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革”时期湖南省邵阳县“黑杀风”事件始末
在“文化大革命”中,湖南省邵阳县因“贫下中农最高人民法院”大抓“黑杀队”,导致当地死伤惨重而远近闻名。 40 余年后的今天,经历者仍记忆犹新,谈虎色变。我在邵阳县土生土长, 80 年代前曾在邵阳县委办公室工作过 20 多年,“文革”中抓“黑杀队”更亲历其境, 1974 年还参与调查。这一事件之残酷惨烈,实在无可名状。现据当年调查之史实,述其来龙去脉,以警世人。
一、邵阳县历史政情略述
观诸近现代史,贫困闭塞落后之地往往易成“革命之乡”。邵阳县自 20 世纪 50 年代以来成为“极左”肆虐之地,与当地的经济、人文、历史条件有极大关系。 1968 年抓“黑杀队”事件过后,笔者痛定思痛,回溯该地历史,认为其祸根早已深埋于 1950 年代以来肇始的“极左”政治思想之中。
邵阳县地处湘中偏西南的丘陵腹地,虽有芙夷、赧水双江相汇成资江在境内穿流而过,但因地势偏高,仍属衡邵干旱走廊的要冲地带。俗谓 “ 倒了茶罐涨大水,竖起茶罐遭天旱 ” ,十年九旱,耕作方式落后,比刀耕火种好不了多少。当地民众靠天吃饭,生活贫困,且兵匪、灾疫横行。每逢灾年,民众告贷无门,伐木充食,掘土疗饥,沿门乞讨,饿殍遍野,苦不堪言。 [1]
“文革”中邵阳县发生惨绝人寰的抓“黑杀队”事件并绝非偶然,早在 1951 年 3 月该地就发生过同类事件。 1951 年, 在老邵阳县第七区(即今郦家坪、诸家亭一带),就曾发生过耸人听闻的 “ 抓黑杀队 ” 事件。在近一个月的时间内,到处只闻殴打之声,抓千人, 伤百人,死 10 人。幸处理及时,才未酿成更大的惨祸。但因当时正是土改高潮,顾及影响,此案作内部处理,被处理的干部不久后大都官复原职。此事为当地干部 “ 宁左勿右”的思想埋下根源。 [2] 此后,无论是土改后的“合作化运动”, 1958 年的“大跃进”,邵阳县的负责干部基本都抱持这种心态,当地民众被这些运动折腾得苦不堪言。
20 世纪 60 年代,毛泽东提倡以 “ 阶级斗争为纲”。在这个文化滞后、经济闭塞的县份, “ 阶级斗争 ” 成了一切工作的动力。 1964 年冬开始的 “ 社会主义教育运动 ” (简称 “ 社教 ” 或 “ 四清 ” ,即清经济、清政治、清组织、清思想),阶级斗争更是头等大事。邵阳县被列为邵阳地区的“四清”重点,地委组织了一个 “ 社教总团 ” ,集中了全地区 1 万多名干部,组成 9 个分团派驻各区、社,当地基层干部全部列为 “ 四不清 ” 对象“挂起来” 。地、县主要领导改名换姓,“扎根串连”,“重新组织阶级队伍”,“背靠背检举揭发”,大搞“逼、供、信”, “ 车轮战术 ” ,“ 人人过关”,大喊大叫 “ 四不清,害人精;不交代,开水淋 ” 。于是,贪污粮、钱的 “ 千字号 ” 、 “ 万字号 ” 比比皆是。在短短的两个月中,举家外逃者不计其数,自杀身亡近百人。
二、 1968 年“黑杀队”事件始末
1966 年 “ 文化大革命 ” 开始, “ 阶级斗争 ” 风靡全国,家庭出身不好者或历史上有这样那样问题的人,成了“文革”中首当其冲的受害者。 1967 年上海 “ 一月夺权风暴 ” 后,各级党政领导机构全部瘫痪,无政府主义盛行,实行 “ 三支两军 ” (即军队支左、支工、支农,军管、军训),各地的“支左办”成了当地的最高权力机关,军队支一派、压一派, “ 极左思潮 ” 疯狂到了无以复加的严重程度。 邵阳县 一些基层干部与农民举着 “ 阶级斗争 ” 的大旗,顶着 “ 贫下中农最高人民法院 ”的招牌 ,捕风捉影 , 乱砍滥杀,而上面又放任自流 ,终于酿成 1968 年 7 至 9 月的“抓黑杀队”惨祸, 3 个月内,死人逾千, “ 杀人如杀鸡 ” 。 [4] 当地人闻之色变,但无人敢追究此事,直到 1974 年 杨荫甫任邵阳县委书记之时调查此案才算有了可能。那时该地政治气氛极为压抑,杨荫甫两耳灌满了关于几年前抓 “ 黑杀队 ” 的可怕传闻,但无人能说清到底死了多少人,而且当地有人因 “ 站队正确 ” 、执行“极左”路线而升官得利,派系斗争严重,对这一惨案持 “ 好得很 ” 与 “ 糟得很 ” 两种对立看法。杨荫甫本人深受“极左”路线之害,思虑再三,决定开诚布公地全面调查。他在省、地领导的大力支持下,抽调干部百余人,组成地、县联合调查团,在 1974 年 4 月,用 1 个月的时间,分期分批对全县在 “ 黑杀风 ” 前后所发生的乱杀人事件,包括 “ 刮红色政治台风 ” 、 “ 清理阶级队伍 ” 和 “ 一打三反 ” 在内,全面调查摸底。笔者为该调查团成员之一,并兼任秘书,负责记录并掌管全部调查材料。随着调查工作的不断深入,所谓 “ 黑杀风 ” 的真相终于水落石出。
1 . “黑杀风”祸起东安
在此先介绍湖南流行的 “ 黑杀风 ” 与“黑杀队”一词。这两个词由湖南 道县贫下中农“造反”组织首创,指当时的 “ 地、富、反、坏、右 ” 等五类分子及其子弟联合起来成立 “ 黑杀队 ” ,目的是要向干部和贫下中农们反攻倒算 , 报仇雪恨。其实查其源头,这都是当时的贫下中农“造反派”组织对“黑五类”及其子弟酷刑逼供、屈打成招的结果。但当时人们在“阶级斗争”理论的灌输下鬼迷心窍,一传十、十传百,越传越远,信以为真。湖南道县 1967 年的“黑杀风”(即大规模屠杀“黑五类”及其家属)就是在这种背景下发生的。流风经东安而到邵阳,次年,邵阳县便发生了同类惨案。
1968 年正是 “ 文革 ” 鼎 盛期,阶级斗争如火如荼。
弄子口大队得信后 , 立即将陈振球、陈仕元等人全部抓起来关押到大队部。因担心他们逃跑,于是发明了一种刑具:先将一截大树从中锯开成两半 , 再在两块合缝处凿 15 个碗口粗的大洞 , 让被关押的人每人在洞内放进一只脚 , 然后将两块树木合拢 ,再在 两端加锁 , 被关押者因此一动也不能动。这就是邵阳县贫下中农最高法院在 “ 文革 ” 中创造的第一件刑具 ,命 名曰 “ 树刑 ” 。紧接着效法东安县严刑吊打逼供之法 , 受刑者屈打成招,普遍乱咬乱供。
中和公社留旗大队地主子弟蒋铁军被家住东安县的未婚妻供认为 “ 黑杀队 ”, 该大队立即对蒋实行关押逼供 , 蒋在酷刑逼供之下被迫按施刑者的指问招供 ,“ 7 月 14 日成立了 ‘ 黑杀队’ , 名称就叫做 ‘ 反共救国义勇军 ’, 行动口号是:“先杀党 , 后杀团 , 贫下中农看情况;刀对刀 , 枪对枪 , 血洗万里如牛羊 ”。他还 供出鹧鸪大队地主分子莫勇成等一百多个所谓 “ 黑杀队 ” 员 。 莫勇成遭受毒打后上吊自杀 , 其女儿莫细云又遭酷刑逼供,供出 105 个所谓的 “ 黑杀队员 ” 。正所谓“酷刑之下,何求不得”,受刑者为减轻皮肉之苦 , 普遍乱咬乱供 , 受牵连的人员迅速增多,抓“黑杀队 ” 之风开始蔓延。
2 . “ 8 · 4 血案 ” 引发全县屠杀 ―― 地主子弟邓保民的灭门之祸
1968 年 8 月 4 日,邵阳县黄塘公社突发大血案,共死 9 人,事件肇由是地主子弟邓保民杀人。此事立即成了引爆全县屠杀“黑杀队”成员的“烈性炸药”。后经多次调查,此事件详情如下:
邓保民,男, 1924 年生,邵阳县黄塘公社蛇湾大队人,家庭成份地主,本人出身学生,解放初参加工作,在县粮食局从事储运工作。邓喜欢读书,特别好读文艺书籍,对邓拓写的《燕山夜话》爱不释手,闲谈时喜欢向人介绍书中的故事,如“一个鸡蛋的家当”等。由于邓讲故事时有色有声,文词并茂,很受当地人推崇,听他讲故事的人也越来越多。
