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晋江遭遇“假药案”

2010-06-15 作者: 张明俊 原文 #炎黄春秋 的其它文章

[ 2010年第6期 我在晋江遭遇“假药案”·张明俊 ]

(一)

1984年2月底,我从卫生部直属中日友好医院调到泉州,担任晋江地委书记。胡宏同志时任中共福建省委常务书记,是项南同志的好助手,有着丰富的地方工作经验,深受福建广大干部群众的拥护和爱戴。我赴泉州报到前,项南同志要求我做好三件工作:一是抓好华侨工作;二要发挥山海优势;三要解决交通问题。归纳起来,就是要把晋江地区的经济搞上去。胡宏同志也和我谈了话,他指出,晋江地区是全国闻名的“文革”重灾区,情况比较复杂,事情比较难办,搞好工作很不容易,要我注意依靠和团结广大干部群众,首先解决好“人和”问题。到泉州后,我按胡宏同志的指点,经过一段时间的摸底了解,逐步形成了这样一个认识:泉州的发展既逢改革开放“天时”,又得侨、台、文(历史文化名城)、山、海、热(亚热带气候)“地利”,只要把各方面理顺,把大家的积极性调动起来,把各级班子团结起来,把全市人民动员起来,形成政通人和的局面,是完全能够改变面貌,把经济搞上去的。于是,我集中主要力量狠抓三件事:一、落实华侨政策,坚决清退华侨私房;二、解决地下党遗留问题;三、彻底清除“文革”遗毒,维护干部队伍团结。

但是工作开展并不顺利。1984年5月的一天,正当我大张旗鼓地狠抓落实地下党政策之时,省里一位领导同志竟打电话责问我:“江一真同志《关于落实原闽南地区知识分子地下党员政策问题的建议》,是中央组织部只发到省一级的文件,你怎么公开向下传达了,还成立什么落实地下党政策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什么登记表、简报,你请示谁了?”我回答:“文件是项南同志给我的,成立落实政策办公室是地委的职权,至于需要向上请示的问题,我一定会向上报告。”接着,我把这个情况分别向项南和胡宏同志作了报告。省委决定就在泉州召开全省落实地下党政策会议,并由胡宏同志亲自坐镇主持。会议指定我先作汇报,然后各地区交流情况,胡宏同志作大会总结报告。他肯定晋江地区的作法是对的,强调要原原本本地传达党中央历次有关落实地下党政策的文件,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公公正正、彻彻底底地解决各种实际问题,包括抢救使用、平反冤假错案、解决党籍和落实入伍伍龄问题;强调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宜粗不宜细,要向前看,团结起来同心同德搞建设。这次会后,晋江地区坚决排除了阻力,加快了落实地下党政策的进度。到1985年上半年,全区复查平反冤假错案1300多件,审查恢复党籍近700人,一大批干部得到抢救使用,恢复了职务、级别和政治待遇,不少人调整了工资,有的还连提两级。

与此同时,华侨私房的落实工作也逐步开展。全地区750户、7250间、1.8万平方米的华侨私房得到清退落实;又结合整党深入开展彻底否定“文革”和坚持党的宗旨的两个教育,消除了派性,加强了干部队伍的团结,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干部群众振兴晋江把经济建设搞上去的积极性,工农业生产有很大发展。

后来,我有一次到省里开会时,胡宏同志问我,晋江地区引进侨资起步比较快,有什么经验?我说主要有五条:一是对华侨有影响的人物,领导要亲自接待,重视同他们建立亲密关系;二是要落实华侨政策,下决心归还侨房,这是侨胞的“根”,不落实好,华侨就不会回来投资;三是对在历次政治运动中,被打成“反革命”受迫害的干部、侨属,要给予彻底平反,特别要坚决落实好地下党政策;四是要简化出入境手续,坚决打击敲诈勒索的不法行为;五是新技术、设备引进后,要扎扎实实地把企业搞上去,经营好,增强华侨投资的信心。胡宏同志听后很满意,认为落实政策和发展经济要两手同时抓,不能偏废;抓落实政策是解决“人和”问题,是调动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只有干部群众的积极性真正调动起来了,经济才能发展上去。他补充说:“历史经验证明:只有政通人和,才能万事兴!”

