财经,2009年1月7日( http://finance.sina.com.cn/stock/hkstock/marketalerts/20090107/10085727074.shtml )。
[16]“投资战略生变 ,外资成群撤离上市公司”,中证网,2009年1月15日( http://www.cs.com.cn/ssgs/02/200901/t20090115_1720723.htm )。
[17]《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新华网,2006年8月10日  ( http://news.xinhuanet.com/fortune/2006-08/10/content_4944032.htm )。
[18]“经济现曙光,环境开倒车”,BBC,2009年4月17日。
[19]“外资以现金为王战略大撤退”,金融网,2009年1月9日( http://stock.financeun.com/news/200919/1459487408.shtml )。
[20] Pete Engardio, “China Losing Luster with U.S. Manufacturers”, Business Week, November 26, 2008 ( http://www.businessweek.com/bwdaily/dnflash/content/nov2008/db20081126_315336.htm ).
[21]“第105届广交会闭幕,近6万採购商是‘新面孔’”,新浪网,2009年5月7日 ( http://gb.financenews.sina.com/chinanews/000-000-107-103/402/2009-05-07/1850429713.shtml )。
[22] 商务部部长薄熙来在2005年《财富》全球论坛上的演讲,中国商务部网站,2005年5月20日(www.mofcom.gov.cn/)。
[23]“地方政府需要外资 中外企业所得税并轨搁置”(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18日。
[24]“外企在华每年避税300亿元”,《环球时报》2004年7月7日。
[25]“广东省东西两翼北部山区外资企业近半亏损”,《民营经济报》, 2005年5月25日。
[26] Tim Arango, “U.S. Media See A Path to India In China's Snub”,The New York Times, May 4, 2009 ( http://query.nytimes.com/gst/fullpage.html?res=9D0DE2DD1F3FF937A35756C0A96F9C8B63 ).
[27] Bruce Dover,Rupert’s Adventures in China: How Murdoch Lost a Fortune and Found a Wife. Publisher: Viking, 2008.
[28] Geoff Dyer,“中国:外企的福地还是坟墓”, 英国《金融时报》,2005年2月17日。
[29] 玛雅,“北京门事件”,《凤凰周刊》2005年第14期,总第183期。
[30] 高为邦,《投资中国,你必须知道的陷阱》,台湾投资中国受害者协会出版,2005年9月。
[31] “在大陆经营台商半数赚钱半数赔”,VOA NEWS,2003年3月12日。
[32] Joe Zhang,“中国‘成本优势’的神话”,《金融时报》,2005年 5月9日。
[33] “粤大幅调高最低工资标准,最高780元, 为历史之最”,《南方日报》,2006年7月13日( http://finance.sina.com.cn/g/20060713/11592729438.shtml )。
[34] “外资制造业大迁徙”,新浪网, 2007年3月9日( http://finance.sina.com.cn/roll/20070309/22131255477.shtml )。
[35] 同注[32]。
[36] Tim Arango, “U.S. Media See A Path to India In China's Snub”,The New York Times, May 4, 2009 ( http://query.nytimes.com/gst/fullpage.html?res=9D0DE2DD1F3FF937A35756C0A96F9C8B63 ).
[37] “千亿外资撤离疑问,探秘外资电力第二次退潮原因”,新浪网, 2005年5月13日( http://finance.sina.com.cn/chanjing/b/20050513/12551585780.shtml?
[38] 德国欧览( http://www.ouline.com/business/story.php4?story_id=6968 )。
[39] Ethan Gutmann. 2004. Losing the New China--A Story of American Commerce, Desire and Betrayal. San Francisco: Encounter Books.