1966 年“文革”开始,其序幕即深揭狠批 “ 三家村 ” 。所谓 “ 三家村 ” 即原北京市市委副书记邓拓、副市长吴晗、宣传部长廖沫沙三人曾合作写了几本书,其中以《燕山夜话》与《三家村札记》最为有名,“文革”中也被批判得最厉害,说这些书中隐藏着很多 “ 反动 ” 内容,被作为深揭狠批的材料之一。中国自 50 年代以来的政治运动,其特点是要“上挂下联”,各地领导为了表明自身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在批 “ 三家村 ” 时,便大抓“小邓拓 ” 、与“一切牛鬼蛇神 ” ,凡家庭出身不好或有历史问题、政治污点的人,都在被抓之列。邓保民家庭出身地主,又宣扬过《燕山夜话》,自然难逃厄运,于是被打成“小邓拓 ” ,被深揭狠批。当时的县粮食局领导在 极左 路线 的影响下,接受了 “ 地主子弟当干部,贫下中农要受苦 ” 的片面观点 ,将邓保民“开除出革命阵营”,遣送回老家黄塘公社蛇湾大队当农民。
邓保民回到老家后,非常清楚自己既是地主子弟,又是被开除干部这种双重身份的政治处境,小心翼翼,安分守己。其妻子唐桂姣对他的处境很理解。直到 1968 年“黑杀风”刮来之前,一家人乐天知命地生活在老家,从不与当地民众发生冲突。他的遭遇因是“黑杀风”的导火线,下面根据调查材料详述,以为历史存照:
1968 年 7 月下旬的一天上午,两个手持梭标、箩索的民兵来到邓家门前高声大叫: “ 邓保民,出来! ” 其时,邓保民刚吃过早饭,忽听得这声吼叫,一家人顿时都被吓懵了。邓走 到门前 ,看来势不对,问来者,“找我有什么事?我天天在队里出工,没干什么坏事呀 ”。 两位民兵拿出箩索一边捆绑邓保民,一边说,“干什么坏事?你自 己知道,跟我们到大队部去说清楚 ”。 在大队部的一间房子里,端坐着两个大队干部。邓保民一进屋,审讯就开始了。一个大队干部说:“邓保民,中和公社和平大队的莫采保供认你参加了 ‘ 黑杀队’,你在什么时候、什么地方参加 ‘黑杀队’, 头头是谁?老老实实地交代清楚,党的政策你是知道的,坦白从宽,抗拒从严,首恶必办,胁从者不问。你愿意走哪条路?自己选择吧!”邓保民听后十分气愤地说:“讲我参加 ‘ 黑杀队’,这完全是陷害,我并不知道有什么‘黑杀队’。即便有‘黑杀队’,我也不会参加,这点觉悟我还是有的。况且谁也没和我有仇有冤,我要黑杀谁呢?”大队干部说:你不会参加 “ 黑杀队 ” ?我看你就具备了参加 “ 黑杀队 ” 的思想基础。论成份,你出身地主;论表现,你一贯思想反动,仇视社会主义,是政府把你开除回来的。你想隐瞒是不行的。邓保民解释说: “ 我虽然出身地主,但我并不是地主分子。解放时我还是个青年学生,刚解放我就参加了革命工作,受了党十多年的教育。去年被开除回来也并不是工作上犯了什么错误,而是看错了书,说错了话,回来后大家都看到,我没有半点怨言,听从队上安排,天天出工,从未愉懒,我再愚蠢,也不会去参加反动组织 ” 。审讯者说: “ 那么,莫采保在中和公社,离我们黄塘公社这么远,他为什么偏偏说你参加?”邓保民说: “ 我根本不认识莫采保,这完全是对我的陷害,请你们明察。 ” 审讯者说: “ 人证俱在,还要明查,分明是你抗拒交代。 ” 审讯者旋即想起了捆绑吊打的办法,说道: “ 看来,不给点厉害你是不会招认的。来人,用鞭子给我抽!”站立两旁的民兵立即用棕箩索织成的粗鞭子,使劲往邓保民被五花大绑的身体上毒打猛抽。当时正是 7 月 底,气候炎热,邓保民只穿了一件白衬衣,抽一下,衣服上就是一道血印子。邓保民大喊冤枉。民兵们说他顽固,打耳光,揪耳朵,邓仍然不肯屈招。于是民兵们将邓双手反绑,吊在屋梁上,见邓仍旧不招,于是有人就抱住邓的身子往下猛拽。邓实在受不了这等毒招,只好违心地大喊,“我 … 交待,我 … 交待 …” 。民兵将邓从屋梁上放下后,邓保民有气无力地说: “ 我 … 参 … 加 … 了 … ‘ 黑 … 杀 … 队’ ……” 。审讯者又问: “ 还有哪些人参加?”邓保民只是摇头,回答说: “ 不晓得还有哪个参加。”他当时想的大概是:我已经被人乱咬,命在旦夕,决不能再害别人。有人立即大喊: “ 邓保民耍赖皮,不老实,再吊 ” 。邓保民又一次被悬空吊起来,紧追硬逼。他忍住疼痛,咬紧牙关,嘴唇咬出血来,什么也不说。如此折腾了大半天,他硬是不开口攀咬,民兵只好将他从梁枋上放下来,手镣脚铐加诸其身,将邓关在大队部。第一次批斗就此结束。
人们余怒未尽,高声大喊:大家不要散伙,还要到邓保民家里去算帐。大家立即成群结队、气愤愤的向邓保民家里走去。邓保民的家离大队部较远。那天早晨,他的二女儿邓爱华和往日一样去大队部给爸爸送饭,在回家的路上听说今天要开会斗她爸爸,便急忙跑回家告诉妈妈唐桂姣。唐心情紧张,一边叫邓爱华继续到会场听消息、看动静;一边揣测着斗争大会的结果,忐忑不安地带着另外三个子女在家里静候消息。不久,邓爱华上气不接下气地跑了回来,泣不成声地告诉妈妈:“不好了 ……, 爸爸 … 杀…杀 … 人了!”唐桂姣大吃一惊:“不可能,他怎么会杀人?你是从哪里听来的?听清了没有?” 邓爱华 说:“是真的,他用马刀把贫协主席的儿子砍死了。好多人都拿起扁担、梭标去追赶,只要追上,爸爸就活不成了。妈妈,我们怎么办?怎么办?赶快逃走吧!”唐桂姣由惊诧转为平静,说道:“你爸爸闯大祸了,杀人是要偿命的。在目前的情况下,只怕你爸爸的一条命还抵偿不了,我们全家都有危险。逃走,逃到哪里去?如何逃得脱,到处都在抓 ‘ 黑杀队’,到处都有岗哨,走了抓回来处理更严重。现在唯一的办法是老老实实的坐在家里,等他们来了,我们母子全家一齐拜跪在地,认 罪、求情,看能否赦免。”
唐桂姣刚做好安排,追杀人马就来了。有人高叫:邓保民的臭老婆滚出来!唐桂姣闻声,立即手牵着两儿两女走到屋前的禾场坪,战战惊惊地一字排开,勾头跪地。唐桂姣刚准备抬头、认罪、求饶,几只梭标便凶狠地向她的胸膛猛刺,话未出 声,鲜血四溅,她立即倒卧在血泊之中。可怜的、逆来顺受、与世无争的苦命女人,就这样告别了人间,与丈夫一起走上了黄泉路,时年 45 岁。面对如此凶残的杀人局面,孩子们被吓懵了。邓爱华毕竟年长几岁,她硬着头皮,流着热泪匍伏在地,沉痛地对大家说: “ 爷爷、奶奶、叔叔、伯伯们,兄、弟、姐妹们,我爸爸杀了人,犯了死罪,他死有余辜,杀人偿命,现在我妈妈也死了,如果两条命赔偿还不够的话,我愿意把我也赔进去,弟弟、妹妹年龄还小,不懂事,请饶了他们吧,我给你们磕头啦! ” 看到那杀人流血的可怖场面,又听了小姑娘悲戚的苦苦哀求,有人同情了,有人流泪了,有人后退了。这时却有人大喊:“杀了我们贫下中农子弟, 10 个地主崽子也赔不起,对阶级敌人绝不能心慈手软!”那人说罢,盯准匍匐在地的邓爱华的颈项,举起马刀就砍,可怜少女那长满秀发的头颅只连着一点点皮肉未脱落下来,殷红的血柱从断了的颈项中喷出好远好远。这时,邓家剩下的两男一女三个孩子像木偶一样跪拜在地,脸色惨白,涕泗横流,全身抖动的象筛糠一样。要不要崭草除根?要不要全家诛灭?那些杀红了眼的民兵们,深感地主子弟留不得,留下来定会后患无穷。他们立即向三个手无寸铁的小孩子动手,有的用马刀砍,有的用梭标捅,有的用扁担打,有的用石头砸。旁观人群有的啧啧叹息,有的怒骂,一时间人声杂乱,飞血如雨,不一会, 3 个孩子全躺在血泊之中,禾场坪中只剩下 5 具还在抽搐的尸体和满地流淌的鲜血。有人当场清点“战果”:邓保民的“ 臭老婆” 唐桂姣( 45 岁),二女儿邓爱华( 18 岁) , 大儿子 邓超雄 ( 17 岁) , 小女儿 邓立华 ( 9 岁) , 小儿子邓少雄 ( 7 岁 )……
