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问政与民主进程

2010-04-15 作者: 智效民 丁 东 毕星星 原文 #炎黄春秋 的其它文章

[ 2010年第4期 网络问政与民主进程 智效民 丁 东 毕星星 ]

从去年两会前夕到今年两会前夕,温家宝总理已经与网民交流两次,对话的领域比较广泛,回答了不少公众关心的问题。比如,他去年说:建立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是反腐败的一项重大举措。这一制度至今没有出台,给公众留下了一个悬念。今年有人问到为什么管不住官员公款吃喝和公车私用时,他表示“应该管得住,必须管得住”。随后他解释说:要想治理腐败,管住官员们的“三公消费”,“第一条就是公开透明……第二条就是民主监督。”如何落实公开透明和民主监督,他又给公众留下一个悬念。

有一种看法,认为领导人在与网民公开交流时,表达一些顺应民意的话是作秀。我不这样看。国家领导人与网民的直接交流,毕竟开辟了一条百姓问政的通道。领导人的承诺能够很快兑现固然最好,暂时不能实现,民间也有了一个问责的依据。回想进入网络时代之前,中国老百姓连这样面对领导人公开问政的机会也没有。

人类进入文明社会,有了官民之分,就产生了民间对官方问政的需求和冲动。早在上古时代,我们的祖先发明了“谤木”,向帝王谏言。“谤木”是“华表”的雏形。可惜现在天安门前的那对“华表”,已经演变成一种建筑装饰,一种摆设,失去了“谤木”的原始功能。中国古代,如果说华表的作用是“下情上达”,那么《邸报》的作用则是“上意下传”。据说在西汉初年,为了加强地方与京城的联系,各地行政长官都要向长安派出常驻代表,其任务就是及时把皇帝的谕旨、诏书和大臣奏议等政治情报,以文书的形式传送回去。由于这些常驻代表的住处叫“邸”,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驻京办事处”,因此人们便把这种文书抄本称为“邸抄”或“邸报”。到了明清两代,尽管《邸报》在内容上增加了社会新闻,在出版上使用了印刷技术,在发行上也有民间报房,但一直没有摆脱“政府公报”的性质。专制社会的特点之一,就是上意下达的功能远远强于民意上达的功能。

而欧洲在15世纪末就出现了现代意义上的报纸,开辟了民间与官方平等对话的通道,对欧洲的宗教改革和启蒙运动产生了非常重要的影响。有人说“媒介技术的革命是人类社会和政治发展的重要动力”。国际互联网的出现,使官民走向平等对话的趋势不可逆转,对于推动全人类政治民主的进程产生了难以低估的作用。和谤木、华表相比,和奏折、上访相比,网络无疑在对话的公开性、平等性、方便性上具有不可比拟的优势。在当今发达国家,如果一个政治家不能迅速适应网络,他就会被选民抛弃。视频、论坛、微博等网络新宠已经成为政治家竞相涉足的领域。被称为“美国第一位网络总统”的奥巴马,几乎是“(手)机不离手,博(客)不离口”;就连一向保守的英国王室也设立了皇家微博网站;像越南这样的发展中国家,领导人也纷纷开通与民众交流的网络专栏。这让人想起一句老话:“世界潮流,浩浩荡荡,顺之者昌,逆之者亡!”

近两年,中国领导人开始与网民对话,应当说是明智的,顺应了网络时代的历史潮流。在与温家宝的两次对话中,网民的提问,比两会结束时中外记者会上中国主流媒体记者提问,还是实在得多。我相信,网民还提出了更尖锐更有挑战性的问题,但被筛选掉了。网络对话虽然只是百姓问政的初级形态,毕竟是一个值得欢迎的开端。在我国各级政府领导人不是由选民直接选举的情况下,官员不易养成接受公民问政的自觉和谦卑。如果把国家领导人和各级党政负责人与网民对话定期化,常态化,对官员正视民意是一种很好的提醒,对中国民主政治的发育必有某种促进作用。

