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去魅化”与公民政治
[ 2009年第12期 权力“去魅化”与公民政治 作者:张绪山 ]
法国总统萨科齐是一位性格复杂的人物,国人对这位法国人没有多少好感。对于这位总统的政治、外交举措,这里暂且不做评价。我所感慨和思索的,是发生在他身上的一件平凡小事:2008年2月23日,萨科齐出席一个农产品展销会,走近在场的群众,准备进行政客们习以为常的与百姓握手的亲民表演时,一名男子拒绝与他握手,对他回避说:“噢,不!不要触我!”萨科齐笑面“回敬”道:“那么,就滚开吧!”那名男子也不示弱,立刻反击道:“你令我恶心!”萨科齐回斥道:“快滚吧!你这该死的白痴!”
一位拥有无上威仪的国家总统与一位平头百姓展开对骂,在我们这个号称“礼仪之邦”的国度里简直就是一件匪夷所思的事情。然而却非常真实地在法国——那个首先提出《人权宣言》的国度——发生了。如果这场对骂发生在两个普通百姓之间,也许它不会留给人们任何异常的感觉,然而,这场对骂却发生在一位总统和平民之间,而且是由一位平民主动挑起,就有些耐人寻味了。
欧洲的公民精神
这场对骂之出乎我民族思维习惯,激荡我民族心灵者有二:其一,一位堂堂的大国总统竟然可以完全不讲总统威仪,放下架子,与平民“平等”开骂,有失我们所习见的“体统”。若孔夫子在世,岂不要摇头慨叹世风日下、人心不古,“礼崩乐坏”?其二,一位平民竟敢对总统的眷顾不是受宠若惊、诚恐诚惶地接受,而敢于毫不领情,公然拒绝,甚至以骂对骂,直犯“天颜”,而且事后不受任何惩罚,有悖于我民族悠久的“君臣秩序”;若孔、孟两夫子在世,岂不要愤愤然抗议这种无父无君的“禽兽”行为,曰:“是可忍孰不可忍”?!
然而,这一切发生在法国总统萨科齐身上,又似乎是理固当然,顺理成章。萨科齐是一位个性鲜明的政治家。他在法国预算部长兼讷伊市长任上曾只身一人与劫匪谈判,对峙46个小时后解救幼儿园一个班的儿童和老师,其行为可媲美于好莱坞影片所刻意塑造的英雄传奇;而在登上总统宝座之际,其婚姻之曲折、瑰丽,则毫不逊色于中世纪法国骑士的浪漫爱情故事。他与平民的对骂显示,法国总统的宝座也没有使他收敛其率真性情。
不过,个人性情毕竟只是一个因素。作为总统的萨科齐与普通民众对骂,不能简单地视为个性使然,而别有深意在焉,因为类似的事情在法国乃至欧美都是习以为常。萨科齐的前任希拉克总统与他的一位部长一起参加欧盟会议时,因不满这位部长以英语而不是法语——法国人引以自豪的母语——发表演讲,愤而退出会场以示抗议,待到部长发言完毕后才返回会场。一个总统对属下的行为——显然并不违法的行为——表示“抗议”,而不是居高临下的“训斥”,乃至处罚,与萨科齐与普通民众的“平等”对骂,大有异曲同工之妙,显示着同样的道理,是一种文化现象。
同样,总统或总理遭到民众“羞辱”,在欧美各国也是司空见惯,习以为常。德国前总理赫尔穆特·科尔任总理之职长达十六年,是俾斯麦之后任职最长的政治家。科尔为人低调,工作勤勤恳恳,廉洁奉公,律己甚严,为德国的重新统一做出巨大贡献,但民众并不领情,仍然向他投掷鸡蛋,满身污浊的科尔尽管被气得浑身发抖,但同样莫可奈何。在“人民主权”意识发育数百年的欧洲,公民向政治人物“示威”、发泄不满,被视为天经地义的权利。萨科齐遭普通民众“羞辱”事件不是特例。
萨科齐与普通百姓的对骂,反映的是近代以来欧洲社会视为根基的公民精神。这种公民精神,使身为总统的萨科齐仍然坚持一个公民的权利,自由表达个人的爱憎情感,他在《巴黎人报》刊登的访谈中表示:“如果你是总统,很难不反击这种耻辱。”换言之,他认为,总统也如同普通人一样享有表示自己情感的自由和平等权利。但是,他又清楚地知道,公民社会的总统不是皇权专制制度下的君主,不能以“朕即法律”的信条随意处置民众的冒犯;而在民众一面看来,总统不是代表神意的人间“神圣”,而是受民众监督的公共权力的代理人,冒犯总统也不是对自诩“天命所归”的专制君主的“犯上作乱”。没有这种公民精神,萨科齐对那位敢于冒犯总统尊严的民众所实施的就不是对骂,而是严厉惩罚;没有公民精神,那位敢骂总统的平民百姓对萨科齐所做的,就不是拒绝总统的握手,甚至不是受宠若惊、笑脸相迎,而是顶礼膜拜,口呼万岁,视若天幸,皇恩浩荡。