“ 没有漏网的就好,只有一个最大的女儿远嫁东安去了,算了。大家可以放心了。” “ 这些尸体怎么办?”邓保民的邻居提出了一个问题: “ 他一家人都死光了,谁来给他们收尸?”有人说:到邓保民的自留地里挖个大坑埋了算了。又有人说:他一家死有余辜,谁愿意去给他挖坑、埋坟?邻居说:不埋也不行,俗谓 “ 春三、夏一、秋半天 ” ,过两天,这一片就会臭晕,谁还敢进这个村?况且,尸首摆在地上也吓人!有人想出了一个主意:那边山上有个岩洞,从未有人下去过,不如把那些尸体丢到岩洞里,既不要挖坑,也不会吓人,更不会散臭。大家都认为这是个聪明的好办法,于是众人一齐动手,抬的抬,拖的拖,杀人现场只留下一滩滩血迹。
蛇湾大队杀了邓保民一家之后,又抓了一些五类分子(地、富、反、坏、右)及其子弟要杀。黄塘公社领导获悉后,一面派人下队劝止,一面将杀人情况上报,要求上级采 取紧急措施。在公社干部的劝阻下,该队又追杀一人,迫使一人自杀,共死 9 人。当时称 为“ 八·四事件”,又叫 “八· 四血案”。此事成为邵阳县全县抓 “ 黑杀队 ” 的导火线。 [6]
3 . “群众运动天然合理” , 处处只闻杀人声
“ 八·四血案 ” 的消息很快传遍全县,各地群众舆论大哗,县支左办负责人、县人民武装部政委 柴德林 马上召开紧急电话会议。他在会上说: “ 阶级敌人杀了贫下中农,贫下中农起来杀死几个阶级敌人没有什么了不起,杀死不是白杀死了,大家不要大惊小怪。 ” 他反复要求干部学习毛主席《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中 “ 糟得很 ” 和 “ 好得很 ” 的论断。他说: “ 这是群众运动,群众运动是新生事物,是天然合理的。绝对不能向贫下中农的革命行动泼冷水。 ” 这番话无疑是为“黑杀风”开了绿灯。
当时正值全国“军管”,县、区、社都由武装部长掌权,生产大队也是民兵营长说了算。他们手捧 柴 德林 赐下的 “ 尚方宝剑 ” , 有恃无恐,一时间杀气弥漫,人心惶惶。一些在土地改革中上台斗过地主 , 或分过地主房屋、田地、财产的人 , 或与五类分子有过火磨擦的人,都如临大敌 , 大都由地下搬到楼上 , 并在楼门口准备了砍刀、棍棒、石块、尿桶和石灰、砂罐之类 , 作为防卫武器。有的在要道上设关立卡 , 派专人日夜防守 , 盘查过往行人 , 见生人就抓 , 发现怀疑对象或打或杀;有的村庄集中起居,并派人去周边邻近各地探查消息 , 以便早作准备。更多的大队为防止 “ 阶级敌人 ”“ 黑杀 ” ,将“地、富、反、坏、右”等“五类分子”及其子弟 , 平时爱提意见不服领导的 、 长期在外搞副业的人员 , 以及有各种各样“问题”的人员 , 全部集中起来 “ 办学习班 ” ,实行刑讯逼供,脚镣手铐,捆绑吊打,致伤、致残、致死 , 抓“黑杀队 “ 之风愈演愈烈。
“八·四血案” 后,中和公社弄子口大队最早行动。该队党支书陈善劝、“文革”主任蒋金祥、治安主任陈春锦(注:陈春锦原是县公安局干部,曾因违法乱纪、逼死人命受到处分,于 1962 年退职回家)三人在一个军属家里喝酒,听一个女人说 “ 地主子弟 ” 陈法林、陈儒成( 1949 年参加人民解放军, 19 52 年转业到甘肃省国营银光化学材料厂 , 即 805 厂, 62 年因病带 30% 的工资回乡)两人在 “ 打禾桶边起拱子 ” (邵阳土话,即阴谋闹事之意),立即抓捕讯问,二人拒不承认欲 “ 阴谋起事 ” 。于是陈善劝等人率民兵将陈法林、陈儒成推到屋后山上,由治安主任持刀剖腹,未死,又用鸟铳将二人打死。此后又将从山西抓回的地主子弟陈儒林用乱棍打死。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该队先后共打、杀 7 人,迫使 2 人自杀,成了全县在抓 “ 黑杀队 ” 运动中杀人最早、死人最多的大队之一。 [7]
据塘田市区后来调查汇报:塘田市公社三角大队
“ 黑杀风 ” 越刮越凶,不少生产队干部组织农民到邻近市县抓本地在外工作的“五类分子”子弟。不少地方杀人后处理尸体的方式是往河里一丢了事。邵阳县处于资江上游,因此资江河下游河段的死尸日夜漂流不息,引起下游城市邵阳市民众极大震恐。
邵阳县“支左办”的军代表柴德林对杀人之风的蔓延负有不可推卸之责任。据邵阳县公安局罗金陵等人回忆: 8 月 6 日 ,柴 德林 去电 , 将部分徒步去韶山参观的政法干部紧急召回开座谈会 。会上,柴 介绍了 “ 抓黑杀队 ” 的情况后强调说: “ 对死人问题 , 你们不要指责 , 不要追究责任 , 更不要向群众泼冷水。”他说: “ 这是群众运动 , 群众专政。群众专政是新生事物 , 是天然合理的 ”。 他还说: “ 贫下中农是最高人民法院 , 打死几个阶级敌人算不了什么 , 打死不是白打死了。 ” 他还要求每个政法干部去买一本毛泽东的《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单行本 ,“ 好好学习 ‘ 好得很’和‘糟得很’的问题 , 争当 ‘ 好得很’派 , 而不要去当 ‘ 糟得很 ’ 派 ” 。他还提醒干部: “ 如果你们去指责制止 , 农民就会把你们也当成 ‘ 黑杀队’杀了 , 或丢到河里去 , 我也救不了你们。”他把全体政法干部分成 8 个小组下到各区社 “ 观阵 ” 。县公检法领导说:目前全县抓 “ 黑杀队 ” 抓出了几十个 “ 反革命组织 ” 线索 , 你们下去也要查一查 , 掌握一点情况 , 不要让人将其杀掉 , 以免断线 , 不利于一网打尽。可是政法干部下去后 , 只听一片杀人声 , 任何劝止、忠告 , 那怕说 “ 政策规定杀人权在省里 ”, 都不起任何作用 , 因为每个区社都由武装部长掌权 , 而每个区社武装部长又都握有县“支左办” 柴 政委的 “ 尚方宝剑 ” 。在这种情况下 , 政法干部实在无能为力 , 只能眼睁睁地干着急。区社干部靠边站 , 参加 “ 三支二军”的 47 军驻军部队多次派官兵下乡,做艰苦细致的思想工作 , 强调不准任意抓人、打人、杀人 , 搞 “ 形左实右 ”, 严防阶级敌人搅乱阶级阵线,都无济于事 , 反而越杀越凶。到 8 月中旬 , 乱砍滥杀之风更为严重 , 许多地方见生人就抓 , 有怀疑就杀。在这种混乱局面中 , 不少人乘机为非作歹,有公报私仇的 , 有挟嫌报复的 , 有趁火打劫的,形势混乱到了极点。 [8]
4. 野蛮残忍至极的杀人手段
要了解 1968 年邵阳县抓 “ 黑杀队 ”这一滥 杀运动的残酷性,还必须了解所谓“贫下中农最高人民法院”杀人手段的残忍。当时常见的杀人手法有活埋、“ 铳决” [9] 、石砸 、 吊麻蛏( guai ,去声,邵阳方言,将青蛙称作麻蛏) [10] 、 耙(锄)头挖 、捆绑 沉河 、 乱棍打死 、 绳索勒死等方法,通常死后对尸体不加掩埋,甚至不许其亲属收尸。
不过,在所有稀奇古怪的杀人手法中,上述几种还算比较“文明”的。以下各种让人在死前受尽各种折磨的杀人方法,则显示了杀人者的残酷阴暗心理 :
擀面条
黄亭市公社金锋大队一个学生 , 在抓 “ 黑杀队 ” 期间 去邵阳市办事 , 被诬以为 “ 黑杀队 搬救兵 ” ,民兵们 强令其俯睡在木凳上 , 背脊上横放一根铁棍 , 铁棍两端各坐一人 , 在其身体上压过来压过去 ,如同 擀面条一样 。 几百斤重的压力 之下, 只压得这位学生屎尿直流,骨头断裂而亡。