[40] “经合组织报告:中国2003年吸引外资世界第一”,《人民日报》,2004年7月5日。
[41] “今年中国吸收FDI趋于下降”,《中华工商时报》,2007年3月31日。
[42] “外企腐败——跨国公司生存的‘潜规则’”,光华管理学院网站( http://edp.gsm.pku.edu.cn/bbs/viewthread.php?tid=152& ;sid=7Fj5BQ)。
[43] 沈娅鑫,“怎样与国家公务员‘沟通’——外企总监谈行贿技巧”,2002年9月13日( http://www.southcn.com/news/china/zgkx/200209130153.htm )。
[44] “受贿免诉第一人,受贿外企经理被允许戴罪立功”,新华网山东频道,2003年7月18日。
[45] 王晨波、冯亦斐,“朗讯中国自揭家丑,暴露中国商业环境‘潜规则’”,《新闻周刊》,2004年第14期(2004年4月20日)。
[46] David Baboza, “Ripples Keep Spreading In a Chinese Bribery Case”, New York Times, December 1, 2006;“西门子在中国有‘不合适业务行为’”,德国之声,2007年8月23日( http://www.dw-world.de/dw/article/0 ,2144,2748882,00.html);“美国《海外反腐败法》略览”,新浪网,2006年7月24日( http://finance.sina.com.cn/j/20060724/11252757532.shtml )。
[47] 刘晶,“游说:站在大门口的陌生人”,中安在线,2006年9月30日( http://finance.anhuinews.com/system/2006/09/30/001573118.shtml )。
[48] 玛雅,“北京门事件”,《凤凰周刊》2005年第14期,总第183期。
[49] US lawmakers scold tech companies for China censorship, Google, Yahoo, Microsoft and Cisco criticized for choosing profits rather than helping bring free speech to China, InfoWorld, February 15, 2006 ( http://www.infoworld.com/d/security-central/us-lawmakers-scold-tech-companies-china-censorship-767 ).
[50] Cheryl. W. Gray & Daniel Kaufmann,Corruption and Development ( http://www.worldbank.org/fandd/english/0398/articles/020398.htm ).
[51] “Former Shell Executive Decries ‘The Myth of Corporations’ Commitments to Human Rights’, Posted on September 28th 2007 by John Donovan in All News, Blogosphere News, Breaking News,Business News, Company News ( http://www.bloggernews.net/110566 ).
[52] Carsten A. Holz ,“Have China Scholars All Been Bought?” Far Eastern Economic Review, April Issue, 2007( http://www.feer.com/articles1/2007/0704/free/p036.html ).
[53] 马利德(Richard McGregor),“安永是否记得独立的重要”,英国《金融时报》2006年5月16日;马利德,巴尼·乔普森 (Barney Jopson),“安永将调查其‘中国坏帐报告’”,英国《金融时报》2006年5月16日。
[54] “北京‘删减’世银中国污染报告”,BBC,2007年7月3日。
[55] “国家统计局长称统计数据真实可信,质疑之声缺乏依据”,路透社,2009年 2月6日( http://cn.reuters.com/article/cnBizNews/idCNnCN047585120090206 )。
[56] “中国统计数据迷雾重重吗?——人民日报记者访北京大学教授刘伟、蔡志洲”,2009年2月18日( http://www.china.com.cn/economic/txt/2009-02/18/content_17293043.htm )。
[57] “Lucent Fires Four on Bribery Suspicions”, CFO Magazine ,April 07, 2004,( http://www.cfo.com/article.cfm/3013085 )。
[58] 见国际透明组织网站资料( http://www.transparency.org/news_room/in_focus/2006/oecd_progress/foreign_bribery_asia_pacific )。
[59] Li Yong Yan,“To Bribe or Not: That is the Question in China”,Asia Times,April 15, 2004 ( http://www.atimes.com/atimes/China/FD15Ad02.html )。
[60] “瑞银打开想象力,华尔街豪华团游说北京”,《21世纪经济报道》,2005年10月15日。
[61] Ariana Eunjung Cha, “As China Opens, U.S. Lobbyists Get Ready to Move In”, Washington Post, October 2, 2007.
[62] 王和岩等,“拆解外商投资审批寻租链”, 《财经》2008年第23期。
[63] “外管局综合司司长邹林被查”,《财经》2009年第7期 (2009年3月30日)、
[64] “中国之GDP与人均GDP”,中国皮毛信息网,2008年5月19日( http://news.fur.com.cn/news/hangye/sort0252/fur-13054.html )。
[65] “Soft Power” ( http://en.wikipedia.org/wiki/Soft_power ); Joseph S. Nye, Jr. ( http://en.wikipedia.org/wiki/Joseph_Nye ); “Soft Power: The Means to Success in World Politics” ( http://en.wikipedia.org/wiki ).
[66] “Soft Power: The Means to Success in World Politics.Nobel Committees investigated for bribery”,Published: 18 Dec 08 06:52 CETOnline ( http://www.thelocal.se/16418/20081218/ ).