回想往事,应该说,当年我是在胡宏同志的指导和有力的支持下,集中力量解决好“人和”问题,才逐步打开晋江地区的工作局面的。

(二)

泉州经济的发展和腾飞,乡镇企业起了打头阵的作用。在整个改革开放期间,乡镇企业一直是泉州经济建设的主力军。可以说,没有乡镇企业的蓬勃发展,就不可能有今天泉州欣欣向荣的局面。但乡镇企业毕竟是改革开放涌现的新事物,不可避免地有这样那样的问题,由于缺乏经验,领导者在指导上也难免出现疏漏和失误。

让我所想不到的是,1985年六、七月间一场暴风雨突然来临了!《人民日报》在没有派记者到泉州现场采访的情况下,就在头版头条刊发了《触目惊心的晋江假药案》一文,还配发短评,措词尖锐,提到“谋财害命”的危害高度。地委、行署的领导震惊了,召开紧急会议,提出用实际行动向全国人民作出回答,主要有五条:一是层层统一认识,端正态度;二是停止生产,所有制药厂包括原来经过批准的都停下来;三是召回全部推销人员,查处烧毁全部假药存货;四是对屡教不改、危害严重的不法分子予以法律制裁,严肃处理;五是总结经验教训,进行遵纪守法教育,引导乡镇企业健康发展。以上几条我直接打电话向卫生部崔月犁部长作了汇报。他说:很好,部里要派检查组认真检查落实。会议指定地委委员、公安处处长马上到陈埭镇现场监督烧毁所有假药。可是,公安处处长到烧毁现场后,听到群众反映“林则徐烧鸦片,共产党烧白糖(‘假药’其实是白木耳加白糖制成的)”后,产生了犹豫,没敢点火,失去了向全国人民公开回答的良机,使地委、行署领导陷入被动。

那时,有许多干部被这场暴风骤雨打得晕头转向,开始怀疑改革开放是不是搞错了,说什么“还好没迈步,迈了步就会犯错误”。议论纷纷,疑虑重重。

正在这时,省里召开党代会,胡宏同志特意参加了晋江地区的代表团讨论。他在发言中强调,项南同志多次要求我们要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在发展中积累的“群众集资、山海联营、引进侨资、技术升级”等经验很好,大有文章可做;要发扬泉州人爱拼敢赢的精神,每年突破几个高精产品。当代表们谈到“晋江假药案”压力大时,他说,陈埭的成绩是主要的,有些问题是发展中的问题,不要出了问题就否定一切;发生问题不可怕,只要认真及时地处理解决,可以把坏事变成好事。

会议期间,卫生部派的检查组到了晋江县,省委领导要我立即赶回去汇报情况。7月10日,我直接赶到晋江县,第二天上午参加中共晋江县委扩大会议。会上,我按胡宏同志在省党代会期间参加晋江代表团讨论的发言精神,讲了这么几点意见:“假药案”是乡镇企业发展前进中出现的问题;“假药案”不论是晋江县或是陈埭镇,都是十个指头中一个指头的问题,假药产值占乡镇企业总产值的比重,晋江县为5.5%,陈埭镇为8%,乡镇企业发展的主流是好的,假药问题是它的支流;对“假药案”要高度重视,采取严肃认真的态度,及时果断地对待和处理。同时我也指出,要以“假药案”为突破口,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引导乡镇企业健康发展。我在大会上宣布对待乡镇企业的12字指导方针,即“除虫洗尘保花,勤劳守法致富”。

可是,我又没有想到,我的讲话惹出了大祸。当天午夜,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就在中央电视台发布了“致中共晋江地委的一封公开信”,这种破天荒的做法,像泰山压顶,重重地压得我一时透不过气来。我收看完公开信后,陷入了沉思,百思不得其解,直到今天仍然是一个谜。“假药”的问题又被大大升级了,出现了全国“围剿”、口诛笔伐的局面。很快,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派来了检查组,紧接着中共福建省委也派来了检查组,紧锣密鼓地开展案件的查处工作。

这时,有的好心人劝我打回北京去,申请离开这个是非之地;有的出主意让我到北京利用老关系活动活动;有的要我高姿态主动辞职或请求停职反省。我一一谢绝了,义无反顾地主动配合检查组投入紧张的全面查处工作,同时加强乡镇企业的整顿、管理,引导它们走“勤劳、守法、致富”之路。

检查组对我迟迟不作检讨颇有意见,他们却不了解我的难处。陈棣的“假药”问题是在我到泉州工作半年多前发生的,我一时搞不清来龙去脉,只能在主管这项工作的地委、行署领导先检查后,我才能依据他们提供的材料,实事求是地作进一步检讨。项南同志为了帮助启发我,提议召开地委委员扩大会议,由他带头作示范检查,主动承担发生“假药案”的领导责任。殊不知正是这个检查,成为以后不经征求本人意见,就径直给项南同志作出党内警告处分决定的依据。我作的检讨总被认为不深刻,调子一直只停留在三个“不”上,即对“假药案”思想认识不足、法制观念不强、查处不力。因为我不赞成不负责任地看上面颜色行事,一味顺杆爬,上纲上线地乱检讨,只顾个人过关,不顾别的相关或直接责任者处境被动。