铁丝穿脚筋
长阳铺公社长阳铺大队下街生产队社员刘利民被诬为 “ 黑杀队 ” 后 , 在他家里挖地三尺 , 寻找枪枝弹药和反革命罪证 ,并 对刘的家人画地为牢 , 白天不准出门 , 晚上不准点灯。最后民兵用烧红的铁丝穿过刘利民的一双脚筋 , 吊到门前阶檐梁上 , 再活活打死。
脑袋开花
县五中学生邓爱毛被诬为 “ 黑杀队 ” 后,被人绑在学较的篮球架上 , 再用带铁钉的木棒外包橡皮敲脑袋 , 一敲几个洞 , 一打一片红 ,杀人者将此方法命 名为 “ 脑袋开花 ” 。
铁锤锤手臂
小溪市公社山伏冲大队贫农社员罗顶名被诬为 “ 黑杀队 ” , 批斗时民兵将他的手腕强按在青砖上 , 再用油榨坊里捶枯饼用的两个大铁锤轮流捶打 , 双手骨头被生生捶得粉碎 ,最后 一锤送命。该公社梅洲大队地主子弟罗尧立 , 被打成 “ 黑杀队 ” 后 , 被人用老虎钳子将手指夹粉 , 然后将他杀死丢到河里。
火烧
黄塘公社合兴大队泥工师傅邓玉枚被打成 “ 黑杀队 ” 后 , 酷刑逼供 , 上吊下烧 ,最后 被活活烧死,场景极为残酷。
烙铁烙
国营河伯岭林场马头岭工区贫协主任罗顶有 ,系中 共党员 。“文革”初期 曾担任过一个群众组织的头头 。 1968 年 7 月 28 日,当地一伙人把他当成 “ 黑杀队 ” 成员捆绑吊打 , 将其右臂打断后,又用柴刀把他的脊梁骨砍断 ,然后再将罗的 左臂按在石板上用铁锤将骨头锤碎 ,再 用烧红的烙铁在吕身上烙 , 烙得流油冒烟 ,其状惨不忍睹。随后,这伙人 把罗吊在树上 ,直至 快断气时方才放下来,剥光衣服 , 倒拖双脚丢到河沟里 ,再 用乱石砸死。罗妻在当地无法生活 ,被迫 将大儿子送人 , 自己带着小女儿改嫁他乡。
九公桥中学教师钟明良,家庭出身地主 , 在“文革”中一度比较活跃。 1968 年 9 月, “ 贫宣队 ” (“ 贫下中农毛泽东思想宣传队”的简称)进 驻学校,钟被诬为 “ 黑杀队 ” , 关押了 13 天 。 关押期间 受尽酷刑, 先把他捆绑放在一间小屋里 , 令学生们在楼上向他撒尿 , 名曰 “ 坐尿牢 ” 。之后 , 又把他双手向后反剪捆绑倒挂 , 面向一盆大水 , 绳索一松 , 头即浸入水中呛水 , 过一会儿再把绳头一拉 , 使头部脱离水面 。 如此拉拉放放 , 多次反复 , 名曰 “ 顺手牵羊喝水 ” 。此外还用了 “ 荡秋千 ” 、 “ 铁丝穿手掌 ” 等十几种酷刑。“贫宣队”中有人说 , 他还有个漂亮的老婆 , 不要放过他 。 于是有人又想出了一个毒招 , 用烧红的烙铁烙钟的生殖器,钟受尽酷刑而死 , 时年 34 岁。
脖子上挂水桶,肚子上压土砖
罗城公社毛坪大队豺狗山生产队贫协组长、共青团员曾桂林 , 24 岁 ,“文革”初期 担任过一个群众组织的负责人 。 1968 年 9 月 10 日 , 被诬为 “ 黑杀队 ” , 在大队关押 24 天。刑讯逼供中,民兵将曾桂林的双手反绑吊起 来, 再在其脖子上挂一桶水 , 身上压几块土砖 , 活活拷打致死。其双目失明的老父曾国奉不知儿子已被打死 ,摸索着 将仅有的一只老母鸡杀了煮好来送饭 。民兵 们恶狠狠地把鸡夺过来倒在地上喂狗,老人想摸摸儿子的尸体都不获准,气得爬在地上咬土喊天。这伙人还把曾的家产抄劫一空 , 把老人赶出家门 , 土改时分的房子也被人霸占了。
“ 五马 ” 分尸
檀江公社税务干部蒋意兴,邵阳县水田公社人 , 家庭出身地主 。 1968 年 8 月被诬为 “ 黑杀队”揪回家乡批斗之后 ,再 被押到一座竹山里 , 由五个民兵分别将不同方向的五根竹子扳弯吊下来 , 再将蒋的头、双手和双脚分别捆到五根竹子尖上 。 然后 , 五个人齐声高喊:一、二、三 , 将绑了人的五根竹子尖同时放开 , 蒋这个活生生的人当即被五根竹子的弹力撕成碎片。
以上记述的杀人手法,于史料而言绝非可有可无之闲笔。设若中国文明进步,这一页耻辱的历史或使国人产生自省之心。
与人类历史上任何灾难一样,在受害者当中,女性所受的凌辱较男性更多。 五丰铺公社板桥大队回乡女知青吕小苏 , 家庭出身地主 。本人 长相姣好 , 追求者甚多。但她心高气傲 , 对本乡本土的人全不放在眼里 。 高中毕业后与一个大学生恋爱,择日成亲。 1968 年 8 月新婚之夜,被本村一伙垂涎欲滴者诬为 “ 黑杀队 ” , 从新房中抓出批斗 , 毒打不屈 , 被这伙人把衣服剥光 , 并在其乳房和私处乱摸乱捏 , 吕不甘受辱 , 破口大骂 “ 流氓、畜牲 , 不得好死 ” 。垂涎者脑羞成怒 , 恶狠狠地说:我得不到的东西别人也休想得到。然后用铁丝穿其乳头 , 丢到板桥水坝中淹死。黄塘公社有个妇女在邵阳市某小学当炊事员,只因家庭出身地主,被当成“黑杀队”揪回批斗,并要处死,她向打手们求情,说:我学校里床头的稻草中有个存折,存有几百元钱,请你们拿去,饶我一命。凶手们如莸至宝,立即奔赴学校,将她的宿舍进行大搜查,存折到手,立即返回,几个人对其实施轮奸后,说:此人留不得,活口祸害多。便偷偷地将她活埋了。
在这场屠杀当中,人性中最阴暗的丑恶被激活了,一些生产大队的干部与民兵不仅以杀人为乐,还要凭借其淫威制造骨肉相残的人伦惨剧。长乐公社新石村的罗光楚 , 1949 年以前 教私塾为业,抗日战争时期曾当过两年保长 , 土改时家庭成份划为“小土地出租”。“文革”中他被人诬指为 “ 黑杀队” ,虽受尽各种酷刑,直至皮裂骨折筋断, 奄奄一息, 仍然不肯招认这一莫须有的罪名。 该队干部将其做铁匠的儿子叫来,说: “ 你父亲是 ‘ 黑杀队员’ , 现行反革命分子 , 你是可以教育好的子女,能不能与他划清界线?看你把他如何处理? ” 小铁匠被逼得走投无路 , 只好强忍悲痛 , 横下心来,在众目暌暌之下 , 噙着满眶热泪 , 把垂死的老父亲往肩上一杠 , 走到小河边 , 狠心往河里一抛 , 让其父亲随波逐流而去。双清公社比田大队刘家生产队张南卿(中农成份)被诬为 “ 黑杀队员”后 ,受尽酷刑, 干部们强令张的两个弟弟将张丢到老煤窑里窒息而死。这种逼迫亲人下手杀亲人的方式可谓丧尽天良,既使生者蒙受丧亲之痛,还要让他们承担巨大的道德心理压力。
小溪市公社活水坑大队生产队长蒋柳桥 , 男 , 贫农 。“文革”初期 因参加名叫 “ 资江烽火 ” 的群众组织,于
绝大多数死者在被处死之前,都遭受过非人的侮辱。 小溪市公社活水坑大队贫农社员王有柱,因参加 “ 资江烽火 ” 群众组织被诬为 “ 黑杀队 ” ,被捕入监,反铐 “ 背包狱 ” 9 天 9 夜,因其屎拉在监狱角落里,被看守按住头,踩住脚,逼着把粪吃掉。还有人被酷刑折磨得自杀以明无罪。下花桥区出现一条“打倒毛主席”的标语,被诬 学区主任邹仕楚所为,因他出身地主而被怀疑,饱受酷刑,邹受刑不过,被迫拿菜刀当众剖腹 ,让人看自己“心是红的还是黑的”, 肠胃流了满地,气绝身亡。
在抓 “ 黑杀队 ” 的过程中,刑讯手段之残忍,杀人手段之惨无人道,真是不胜枚举,也卒不忍闻。对出面制止或提出不同意见者,杀人者均说是“阶级立场不稳”,与 “ 黑杀队 ” 同罪,因此丢命者大有人在。这样一来,谁也不敢过问,任凭暴行泛滥。人们私下形容当时的杀人狂潮: “ 杀猪要扯税票,杀牛要经批准,只有杀人和杀鸡一样,想杀就杀。 ” 干部是 “ 背起包袱下乡,勾起脑壳(低头)走路,吊起脑壳呷饭(意谓命悬一线),日夜提心吊胆 ” 。这 确是当时情况的真实写照。
5. 塘田会议,智勇陶柏荣制止杀人风
