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反对封建主义”
[ 2010年第12期 关于“反对封建主义” 应克复 ]
“封建主义”还是“皇权专制主义”?
毛泽东认为,中国的封建制度“自周秦以来一直延续了三千年左右。”在《新民主主义论》中更具体地写道:“自周秦以来,中国是一个封建社会,其政治是封建的政治,其经济是封建的经济。而为这种政治和经济之反映的占统治地位的文化,则是封建的文化。”
然而,毛的“三千年封建说”或“周秦以来封建说”并不符合中国的历史情况。这一结论忽视了自秦以来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或统治方式同西周已发生了极大的变化。西周实行的是封建制,它同西欧封建社会有着相类似的特点。周天子将国家领土分封给各诸侯,各诸侯在分封领土上“封土建国”,成为各国国君;各国君承认周天子为天下共主,在经济、政治、法律上享有自主权,其王权世袭。秦并吞六国、统一中国后,既然扫灭了诸侯,也就废除了近千年历史的封建制度,而改行郡县制度,即“废封建,立郡县”,天下三十六郡,由皇帝派出的大臣直接统治,建立了权力集中于皇帝的中央集权制,这是国家政权结构的重大改变,怎么还能同西周的封建国家(所谓“国中之国”)相提并论呢!
问题在于,自秦至清末如果不称其为封建社会,那么应称什么社会呢?按社会发展的五个阶段论(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共产主义社会),别无选择,只能称其为封建社会。要正确界定秦以来两千余年中国史的“五阶段论”是横在我们面前的一道坎。为跨越这道坎,李慎之启用了一个新概念:“皇权主义”,或“皇权专制主义”。对此,笔者赞同之。那么,这长达两千余年的中国社会就可以称之为“皇权专制社会”。这一理论观点,跳出了“五阶段论”的狭隘框架,为我们认识中国古代史乃至近代史提供了新视野、新方法。需要说明的是:第一,在两千余年的皇权专制史中,皇权专制的情况(程度)是有差别的。如秦汉(汉设丞相,有所谓君权与相权之间的某种制约)之间就有差别,唐宋之间亦是。到明清取消管辖行政权力的丞相,皇权专制到达巅峰。虽存在这种差别,但从体制的总体特征看,这两千余年是皇权专制社会,是秦政制的延续,是没有错的。第二,中国的封建社会与皇权专制社会其经济基础都是以小农为特征的农业社会,这就意味着,农业社会的国家政权可以是封建式的,也可以是皇权专制式的。另外,专制式的国家政权既可以建立于农业社会,也可以建立于工业社会(如希特勒的极权统治)。
用“封建说”与“皇权专制说”来解释中国历史就会得出不同的结论。
在社会主要矛盾问题上,封建说认为,“封建社会的主要矛盾,是农民阶级和地主阶级的矛盾。”毛泽东在另一处的表述是:“帝国主义和中华民族的矛盾,封建主义和人民大众的矛盾,这些就是近代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而皇权专制说认为,皇权专制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大众与皇权专制主义的矛盾。
在革命对象问题上,封建说认为,革命的对象是封建主义。由于秦政以降封建制度已不存在,总不能将已不再存在的东西当做革命对象,毛泽东于是把地主阶级当做革命的对象。他写道,中国革命的对象,“就是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就是帝国主义国家的资产阶级和本国的地主阶级。”皇权专制说则认为,中国革命的对象是皇权专制主义。自辛亥革命之后,旧式的皇权专制主义是被推翻了,但复辟势力不断登台,改头换面的皇权专制主义不断再现。“革命尚未成功”。因此,民主革命的对象依然是翻新的专制主义。
对中国史的误读与中国革命的指向
毛泽东将封建主义作为革命的对象,又把封建主义落实到地主阶级,或者说把地主阶级拈来当做封建主义的替身。于是,反封建就成了反地主阶级了。只要剥夺地主的土地与财产,消灭地主阶级(有不少地主从肉体上被加以消灭),民主革命就大功告成!事情就是这样做的。但这样的革命是否为中国创立了民主制度呢?没有,远远没有。为什么?因为民主革命的对象不是封建主义;封建主义也不等同于地主阶级;消灭地主阶级不等于民主制度的降临。中国民主革命的真正对象是专制主义。因此,以反对封建主义作为民主革命的理论指导实在是新民主主义的一大误区。
