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象:我动了谁的奶酪
冯象:我动了谁的奶酪
国庆节报刊休息, 文章 迟几天发表,敬请读者诸君耐心。小诗一首,大家同乐。
我动了谁的奶酪
一块蜡黄色长了白毛发出臭豆腐气味的奶酪——
之后耳畔就嗡嗡不停,飞来几只小小的卫士,头盔闪闪发亮:
嗡嗡,你借用了!
借用什么,我惊愕。
这个!其中一只落到翻开的福音书上,停在一条夹注前
昂起脑袋,俨然一副阅读的模样。
哦,苍蝇也看书呢,我心想。
还参见《出埃及记》,它轻蔑地搓了搓腿,是照搬某英文译本!
原来如此。我把另一本打开,请它看相同的参见。
顿时,嗡嗡声连成一片,他还抄了这本!还有这里,这里,这里
都是参见一样的章节,嗡嗡!
所以是大量借用而不注明出处,不列书目,不诚实!
可是,我抗议道,这是学界通例呀,法语德语拉丁语希腊语的本子
都这么参见,不另给出处;你们乱说,要受谴责的。
呜呜,眼前一道道黑影,他怎么反应激烈,失态了呢?
而且,而且那些夹注本身也是搬字过纸。看
这一句,“抵押”二字,明明是人家脚注里写着的,嗡嗡。
可是耶稣说:若有人想告你,夺你的内袍,你连外袍也让他拿去——
说的不正是《出埃及记》,放债的向穷人索利息
“收人方袍作抵押”那件事吗?
怎么不许我写“抵押”,做个注呢?
不行!一只红头的气势汹汹:经上说的不是“抵押”
是“当头”(和合本《出埃及记》22:26);另外这句
“太初创世,圣灵盘旋”也不行,除非承认是借用!
那是拙译呀,自家文字也不准引么……
总之,另一只绿头的嘤嘤插话,他没在参考书目中列出。
对不起,我翻到参考书目,这是给普通读者开的,特意说明了……
不!那红头飞下去,对准那“书”字,狠狠一弓尾巴
屙了一滴黑屎:难道我们不也是读者?
啊,我赶紧挥手赶它,我怎么没想到呢
书来到世上,除了人读,还有别种的眼睛盯着——
日头下的苍蝇,暗地里的蚊虫,甚而墙角的蜘蛛,不对
蜘蛛读的是网底的苍蝇,我闹糊涂了……
窗外,黄叶满地。
再看那奶酪,竟发黑了
已经驻扎了一支嗡嗡的队伍,蠕动着
胜利地蠕动着,那自得的阵容
仿佛拼出两个字来:
“驻会”
二〇一〇年十月
附:《 小诗小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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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同樂?我想大家的層次應該沒有像馮象這樣,把自己的樂趣建築在毀損別人的形象上面。
對於馮象用這種輕挑的態度來回應張博士的批評,我只能大呼不可思議。把批評者當成是「蒼蠅」或如同蛆在「蠕動」來調侃,已經失去了一個學者該有的風範,反而像是小學生在諷刺自己不喜歡的人。難道馮象這樣一個飽學之士,卻不明白處理衝突,化解異議的基本技巧嗎?馮象這樣做,不但不能平息讀者對你在譯作上面的疑慮,現在反而更加添了另一道在你人品上面的疑慮。
如果馮象真的認為張博士的批評沒有道理,大可以寫一篇紮實的文章,引經據典來證明你這樣大量引用卻不註名出處,是合情合理,並且有大量先例的行為。但是你沒有寫這樣的文章,而是用這種損毀別人形象的小詩來諷刺,更會讓讀者認為你沒有任何的論證可以使用,所以只好訴諸旁門左道,靠著攻擊對手的形象,來讓讀者對於對手的言論失去信心。但是,一般人都很清楚,這樣做只會帶來反效果。
此詩中唯一有內容的地方就是:「这是学界通例呀,法语德语拉丁语希腊语的本子
都这么参见,不另给出处;你们乱说,要受谴责的。」
問題是張博士老早就已經在先前的回應中提到:「西方学界圣经译本通常不列参考书目,部份是因为学者大都是从原文翻译,而原文很大程度上是属於公共领 域的。所以最重要的是指出原文版本。而且译者几乎在每一节经文都会参考很多字词分析、文法书、註释书和其他译本,而各译本所参考的资料也有极多重叠。篇幅 所限,不能胪列这些众多的资料,是学界都明白的。但註释本的脚註资料整理和文字表达,就如註释书一样,不属公共领域而是比较“独家”的,在标明资料来源方 面就有更高的要求,例如NJB就在前言声明它是采用了1973年法语版的资料,并有增改。」
總之,馮象沒有正面回應張博士的評論,而是用這種近乎人身攻擊的不成熟行徑(只差沒指名道姓而已)來做出回應,我認為是很可惜又遺憾的事情。
冯象已写了长文回应,只是因为国庆关系,杂志延迟一周发表。君不见诗前第一句?