公布三公消费的明细账

今年2月27日,温家宝总理与网友第二次在线交流。有网友提问: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等现象为什么管不住?治理三公消费真的那么难吗?温家宝说:“应该管得住,必须管得住。其实,我们能够做到,最根本的是两条,第一条就是公开透明,就要让任何一项行政性支出都进入预算,而且公开让群众知道,接受群众监督;第二条就是民主监督。我曾经引过在建国前毛泽东主席和黄炎培先生说过的一段话,解决‘其兴也勃,其亡也忽’的周期律问题,最重要的是民主,只有民主才不会出现人亡政息,他提的是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费出国,其实也关系到整个反腐败。”

在当今世界的大国中,三公消费开支庞大,不是普遍现象,而是中国特有的现象。其他大国不是没有官员乘坐公车、公务招待和公费出访,但限制在极小的范围,并且受到议会、媒体和公众的严格监督。个别官员违规,轻则丢官,重则坐牢。而中国的公车数量之多,超过全世界其他国家公车总数之和。中国官员组团出国,名为公务,实多为旅游,成为全球各地特有的风景。公款吃喝,更是在中国内地官场上司空见惯。对此,公众并非麻木不仁,早就深恶痛绝,却没有条件监督,只能私下发发牢骚,至多在网上表示不满。三公消费的主体是官员。不合理的三公消费,实质是官员利用公共权力自肥的方式之一。最初可能只是不想接受公众监督,到现在已经积重难返,演化为不敢见光的“家丑”。

中国三公消费的总额到底是多少?政府从来没有公布过。2006年,竹立家教授综合各方面数据,包括公开的和一些人大代表的议案,推算2006年三公消费的规模在9000亿元左右,其中公车消费4000亿元左右,公费出国是3000亿元左右,公款吃喝2000亿元左右。在当年4万亿元的财政总支出中,大约占22.5%。财政部门认为没有那么多。民间有人认为实际数据比这个还要高。不管怎么说,公开的媒体上总算有了一个三公消费的数据。各方面人士涉及这个问题时,一般都以这个数据立论。

四年过去了,舆论对三公消费的批评不绝于耳。广州海事法院院长罗国华等官员组团公费出国的行程和费用偶然流出,每人费用高达8万元,考察地点多与业务无关,引起舆论大哗,最后只好免去这些干部的职务。辽阳等市试行公车改革,领导干部最高补助一年7.6万元。虽然这个方案可以节约行政开支,但补助数量之高还是令人咋舌。争论之余,一些地方公车改革搁浅。

今年1月8日,中纪委副书记李玉赋在中纪委、监察部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宣布,各地区各部门通过财政预算压缩出国(境)、车辆购置及运行、公务接待等三项经费158.06亿元;全国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团组数、人次数和经费数与近三年平均数相比分别下降了49.0%、45.5%和37.6%。公款出国(境)旅游得到进一步遏制,2009年上半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办公款出国(境)旅游案件103件,涉案人数319人,追缴涉案金额537.1万元。显然,中纪委、监察部手里有各地区各部门2009年三公消费的数据,也有往年的数据,否则怎么算出158.06亿元?手里也有党政干部公费出国的具体数据,否则怎么算出团组数、人次数和经费数分别下降49.0%、45.5%和37.6%?2009年三公消费总额有所下降是好事,但自我表功为时过早。被压缩掉的三公消费固然不合理,尚未压缩的三公消费未必都合理。靠党政权力自我约束,只能治标,不能治本,稍有松懈,便会反弹。如果真想解决问题,中纪委、监察部应当把各地区和部门三公消费的实在数字公布出来,不要光在百分比上做文章。

国家的财政部和地方的各级财政厅局,是专门管理钱袋子的部门,手里更不会没有相关账目。现在每年向两会公布的政府预算报告,包括2010年的预算报告,都把公车购置和运行、公费出国、公务接待费用混在农业、教育、科技、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环境保护、国防这些大项里,即使有问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不可能看出来,公众更是一头雾水。人大代表审议财政收支,监督三公消费,就成了走过场,摆样子。