这个误区的理论根源除“社会形态五阶段论”外便是对“阶级国家论”的套用。马克思主义认为,在阶级社会,国家是一定阶级的国家。在奴隶社会,国家是奴隶主阶级的国家,在封建社会,国家是地主阶级的国家,在资本主义社会,国家是资产阶级的国家。根据这个理论,毛泽东认为,秦以来的封建社会的国家是“地主阶级的封建国家”,中国社会几千年“停滞不前的基本原因”是由于地主阶级对农民残酷的剥削和压迫。“中国封建社会的主要矛盾,是农民阶级和地主阶级的矛盾。”农民多次举行起义,其矛头指向是“反抗地主阶级的统治”。一言以蔽之,统统归结于地主阶级。这些结论与中国历史的实际存在很大的出入。
首先,秦以来的国家不是地主阶级的国家,而是为某一皇族所控制的国家。秦国是秦皇族的国家,这一皇族覆灭后这个国家也就不存在了。汉、唐、宋、清等各朝的国家莫不如此。这两千余年专制主义时期的国家始终是以皇帝为首的家族统治集团的国家,即所谓“家天下”。皇帝的权力总是在其家族内部传承,即所谓“嫡长继承”,这是延续皇权的法则。地主阶级不是这类国家的统治阶级,它不是国家权力的占有者。它只是社会中一个有势力的贵族阶级。它和农民阶级都是这类国家的被统治阶级;当然,它们的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悬殊,其中少地或无地的农民受着地主的剥削。地主阶级虽然不是统治阶级,但它是专制主义国家政权重要的社会基础,因此统治者的施政国策或多或少要向这一阶级的利益倾斜,但他们与国家权力的占有者(统治集团)不能画等号。冯天瑜在《“封建”考论》(2006年)一书中提出“宗法地主专制社会”一说,以取代“封建社会”的概念,这一提法仍未有跳出“阶级国家论”的思维模式。第二,中国古代社会停滞不前的原因,主要不是由于地主阶级对农民阶级的剥削与压迫,而是专制皇权对社会(主体是农民)的掠夺(注意:掠夺与剥削有区别)与压迫。这一点在专制腐朽的皇朝那里尤为明显。第三,中国古代社会的主要矛盾不是农民阶级与地主阶级的矛盾,而是人民大众(主体是农民)与专制皇朝的矛盾。农民阶级与地主阶级的矛盾是第二位的,从属性的。第四,皇权专制主义统治下爆发的多次农民起义,不是“反抗地主阶级的统治”,而是反抗专制皇朝的腐朽统治。
对于自秦以来中国政治制度的重大变化,毛泽东并不否认。他说:“如果说,秦以前的一个时代是诸侯割据称雄的封建国家,那么,自秦始皇统一中国以后,就建立了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皇帝有至高无上的权力”。这里又是一个悖论:是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国家就不再是封建国家了,是封建国家就不可能是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国家。这个蕴含内在逻辑悖论的理论观点一经流行,使“封建”概念内涵模糊,外延扩大,使封建主义顶替了专制主义,从此专制主义长期潜伏,即使在以后的多次革命风潮中仍得以安身,一次又一次地逃脱革命的批判。如“五四”运动中只提出“打倒孔家店”而未提出“打倒秦家店”(这同新民主主义没有关系)。整个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更是只提反对封建主义而不提反对专制主义。倒是孙中山领导的民主主义革命结束了满清皇朝的专制统治。而毛泽东称此次革命是“旧民主主义”的,这是否意味着“新民主主义”革命是不再反专制主义的了?直到“文革”之后,中共上层的某些领导才深感专制主义危害之烈,但仍借用封建主义以指摘专制主义。如叶剑英1978年中央工作会议上关于肃清封建主义的讲话,李维汉1980年向邓小平建议“要补上反封建主义这一课”。遗憾的是,专制主义仍没有验明正身,更没有伤筋动骨,源远流长的血脉延续至今。
什么是“毛泽东主义”?