你說的沒錯。我後來才看明白(之前看太快,以為文章就是指這篇)。不過其實就算如此,我講的重點依然成立啊。其實不管有沒有發表正式的文章,作這種取笑人的小詩,實在很不妥,尤其是在還沒有公開正式的文章之前。這樣讓人覺得馮象很自高自大,瞧不起人(甚至沒把對方當成人來看呢!),不正好印證張達民所譴責的?
我個人真的是建議馮象把這個小詩收起來吧。刊登這種東西不但不會還你清白,反而還讓你更失去公信力。我沒有存檔。
人怕出名猪怕壮,信然。
很失望。
对于一个普通的小读者来说,冯象先生的这篇文章令人很失望。早前不过是引用却不注名出处的争辩,对普通读者来说,大不了是学术上的问题,并不影响冯先生文章的可读性,但这篇文章,令我对冯先生完全改观。
真的很失望,冯先生的文章再也看下去。
太令人大跌眼镜了,冯象先生太有失水准了。冯象先生的书一直是我必读的,特别喜欢的是玻璃岛,给人一种亦真亦幻的感觉,但这首“诗”完全颠覆了冯象先生的形象,真希望不是他本人的真心之作,但看其行文风格,又是别人模仿不来的……
关注了几天这个事件,问题的关键之一,在于这些“插注”是否NJB独有的?
张达民所举例子之一:
冯象注释:太五39插注:「戒暴力報復,而非否定與不義作鬥爭,《羅馬書》12:19,21」
张达民批评: 參NJB:「resistance by way of vengeance is excluded. The gospel does not forbid ……opposition to evil in the world」;在經文旁欄也列出Rm 12: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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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条我不能同意。除去文字并不完全贴合之外,张达民指出的冯象译马太福音5:39插注所引罗马书12:19,也见于我手上的拉丁文新约(The British and Foreign Bible Society)同段文字的插注“Rom.12.17,19”,可见并不属于NJB的私有财产。我是不是也可以说NJB抄袭拉丁新约的插注呢?
张达民的文章虽然有些地方写得很绕,但意思在于要坐实冯象抄袭,而且所用语言十分轻薄,把冯象描写成一个既傲慢又虚荣的人。冯象被骂在先,写这首诗回应,也没有什么不合适的。被别人骂成“抄袭”,却为了保护不让自己老读者们的“眼镜”跌破,只软软的回应,反倒是一种没骨气的表现。
希望早日看到冯先生的回应。
饶舌几句,私心揣测,估计冯先生昔日在港大任教并不开心,虽然结识了几位如Betty的好友,但对这块大英帝国殖民地的不中不洋、粪土学术,还有某些高等华人学者的倨傲自大,应是很厌烦的,也不无寂寞之感。后来冯先生返美,日后在书中笔锋顺便一扫某些岛上的所谓学人,或许缘由在此。张达民此次的文章中就提到此事。
个人颇喜欢冯先生的文章著作,但这首小诗,还是让人觉得有欠气度。
不过也可见出冯先生是何等怒气冲天。不知铁盆斋的“铁盆”有无敲崩口了?:) 呵呵。
可是,我抗议道,这是学界通例呀,法语德语拉丁语希腊语的本子
都这么参见,不另给出处;你们乱说,要受谴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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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猜冯象的回应文章一定会集中于这一点的论述,这一点若能成立,甚至能给出法语德语拉丁语希腊语的本子也包含NJB插注的例子,那么张达民的批评就没有什么价值了,他可以去批评那些法语德语拉丁语希腊语的本子,一直批到中世纪以前。
张达民的文章确实是想坐实冯象抄袭。这是令冯象愤怒的最重要原因。
而在一个基督徒的网站上,张达民的文章后的许多跟帖都指向冯象的抄袭嫌疑。
可恰恰在张达民所引的一个冯象的访谈中,冯象就已说明,自己的夹注全部来自欧美学界已有的夹注。这就是说,他自己只是在众多来源的夹注中选择一些夹注而已。如果冯象书后根本就没有参考书目,张达民还会不会说冯象抄袭?
