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来信摘登
[ 2010年第7期 读者来信摘登 ]
我是《炎黄春秋》的热心读者,看了2010年4月号的一篇文章“扼杀人才的‘不宜录取’”一文深有感触,我本人也有过类似的经历。
我叫裴国成,出生于知识分子家庭,今年63周岁,在北京矿院附中退休3年了。我早年是北京钢院附中66届高中毕业生,1968年被招工去了青海省,在青海西宁钢厂当工人。由于对“文革”不满,1975年5月,我被人揭发“偷听敌台”,攻击毛主席发动的“批林批孔”运动,书写、散布反动言论,被厂里开会批判,并被处以“开除厂籍,留厂察看一年”的处分。
1977年我参加了高考,虽然我的分数远远超过当时青海的高考录取分数线,第一批录取就张榜公布有我的名字,没想到“政审”通不过,几经努力也没上成大学!
由于当时“四人帮”已经倒台,政治气氛有所缓和,一种“上大学”的强烈欲望驱使我到处求人帮助,不久“我因政审不合格而上不成学”得到了很多人的同情。其中有一个外车间姓赵的师傅听说此事后就主动带我找到当时一个主管政工的副厂级干部叫杨明福,叫他帮忙想想办法。杨非常同情我的遭遇,但是他也很为难地说:“你叫我把裴国成写成一个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我都敢写,但是这种政治问题确实爱莫能助,谁也帮不上忙啊!”最后有朋友帮我出主意,不行就到招生办找找人。但是招生办比工厂更“左”,说:“政治问题是原则问题,无论成绩多好也不行,免谈!”青海师范大学数学系和历史系的老师都想要我,历史系林均海老师特别同情我,他不甘心,拿着我的成绩和材料找到学校领导,还是被学校拒绝了。1977、1978年以后我的问题得到平反,原来整我的保卫处长调到厂里当上了教育处长,他把我从车间调到厂子弟中学教英语。以后几经转折,1993年年底调回北京。多年来我坚持不懈的勤奋努力,工作有些成绩,终于在回龙观和沙河买了两套房子,并于2006年开上了自己的爱车,生活无忧。
如果不是改革开放,我将永世不得翻身,别说自己买房、买车。
裴国成
看了《炎黄春秋》2010年4月号何伟先生撰写的《国企改革遇到新难题》一文,作为一名国企普通员工,我觉得文中有部分观点和说法不太妥当,具体如下:
一、文中提及“全国7个垄断行业有2833万人,不到全国职工人数的8%,但工资和工资外收入占全国当年职工工资总额的55%”。我不知道这一数据是否准确,但本人的年收入只有在外企工作的同班同学的三分之一,这说明国企员工的收入并不高。
二、文中提及“石油出口价大大低于国内销售价。”在这里,何先生未能说明出口成品油的组成及数据出处。成品油出口量中一般还包括来料加工数量,而这些油品一般只收取加工费;另外,国内油品价格中包含了销售费用,而出口产品的费用并不包含出口国的国内销售费用。因此,何伟先生在文中进行分析比较的数据并无可比性。事实上,国内两大石油公司都是海外上市公司,除了国内的监管以外,还要接受国外股东的监管,如果国内石油公司真的这么低价出口到国外,海外的股东也绝不会坐视不管的。
三、文中提及的国企持有的特权:“其次,国企享受着国家投资的优先权”。我觉得这一点是十分正常的。国企是国有企业,是属于国家的。国家的投资优先投给国企,是最正常不过的了。总不能国家将全体纳税人缴纳上来的钱,优先投向一个只能惠及少部分人或是个别人的其他所有制企业吧?
四、文中也提及了劳动生产率,并拿中石油的人均盈利和埃克森美孚作比较。本人认为,目前的中国劳动力大量富裕,向社会提供就业岗位已经成为企业的社会责任之一。在当前时期,应该将企业雇员数量作为衡量企业是否履行社会责任的因素之一,而不应该再去一味追求人均盈利。
笔者认为,国有企业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发挥了脊梁作用,这是谁都无法抹杀的事实。当今的国企还是承担着很多政府或社会职能,国企还是国家处于危难时机时最可靠的经济保障。
霍拥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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