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中国: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终结者
自 1991 年苏联东欧国家的共产党政权瓦解 ( 即所谓 “ 苏东波 ”) 以来,国际共运作为世界阵营便不复存在,但那时国际共运尚未终结。此后,真正终结这个世界性革命运动的,其实是一度为了争夺国际共运领袖地位而不惜与苏联东欧共产党国家翻脸的中国共产党。正是这个目前世界上最大的“社会主义国家”的执政者,以它的行动彻底埋葬了自苏联解体后便奄奄一息的国际共运。倘若马克思有在天之灵,他是该为自己的名字仍然在中国这个“社会主义国家”被崇拜而自豪,还是该为这个举“马克思主义”旗号的腐败国家坚持“无产阶级专政”永不消亡的反马克思主义立场而愤懑?
历史的最大讽刺在于:中共依靠国际共运 ( 苏联的支持 ) 夺取了政权,依靠苏联的技术和经验建立了斯大林模式的制度和工业体系,然后便翻脸相向;当苏共试图在意识形态、国内政治和国际关系方面有所改革时,中共却大义凛然地批评苏共是“修正主义”和“叛徒”;当苏共还徘徊在社会主义体制的“围城”里时,主持批判“苏修”的邓小平已毫不犹豫地走上了比苏联更加修正主义的改革道路;当苏共看到共产主义在苏联完全不可能实现、以社会主义为名的体制在全世界并无任何优越性的时候,它选择了自我解散,而正在经济上埋葬社会主义制度的中共,此时却站出来指斥苏共 “ 丧失信念 ” ,声称中共将 “ 坚持 ” 被苏共放弃的共产主义理想和社会主义制度。
事实上,无论是从价值观念或生活方式看,还是从财产占有方面看,当今的中共统治精英早就背叛了共产主义理想。其贪婪、腐化和堕落的程度,即使从官方有限公布的那些案件和数据来看,也是世界历史上罕见的。马克思所设想的那个社会主义制度,在中国这块土地上早已终结。中共所坚持的,既不是那个崇高理想,也不是那个经济社会制度,它紧紧抓住、牢牢不放的,不过是执政的意志。在这个执政意志之下,产生了“党的存在高于国家民族、有党才有国”的“党国论” ( 国务委员 戴秉国最近宣示的 “ 基本制度 ” 高于领土主权和人民福祉的 “ 核心利益说 ” ,就是“党国论”的最新、最直露的版本 ) 。
国际共运的瓦解始于社会主义国家的改革。在社会主义国家的改革史上,苏联一直是中国的参照系。从 1991 年开始,在 “ 苏东波 ” 的余波中观察中国一度成了国际学术界中国问题研究的一个主要视角。它从共产世界整体的角度来看中国和其他共产党国家,认为在苏联发生的,迟早也会在中国发生,在东欧发生的则迟早会在越南、古巴和北朝鲜发生。但是,中国没有步苏联的后尘,而那三个共产党国家也没有像东欧前共产党国家那样崩溃。今天,把这四个共产党仍然掌权的国家放在一起,用经济发展和社会多元化来衡量,中国、越南与古巴、北朝鲜分属两个阵营,前者已经从旧体制中蜕变出了新体制,而后者仍然在旧体制中挣扎求生。中国已 “ 崛起 ” 为世界经济大国;越南似乎沿着 “ 中国模式 ” 的轨迹前进;古巴正缓慢地探索朝这个模式转变的可能性;而北朝鲜若要在现有制度框架内寻找出路,唯一的可能也是遵循 “ 中国模式 ” 。这表明,一方面, 1991 年以后苏联东欧阵营的垮台后,剩余的共产党国家依然存活下来;另一方面,这些共产党国家的求存方式,恰恰是背离共产主义教条和经典社会主义体制,从这个意义上看,这样的选择意味着国际共运的真正终结。
回顾国际共运的历史,可以说,以苏联为首的苏东阵营其实只是当年国际共运的一个部分,冷战放大了这个阵营在整个国际共运中的地位和影响。实际上,不要说与苏联敌对的中国,以及游离于中苏之间的北韩,就连被认为是完全依靠苏联的古巴和越南,在国内基本政策的选择上也时常不听命于苏联。如果把“第一国际”和“第二国际”撇开,上个世纪以来的整个国际共运有过两次大分化。第一次发生在上个世纪 50 年代中期,对斯大林的评价引起了国际共运内部的争论和 60 年代的中苏论战,最后中苏两国转向敌对,乃至爆发边界战争。第二次大分化当然是 1989 年以后的“苏东波”导致国际共运严重“失血”,最后,实行专政的共产党政权只剩下中国、越南、北朝鲜和古巴这四家,而这四家中也没有哪一家再热衷于“输出革命”、“宣传马克思主义”了。很明显,国际共运作为一个有组织的运动,从第一次大分化之后便逐渐从衰败走向式微。
