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三个联合公报看美台军售
[ 2010年第4期 从三个联合公报看美台军售 朱 良 ]
进入2010年,美国宣布向台湾出售64亿美元先进的武器装备。为什么美国这一行为激起了中国的强烈反对呢?可以从中美三个联合公报特别是《八一七公报》中找到答案。
尼克松访华“中美联合公报”
新中国建立后,我国对外政策是联合苏联等社会主义国家,反对美帝国主义,反对美国占领台湾。上世纪60年代,随着中共与苏共的大论战,两党关系破裂,两国关系到1969年3月珍宝岛武装冲突后到了战争的边缘。毛泽东主席开始调整中苏、中美关系,改变对美、对苏两面出击的战略。而美国面临着苏联的军事力量已经赶上美国,急于摆脱对越南的战争,也想改善同中国的关系以对付苏联。
1969年12月,我国恢复同美国的大使级会谈。1970年10月和11月,尼克松总统通过巴基斯坦和罗马尼亚领导人向中国传达改善美中关系的信息。1971年7月,尼克松派安全事务助理基辛格秘密访华,双方达成协议,尼克松总统将应周恩来总理邀请访华。
当时中美之间已经历了22年相互敌对和隔绝;美国占领台湾多年;1971年10月联合国大会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席位时,美国仍在搞“两个中国”。因此双方有很多问题需要沟通、互相摸底。基辛格和黑格先后来中国做政治准备。
尼克松于1972年2月21日至28日访华。毛泽东首先会见尼克松,谈了“哲学”问题,指出:现在中美两国不存在打仗问题,赞扬尼克松访华,幽默地说“你当选总统,我是投了一票的”。周恩来同尼克松就国际问题和中美关系问题做了长时间实质性谈判。
中美关系要正常化,最重要的问题是美国要承认只有“一个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中国唯一合法政府。但是尼克松说,他希望在处理这一问题上给他一些余地和时间,公报措词不要被指责说尼克松访华出卖了台湾。公报草案关于这一问题的措词由北京谈到杭州,最后按基辛格的建议达成协议,即“美国方面声明:美国认识到在台湾海峡两边的所有中国人都认为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美国政府对这一立场不提出异议。”公报还写上中国方面希望的“反霸条款”,即双方声明:“……任何一方都不应在亚洲-太平洋地区谋求霸权,每一方都反对任何其他国家或国家集团建立这种霸权的努力。”
《联合公报》是一个很有特点的文件,是三个公报中最长的一个。由于中美对外政策分歧很大,各自又有国际朋友或盟友要照顾,《公报》强调了“中美两国的社会制度和对外政策有着本质的区别”,各用500多汉字写上“中国方面声明”和“美国方面声明”,表明了各自的立场和态度。“中国方面声明”一开始就说“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国家要独立,民族要解放,人民要革命,已经成为不可抗拒的历史潮流……”,这反映了文化大革命期间的革命外交路线。
《公报》又指出:“双方同意”实行尊重各国主权和领土完整、不侵略别国等五项原则处理国与国之间关系。“中美两国关系走向正常化是符合所有国家的利益的”。双方同意扩大两国人民之间的了解,同意为逐步发展两国间的贸易提供便利,同意将通过不同渠道保持接触等等。
从尼克松访华到中美建交长达七年
从1972年尼克松访华到1979年1月1日中美建交,经历了长达7年的时间。这里面有中美双方内部困难的因素:中国文化大革命不断地批林、批孔、批周、批邓,周恩来和毛泽东病重、先后去世;美国1974年8月,尼克松因“水门事件”辞职,1976年美国忙于国内总统大选。
中美关系正常化进展滞缓的主要原因是:美国外交重点是同苏联谈判限制战略核武器等裁军谈判,并调整其同盟国的关系。中国方面则把“联美整苏”作为重点。1973年11月,毛泽东对基辛格说:只要你们跟台湾断绝外交关系,我们两国就可能解决外交关系问题,时间由你们定,我们不催。1975年12月,邓小平副总理对福特总统说:我们多次说过,我们有耐心;在我们两国关系中,我们一直是把“国际问题”摆在第一位,台湾问题是第二位。
