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过渡时总路线的再评价
[ 2009年第12期 对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再评价 作者:林蕴晖 ]
过渡时期总路线:八十年代的讨论热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后的历史,始终围绕着一个中心主题,就是如何对待资本主义私有制的问题。1949年全国政协一届一次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规定,在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领导下,私人资本主义经济、个体经济、合作社经济、国家资本主义经济五种经济并存和发展。1953年提出的过渡时期总路线,就要消灭资本主义私有制和个体私有制了。1953年6月15日,毛泽东在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作过渡时期总路线的讲话中,明确提出要使资本主义十五年绝种。经过近三十年的曲折,从1979年起,由允许个体经营到允许雇工;由承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的补充,到明确肯定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如何认识和评估1953年提出的过渡时期总路线,就一直是建国后历史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
1981年6月27日,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作出的论断是:“这个总路线反映了历史的必然性。”“历史证明,党提出的过渡时期总路线是完全正确的。”注1
1985年,邓小平在谈到历史经验时说:“社会主义是什么,马克思主义是什么,过去我们并没有完全搞清楚。”注2这不能不引起人们对1953年提出要建立使资本主义绝种的社会主义进行反思。
1987年中共十三大的政治报告中正式提出:“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注3随着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断的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一时成了史学界讨论的热点。这个讨论引起了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的注意。1990年《党的文献》第6期发表了一篇施肇域的著名文章:《过渡时期总路线研究状况概述》,文中列举了当时具有代表性的三种观点:一是龚育之1987年11月在汕头举行的学术讨论会上的发言:《新民主主义?过渡时期?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刊登在《中共党史研究》1988年第1期,称总路线“既是水到渠成,又有重要发展。”二是薛慕桥1988年在中央党校《理论动态》802期发表的《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一文,认为总路线“基本方向正确,但搞早了或搞急了。”三是林蕴晖在《中共党史研究》1988年1期、1989年2期发表的《社会主义改造后期出现偏差的一个理论原因》、《谈谈土地改革后的主要矛盾和过渡时期总路线》,到《凯歌行进的时期》书中提出的总路线和中共七届二中全会的路线相比较,是一次“战略思想的重大变更。”注4林还认为,此后延续了几十年的“左倾”错误,皆肇始于此。注5
以上可见,最早对《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关于总路线的论断提出质疑的权威学者,是著名经济学家薛暮桥。他在文中指出:“现在看来,社会主义改造总路线似乎提得太早,在经济十分落后的中国,应当有一个较长的新民主主义时期,不宜匆匆忙忙消灭个体经济和私营企业。”注6
九十年代胡绳对总路线的评说
1991出版的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著(胡绳主编):《中国共产党七十年》和薄一波著:《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这两部权威著作,都肯定总路线是对七届二中全会路线的发展。《七十年》写道:过渡时期总路线“是党在历史关键时刻采取的一个重大战略步骤”,“是适时的和必要的”。注7薄一波则认为,总路线是对中共七届二中全会决议的新发展。他写道:“《决议》(指中共七届二中全会决议——引者注)提出了‘由农业国转变为工业国’、‘由新民主主义国家转变为社会主义国家’的任务。总路线将这两个‘转变’融为一体,结合进行。应当说,这是根据实践的要求和经验,对七届二中全会精神的新发展。”注8
但是,在九十年代中期以后,胡绳和龚育之的认识都有很大的变化。
1994年9月,胡绳委托龚育之主持编写1949年到1978年中国共产党历史的本子。他对写作这个本子的指导思想有明确的交代。胡绳说:
编写社会主义时期的党史,应以坚持基本路线一百年不动摇为指导思想,这样才能有笼罩全局的气势,也才能体现出九十年代党史研究的水平。
他指出,关于历史上曾经发生的离开经济建设的严重教训:
一方面是由于没有能够清醒地对待国际国内的某些事件;另一方面又与党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认识有关。
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个问题从建国之初,就摆在了党的面前。
过渡时期总路线,就三大改造的具体途径来说,是有自己的创造,但就要建立的社会主义样式来说,则是苏联模式。这一选择,如党的十四大报告中所说,是“有它的历史由来”的,“起过重要的积极作用”。但不能把它说成客观规律的反映,不能绝对化。注9
龚育之在具体指导写作过程中,强调以《七十年》为基础,有所前进。就是根据邓小平南方谈话以后,实践的新发展,对历史的新领悟,史料的新发掘和研究的新成果,达到在历史决议和《七十年》基础上的前进。龚认为:
最大的难点就是总路线的提出,早还是不早?对还是不对?这个事情恐怕要攻坚……,这是最关键的问题,也是这些年争论相当大的问题。注10
经过几轮讨论和修改,1998年最后形成的稿子采用了这样的表述:“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新思考”。龚育之在向胡绳报告中解释说:
把酝酿提出总路线的进程,用“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新思考”这个标题加以笼罩,突出地反映总路线确与原来的设想有所不同。