国际共运阵营的巨变和分化,始于斯大林身后评价问题上的中苏对立。苏共为了缓和斯大林统治下长期的政治紧张,尤其是要平反冤假错案,创造比较正常的政治气氛,于 1956 年的二十大上披露了斯大林长期主导政治迫害的历史真相。这一做法在大多数东欧国家得到了好评,却令毛泽东和中共寝食难安。中共其实并不在意领袖人物过去究竟干了什么事,但却非常关心对领袖昔日行为的评价是否有利于今天政权的合法性。中共当时对斯大林评价的这个立场与后来它对毛泽东的评价是完全一致的。中共始终担心,对斯大林的揭露和批判,会影响整个国际共运的声誉并波及各共产党国家政权的合法性;毛泽东本人则担心,自己在中国巩固像斯大林那样至高无上的地位,以及取代斯大林而成为国际共运最高领袖的企图,将因此遭到挑战。因此,中共反对苏共对斯大林的评价,其真正用意并不在 “ 历史真相 ” 应该如何表述,而是借维护斯大林历史地位之名,设法保住毛泽东想当“斯大林第二”的机会。当然,这样的企图是无论如何不能见诸文字的,于是在公开场合,中共所使用的概念是要坚持 “ 无产阶级专政 ” ;背后的意思是,这个专政必须要有“英明”的领袖来“乾纲独断”。中共就斯大林问题最早公开表态的两篇文章的标题就分别是 “ 论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经验 ” 和 “ 再论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经验 ” 。
这次由苏联的 “ 解冻 ” 和二十大引起的中苏冲突,满足了中共挑战苏联老大哥地位的虚荣,同时也造成了国际共运阵营政治上的分裂。谈到这一段历史,国际共运史的研究者往往更重视苏共 20 大及斯大林的问题,而不太关注 60 年代的中苏论战,认为那不过是一场共产党教条主义者之间的争辩。实际上,在那场中苏论战中,中共批判的内容,很多和全面而深入的改革有关,也涉及与西方的国际战略关系 ( 如和平共处、和平竞赛、和平过渡 ) 。经过 40 多年 “ 社会主义建设 ”, 苏联已经意识到这个主义和制度有一些根本问题 , 所以提出了 “ 全民党、全民国家 ” 的概念,以及一定程度上容许市场机制和物质刺激的经济改革。这些观点被中国、古巴以及一定程度上的北韩和越南贴上了“修正主义”的标签,认为是离经叛道。那场论战-尤其是与经济改革有关的部分-被西方同情毛主义中国的左派称为 “ 世界共产主义阵营中的冷战 ” 。
苏联的这些改革主张再次缓和了社会主义阵营内的政治气氛,引发了 1968 年捷克斯洛伐克的自由化运动,即 “ 布拉格之春 ” ,并不可避免地发展为一场争取民主和民族独立的政治运动,被苏联镇压。从一定意义上讲,这是 10 年前由苏联的解冻始以匈牙利革命被镇压终的历史的重演。中共虽然出于自己的安全考虑,谴责了苏联的入侵,但同时又坚持把捷克党内的自由派和民主派视为 “ 小修 ” ,不给予任何同情。古巴也支持苏联的入侵,但它同时认为,在捷克所发生的事,是苏联改革路线的结果,因此苏联必须反省自己的路线错误。中古二国虽然对苏联的镇压立场不同,但对捷克事件的性质看法是完全一致的。苏联镇压捷克斯洛伐克,标志着在苏联东欧的体制内和冷战的局面下,社会主义制度已不可能有大的改革举措。 80 年代后期,苏共改革派正是意识到在旧体制内已无出路,因此提出了公开性和改革的口号,要实行全面的政治改革。但这一主张当时被古、越、朝三国所拒斥,“六四”之后中国更是坚决抵制任何政治变革。 “ 苏东波 ” 之后,这四个国家庆幸自己幸免于难之际,进一步增强了不惜代价坚持一党专制的决心。
回顾 1956 年以来的国际共运史,可以说,国际共运内部一直存在著以苏联为首和以中国为首的两个集团。它们之间在冷战等重大问题上的跨阵营重合 ( 苏古、苏越同盟 ) ,有时掩盖了两大集团在国内重大问题(如社会主义的目的、共产党权力合法性的来源和党-国关系)上的深刻分歧。这个分歧的由来,相当程度上与这两个集团各自的大传统和小传统有关。