中国之所以出现三公消费膨胀的奇观,说到底是制度问题。国家征多少税,征来的钱怎么花,无须征得纳税人的同意。公民只能履行纳税人的义务,却无从行使监督的权利。这种格局绝非中国的政治优势,而是导致社会动荡的隐患。现在中国公民的纳税人意识已经开始觉醒。某些地方政府在财政公开方面也有进步,向人大代表公布的预算开始细化。我建议,中央政府今年就责成财政部门专项公布三公消费的明细账。公布的方式可以通过纸质公报,也可以通过政府网站,方便所有关心公共事务的公民查询。网络不受篇幅限制,再厚的本子也能容纳。关键在于政府是否真有诚意。如果再拖两年,政府换届,总理的公开承诺就没有意义了。

保障公民自由任重道远

自由曾经是一个非常美好的字眼。欧洲资产阶级革命中,它就是反对封建领主的鲜亮口号。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民主革命中,它也是号召群众反对国民党统治的有力武器。“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为了争取民主自由,当时的热血青年不惜前仆后继。然而1949年以后,自由逐渐成了一个危险的字眼。谁要主张自由,等于把自己摆到了权力的对立面。马克思关于“每个人的自由是一切人自由的条件和前提”,本来是强调个人自由的。而以往思想领域的若干次运动,也都以批判“资产阶级自由化”为旨归。谁要讲自由,就有资产阶级思想倾向的嫌疑。生生地把自由这个美好的人类理想,推到资产阶级那一面去了。为此,听到温家宝总理在近日和网民对话中,强调“国家要保护每个人的自由和人权”,“我们要给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创造有利条件”,还是感到眼前一亮。

温家宝总理申明:每个公民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都享有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自由和权利。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享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享有宗教信仰自由,享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但在实际生活中,宪法并不等于现实。且不说文革中手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国家主席照样被侮辱关押至死,即便在目下,无视宪法规定,随意侵害公民自由的事件还是屡见不鲜。比如公民以言论获罪,比如通讯自由受到粗暴干涉,比如发一个不符合当地长官胃口的短信,立刻被公检法逮捕判刑,比如记者采写了某个地区的负面新闻,党政长官可以派出警察千里追捕。比如违法强制拆迁。比如在扫黄打非中随意干涉公民私密。民间力量得不到发育,民间组织发展受到压抑。至于游行示威,自打出台了一些有关游行示威的地方法规,我们再也没有看到过任何中国大陆的公民合法行使过游行示威的权利。显然,所有的游行示威都被视为不轨行为。这些地方法规的立法动机不是为了保护公民权利,而是让公民的权利实际上被悬置。久而久之,公民个人的自由意识也日趋淡薄,甚至视主张权利、主张自由为畏途。宪法规定的种种自由,无法行使,成为一纸空文。在这种情况下,温家宝能够重申宪法和法律的应有之义,值得关注。

当今对公民自由的侵害有一个特点,就是以“公权”侵害“私权”。任何侵犯公民权利公民自由的行为,一旦打着国家的旗号,冠以人民的名义,立刻冠冕堂皇畅通无阻。近期发生一系列国进民退、企业兼并重组事件,国企标榜“整合资源”,无所顾忌地吞并私营企业,公民的个人财产被堂而皇之地鲸吞,却求告无门。国家机关对于公民自由的侵害,往往打着“国家利益”、“国家安全”的旗号,使自己成为正义的化身。温家宝总理在对话中说,“整个社会的发展必须以每个人的发展为前提,我们要给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创造有利条件,让他们的聪明才智竞相迸发”,我以为这是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发展的正确解读。自由至上,任何一个公民的自由权利都不应受到妨害,哪怕施虐者以国家利益的名义。

现在国家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稳定压倒一切。在一些官员心目中,好像只有物质生产是实在的,公民自由此类问题虚幻不着边际。依我说,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同样重要。现代社会进步的标志,就是个人自由不断增大,公民自主性不断提升,公民的权利不受伤害,人人过上有尊严的生活。相反,如果一个国家的公民,生活环境里没有民主权利,不能自由言说,自由表达,自由发展,不能免除恐惧不安,那么,国家的GDP数据再高,有幸福便是有限的。(责任编辑徐庆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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