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制的对立面是自由

2010-05-15 作者: 周 拓 原文 #炎黄春秋 的其它文章

[ 2010年第5期 专制的对立面是自由·周 拓 ]

《炎黄春秋》今年第二期《民主的对立面不是专制吗》一文在国内的刊物上第一次提出了这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大有彻底澄清之必要。本人不揣冒昧,谈一点浅见,就教于方家。

首先,我们要弄清“民主”的涵义。

当今世界上一般提及“民主”,是指目前已扩展到一百多个国家的所谓“主流民主”,即自由民主——法治、宪政、人权保障基础上的民主。这是“民主”与“自由”结婚所生的混血儿,或者说,是受法治和宪政约束的民主。这里的“法治”,英文是rule of law,即“法律之治”,法律至上,每个人、每个党派和组织都要在宪法和法律之下活动,受宪法和法律的约束;而作为下位法的一般“法律”不能与上位法“宪法”相抵触。宪法作为根本大法,则必须符合公平正义的制宪原则,其核心是,每个国民在宪法所列举的“基本自由权利”即人权(比如我国宪法35条所列各项)上都必须享有平等权利——除非因违法犯罪而依法剥夺一部分基本权利。权利是rights,“我所享有的”;不是“权力”power,“我施加于别人的”。

历史上,这一系列基本自由权利即人权有一个循序渐进的发展过程,所谓“三代人权”。第一代人权包括平等的人格尊严,平等的法律保护,生命权,人身自由安全权利,财产权,思想、信仰、言论、出版、集会、结社自由,和从事经济活动的种种自由(迁徙、择业、创业、订立契约……),但不包括政治权利。第二代人权主要是平等的政治权利。第三代人权即平等的经济、社会、文化权利,核心是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权。

仅有原则、原理还不行,还必须有制度措施加以保障和落实,这就是宪政,完整表述是“自由宪政”。各自由民主国家的宪政设计可以有许多形式上的不同,但基本内核都不能背离限权、分权、制衡(制约与平衡)这一条。这是因为,凡有至上性一元绝对权力,即没有限权、分权、制衡的地方,必定只有专制,没有自由。对于每个人来说,“专制”就是“来自他人的强制”,这“他人”可以是一个人、少数人或多数人;当你以外的“他人”有绝对权力时,就会变成施加于你的,一个人的专制或少数人的专制,或多数人的专制。所以权力,尤其是政治权力,第一必须分开,不能集中在一人、一些人或一个机构手中;第二,这些分离的权力既要互相监督、“制约”,又要相互合作,这就需要“平衡”,畸轻畸重就无法有效地相互监督、约束与合作,因为一旦失衡,太重的那种权力就要压制其它权力。

法治、宪政和自由可以说是一而二、二而一的一体:自由是价值目标,法治和宪政是保证自由这一价值目标得以实现的制度措施。

自由民主是自由加民主,所以很显然,自由与民主是两回事。只不过,西方人习惯成自然,就把“自由民主”去掉修饰词“自由”,简称为“民主”了。久而久之,许多人甚至忘记了这是两回事。

那么,和自由相区别的、“不加修饰词的”“民主”本身是什么意思呢?

我们务必要清楚区别“民主”的两种涵义。第一种,本源民主。“民主”的本源来自古希腊城邦,就是“人民的统治”:democracy的“demo”是“人民”,“cracy”是“统治”。这里的“人民”,是指与“贵族”或“富人”相对立的“平民”或“穷人”。贵族、富人、社会上层是少数人,平民、穷人、社会下层是多数人;于是,“人民的统治”实际就是“多数穷人的统治”。

“民主”还有另一个涵义,是指“平等的政治权利”。如上述,第一代人权是不包括平等的政治权利的,第二代人权才有这个东西。以英国为例,从1688年的“光荣革命”开始,英国就确定了法治和宪政,但享有政治权利的全权公民只占总人口的百分之几。直到1832年的第一次议会改革,才开始扩大享有政治权利的全权公民的范围,开始“民主化”。直到1918年给了妇女选举权,才实现了以全体成年公民一人一票的普选制为主要标志的民主。从1688年到1918年,这两百多年英国都是“有自由,无民主”(香港至今仍然如此)。1918年之后,才变成既有自由、又有民主,这就是自由民主。

很明显,民主的这两个涵义——“多数穷人的统治”,或者简化一点说,“少数服从多数”,和“平等的政治权利”是不相容的。因为,“少数服从多数”当然意味着少数人低于、受制于多数人。这就既不公平,又不正义。“本源的民主”如果不受法治、宪政的约束,就不但不是专制的对立面,反而成为“多数穷人(或各种情况下的多数人)的绝对权力”,这本身就是专制——多数人或多数穷人的专制。

因此,第一,专制的对立面是自由,不是民主。第二,宪政本身一定不是专制,但有可能是有自由、无民主。第三,民主的第一义(“人民的统治”、“多数人的统治”)如果是指人民的、多数人的、多数穷人的不受限制、至上性的绝对权力,那么,这种民主本身就是专制,是自由的反面。第四,民主的第二义“平等的政治权利”,本身就是平等的自由权利即人权的一部分。

(责任编辑 吴 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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