近代欧洲社会公民精神的培育,得益于启蒙运动以来西方神学政治所经历的“去魅化”过程,是近代西方社会取得的最大精神成果之一。在“去魅化”的近代欧美政治观念中,依傍于神学政治所形成的人身依附观念和等级观念彻底失去了存在的地盘;在“去魅化”的政治伦理中,国家元首被视为国家公民,而不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人间神”。
然而,此前两千余年的欧洲历史却同样具有神学政治传统。希腊是西方民主制度的摇篮,对欧洲乃至整个西方政治文明的发展具有巨大贡献,然而,就在希腊民主制度的黄金时代的“伯利克利时代”,雅典——当时西方世界的文明中心——仍然盛行一种习惯,将当政的领袖人物与某种神圣事物联系起来,如雅典长期流行的一个寓言,“有一个妇女,她在神圣的雅典生了个狮子”,这个寓言曾被依次用到各位政治家身上,最后用到伯利克利(公元前495—429)身上。著名的亚历山大大帝为了证明自己的高贵身份,将自己的家族追溯到神族谱系,自称是大力神赫拉克力斯的后裔。公元前4世纪下半叶他率军东征过程,每到一地就把自己与当地崇拜的神祗联系起来,如到达埃及时声称自己是阿蒙神的后代。中世纪欧洲的基督教盛行,曾一度削弱了各种有关王室神圣家族的传说,但王权与教会的联合赋予了王室的神圣性,所以在中世纪的10—18世纪,法、英两国流行一种普遍的信仰,人们普遍相信国王的“御触”——国王用手触摸病人的患处——可以医治瘰疬病。直到英、法国革命时期,将国王送上断头台,这种信仰才逐渐销声匿迹。国王作为国家代表的神秘性彻底消失,“上帝面前人人平等”的基督教信条被改造后,成为世俗社会流行的“人生而平等”的政治观念。
人类文明社会的进展至今至少已有几千年,政权(中枢权力)的传递大致经历了三种形式:一是家族实行垄断性传递,二是政治集团实行垄断性传递,三是整个权力体系(包括中枢权力)向全民开放。在权力的家族垄断性传递中,与之相伴的是家族神话,最典型表现为开国君主的神话。虽然大多数开国君主都是具有流氓气的无赖之徒,但他们的神话传说最多,而继起的皇帝也往往处心积虑,编造出形形色色的神话。这一现象至今还在一些家族制国家盛行,如一个国家的课本告诉学生,他们的领袖出生在一个神山上,出生前天降祥瑞:彩虹汇聚,鸟儿歌唱,预示着一位堪承天命的伟人的出世。
权力的集团性垄断传递,也伴随着集团领袖的神话,以领袖的神圣魅力维护集团的魅力。如苏联时期,一些苏联人受到斯大林接见时,往往出现激动万分,幸福的暖流传遍全身的现象。除此之外,还有集团神话,用孔孟之徒的政治伦理套路,便是“天降大任”,使之历经磨难,造就了它异乎寻常的秉赋和特性,获得了相应的资格和特权。
家族与政治集团的垄断性传递这两种权力传递方式与神学政治相辅相成,互为里表,是此前近代世界各国普遍存在的政治形式,其基本特点是,将人类崇拜的超自然神与尘世的世俗政权联系起来,以神的秩序和神圣性证明世俗政权的神圣性,以掌握政权的家族和集团的神圣性证明神圣家族和神圣集团所享有的政治特权的合理性。因此,对这个神圣家族和神圣集团的成员,尤其是对其核心人物的任何非难,都被视为冒犯“神圣秩序”,要受到严厉惩罚。
权力体系向全民开放的制度即公民政治或曰民主政治,是近代世界发展起来的政治形式,是近代以来公民社会形成的重要标志之一。它的基本理念是“人民主权”,每个公民都平等地享有神圣性,所以政权不再具有神秘性。于是,在公民社会中,神学政治最终归于消歇,领袖神话失去活动空间。
中国“奉天承运”的神学政治