所谓的大传统是,在文化和地理位置上,苏联东欧各国毕竟与欧洲启蒙运动以来形成的那些普世价值和相应的制度文化有较近的联系;而中、古、越、北朝鲜则与传统的专制主义有更直接的血缘关系。所谓的小传统是指苏东的共产党和欧洲社会民主主义之间的理论和历史联系。俄共是从欧洲社会民主主义中分裂和发展起来的;而中、古、越、北朝鲜的共产党,基本上是从民族主义直接演变过来的,本来就缺乏社会民主主义所具有的对社会和人类更基本问题的关注和人道情怀。
正因为苏联东欧国家与中、古、越、北朝鲜共产党政权的文化差异和不同的意识形态遗产,这两个集团各自在人类历史上作了截然不同的演出。苏联东欧共产党作为垄断一切权力的统治集团,在没有强大的外敌压力下和平地放弃权力,这不但是 20 世纪而且也是整个世界历史上罕见的现象。而中共和类似的那几个共产党国家,它们对统治权力的顽强坚持(甚至不惜复辟世袭制和兄 “ 终 ” 弟及),也是世界现代政治史上不多见的(相反倒是有专制集团用放弃国家权力给自己找出路的例子)。要寻找共产党阵营中这个鲜明对比的原因,上述的大传统和小传统中或许能提供一种解释。
在这两个传统的作用下,人类的普世价值和政治社会权利在苏联东欧得以有较多的保存(所以当毛泽东 1957 年在莫斯科谈到,中国愿参加世界核大战并以死亡一半人口为代价,苏共领导人赫鲁晓夫和东欧国家领导人均十分震惊 ) ,苏联共产党相对来说也尊重向人民的承诺,对历史和现实有一种比较真诚的态度。他们之所以放弃权力,除了当时当地那些具体的历史因素以外,与他们在理论上承认这个制度经过了几十年还未体现出足够的 “ 社会主义优越性 ” 有关。在他们那里,共产党控制国家权力的合法性至少在理论上是由这个“社会主义优越性”所决定的。既然“优越性”并不存在,戈尔巴乔夫等人就坦然承认,自己这个党若继续垄断权力是理亏的,他们并没有搬出政权是“十月革命”流血换来的之类说法。但在中共的理解中,“社会主义优越性 ” 不过是幌子,共产党既然已经夺得了统治权力,那就必须无条件地垄断下去;即使社会主义没有优越性,甚至连社会主义也抛弃了,共产党也不能放弃权力(在北朝鲜和古巴,这一点被解释为金日成家族和卡斯特罗家族永远不能放弃权力)。党对国家权力的垄断本身就是党存在的目的。所以,邓小平提出的四项基本原则中,有三项其实都是空的,甚至是假的,唯有“党的领导”这一条才是实实在在的。今天,用戴秉国最“与时俱进”的说法表达,那就是党的存在高于国家民族,基本制度高于领土主权和人民福祉。在人类历史上,对统治集团和国家民族之间关系的这种理解和坚持,只有前现代专制主义下的王朝政治才能相比,而这种政治传统恰恰在中国最根深蒂固。自秦始皇起,历代王朝就都指望权力永远在掌握在自己一家一姓手中。始皇帝的意思就是一世,他要二世三世永远传下去。从毛泽东开始,中共的政治术语中就充满了这种王朝意识。从上世纪 60 年代流行的 “ 千秋万代 ” 、 “ 江山永不变色 ” 、 “ 红色接班人 ” 之类,一直到自邓小平第二次复出后开始使用的“第某代 ” 领导人,可以说都是王朝意识最赤裸裸的表现。在这个意义上,现今的中国共产党确实是 “ 中国特色 ” 的产物,与马克思主义、共产主义根本没有任何关系。
除了大传统和小传统不同之外,苏共和中共夺取政权的过程也有明显差异。苏共基本上是通过一次政变夺取政权(政变后虽有过残酷的内战,但仅延续了 3 年);而中共则通过长达 22 年的内战,依靠苏联的长期援助,也利用了第二次世界大战带来的不可再创的各种机会和国民党的无能,最后夺取了政权。显然,在夺取政权方面,与苏共相比,中共经历的环境更复杂, “ 斗争 ” 更艰苦,过程更曲折,手段更多样,经验也更丰富。这些都使得中共在政权问题上比苏共要敏感得多,既是因为得来不易,也是因为得来侥幸。所以,从毛泽东反复强调“社会主义社会仍然存在阶级和阶级斗争”,到“帝修反亡我之心不死”,再到邓小平的反对 “ 资产阶级自由化 ” ,以及过去 20 年来不绝于耳的“防止和平演变”,可以看出中共向来对夺来的政权抱有不安全感;而它建政后犯下的大量国家罪错,以及近 20 年来的全面腐败,更是加剧了这种不安全感。在他们看来,坚持党对社会的权力垄断,是获得安全感的唯一手段。相比之下,苏共就显得开明豁达得多,而且曾经在政治上一度相当自信。