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段回忆

2010-03-15 作者: 原文 #炎黄春秋 的其它文章

[ 2010年第3期 我的一段回忆 ]

编辑同志:

我读了贵刊2009年7月号上刘济生写的《文革时期的思想解放先驱》一文,其中第四部分有一段写道:“文化大革命”中的思想解放先驱究竟有多少,没有准确的统计数字。1979年以后,群众出版社的编辑搜集了各地有关这方面的报告文学和通讯特写,到1981年,陆续出版了三本书,书名分别是《为真理而斗争的人们》、《党和人民的好儿女》、《划破夜幕的陨星》。这几本书列举的反对“文化大革命”、反对个人崇拜的思想解放先驱人物有44人被处死刑杀害了,只有个别几个人幸免于难。各地公安部门还有一定数量的这样的“反革命”,没有人通过媒体表彰他们。所以说,究竟有多少反对“文化大革命”、反对个人崇拜的思想解放先驱,就是个未知数了……

这段文字勾起了我40多年前的一段回忆——

我工作在东北边陲的一座煤城,这里的政治神经并不敏感,可就是在这里,于1968年7月2日,发生了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在大街的醒目处,有人张贴蜡纸钢板油印的传单,贴传单者自称为“共产主义小组”。其内容是坚决反对“文化大革命”,反对个人迷信,反对大学停办。并引经据典地说“文化大革命”是反马克思主义的,鼓动人们抵制这个运动。这在当时,不啻于晴空响了一个惊雷,弄得人们如临大敌,当时被定为“6872”重大反革命案件,限期破获。那时公检法已被砸烂,无产阶级专政是群众的专政,于是,就由造反派们负责地毯式的排查,各单位、机关、学校、街道都掀起了揭发检举高潮,人人都必须说明白,搞得人人自危,鸡犬不宁。还好,毛泽东思想又一次取得了伟大胜利,不几天案件就宣布告破。人们才如释重负地长吁一口气,敲锣打鼓地庆祝这一伟大胜利,并更加证明了阶级斗争没有熄灭,搞“文化大革命”十分必要。

原来,这个“共产主义小组”是由几个工人和几个学生组成,其主犯为马俊发、王成福(工人),成员有卢雪玲(马之妻)、吕守福、程佳生(66届高中毕业生)、马俊生(马俊发之弟)、闫胜官(矿工)、李国志、宋永安(中学生)等十多人。其中马俊发、程佳生、卢雪玲、吕守福等人贴完传单后自知罪责难逃,便从密山国境线越境逃往前苏联。据宣判时称,苏联还为他们提供了电台,让他们在电台上恶毒地攻击“文化大革命”,攻击我们心中的红太阳,实属十恶不赦。后经我国外交途径交涉,苏联将马俊发、卢雪玲等递解回国,但留下了吕守福和程佳生。在国内的当然都一一抓捕归案。

全市召开了万人参加的宣判大会,马俊发、王成福、卢雪玲、闫胜官、李国志、宋永安等六人被判死刑(军管会首长宣判),当场枪决。卢雪玲时值预产期,即将分娩。宋永安只有十六岁。马俊生等人分别被判死缓、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不等。

时过一年左右,程佳生潜回国内,据说是受苏联派遣充当苏修特务,一入境便被抓获,当然死罪难逃,枪毙了事。至此,这个小组只有吕守福一人逍遥法外。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落实政策时,马俊生等人均被释放,并都安排了工作。死者平反与否,因未公布,不得而知。

还有余音需说明一下,上世纪90年代初,我国改革开放,到处招商引资,吕守福从俄罗斯回国探亲,据说是他在俄罗斯娶了一个俄罗斯女人为妻,并当上了一个皮革厂的厂长。回来时市政府曾设宴款待。昔日死囚犯,今日座上宾,因祸得福,让人嗟叹。

我写此信的目的是借贵刊一角,让那几个游魂的名字留下一点痕迹,也是对他们的一点安慰,他们是普通人,也是反对“文化大革命”、反对个人崇拜的思想解放先驱。此文如有不实之处,愿负全责。

黑龙江读者 任振邦


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二维码分享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