在中国,“神学政治”贯穿于宗法皇权专制时代的始终。在中国传统政治伦理中,“天”与“天道”是神学政治的核心理念。至少从夏、商时代,“天道”已是一个很牢固的政治概念。商代的掌权者以“天命玄鸟,降而生商”的传说,以其先祖的非同凡出的“异迹”,证明其政权的神圣性。儒家自汉代董仲舒以后,将“天”、“天道”与“人事”联系起来,以“天人合一”的形式创造了一套神学政治伦理,赋予皇权以神圣性质。所以,皇帝自称“天子”,不管以何种阴暗手段夺得政权,都被说成为“天命所归”、“奉天承运”、“继天立极”。中国历朝的开国皇帝大多属于市井流氓之徒,但都毫无例外地被说成是天赋“异象”的人间神圣。如汉代的刘邦,少年时是一个“好酒与色”的流氓,被其父责为“无赖”,夺取政权后却编造自己的出生神话:“刘媪尝息大泽之陂,梦与神遇。是时雷电晦冥,太公往视,则见蛟龙於其上。已而有身,遂产高祖”;为了附会其夺天下的历史必然性,又编造出芒砀山斩蛇起义,“赤帝子斩杀白帝子”的神话经历,以种种天赋异象来证明自己是“真龙天子”。这套把戏传承两千余年而未有中断。
在“天道”赋予的神圣性面前,对神圣事物的任何非议都被视为“倒行逆施”、“大逆不道”。“欺君罔上”被视为十恶不赦的大罪,原因在“欺君”如同“欺天”。在“天道”观念支配下的神学政治中,不仅“奉天承运”的皇帝具有神圣性,就是代表皇帝意志行事的官吏,对民众也有赫赫威严,小民非议“朝廷命官”,也要受到惩罚。
在“天道”神学政治观念中,臣民敢于违忤皇帝的意志,对皇帝说“不”,自然被视为“犯上作乱”,受到惩罚;同时,皇帝丧失威仪,举措失当,有失体统,则要遭受儒士们“望之不似人君”的讥讽。儒家“君臣秩序”所要建立的正是君臣尊卑的等级秩序,这就是我族习以为常且引为自豪的所谓“礼仪之邦”概念的真实含义。在两千余年“天道”神学政治史上,皇帝训斥乃至处死臣下乃是司空见惯的现象,但皇帝与小民对骂是绝对不可能出现的,因为那是“天道”政治观念绝对不允许的。
在中国,“天道”神学政治观念受到最沉重的打击,是20世纪初满清专制王朝的倾覆及共和政治理念的勃兴。从那时起,政权的“去魅化”就成为不可逆转的历史潮流,尤其是新文化运动,高扬“民主”和“科学”旗帜,对儒家神学政治大加讨伐,为公民政治理念的传播建立了不朽功勋。
然而,这个过程并没有完成,其主要表现之一是,对皇帝的神性崇拜以政治领袖个人崇拜的形式延续下来。这里有一个人人皆知的真实故事:1958年8月8日毛泽东到商丘视察,一位名叫杨邦福的农民与毛泽东握手后,竟然一个多月不洗手,为的是让乡亲们也握一握被领袖握过的手,沾一点神圣之气。类似的事件在文革期间可谓比比皆是,不胜枚举。
自新文化运动以来,中华民族从欧风美雨中接触并接受了《国际歌》高扬的“从来就没有救世主,也不靠神仙皇帝”的观念,然而,这标志世界进步潮流的观念,面对“大救星”观念,竟然无能为力,束手无策达几十年之久!改革开放三十年的进步,中国社会也许不会再有人相信人间神存在了,但我相信,敢于凭着自己的情感爱憎而拒绝与党政要人握手的事情,大概在短时间内还不会在中国这块土地上发生,更不用说拒绝与最高政治领袖握手。如此说来,那位法国百姓拒绝与总统握手并与之对骂,是否可以视为一面镜子,用来测照一下中国社会文明进化的水准,公民社会建设的程度?
虽然我们不欣赏萨科齐的个人为人,也不欣赏他作为总统与平民对骂这种处事方式,但作为总统的萨科齐与平民对骂,让我们明白了什么是公民政治。在我们这个有着悠久神学政治传统的国度里,要我们的国民相信总统与自己是平等之人,恐怕还不太容易。几千年的政治伦理使人们习惯于将高高在上、金口玉言、人呼万岁的君主视为神圣。从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从法国总统萨科齐与民众对骂这一事件反躬自省,20世纪初叶新文化运动以来,先进文化人所呼吁的伦理改造事业究竟有多大进展?“天命所归”的神学政治观是否仍在延续?
(作者系清华大学教授)
(责任编辑 萧 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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