“黑杀风”延至 8 月下旬 , 资江河里漂浮的死尸接二连三 , 死状甚惨,两岸观者云集 。 居于资江下游的邵阳市自来水厂的抽水机莲蓬头也被死尸堵塞 , 水质腥臭。市民逾半月不敢饮用自来水,民众哗然 。当时邵阳市既是行署、地委驻跸之地,也是市委、市政府所在地。 地区民政部门组织了一些小船沿河捞埋尸体 , 每具尸体工费 10 元 , 加草席一床裹埋。市公安局也以同样方式派人沿河捞尸 , 运到郊外掩埋。邵阳市民怨鼎沸: “ 真是黑了天了!(暗无天日之意)”
这时,一个邵阳地区人民不应忘记的人出现了。
“塘田会议”使炽热的杀人之风得到遏止,并起了很好的示范作用。 9 月 3 日 ,邵阳 县驻军“支左”领导小组及全体官兵迅速召开紧急会议 , 决定以“塘田会议”为榜样 , 进一步研究制止乱杀人问题 ,会上做了 4 条 决定:一,严格依法办事 , 维护无产阶级专政的权威和秩序;二,严禁随意抓人杀人;三,区、社不准介绍(本地干部、民兵等)到外地抓人;四,一切在押人员立即无条件释放 , 真正有罪的送县军管小组处理。但因紧接着又大刮所谓的 “ 红色政治台风” ,“ 清理阶级队伍”, “ 杀人风”与“刮台风 ” 同时并进 。 直至 10 月,肆虐近 5 个月之久的 “ 黑杀风”才算基本平息下去。
制止杀人的陶柏荣是个有胆有识、谋大事不拘小节的人物。数年后,陶柏荣转业到邵阳市,有死里逃生者登门求见,感谢他的救命之恩 。 他才将自己当时所冒的风险说了出来: “ 那次我也犯了个冒充师政委的错误 , 因为县里也是团级 , 都是同级 , 他会听我的吗?幸好当时不戴军衔 , 使我冒充成功 。 回部队后 , 我还向师领导作了检讨 , 得到了师首长的谅解和支持 , 才侥幸过了这一关。”
1974 年,地、县联合调查团 经过 一个多月的调查摸底,结果如下:全县在抓 “ 黑杀队 ” 运动中,共抓了 11,177 人,关押 7,781 人,私设监狱 702 处,自制镣铐 1,587 付,被打死、杀死 322 人、逼迫自杀 669 人,共计死亡 991 人;另有 113 人致残。
三、 1970 年滥 杀风再度兴起
塘田会议后,大部分地区的 “ 黑杀风 ” 开始平息。但由于极左路线盘根错节,根深蒂固,有人怕 “ 留下活口遭报复 ” ,务求斩草除根,不留后患。据塘田市区了解,该区在会后又追杀了 30 多人,其他各地也有追杀现象。有的地方则等待时机,准备新账老账一起算。在 1969 年的 “ 斗、批、改 ” ( 又叫“三分之一”,因为全县的斗、批、改运动计划分三批搞完)运动和 1970 年的 “ 一打三反 ” 运动中,又相继发生了捆绑吊打和刑讯逼供等死人事件。
1. 邵阳县革委会主任汪某的“七杀令”
1970 年春 ,全国 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 , 广泛开展 “ 打击现行反革命破坏活动 , 反对贪污盗窃、反对投机倒把、反对铺张浪费 ” 的 “ 一打三反 ” 运动,具体到邵阳县,就成了抓“黑杀队 ” 的继续。这一年的农历正月初八日 , 邵阳县召开 3,000 人的干部大会 。 县革委主任、人武部部长 汪 某在会上声色俱厉 、 杀气腾腾地说: “ 这次 ‘ 一打三反 ’, 就是要用无产阶级专政的铁拳头 , 将旧社会遗留下来的那些污泥浊水、资产阶级毒瘤 , 也就是那些贪污、盗窃、投机倒把和形形色色的反革命分子、坏分子 , 以及有各种各样严重问题的人 , 全部、干净、彻底地清查出来 , 该抓则抓 , 该关则关 , 该判则判 , 该杀则杀 , 以免他们一有风吹草动就跳出来兴风作浪 , 危害社会主义革命和建没。对于这些危害社会的残渣余孽和害群之马 , 绝不能心慈手软 , 要下狠心将他们一网打尽 , 斩尽杀绝。”紧接着,注主任一连喊了“杀杀杀杀杀杀杀”等七个“杀”字,说 “ 要杀出全县城乡一片红 , 要杀出一个红彤彤的新世界。”邵阳县全境立即陷入一片惊惶恐怖之中。
据原和平公社党委书记陆古成回忆 , 会议当晚,该社即有 7 人被吓得自杀身亡。他的回忆足以佐证当时的恐怖气氛:此时县里正筹建氮肥厂,向和平公社布置红砖生产任务,陆古成不该在电话里询问,红砖的价格是按市场价还是按调拨价?结果被县革委会主任在全县电话会上大骂特骂,说他 “ 算资本主义帐 ” ,是 “ 地地道道的走资派 ” ,要 “ 查他出身九代 ” ,并 “ 撤职查办 ” 。后来,县委果然派出专案组对陆的家庭出身、社会关系和工作经历明查暗访,彻底调查,结果什么问题也没有查出来。但陆古成为避祸,就此辞职,远走高 飞。 [12]
2. “学习班”成了阎王殿
“ 一打三反 ” 运动分为农村、县城两大块。县直属机关集中财贸、工交、卫生、农、林、水系统干部 , 举办所谓 “ 三清三反 ” 学习班 , 即清政治、清经济、清思想,反贪污盗窃、反投机倒把、反铺张浪费。学习班地址选在靠近县人武部 、 紧邻芙夷河畔的原县一中校舍。抽调一百多名干部组成专案班子 , 再选拔 177 名贫下中农代表组成“毛泽东思想宣传队”同时参加 。“ 造反”起家、红得发紫的县革委常委黄明宣负责全盘操作。办学习班前培训骨干时, 柴 政委强调: “ 怀疑就是对象 , 交代就是证据 ”,“ 箩索就是逮捕证 , 吊断箩索数现钱。”他还告诫大家: “ 林副统帅指示 , 文化大革命有大战役小战役 , 文战役武战役 , 配合进行 。 现在是
学习班一共开办了 3 期 , 先后有两千多人参加 , 由黄明宣一手操作 。黄 仍然沿用抓“黑杀队 ” 、 “ 刮台风”那一套极左的高压手段 , 动用了集中国酷刑之大成的 40 多种刑罚( 详见附录 1 ) , 半数以上人受过多种酷刑 , 3 人被逼死 , 41 人被毒打致残。群众如此描述这学习班:“四门紧闭站双岗 , 中间流动背起枪 。 大房子设刑场 , 小房子搞审判 , 大礼堂设法场 , 进了一中无有好下场。”在严刑逼供下 ,学习班的人当中有 82% 的人被打成贪污、盗窃分子、反革命、或其他坏分子。
九公桥粮站保管员王克俊 , 60 岁 。在学习班期间, 他经受了 21 种刑罚 , 9 次昏死 , 坐黑牢长达一年多 , 被毒打致残。后查证落实 , 只有 34 元钱账目不清。
黄亭市粮站会计罗庆云 , 家庭成份中农 , 红旗公社红旗大队人 。 原怀疑他是只 “ 大老虎 ”, 用 “ 车轮战术 ” 轮番轰炸 , 两天两夜 间用尽 各种刑罚 。罗 实在无法熬下去,趁上厕所时用剃须刀片割颈自杀 。 死后 ,学习班 立即召开大会 , 说罗以自杀向党“示威 ”, 对抗运动 , 是自绝于人民的 “ 现行反革命分子 ”。还 举办了罗的 “ 罪行展览会” , 从国库取钱取粮 , 派专车从他家里把稍值钱一点的东西 , 包括他妹妹用作嫁妆的被褥 , 全部拉到县城塘渡口做 “ 罪证展览 ” 。更让人奇怪的是,罗死后一年多,即 1971 年 3 月 4 日 , 县人保组、军管会还发出“联合通知” , 要 “ 罗庆云遵纪守法 , 老实改造 , 争取成为新人 ” 。杀人者的草菅人命与漫不经心 , 由此可见一斑。
李根银 , 下花桥区医院革委会副主任 , 复员军人 , 共产党员。 1970 年 3 月作为积极分子和接班人来参加学习班。只因在一次夜晚巡逻放哨时说了一句, “ 听说中央来政策了 , 松了”,就被扣上 “ 动摇军心”的帽子 , 成了“运动的绊脚石” , 批斗 3 次后交附近的沙坪大队农民监督改造。李实在想不通 , 割颈自刎。死后被定为“自绝于党、自绝于人民”的 “ 现行反革命分子” , 不准家属收尸 , 不准埋棺材 , 不准亲友吊唁。当地群众将李的遭遇编成顺口溜: “ 头天是红人,二天是罪人,三天是死人 ” 。