冯象所说的学术,以愚见,不过就是指自己以一个学人的身份参考学界通行的学人不为了阐释经义所作的翻译和夹注,将圣经作一新译。这等于已经告诉人们,他的工作并非是写学术著作。张达民抓住“学术”二字大作文章,以写学术论文的游戏规则来衡量冯象的翻译。虽说用语是不符合学术规范,而实际上指向抄袭嫌疑。即使著作权法那你没办法,在道德、良心上也有欠缺。而且还说:你,已经是一匹死马。我已经对你手下留情了。
不错,冯象这些夹注,基本是为初读圣经者流畅阅读圣经译文而添加的,其中既无任何语言历史考证上的新鲜发现,也无关于神学义理的高深阐释,属于圣经学学术共同体长期以来积累的公产,其中每一条的最初来源,恐怕谁都难以说的清楚。NJB不能据为己有,冯译也不会据为己有。
张达民为了挫冯象锐气(这个意思是他在跟帖里承认的,不是我推测他的意图),要坐实他抄袭,却选择了告发冯象“抄袭公共财产”这么一种方式,反倒显出自己不够冷静。
是的。冯象已经声明夹注统统不属于己有,又何来偷偷占为己有的嫌疑。
楼上老兄说的应该是:
冯象:传译一份生命的粮——答冼丽婷
冯象说过这么一段关于注释的话,张达民却故意漏掉不引:
比如我一般不讲教义,当然也不持任何教派立场,夹注只举出西方学界的通说和主流观点。所谓通说,指的是一二百年来,欧美学者在圣经学、宗教学、古典语文和考古等学科领域,涉及经文解读的一些业已广泛接受的研究成果。这些成果,不光在大学课堂上讲授,也是西方主流神学院的课程内容,如《摩西五经》的片断构造和成书年代的考订、《新约》“对观福音”(头三篇福音文句内容重叠甚多,可平行对观,故名)的文本渊源、耶稣时代巴勒斯坦的宗教思想、异端文献和受膏者(基督)运动,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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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通说和主流观点”,“业已广泛接受的研究成果”,原来被张达民当成NJB“独有”的“专利”了。那么,NJB的注释有多“独有”呢,张达民搞清楚了没有呢?是不是每天想告冯象“抄袭”想疯了呢?
就是这段。
你若方便(手头有此文的画)还可以再引下去。因为我记得,冯象还说,“自己”的研究圣经的心得,今后会再另外撰文阐发。所以,这次出版的只是综合别人成果的翻译,而不是自己的研究心得。把别人的研究成果,学界的通识和自己的研究心得区分得非常清楚。
如果说这次翻译中有自己的研究的话,那也就是对比各种学界的夹注,选择自己认为最合适的夹注并予以翻译。
上面引号内的“自己”是为了加强语气而用,是为了强调冯象自己的观点。
希望读者不要误解。
那句话也有,不过在下一段:
我自己读经数十年,自然也有一点研究乃至一家之言,但不会放进译注里;准备等五卷《圣经》译成了,再另外著书敷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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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达民要告冯象“抄袭”的话,看来还要等几年,等冯象“另外著书敷演”,那可是冯象宣告“独有”的心得了。
如果有人將馮象的譯注翻譯了成為英文,卻在翻譯裡完全不提馮譯,可否說因為那只是一般資料和通識就說這不是抄襲呢?抄襲包括的不單是思想的創意,也包括思想的整理和文字的表述等等。這是一般常識。
張達民在引言開頭已話馮象的“這些插注雖然只是一般性的資料,談不上什麽創見,但總算是頭頭是道、四平八穩”,可見他批評馮象的重點不是在這些插注是創見或通識,而是在資料引用不透明,將NJB的整理功夫據為己有,讓人誤以為這些是他自己把學界通識第一手整理出來介紹讀者的。他列出了多部一般的參考資料,卻不列NJB,怎樣都說不過去。
如果我说,秦朝建立于公元前221年,你能找到千万条在我之前的相似的文字表述,请问,这算抄袭吗?