经过大半年深入、细致的紧张工作,停产的停产,销毁的销毁,判刑的判刑,处分的处分,“假药案”总算到了要做结论的时候了。一天,我收到省委发来的给我做处分结论的征求意见稿,要我负起近3000万元假药总产值的全面责任,指出我态度不端正,检讨不深刻,查处不力,还批判我提出“保花”,就是保名誉、保地位。我再也不能沉默了,决心理直气壮地申述自己的意见。我立即给胡宏同志打电话,激动地说:“发生‘假药事件’,我还在北京中日友好医院工作,我怎么能负全面的责任。我在大会上讲乡镇企业的指导方针是‘除虫洗尘保花,勤劳守法致富’12个字,怎么能只拿出‘保花’二字来批判,这分明还是‘文化大革命’中断章取义、无限上纲的那一套做法,我坚决反对。”胡宏同志听完我的话,冷静地说:“你的意见有道理,是要实事求是,你可以毫无保留地把意见写出来,用电报发给省委,我们认真研究,重新改写。”

不久,改写后的处分决定发给我征求意见,不提全案假药产值了,肯定我的态度端正,积极查处,只是要承担领导责任,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后来因要处分已经离职的项南同志,我又被加重改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我经仔细斟酌后,写上“服从组织决定,同意”八个字,退还给省委办公厅。过些时日,我又打电话给胡宏同志,告诉他:“我虽然签字了,但有保留。”他回答:“我已经看出来了,共产党员有这个权利嘛!”我因受到党内处分,失去了被选为党的十三大代表的资格。过了一年的处分年限,我又被补选为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经过“假药案”的洗礼,实际上我得到的比失去的多,我得来了晋江地委领导班子的充实调整,得来了广大干部群众的信任,他们不再讲我“唱功不错,不知做功如何了”,得来了地委领导核心的逐渐形成。

应该说,当年我是在胡宏同志的支持和帮助下,才艰难地度过这个严峻难关,化险为夷的。晋江地区经过“凤凰涅槃”般的洗礼,也迎来了以市场经济、股份制经济、外向型经济为主的具有侨乡特色的乡镇企业蓬勃健康发展的新局面。

(三)

对台大额贸易全面整顿停止后,1988年9月的一天,惠安县委领导给我打来紧急电话,说有条台湾渔轮驶进崇武对台停泊口岸,要在当地聘请渔工出外海打鱼,然后负责直接送回崇武半岛,不进台湾,台湾渔轮要求马上物色对象签订合同,否则就驶往别处去聘请。这位同志焦急地要求我立即给他答复“行还是不行”。我问清是台湾民间基隆鸿顺渔业公司的渔轮,没有政治背景后,回答:“只要不进台湾,从渔轮上,又从渔轮下,我看可以先试行签约,以后待我向上请示报告,有什么指示再告诉你们。”接着,我就打电话向胡宏同志请示。胡宏同志明确表示支持我的做法,同意在不附带任何政治条件的情况下,先试先行,但要求我尽快把它引导到正规的对外劳务出口的轨道上来,他将交代有权经营劳务出口的省外经部门帮助泉州抓好这项工作。接着,我把这项任务交给了泉州市唯一具有对外劳务经营权的中泉公司,要他们直接找惠安县抓好落实工作。这就是全国最先迈出的民间向台湾渔轮输送大陆渔工的第一步。

后来,事实证明,当时泉州实行的对台劳务政策是完全正确的。不久前,泉州市中泉公司应我所请,送来了有关资料,其中写明:中泉公司从1989年起开展对台渔工劳务合作业务,在对外签约、渔工招聘培训、办证外派、派后管理等方面规范经营,取得了良好的成绩。1989至2001年累计外派对台渔工53114人次,期末在外渔工保持2000人以上,为促进沿海经济发展、增加渔民收入、推进闽台经贸合作、密切海峡两岸人民交流,发挥了积极作用。

泉州市的这一做法,引起上级政府和主管部门的重视、肯定、支持和推广。原外经贸部和福建省政府在总结泉州市做法的基础上,制定了一系列的管理制度,从此对台渔工劳务合作业务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展开。后来,由于台湾当局的阻挠和一些不良台湾船东不守信用,导致大陆渔工劳务合作权益无法得到保障,国务院六个部委联合发文暂停对台渔工劳务合作业务。2006年6月,在中央领导的亲自过问下,停止5年之久的对台渔工劳务合作业务又全面得到恢复。泉州市中泉公司根据新的管理办法,在崇武口岸设立办事机构开展业务,成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对台合作交流的一项重要内容。

胡宏同志离开我们两年多了,但他在福建领导岗位上的业绩并没有随风而逝。我久久地沉浸在对胡宏同志的缅怀之境。

(责任编辑萧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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