斯大林早就否认社会主义社会有敌对阶级( 30 年代的“肃反”清洗的对象被称为 “ 间谍 ” 、 “ 特务 ” ,苏共并未把他们视为苏维埃社会内部产生的阶级敌人)。赫鲁晓夫时代甚至提出了“全民党”、“全民国家”。站在中共的立场上看,苏共的这些提法会使共产党在面对体制内的大规模挑战时理论上自我解除武装。然而,正是苏共的这些提法,才真正接近马克思主义的经典观点;毛泽东的那套理论,很大程度上不过是马克思主义的“山寨版”。以这样的“山寨版马克思主义”起家,再加上中共为了自己的国家利益,对国际共运阵营各国的态度时常有机会主义的调整,中共从来也不具备在思想理论上整合国际共运(尤其是那些有理论素养相对文明的共产党)的能力和威望。
如果说,苏共解散、苏联解体并不代表国际共运的结束,那么,中共的经济改革及其后果,却事实上宣判了共产主义理想的死亡和国际共运的终结。需要指出的是,所有的共产党国家都无一例外地用腐败(即特权、终身制甚至世袭制)证明了,共产党人在夺取政权后必然会背叛国际共运理论上所标榜的社会平等的理想(政治上的一党专制则是另一个证明)。这样的背叛其实没有任何难解之处,无非是因为人性中的欲和恶在不受限制的权力下的膨胀。除了在西方起源和发展的民主制度之外,没有别的更有效的解决办法来遏制这种腐败。但是,一般意义上共产党制度下的腐败,与今天中共制度下被称为 “ 腐败 ” 的绝症,有着根本的区别。这是我们今天在回顾国际共运史时必须充分强调的,因为这个区别与 “ 共运 ” 终结于中共之手的结论有关。
一般意义上共产党制度下的腐败,是用政治特权为自己在支配和使用国家财富中谋求更大的利益,即所谓多吃、多占、住好房子、有各种物质和服务方面的“特供”。但这样的腐败并不意味着法权意义上个人对公共财产的大规模占有和继承。改革开放前,除了毛泽东个人的巨额稿费可被看成是法律意义上被化公为私的国家和人民财富之外,很少有把巨额财产从国家和人民那里转移到私人名下的例子。但中国今天所发生的,是统治精英用各种手段合法非法地、公开隐秘地把财富聚敛到自己的银行帐户、投资项目和房地产上。从中央到地方, “ 一家两制 ” 成为普遍现象:大家长是掌握职权的某一级干部,配偶子女和亲戚则扮演大老板和大股东。这个变化反映到中共的组织原则上则是私人企业家也可以加入共产党。这种新形式的腐败把改革开放前干部集团对社会财富的隐性的不公正支配和使用,转化为公开的占有和继承。相比而言,改革开放前的 “ 腐败 ” 再甚,也超不出个人消费的范围,与整个国家的财富总额相比,毕竟是极其有限的,因此那个体制在所有制上还可以用 “ 社会主义 ” 来标榜自己;而改革开放尤其是所谓国企 “ 改制 ” 后,统治集团在把国家财富大规模转移到统治精英手里的过程中完成了社会分化,形成了新的所有制和资本集团,由此蜕变出的新体制以高居于社会之上的 ” 党 ” 为核心,集政治权力和经济利益为一体,在社会不公方面,比国际共运当年要推翻的资本主义制度有过之而无不及。在这个意义上,用 “ 腐败 ” 来概括今天统治精英对财富的占有,不但名不符实,而且事实上扭曲了问题的性质和规模。大陆官方媒体把 “ 腐败 ” 说成是各国共有的国际现象,把中国的 “ 反腐 ” 与其他国家的反腐相提并论,实际上混淆了一个本质性的区别:古往今来任何制度下都难免的腐败,与中国在制度上存在着一个特权阶级所导致的社会不公,是完全不可相提并论的。
中国 90 年代以来的 “ 改革 ” 过程说明,真正终结国际共运的并不是什么 “ 阶级敌人 ” 、 “ 自由化分子 ” 和党内大大小小的 “ 戈尔巴乔夫之类 ” 的人物,而恰恰是仍然假意高举 “ 共产主义 ” 旗帜的统治精英。这些精英在政治权力的庇护下,对社会财富的大规模占有和分配,使得 “ 共产主义 ”( 或者社会主义制度 ) 在今天的中国基本上丧失了阶级和所有制的基础。作为统治集团,中共通过对共产主义理想的背叛和对社会主义制度的出卖,换来了自己的继续掌权。所以,真正宣告国际共运在国家制度意义上的终结的,是仍然大权在握的中共,而不是已经解散的苏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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