所谓“国际问题”,就是中美联合对付苏联霸权主义问题。1973年2月,毛泽东同基辛格说:要搞一条线的战略。1974年2月,毛泽东同赞比亚总统卡翁达谈“三个世界划分”的战略思想。
毛泽东在1975年10月曾批驳基辛格说的“美国无求于中国,中国也无求于美国”,毛泽东说:美国就是踏着我们的肩膀跑莫斯科,现在这个肩膀没有用了。这是指尼克松总统1972年2月访华后,5月就访问苏联,同苏联达成了《限制反弹道导弹系统条约》,1973年6月,苏共总书记勃列日涅夫访问美国,苏美达成了《防止核战争协定》。
1979年1月1日《中美建交联合公报》
1976年美国总统大选,共和党失败,1977年1月,民主党的卡特就任总统。1977年11月,《人民日报》发表了六整版、大字的关于“三个世界”划分理论的大文章。我国开始大力推进中美建交和建立反对苏联霸权主义的统一战线。
1977年8月,邓小平副总理会见美国国务卿万斯,在谈到反对霸权主义问题时,着重批评了美国对苏联的“绥靖主义”和“孤立主义”;提出了中美关系正常化的三原则:(一)美国废除美台共同防御条约;(二)美从台湾撤出所有美军和军事设施;(三)美同台湾断交。
1978年5月卡特总统派安全事务助理布热津斯基访华,他说,卡特总统要他告诉中方:美国已下了决心同中国实现关系正常化,愿意接受中国提出的建交三原则。邓小平指出:要中国承诺只能用和平方式解决台湾问题不行,这是中国的内政。在此问题上,双方可以各讲各的,相互都没有约束力。
1978年7月起,黄华外长同美国驻华联络处主任伍德科克就两国关系正常化进行了六次谈判。
10月30日,布热津斯基告中国驻美国联络处主任柴泽民:按照美国国内的政治现实,中美关系要取得决定性进展,不能错过当年12月前后,因为明年初国会开会,将先辩论美苏核条约等问题,中美关系将被推迟到1979年秋后。邓小平认为:看来美方想加快正常化,我们也要抓住这个时机,同美国关系正常化要加快,从经济意义上说也要加快。邓小平做出这个决断时,我们正准备采取一个重大的实际行动来扩大反对霸权主义的统一战线。
1978年12月13日,邓小平会见伍德科克,表示基本同意美方提出的关于建交的《联合公报》新草案,但《公报》应重申反霸条款,并表示他本人拟于1979年1月访问美国。他还指出,鉴于美方需要建交一年后才废除(美方称“终止”)美台共同防御条约,美国政府在这一年期间不要卖武器给台湾。12月15日,也就是在预定宣布建交公报的前一天,伍德科克奉命会见邓小平,要求澄清售台武器停止一年后,美国仍可以出售,并说卡特总统在回答提问时将公开说出。邓小平表示不同意,严正表明了反对美国售台武器的立场。最后双方同意把美国售台武器问题搁到以后再讨论,不影响12月16日如期发表建交公报。12月16日,中方在宣布建交公报时,由华国锋总理在记者招待会上声明:美方在谈判中曾提到,正常化后美方将继续有限度地向台湾出售防御性的武器,对此我们是坚决不能同意的。因为这不符合两国关系正常化的原则。建交公报很短,只有400多汉字,宣布1月1日建交,3月1日互派大使;并强调了五点,包括反霸条款和美国承认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1979年1月29日至2月4日,邓小平副总理应邀对美国进行正式访问,受到了美国政府和人民的热烈欢迎和高规格接待。
美国通过《与台湾关系法》
中美刚建交、邓小平副总理刚访美,1979年3月美国国会两院就分别通过了《与台湾关系法》,4月1O日卡特总统签署了该法案,并使这个国内法凌驾于美中之间的国际协议之上。《与台湾关系法》共18节。法案规定:“任何以非和平方式包括抵制或禁运来解决台湾前途的努力”是“美国严重关切的事”。美国要“保持抵御任何会危及台湾人民的安全或社会、经济制度的诉诸武力的行为或其他强制形式的能力”。“美国将向台湾提供使其能保持足够自卫能力所需数量的防御武器和防御服务”。《与台湾关系法》实际上重新恢复了美台《共同防御条约》。