由原来经过十到十五年的新民主主义建设时期再“采取严重的社会主义步骤”,改为从现在就开始向社会主义过渡,十到十五年或者更多一些时间完成,这是一个重大的改变。这个改变,特别是以后随之而来的加速过渡,对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总路线的制定,与学习苏联、照抄苏联的过渡时期理论和社会主义模式,有密切关系。这有历史的必然性和积极作用,又有历史的局限性和消极影响。当时强调学习总路线要结合学习《联共(布)党史简明教程》第九至十二章,从而在思想理论上形成了一个观念,以为社会主义就是苏联模式。“历史的发展表明:无论是把生产资料公有制当作社会唯一的经济基础,还是把苏联社会主义看作唯一模式,都不利于从中国的实际出发来探索中国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目标和道路。”注11
对这部分稿子的写法,胡绳表示了赞同。他对总路线专门写了一段非常深刻的话。他指出:
总路线的提出不是迟早问题,而是根据中国的现实,是应当允许资本主义在一定程度上的继续发展,还是应当尽快消灭资本主义的问题。毛泽东当时认为已有可能避免资本主义的发展,而直接搞完全消灭了资本主义私有制的社会主义。这是脱离中国实际的。注12
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为纪念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二十周年,胡绳在《中共党史研究》1998年第6期发表了一篇力作:《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关系——世纪之交的回顾与前瞻》。文章的中心思想,是以半个世纪的历史经验阐述了落后的农业国不可能越过资本主义,也就是跳过工业化的阶段,直接搞社会主义。文章明确认为:以为农业国可以跳过资本主义,直接到达社会主义的观点,是“民粹主义”思想,并说毛泽东也染有“民粹主义”的色彩。
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胡绳上面的这两段话,是迄今为止,对总路线最为深刻的认识和评价。
二十一世纪初《毛泽东传》的再评价
胡绳的观点,曾受到一些人的攻击。有人指责说:“胡绳同志在自己文章中指出,毛泽东曾经明确地反对了民粹主义。这是合乎事实的。但胡绳同志同时又认为,毛泽东曾经‘染上过民粹主义的色彩’……。我认为,这是对毛泽东的误解,在理论和事实上都站不住脚。”注13批判胡绳的人坚持认为:“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正是适应进行有计划的经济建设以实现国家工业化这个目标而提出来的。”其理由是:“第一,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力量较强大,理应成为实现国家工业化的主要基础。”“第二,资本主义经济力量弱小,它不可能成为国民经济起飞的基础。”“第三,对个体农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是实现国家工业化的一个必要条件。”根据上述三条,作者得出以下结论:综上所述可以肯定,在完成民主革命的遗留任务和国民经济的恢复工作后,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在开展有计划的经济建设的同时,有系统地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是适时的和必要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明确地指出,“历史证明,党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是完全正确的”。注14
这里对毛泽东是否“染有民粹主义色彩”,暂且搁置不论。仅就对总路线的评价来说,作为学术讨论,不同观点的存在,是完全正常的。那末,目前国内具有权威性的著作,对过渡时期总路线是怎样评说的呢?值得推荐的是,逄先知、金冲及二位主编的《毛泽东传》1949—1976。《毛传》在过渡时期总路线(上)这一章对总路线的提出是这样说的:
毛泽东在一九五一年二月就提出一个中国的长期发展战略,即“三年准备,十年计划建设”。从一九五○年至一九五二年的三年准备的任务已经实现了,下一步应当怎么走?作为战略家的毛泽东正在作通盘的、长远的考虑,并且从理论上给予指导。此时,他不仅考虑中国如何开展大规模经济建设的问题,而且还在酝酿提出一个对今后中国的发展有着深远影响的重大决策:如何向社会主义过渡。
关于在中国如何向社会主义过渡,作者写道:
毛泽东,还有中国共产党其他领导人,原来这样设想:在新中国成立后的一段时期里,首要任务还不是立即转变为社会主义社会,而是……先经过一段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发展,待条件成熟后,再视情况,采取“严重的社会主义步骤”,一举进入社会主义。
这个时间,毛泽东在一九四九年建国时估计,大约需要二三十年时间。
作者继续写道:然而到一九五二年夏秋之交,在中国社会经济的现实生活中,已经发生一些超出原来预料的变化。其中最引起他注意的,是工商业公私比例的变化。这显然不是一个简单的数字问题,而是中国的社会经济形态已经和正在逐步实现转变的集中反映。
中国工商业产值中公私比例数字的变化,成为毛泽东提出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重要依据。
关于总路线与原来设想的关系,作者是这样表述的:
改变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转变步骤的提法,即从现在起就开始向社会主义过渡,而不是要等到十年或十五年以后才向社会主义过渡,这是中国社会主义革命进程中带有转折意义的大事。
请注意,这里用的是“改变”,具有“转折意义”。是不是应该理解为并非原有设想的直接继续和发展。
那末,经过近半个世纪的实践,今天对这条具有转折意义的总路线,作怎样的历史评价呢?作者写道:
毛泽东审阅的提纲(指总路线学习宣传提纲——引者注)中有这样一句话:“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的实质,就是使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所有制成为我国国家和社会的唯一的经济基础。”这是一个重要的理论观点,是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流行而并不确切的观点。这句话不是毛泽东写的,但他赞成,还作了发挥。在这句话之后,他加写了一段文字:“我们所以必须这样做,是因为只有完成了由生产资料的私人所有制到社会主义所有制的过渡,才利于社会生产力的迅速向前发展,才利于在技术上起一个革命……。”
这个理论观点,代表了毛泽东和中国共产党当时对社会主义的理解,对在中国这样一个经济十分落后的国家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个问题所达到的认识水平。根本出发点是为了迅速发展社会生产力,为了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为了巩固人民政权。但是,认定只有使生产资料社会主义所有制(即公有制)成为国家唯一的经济基础,才能做到这一切,是不符合实际的,尤其不符合中国这个经济十分落后的国家的实际。这反映了中国共产党对于社会主义的理解以及在中国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些根本问题上的认识,还很不成熟,还缺乏甚至没有实践经验。这个理论观点作为中国共产党在以后几十年建设社会主义的一个指导思想,对于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产生了过于求“纯”的消极影响。注15