国营五丰铺林场工人莫益成, 1968 年秋 “ 刮台风 ” 时被打成 “ 炮打三红 ” 的“坏头头”,已经被整过一次。 1970 年 “ 一打三反 ” 中又被说成是 “ 贪污盗窃 ” 分子,新帐老帐一起算。时值严冬,在一个大雪纷飞的晚上,学习班强迫他脱光衣裤,在雪地里接受批斗。这天其妻分娩,无人照管,婴儿被活活冻死。
学习班的“经济帐”算得更加离奇古怪,旷古未闻:厨师尝菜的咸淡 , 炊事员吃锅巴 , 酿酒工尝酒,药剂员检药、煎药 , 养路工坐车 , 值班员睡公铺 , 屠业员扣秤 , 以及出身不好的教师家属按当时的政策享用 “ 四属户 ” 照顾粮、公费医疗与粮食补差等等 , 都要按工龄长短累进计算 , 高价退赔。一个区机关的炊事员因吃锅巴、尝菜 ,共计 退赔 1,630 元 ; 一个屠业员 因 卖肉扣秤加罚款共 9,999 元 , 因为考虑到上万元就是死罪 ,人被 杀之后就无法收退赔款了。甚至连教师星期天休假 , 也要罚 1.3 元钱一天 , 理由是农民没有星期天(注:当时视工厂所有制不同,学徒工一个月 18 - 20 元,工人一个月 32 - 36 元) 。
县中医院一位姓肖的煎药工 , 62 岁 。 在学习班上有人质问他说: “ 你天天帮病人煎药 , 药中有红枣、桂圆、党参、当归等补药 , 你就没有呷过一点?”肖答: “ 中药配方有一定的份量 , 哪个敢乱动。”主持人大喊: “ 不老实 , 吊起来。”肖老头怕吊打 ,心想 好汉不吃眼前亏 , 就承认尝过一些甘草、党参。主持人追问: “ 究竟呷了多少?”答: “ 两三片吧!”片、钱在邵阳话中发音相近。主持人又问: “ 一天三钱是不是?”老肖心想 , 只要不吊打 , 三钱就三钱, 于是 回答说 “ 是 ” 。肖老头从事煎药工作共 10 年,最后由主持者算帐:一年 365 天 , 一天 3 钱 , 1 年就是 10 多斤 , 10 年共 1 百多斤 , 甘草、党参各半,按市场高价计算共 140 多元。结果硬逼肖如数退赔。
更奇怪的还有:受害者被抓,要出抓人费 ; 被看管,要出看守费 ; 被调查,要出脚步费 ; 被审讯,要出烤火费 ; 被吊打,要出手续费;连头戴高帽,身穿白褂 , 颈挂黑牌 , 都要按制作成本和加工费,高价算钱。这笔钱没人能够逃交,有的交钱赎人 , 有的从工资中扣除,还有的在平反复职的补助费中扣除,并说这是 “ 照章办事”。有个人被关押 35 天 , 各项费用 105.6 元 , 要家属交钱赎人。还有个人被打死 , 要家属交 300 元领尸 ,死者家贫 交不出 ,妻子 被活活气死 ,最后还是他 人帮忙将房屋发卖 , 交了钱才把尸体领回去。有个现役军人回家探亲,看到如此情形,说了句 “ 如此搞法不符合党的政策”,立即被戴上 “ 破坏运动 ” 的帽子 , 坐牢数月 , 被毒打致残,还被罚跪 罚 喝尿。
教师虽然未参加学习班 , 但也有 470 人被抓斗审批 , 有 241 人惨遭毒打 , 7 人被迫自杀。学校并没有什么经济问题 ,黄明宣等人 便挖空心思 , 亮出 “ 高招”:凡剥削阶级家庭出身的教师 ,没有资格 享受公费医疗和粮食补差,要按高价退赔 ;其 家属在农村按 “ 四属户 ” (即干部家属、职工家属、教师家属和军属)吃照顾粮的 , 要按自由市场的价格退赔差价 , 星期天未回农村参加农业生产的教师要退赔一天的工资。长乐公社的周凤翔因此退赔 314 元 ; 王玉清退赔 787 元 ; 赵碧霞退了 402 元 ; 双江公社的郭雄退赔医疗费 290 元 , 退粮食补差款 90 元。当时小学教师的月工资高的为 48 元 , 低的仅 32 元 , 几年不吃不喝也难交完这些退赔账。 [13]
3. 农村深挖“反革命集团”
农村的 “ 一打三反 ” 以深挖 “ 反革命集团 ” 为主。据县公安局统计 , 在抓 “ 黑杀队 ” 和 “ 一打三反 ” 运动中,全县共挖出“反革命组识” 98 起 , 成员 744 人 。 蔡桥公社有 13 个大队,其中 10 个大队挖出了“反革命组织”:黄亭市公社茶铺大队打出了 5 个“反革命集团”。
在这些案件中,河伯公社的“五洞反革命集团案”可算是惊天冤案。详情如下:
此案缘起 1968 年 8 月大抓“黑杀队”之时。当时五洞大队分为两派,互相攻击。有人说地主子弟陈良柱在邻近的东安县打工,抄回了刘伯温的《烧饼歌》和《五公经》,并且秘密传播,这在当时属大逆不道的 “ 反革命言行 ” 。大队干部即据此罗织了 “ 以地主子弟陈良柱为首,地主分子陈夷如为后台的反革命集团 ” 案,陈良柱被惨杀。两个小小的生产队,折腾得昏天黑地,神哭鬼嚎,县里马上派人帮助破案。在办案过程中,该专案组负责人、县公、检、法军管小组侦破组长陈某某,利用手中的权力,以做思想工作、与所谓 “ 反革命分子 ” 划清界线、积极检举揭发为由,对该队 “ 反革命分子 ” 陈时元年轻貌美的妻子廖某某威胁利诱,逼迫成奸,而对其夫陈时元则严刑吊打,酷刑问罪,百般折磨致死,廖女被陈霸占长达 7 个多月。在此期间,陈某廴发现有谁议论其男女之事,就给谁扣上“反革命分子”的帽子,捆绑吊打,酷刑逼供,投入监牢。结果风言风语越来越多,“反革命集团”也越滚越大,最后在五洞大队 100 户人当中竟有 96 户半成了“反革命”,占 96.5% , 其中这“半户”指陈时元被当作“反革命分子”长期关押致死,其妻廖某某既被陈长期霸占,便被排除在“反革命”之外。 这个 “ 反革命集团 ” 中计有 30 人被严刑拷打逼供, 18 人被逮捕入狱,最长的坐牢 28 个月,最短的也坐了 8 个月; 7 人被判刑,刑期短的判了 4 年,长的判了 20 年,其中 6 人致死, 5 人致残。这就是 “ 五洞反革命集团案 ” 中的 “ 杀夫奸妻案 ” 。由于“反革命分子”特多,本队的社员要分散交外队管制、监督,同时还要请外队人到本队来当队长。
这一耸人听闻的冤案从 1968 年抓 “ 黑杀队 ” 开始,于 1969 年“斗、批、改”当中定案,当地干部、 群众受苦之深,冤屈之重,罄竹难书。此案虽经受害人(即被该干部霸占的陈时元之妻廖某某)多次反映上诉,又经正县级离休干部张必烈等 3 人查证核实,但因派性干扰等种种原因,直至 80 年代末全案才获平反,而后,当事人陈某某已死,只好不了了之。 [14]
黄塘公社有 8 个知识青年参加修水轮泵站非常卖力,被群众誉为 “ 八大金刚 ” 。因 8 人特别团结,有人便怀疑他们可能有不轨行为,公社 “ 一打三反办”旋将其定为 “ 反革命组织 ” ,名称就是 “ 八大金刚 ” 。抄家时抄出一张 8 人 合影照片,以此为 “ 反革命集团 ” 的“证据”,又将一首自勉诗说成是 “ 反动纲领 ” ,一张寿筵入席名单说成是 “ 反革命组织 ” 成员名单。在 “ 如山铁证 ” 面前,这 8 个人被打得遍体鳞伤,死去活来。结果查了半年,什么“反革命活动”都未查出来。谷州公社的 3 个下乡知青因晚上喜欢聚在一起散步谈心,也被怀疑是搞 “ 反革命活动 ” ,画地为牢,惨遭横祸。
那时整人的花样百出,什么残酷,什么刺激“新鲜”,就用什么。在 运动中,双清公社双龙大队院子生产队贫农张自卫被指控为“与反革命有牵连” ,遭到 种种酷刑均不肯“认罪”。有人便想出一个毒招:让张屁股半蹲 , 双腿微屈 , 如同打拳的坐桩一般 , 脚板下各放青砖一块 , 双膝上再各放土砖一砣 , 屁股下面的土地上插梭标一柄 , 标尖向上,对准屁股 , 脖子吊在一根垂直的箩索上 , 再用两根稻草把两个大姆指吊起来 , 名曰“练功桩”,两分钟不到人就昏厥。