如果对通识所作的文字表达相似也算是抄袭的话,那么,要找抄袭就太容易了。
有人要认定冯象抄袭,就直接了当地说冯象抄袭。别遮遮掩掩地,说什么参考书目不够妥善。
冯象要是抄袭,就指出他抄袭,不要说因为是冯象嚣张地批评了香港传教人士,所以才来教训教训他。
难道是:对我教会友善者,抄袭不予指出;对我教会不友善者,抄袭予以指出。这不等于说,对我友善者,干坏事容忍;对我不友善者,干坏事,予以无情地揭发。
谁教你的?
秦朝建立于公元前221年,由于暴政,在秦始皇死后,便被推翻。汉朝建立后,采取修养生息的政策,使经济得到很大恢复。
随便敲几个字,不算正式发表。网友们去查一下,一定能找到类似的文字表述。至于谁拥有把上述信息整理起来的“整理”之功,不详。
对有些人,冯象也只能如此回应了,不是轻佻,而是咎由自取。这是以直报怨。想想,“有几个苍蝇,嗡嗡叫”
道理是,只有对方真是学者,而不是伪装成学者的面目,对待冯译,才值得冯花时间解说回应。
中国人说,对付流氓只能以流氓的手段;这是实话,也是圣经的教训。
如果有人將馮象的譯注翻譯了成為英文,卻在翻譯裡完全不提馮譯,可否說因為那只是一般資料和通識就說這不是抄襲呢?抄襲包括的不單是思想的創意,也包括思想的整理和文字的表述等等。這是一般常識。
Comment No.18 by 邏輯 @ 2010-10-10 9:12 | Comment 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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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切事实尚未获得认定,对于有关译经通则没有达成共识之前,你的所谓常识和逻辑,只是你的偏见和诡辩。
而是在資料引用不透明,將NJB的整理功夫據為己有,讓人誤以為這些是他自己把學界通識第一手整理出來介紹讀者的。他列出了多部一般的參考資料,卻不列NJB,怎樣都說不過去。Comment No.19 by 邏輯 @ 2010-10-10 9:32 | Comment 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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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人误以为”?
说话别老“人”“人”的,你那么喜欢代表“人”?你能代表几个“人”?
把学术常识有限的内容及其有限的表达方式,当成NJB或冯译的私产,也只有你们那位张达民才会有这样“美丽的误会”。
翻译了大半辈子圣经,竟然连译经不列书目这种学界通例都不懂,还写文章呐?说得过去吗?
「在一切事实尚未获得认定,对于有关译经通则没有达成共识之前,你的所谓常识和逻辑,只是你的偏见和诡辩。」
是是是,一切事實尚未獲得認定,所以別人就不可以說馮象抄襲,你就可以說馮象完全沒有抄襲,因為是學界通例。
所以沒有認定和共識之前,跟你不一樣的就是偏見和詭辯,自己的就是常理和準則。
「竟然连译经不列书目这种学界通例都不懂,还写文章呐?说得过去吗?」
張達民所質疑的主要不在翻譯的經文上面,而是註釋。而為什麼註釋不算是公共領域,他講的很清楚了,學者應該要展現出比起著作權法律最低標準還要更高的水準,他也說的很清楚了。是你自己不清不楚。
哪天我也翻譯一本聖經出來,然後註釋裡面到處都有「借用」馮象譯本註釋的痕跡,而我在前言只說我參考馮象譯本,你也會像挺馮象這樣挺我,跟大家說我很無辜,這樣根本就不算是抄襲嗎?