作者在这么长的一段文字中没有直接点总路线,而是从《学习宣传提纲》中引出了一个观点,而这个理论观点恰恰是总路线的核心。作者评论说,这是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流行而并不确切的观点。这不是毛泽东写的,但他赞成,还作了发挥。作者迂回曲折地点出了以消灭私有制为目标的过渡时期总路线,是不符合中国实际的,对尔后几十年的社会主义建设产生了消极影响。
《毛传》这段话与胡绳说的异曲同工。只不过胡绳更直截了当而已。
重新认识和评估过渡时期总路线,并不是否定这段历史。而是如《毛传》的分析,对历史问题,要历史地看,即放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去认识。当年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么搞社会主义,就处于这样的认识水平,这就是历史。重新评估的目的在于,认真地吸取历史的经验教训,而不是什么简单的肯定、否定。对当年消灭私有制经济,改革开放以后又重新允许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存在,曾有两种说法:一种是“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另一种是“没有当初,哪有今日”。应该说,前一种说法是事后诸葛亮,后一种说法才是历史唯物主义。没有实践,就得不出今天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识。但是,只有明确认识当年提出的过渡总路线并不符合中国的客观实际,才能更好地领悟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开辟的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邓小平理论,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一百年不动摇”。
注1 《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1981年6月27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一致通过。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注释本》(修订),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页17。
注2 邓小平:《改革是中国发展生产力的必由之路》,1985年8月28日。《邓小平文选》第3卷,页137。
注3 赵紫阳:《沿着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前进》,1987年10月25日。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十三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页9。
注4 施肇域:《过渡时期总路线研究状况概述》,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档案馆主办:《党的文献》,1990年第6期。
注5 林蕴晖:《土地改革后的主要矛盾和过渡时期总路线》,《中共党史研究》,1989年第2期。
注6 薛暮桥:《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北京,中共中央党校理论动态编辑部:《理论动态》,1988,第802期,页8;上海,《探索与争鸣》,1989年第1期,页24。薛暮桥此文在《求是》1989年第1期刊登时对此段作了修改。在1996年出版的《薛暮桥回忆录》中改写为:过渡时期总路线明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标志着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的开始,而不是原先认为的那样,在完成新民主主义革命之后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新民主主义改革和建设,然后再采取步骤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这在认识上当然是一种深化,也反映了历史的必然;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一再加快前进的步伐,导致产生一些消极的影响,这是一个历史的教训。薛暮桥著:《薛暮桥回忆录》,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96,页216。
注7 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著:《中国共产党七十年》,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1991,页319—321。
注8 薄一波著:《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上卷,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页229。
注9 林蕴晖:《胡绳晚年对新民主主义与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思考拾零》,《历史研究》,2002年第3期,第140—141页。
注10 龚育之:《关于〈中国共产党历史〉中卷稿的编写》,《龚育之论中共党史》,湖南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463页。
注11 龚育之:《关于〈中国共产党历史〉中卷稿的编写》,《龚育之论中共党史》,第466—467页。
注12 林蕴晖:《胡绳晚年对新民主主义与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思考拾零》,《历史研究》,2002年第3期,第143页。
注13 沙健孙:《坚持科学地评价毛泽东和毛泽东思想》,《真理的追求》,1999年第3期。
注14 沙健孙:《对我国社会主义改造问题的几点思考》,国史论丛《当代中国史研究》十年文选,当代中国出版社,2004年,第218—220页。
注15 逄先知、金冲及主编:《毛泽东传》,中央文献出版社,2003年,第236、239、240—242、267—268页。
(作者系国防大学教授)
(责任编辑 萧 徐)
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