抓经济问题,整人整得更惨。例如,和平公社新河大队张十延是个祖传牙医 , 技术好,医德佳 , 很受人欢迎 。他 与生产队签订合同外出镶牙 , 按规定缴款。运动中说他在外 “ 搞投机倒把 ”,走 资本主义道路,赚钱盖新房 , 将其关押批斗 ,其所有 财产包括新砌的房屋在内一律没收充公。小溪市公社文昌大队赤脚医师简雪波,在运动中被指控为“有经济问题” , 是 “ 新生的资本主义 ” 典型,被关在大队部办“学习班” , 后来惨死在被关押的小屋里。河伯岭林场马头岭工区妇女主任邓细妹怀有 5 个月身孕 , “ 一打三反 ” 中遭诬陷 , 强迫她脱光衣裤坐在装满水的大澡盆里 , 名曰 “ 坐水牢 ”,最后被 活活折磨而死。陈勋尧是河伯公社上阳大队 19 生产队人 , 贫农,曾贩卖过几疋土布 , 1970 年 “ 一打三反 ” 中被当作 “ 投机倒把分子 ” 批斗 , 背脊骨被打断 , 睾丸被捅烂 , 疼痛难忍 , 上吊自尽。死后当地干部不准家属哭 , 不准送葬 , 还要在棺材上贴上 “ 反革命分子陈勋尧死鬼灭魂 ” 的字条 , 勒令他儿子陈上喜照着念 , 念完后还要高喊 “ 打倒反革命分子陈勋尧 ” 的口号。谢习之乃九公桥公社湘河大队人 , 贫农 , 篾匠, 1962 年起外出搞副业 3 年 , 每年按规定缴款投资 , 未欠集体分文。 1970 年搞 “ 一打三反 ” ,“ 县革委会”工作组进驻该队 , 将他定为“资本主义典型” , 算了 3 笔 “ 剥削 ” 帐: 3 年中先后带徒弟 6 人 , 每人每年算雇工剥削 180 元 , 共 3,240 元 , 按 60% 退赔,计 1,944 元;在外给人打晒簟 936 床 , 每床暴利 0.5 元 , 计 468 元;在新宁县花 500 元买了一座旧屋架子回家修屋 , 剩余部份木料 , 做了 4 副棺材 , 出卖 2 副 , 得 230 元 , 重罚 500 元。 3 项合计 2,916 元 ,责成 立即退赔。谢思量全部家当也没有这个数 , 被逼悬梁自尽。刘再兴是新建公社新民大队团支部副书记 , 贫农,回乡知青,因爱提意见被人怀恨在心。 “ 一打三反 ” 时被诬为反革命 , 关入烤烟房 , 打得遍身鳞伤 。 他咬破手指写血书 , 说自己不是“反革命” 。被 释放后的一天 , 刘正在理发 , 被人叫去大队部 , 一个多小时以后 , 被吊死在梁上 。 不但无人追查其死因,反而将其宣布为“反革命” , 为其画相供大队和生产队批斗。
以上只是少数几例。全县农村的 “ 一打三反 ” 历时一年,共有 19,721 人受到迫害 , 其中贫下中农 17,016 人,约占受打击人数的 90% , 6,417 人被关押 , 15,340 人被打成“贪污盗窃投机倒把分子” , 定性金额 123 万多元 , 抄家 1.6 万户 , 抄走各项财产无数 , 有 307 人被迫害致死 , 91 人被打成残废 , 不少人被整得倾家荡产、流离失所、家破人亡。这是邵阳县继 “ 抓黑杀队 ” 、 “ 刮台风 ” 后 的又一次浩劫。
四、充满荆棘的冤案平反之路
与其它地方相比,邵阳县的政治运动的残酷与多发均属罕见。但这些运动早已使当地政界的人际关系异常复杂,形成一个个利益死结。 1974 年试图平反冤案而做了第一个“吃螃蟹”的勇者杨荫甫还因此蒙受不白之冤。在这种局面下,当全国大多数地区的冤假错案已经平反时,只有邵阳县还徘徊在历史罪错的阴影之中。
1. 1974 年冤案调查,查冤案者反蒙冤
1973 年杨荫甫任邵阳县委书记时,曾经给邵阳县带来过一缕短暂的春风。杨荫甫是河北省滦县人, 1949 年 3 月随军南下,历任邵东县区委书记、县公安局长、县委书记。“文革”初被打倒,下放到农场喂猪。 1972 年 9 月,调邵阳县任县革委副主任, 1973 年 7 月改任县委书记。这种经历使杨荫甫与邵阳县的政治势力无任何利益关系,能够比较客观地看待当地的政情。更重要的是,从 1968 年抓“黑杀风”以来,一直在邵阳县主政的柴德林此时退居二把手位置。
杨 荫甫 履任之后,发现邵阳县的极左问题极其严重,在“抓黑杀队”等各项运动中死人上千,仅次于以滥杀闻名于世的湖南道县,遗留下来的政治恩怨更是纠结牵缠,民怨郁积。这些情况使杨荫甫寝食难安,他多方奔走,获地区领导批准,组织联合调查团,第一次大胆地摸了这个极左路线的“老虎屁股”。当时确定的调查措施及后续措施有二:第 一、对农村组织地、县联合调查团,分期分批调查摸清抓 “ 黑杀队 ” 的死人情况,再依法处置;第二、对机关单位 “ 清队 ” 中被错误地开除的干部适当收回,重新安排工作。 但一则由于当时全国的政治大气候仍然是极左当道,二则因为邵阳县的极左路线一向较其它地区更甚,多年的政治斗争使利益关系盘根错节,情况格外复杂。杨主持的调查处处受到掣肘。
1974 年 4 月,由 100 余名干部组成的调查团用一个多月的时间,对全县自 1968 年以来 “ 黑杀风 ” 前后所发生的滥杀事件,包括 “ 刮红色政治台风 ” 、 “ 清理阶级队伍 ” 和 “ 一打三反 ” 在内,做了一次全面调查。 1974 年 5 月 1 日,中共邵阳地委正、副书记,邵阳军分区司令员、政委等地方军政要员齐集邵阳县委,听取调查团的汇报。一条条人命、一桩桩血案,使得领导们喉哽鼻塞,热泪盈眶,一致表示要坚决落实党的政策,纠正极左遗患,地委将从财政上予以大力支持。中共邵阳地委还以 14 号绝密文件向中共湖南省委及中共中央汇报。
同年 5 月,调查组把 “ 抓黑杀队 ” 和 “ 一打三反 ” 中使用过的刑罚,筛选、汇集成 72 种,再用一尺见方的硬纸板,用漫画形式绘制成“ 72 种刑罚图”,公开展出。结果大受欢迎,大家一致要求由县总工会牵头,组织汇报团,带着“ 72 种刑罚图”层层上访,既向各级领导机关详细汇报、展出,又能收到较好的直观效果。
7 月初, 5 人汇报团组成,由张介山、尹邦宋负责,从地、市到省,层层组织大中型汇报会,场场爆满,反响极为强烈,纷纷要求将责任人绳之以法。时任湖南省副省长的孙国治表示:问题一定要彻底解决。 汇报团于 14 日到达北京后, 找到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文革”接待站,该站人员听说是汇报一个县的情况,十分热情,由站领导亲自听取汇报,整整听了一天,边听、边问、边记, 非常认真负责。接待站负责人最后表态: “ 一个县死了那么多人,那个主要领导是要负责任的,我先给你们省里打个招呼,要他们调查处理上报,再将你们的汇报材料整理成书面文件,上报党中央,请你们先回县里等候消息。 ” 谁知 汇报团 回县后左等右等,什么消息也没有等到。这期间发生了一件怪事,“ 72 种刑罚图”被人从北京的招待所偷走了,据说至今还收藏在邵阳县公安局的档案柜里,当作一颗 “ 反党、反社会主义的重磅炮弹 ” ,准备 “ 秋后算账 ” 用。