[67] 储昭根,“中美欧重构战略三角”,《南风窗》杂志,2007年12月25日( http://www.nfcmag.com/articles/157 )。
[68] “法媒体批评向中国强硬派颁勋章”,BBC,2007年04月25日。
[69] 出处同注[61]。
[70] “法国学者:对于中国,欧洲需要保持距离”,法国国际广播电台,2008年12月5日;“中国谴责萨科齐与达赖喇嘛的会晤,萨科齐期望双方能心平气和处理此事”,法国国际广播电台,2008年12月7日;“法国网民对中国抵制法国货的反应”,法国国际广播电台,2008年12月6日。
[71] “柏林欢迎中国采购团:结交朋友看到信心之光”,德国之声,2009年2月26日( http://www.dw-world.de/dw/article/0 ,,4058984,00.html); “德国专家谈中国采购团:巧妙的政治举措”,德国之声,2009年2月27日( http://www.dw-world.de/dw/article/0 ,,4059361,00.html)。
[72] “Chinese Influence”, by Bill Gertz, May 14, 2009, Washington Times ( http://www.washingtontimes.com/news/2009/may/14/inside-the-ring-16901398/ ).
[73] 上述名词来源于Peter Hays Gries写的一本畅销书《中国新民族主义》(China’s New Nationalism,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2004)。该书导言标题是“‘弑龙者’和‘拥抱熊猫者’”(Dragon Slayers and Panda Huggers)――由于中国政府喜欢将熊猫当作国宝赠送,因此“熊猫”成了中国的代名词。这本书问世之后在美国学界有较大影响力。英文新字字典中对于panda-hugger做如下解释:这个新词由tree-hugger演变而来,tree-hugger是指那些关注森林环保,甚至以抱树的方式来表示捍卫森林的决心的环保人士。而panda- hugger一词有两层指代含义,一层是用来指那些认为中国不会对世界、尤其是对美国构成军事威胁的分析家或学者;另一层则是指那些只关心金钱却完全无视中国人权、自由和民主的大企业主与资本家。
[74] “美国著名反华议员‘中国黑’兰托斯宣布病退”,新华网-国际先驱导报,2008年1月11日,转引自凤凰资讯( http://news.ifeng.com/mil/3/200801/0111_341_360982.shtml )。
[75] 郝雨凡,《美国对华政策内幕》,第303页,北京·台海出版社,1998年版,第410页;尹继武,“中美关系中的美国国会因素”,学说连线2003年8月29日( http://www.xslx.com/htm/gjzl/gjgx/2003-8-29-14633.htm )。
[76] Bill Gertz and Rowan Scarborough, “Chinese Influence Unit” ( http://www.gertzfile.com/gertzfile/ring010204.html ).
[77] “华盛顿说客自有其体系,中国对美外交另一片视野”,《21世纪经济报道》,2004年1月17日。
[78] 薛海培,“北京委托美国公关公司在国会游说”,来自NCAA(National Council of Chinese Americans)的mail list,转引自 http://laoyao91.spaces.live.com/blog/cns!7DAF864A4CA8AA69!232.entry ,August 29,2005;“雇用公关公司,两岸拼银弹,在美游说角力”,《自由时报》,2007年4月7日(www.libertytimes.com.tw/2007/new/apr/7/today-p7.htm)。
[79] “美国议员谈对华心态:最好把自己送到中国”,《环球时报》,2006年5月16日 ( 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06-05/16/content_4552374.htm )。
[80] “联想雇佣‘说客’游说美国,企业深耕有道”,中国经济网,2006年8月9日( http://www.ce.cn/cysc/ceit/qydt/200608/09/t20060809_8061733.shtml )。
[81] “中美舌战高技术出口管制,跨国公司加入游说”,《21世纪经济报道》,2007年2月1日( http://tech.sina.com.cn/it/2007-02-01/10251364576.shtml )。
[82] Joshua Cooper Ramo ,The Beijing Consensus,published by The Foreign Centre,Spring 2004 ( http://fpc.org.uk/publications/TheBeijingConsensus ).
[83] 江涌,“以‘中国主张’推动和谐世界”,《瞭望》新闻周刊,2009年6月1日( http://news.sohu.com/20090601/n264270039.s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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