如果會的話,我們可以再接著討論
如果不會,那麼你就要問問自己,是不是只問立場,不問是非。
冯象今天发表的“小诗小注”已经回答了你的问题。
读了以后在来发言。
他講的很清楚了。
Comment No.25 by 蔡昇達 @ 2010-10-11 13:15 | Comment 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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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楚啥呢?清楚到全世界就你们哥儿俩都清楚了?
哪天我也翻譯一本聖經出來,然後註釋裡面到處都有「借用」馮象譯本註釋的痕跡,而我在前言只說我參考馮象譯本,你也會像挺馮象這樣挺我,跟大家說我很無辜,這樣根本就不算是抄襲嗎?
如果會的話,我們可以再接著討論
Comment No.25 by 蔡昇達 @ 2010-10-11 13:15 | Comment 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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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太可笑了,这位蔡学者,在你设计的这段故事情节中,好像缺少了一位最主要的角色哟。
我问你,谁将会是那位质疑蔡译圣经“抄袭”的张达民呢?是由张达民本人来客串吗?
那就好看了,张达民对决蔡昇達。在我们旁观者介入讨论之前,该第一个表达“是否抄袭”态度的是你蔡昇達大导演兼大演员呀。
请问蔡大演员,你认为那会是“抄袭”吗?你得先表态呀。
你要是说“是抄袭”,我们旁观者就是想说你无辜,也没机会了。
你要是说“不是抄袭”,那你自己比冯象还支持圣经翻译通则。
冯象的《小诗小注》直接回答了张达民的质疑,在2010年10月11日凌晨2点就贴出了。可是那位蔡某人不读冯象的具体回应,下午1点多还在这里胡搅蛮缠。
我是馬太偏離了重點。如果是我譯經,那我當然不可能那麼快就承認我有抄襲,但是心理是明白的。重點不在我怎麼想,重點在於,如果有教外人士說我抄襲(此角色可由馮象飾演),然後我說我沒有抄襲,那麼你會挺誰?
我已經問了兩次了,但是你都沒有正面回答我的問題,那麼我可以合理推測,你心裡面其實很清楚,你根本就不會挺我這個教內人士。所以是不是只問立場,不問是非?只有我護教心切,你就沒有護馮象心切?
至於小詩小註,可想而知馮象即將刊登的回應文章內容應該也差不多。等到刊登後,張達民也回覆後,旁觀者再接著評論吧
如果是我譯經,那我當然不可能那麼快就承認我有抄襲,但是心理是明白的。重點不在我怎麼想,重點在於,如果有教外人士說我抄襲(此角色可由馮象飾演),然後我說我沒有抄襲,那麼你會挺誰?
Comment No.30 by 蔡昇達 @ 2010-10-12 2:15 | Comment 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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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你是真傻呀,还是装糊涂。你蔡大导演的剧本,只有张达民这样脑子不清楚的人才会去应征当演员。你们哥儿俩自导自演,然后自颁奥斯卡奖,没人能拦得住你们。
等到刊登後,張達民也回覆後,旁觀者再接著評論吧
Comment No.30 by 蔡昇達 @ 2010-10-12 2:15 | Comment 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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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等了,从冯象的回复来看,留给张达民辩解的路子几乎(说几乎,是因为还没看到冯象许诺的那篇文章)没有了。我最近心情不好,不花钱白看张达民的闹剧,正好借机会散散心。
我已經問了兩次了,但是你都沒有正面回答我的問題,那麼我可以合理推測,你心裡面其實很清楚,你根本就不會挺我這個教內人士。所以是不是只問立場,不問是非?只有我護教心切,你就沒有護馮象心切?
Comment No.30 by 蔡昇達 @ 2010-10-12 2:15 | Comment 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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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瞧你提的那些糟问题,都把你自己绕进去了,还用我回答吗。我回答的部分,充满机锋(上帝原谅我自夸一下)和陷阱(嘿嘿),你根本没看懂。我说你们还有没有其他什么驻会的、不驻会的、半驻会半不驻会的学者,多上几个,把这个蔡学者换下去。
求冯先生邮箱。有事相商。---蝼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