1974 年冬,冤案调查工作有了眉目,被错误 开除的职工也收回了 300 多人(不到被错误开除总人数的三分之一)。然而, 全国 “ 批极左 ” 的大气候却转了向,左祸又成熊熊之势。于是,在邵阳一种说法占了主导地位:调查 “ 黑杀队 ” 是 “ 否定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伟大成果 ” ,是 “ 为牛鬼蛇神翻案 ” ;杨荫甫是 “ 反党乱军的派头头、派书记 ” 。于是,以 “ 贫下中农 ” 为名的告状信不断向地委、省委飞去。 1975 年 5 月,没有地方势力根基的杨荫甫被迫调离邵阳县。这项意在寻公义、正人伦的调查,也为杨此后的仕途埋下了“地雷”,成为他后来屡屡挨整的主要原因。 1976 年冬, “ 四人帮 ” 被粉碎。这本来是给极左路线的当头一棒,在 “ 清查与 ‘ 四人帮 ’ 有牵连的人和事 ” 时,省委向邵阳县这个 “ 文革重灾区 ” 派出了工作组。但该工作组却依靠邵阳县委坚持极左路线的原班人马,给反极左的原县委书记杨荫甫硬戴上 “ 四人帮黑干将 ” 的大帽子。他们声称: “ 1974 年杨荫甫在邵阳县的所作所为,是向‘四人帮’提供进攻中国共产党的黑炮弹,就是篡党夺权,就是为地、富、反、坏、右翻案,做了蒋介石想做而做不到的事。 ” 从此,杨荫甫成了邵阳地区的头号清查对象,后被撤职,留党察看两年,调省医药工业研究所守大门。邵阳地委同时还宣布:将 1974 年杨荫甫主持的有关抓 “ 黑杀队 ” 等的调查报告、领导讲话、工作简报、统计数字及其他一切有关资料,通统作废并彻底销毁处理。结果,凡是参与或支持地、县联合调查团调查过 “ 黑杀队 ” 的人,都成了 “ 杨荫甫之流 ” 或 “ 四人帮的残渣余孽 ” ,遭批斗、拘捕,甚至被投入监牢。笔者亦是其中之一。
1978 年以后,全国各地都在大力“拨乱反正”,“地、富”“摘帽”,“右派”“纠正”,彻底平反冤、假、错案。而中共邵阳县委反而利用 “ 清查”的机会,以 “ 积极参与并支持大乱邵阳县篡党夺权活动 ” 的罪名,多次下发文件,处理干部 14 人,其中撤职 10 人,党纪或政纪处分 4 人 ,进一步制造出一批冤、假、错案。 [15]
不过,杨荫甫主持的调查毕竟为邵阳县 1968 年抓“黑杀队”以来制造的各种冤假错案,留下了极其宝贵的历史资料,这也是笔者写作此文、见证这段痛史的重要材料。
2. 不彻底的平反冤假错案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邵阳县委挂出了 “ 落实政策领导小组 ” 的牌子,除了全国皆推行的“右派”“纠正”,“地、富”“摘帽”外,该地还有一项特殊任务,即对“文革”中抓“黑杀队”、 “ 刮台风 ” 、 “ 清队 ” 和 “ 一打三反 ” 中伤亡人员及财产损失作第二次调查摸底。这次的处理方法是:政治上平反,经济上适当补助,全县共补助 币 22,080 元。 处理极不彻底,依然上访不断,鸣冤不止。
1985 年 6 月 , 罗安荣任邵阳县委书记 , 他按照中共湖南省委( 1985 ) 12 号文件的精神,决定对“文革”中抓 “ 黑杀队 ” 等 一系列 乱杀人事件作第三次调查处理。当时,邵阳县的干部们因各自的利益关系,对处理“文革”中的各种乱杀人事件认识差异很大。有的重弹老调说, “ 贫下中农杀死几个阶级敌人没有什么了不起,要搞,会影响大局,不利于安定团结 ” ;而有些出身较好的受害人亲属则扬言, “ 政府不管自己管 ” 、 “ 血债要用血来还 ” ,大有报仇血恨之势,如果任其发展,后果不堪设想。针对这种种思想情况,县委新班子以省委文件为依托反复强调:杀人是严重违法的犯罪行为,依法处理“文革”中的乱杀人事件,是伸张人伦,伸张正义、伸张法纪,伸张大是大非,是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受害人负责,对子孙后代负责的重大举措;“文革”中的乱杀人,是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发生的,不能再用以牙还牙的方法来处理,只能在法律的基础上,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公平合理地解决。随后,邵阳县学习、借鉴了道县的经验,组织了 230 人的“专案班子” , 专门从事落实政策工作,对在 “ 抓黑杀队 ” 、 “ 刮台风 ” 、 “ 清队 ” 和 “ 一打三反 ” 等运动中的死人问题 ,作 第三次调查摸底。
经过这次调查,按照 “ 特殊情况 , 宽严适度 ” 的原则 , 邵阳县重点立案查处乱杀人事件 134 起 ;查处 主要责任人 280 人 , 清查后定性处理 242 人(其中追究刑事责任的 19 起,责任人 30 人,纪律处分 217 人 , 其中开除党籍 128 人 , 留党察看 63 人);受处分人员中 , 国家干部 34 人 , 开除出党 11 人 , 留党察看 9 人,农村党员受处分的 208 人 , 其中大队以上干部 152 人 , 定为杀人罪的 117 人 , 犯严重错误的 19 人;因主要责任人巳死或责任分散未立案查处的 92 起;对 947 位受害者彻底平反昭雪 , 恢复名誉 , 用县政府红头文件发平反通知书;对死者遗属按不同情况 分别 实行常年分月补助,对致伤致残者发定期生活补助费,有房屋和财产损失的 , 原物在的退原物 , 原物不在或受损的折价赔偿,被迫外逃者照样安排田土山水 , 以便其回乡安居乐业;对有特殊困难的遗属 , 批准解决农转非 7 户 10 人 , 招工商户 2 人。原县委常委、县委副书记、县政协主席黄明轩 , 原区委副书记蒋昭元 属于“造反”起家的干部,按“ 清查三种人 ”的原则处理, 撤销一切职务,开除党籍。而在 杀人事件中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 柴德林政委, 因邵阳县的干部民众对其怨恨颇深,无法立足,早于 1977 年 12 月调离了邵阳县,迁回其老家黑龙江省呼兰县。对其“文革”草菅人命之罪,有关方面并未给予任何处理。
直至 1987 年底,对邵阳县始于 1968 年抓 “ 黑杀队 ”以来的系列杀人事件的追究处理 才算基本告一段落。“文革”在中国的结束时间是 1976 年,而邵阳县平反“文革”期间大规模杀人冤案,却比“文革”结束晚了将近 10 年。在邵阳县, 从冤案始直至平反,前后 经历了八届县委领导 ,其间种种政治较量, 的确耐人寻味。更令人不满的是,当年首倡调查“抓 黑杀队 ” 的杨荫甫等一大批干部,曾因 “ 篡党夺权 ”罪名被 撤职或遭党纪、政纪处分,他们至今未获任何甄别,更谈不上对他们落实政策。当时对他们作错误处理的文件,至今仍然保存在这些受冤干部的档案袋里。“文革”过去已 30 多年了,但在邵阳“文革”余毒至今依然存在。
注释 :
[9] “ 铳决 ” 一词系邵阳县 “ 贫下中农最高人民法院 ” 的 “ 创造 ” 。调查组在邵阳县塘田市区发现一张 “ 布告 ” : “ xxx,男,现年 38 岁,家庭成份地主。一贯与贫下中农作对,现参加 ‘ 黑杀队 ’ ,要杀害贫下中农。抓捕后顽固到底,拒不认罪,经大队贫下中农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立即执行铳决。 1968 年 8 月x日 。当问及 “ 铳决 ” 一词的来历时,有人振振有词地说:政府杀人用 “ 枪决 ” ,我们农民没有枪,只好用 “ 铳决 ” 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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