1979年4月19日,邓小平向美国参议院外交委员会访华团严正指出:中国对美国国会通过的《与台湾关系法》是不满意的,这个法案最本质的一个问题,就是实际上不承认只有一个中国;法案的许多条款表示要保护台湾,说这是美国的利益,还说要卖军火给台湾,一旦有事,美国还要干预。4月28日,中国外交部照会美国驻华使馆正式表明我原则立场,批驳了美方辩解,对美国总统签署美台关系法案深表遗憾。
1982年《八一七公报》
1980年是美国大选年,共和党总统候选人里根表示,保证将忠实地履行《与台湾关系法》。里根当选总统后,1981年1月邀请了台湾国民党主要成员之一的蒋彦士参加总统就职典礼,经过交涉后美方没有让蒋彦士露面。美国还准备向台湾出售新式军用飞机。1981年6月,邓小平指示,要同美国进行一场售台武器的斗争,关键是出售武器的性能不超过卡特总统时期的水平,只要性能控制住,卖得再多也没用;其次是要逐步减少,直到停止出售。从6月开始,两国外交部门进行了长达一年零两个月的紧张谈判。
1982年9月1日,就要召开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了。邓小平认为美国已在相当程度上满足了我们的要求,把这桩公案告一段落,现在是比较好的时机。8月15日双方就《中美联合公报》达成协议,17日公布,简称《八一七公报》。公报说:“美国政府声明,它不寻求执行一项长期向台湾出售武器的政策,它向台湾出售的武器在性能和数量上将不超过中美建交后近几年供应的水平,它准备逐步减少它对台湾的武器出售,并经过一段时间导致最后的解决。在做这样的声明时,美国承认中国关于彻底解决这一问题的一贯立场。”
8月17日上午,邓小平会见美国恒安石大使,指出:在公报中美方承诺逐步减少售台武器,当然不能一年只减少一美元。公报说“经过一段时间导致最后的解决”,我们理解所谓的“一段时间”应是有限的,不应该推向遥远的未来。关于“最后的解决”,只能是停售。《公报》提到中国“争取和平解决台湾问题”,这不是对任何人的一种承诺,不能曲解为是美国停止售台武器的前提。
《八一七公报》是双方的妥协产物,使我们有了一个同美国进行斗争的依据。但是美国是不准备实行这个公报的。以后有消息透露,《八一七公报》发表前,里根总统曾向台湾做出六点保证:㈠ 不设定终止对台湾军售的日程表。㈡ 任何时候对台湾军售不事先与北京磋商。㈢ 不在北京和台湾之间扮演任何调解角色。㈣ 不变更《与台湾关系法》中对台湾的承诺。㈤ 不改变对台湾主权的立场。㈥ 不施加压力迫使台北与北京谈判。
《八一七公报》发表后,中美政治、经济关系有过重要的发展。但是美国违反《公报》的规定。1984年美国售台武器达7.07亿美元(1979年为5.87亿美元)。80年代中期,美国以转让技术的方式提高台湾武器性能。特别是1989年6月起,美国一方面要欧盟一起对中国停止军售,另一方面1992年9月(共和党)布什政府决定卖给台湾150架F—16战斗机,总金额58亿美元。
黄华同志在《亲历与见闻》的回忆录第14章“中美建交和八一七公报”中,以让人思考的一段话作为结束:“1982年冬,有人写工作总结报告给中央,其中说,我国对美工作存在路线错误。我向邓小平同志写信,不同意此点。小平同志在我的信上作了批示,大意说:对美工作,主要由我(指邓小平)主持。如果有问题,由我负主要责任”。
从以上历史可以看到:不论是共和党执政还是民主党执政,美国政府都不遵守中美间三个联合公报。对美国来说,台湾已不仅是新中国初期遏制中国的一艘“不沉的航空母舰”,而且是以关岛为基地,从日本、韩国到台湾包围中国的链条的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作者为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原部长)
(责任编辑杨继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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