毛泽东要求以他的思想武装全国人民的头脑,可是,他的头脑是用什么思想武装的呢?有一本书,叫《毛泽东读书笔记》(陈晋主编,广东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可以回答这个问题。
1952年,毛泽东添置了一部乾隆武英殿本的线装本《二十四史》,共850册,2249卷,约4000万字。这部史书,毛泽东生前不知反复看过多少遍,许多册的封面和其他的一些地方都磨破了,许多页上还有毛泽东阅看时留下的种种痕迹。外出时还要将其带走。1964年5月一次讲话中,他说自己被书迷住了,要把《二十四史》读完,现在正在读南史、北史。直到1975年,毛泽东已病魔缠身,写字时手都有些颤抖了,可他还在认真地一次次地阅读这部史书。配合读《二十四史》,毛泽东还通读《资治通鉴》、《续资治通鉴》、《纲鉴易知录》和各朝代的《纪事本末》等史书。毛泽东在读史书时,对于他认为有意义的人物传记,还经常送刘少奇、周恩来、邓小平、彭真、彭德怀等中央领导同志阅读。可是,人们却没有发现毛泽东阅读英、美、法、日等国近现代史的记录。甚至,“他对中国典籍的熟悉程度远超过他对马克思主义的熟悉程度。”毛泽东说,1920年他成了马克思主义者。那时他仅读了三本书:陈望道翻译的《共产党宣言》,考茨基的《阶级斗争》,柯卡普的《社会主义史》,可见对马克思主义的了解是很贫乏的。战争年代毛泽东无暇去研读马列的书。在延安相对安定时期,曾读了些马列著作,但二手货多于原著,斯大林、列宁的又多于马、恩的。而斯大林又多属现代专制主义的东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毛泽东倾注读中国史书,晚年表示“马克思可读的东西不多了”,实际是没有兴趣去读马克思的书了,还说马克思的书“读多了就会走向反面,成为书呆子,成为教条主义,修正主义。”(1964年2月)那么,醉心于读中国古籍史书会成为什么主义?毛泽东说:“在中国历史上,无论倡导黄老,还是尊孔孟,维持政权运作,都离不开申韩法家体制。”这是毛泽东从1952年到1976年历时二十四年用功读史读经的思想收获之精辟概括。黄老、孔孟的一套都是愚弄臣民的说教,御臣驭民、统治天下还得靠法家、兵家,靠“郡县制”、“秦政制”。所以他说:“我赞成秦始皇,不赞成孔夫子。”他在“反右”之后就声称我们超过秦始皇一百倍,1973年又说“我也是秦始皇”。
当然,毛泽东更重要的一副面孔,是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林彪在“《毛主席语录》再版前言”中说:“毛泽东同志是当代最伟大的马克思列宁主义者。毛泽东同志天才地、创造性地、全面地继承、捍卫和发展了马克思列宁主义,把马克思列宁主义提高到一个崭新的阶段。”这是对毛泽东别有用心的吹捧。但是,马列主义中有两条,一条是阶级斗争,一条是无产阶级专政,毛泽东是心领神会,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确实“提高到一个崭新的阶段”。从这一意义上看,毛泽东确实是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他将马克思主义的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专政的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全力地贯彻于他治党治国的实践。
那么,到底什么思想武装了毛泽东的头脑?答曰:有皇权专制主义,有马克思主义,看来是二元的。其实两者是合二而一的。
“封建主义”与“专制主义”是否可以通用?
学界有一种倾向,认为不妨将“封建主义”替代“专制主义”概念。虽然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但经半个多世纪,人们已习惯将封建主义当做落后、反动、同时也包含专制主义因素的东西来加以鞭笞的,已约定俗成、积非成是了,因而没有必要正本清源,重新启用专制主义来解读历史与清除现实中的影响。
这恐怕不是一种科学的态度。封建这一概念在中外史上首先作为一种制度而出现的,在现实中早无踪迹,这同今天所泛指的“封建”已大相径庭。当然,有的概念随着历史的变迁是会发生变化的,乃至演变成为表达另一种新内容的概念了。但是,“封建”这一概念不同。毛泽东在提出“反封建”这一口号时,就没有对“封建”这一概念的内涵做出过明确的界定,他只是将地主阶级作为封建主义的替身。这一理论缺失以及对民主革命的贻误笔者已有分析。我们应当抓紧弥补这一重大过失。至于今天人们广泛使用“封建”一说,其内涵更为含混不清,大凡落后的、陈旧的、腐朽的、乃至反动的东西都将之以“封建”相称,戴上“封建”这顶帽子。如封建思想,封建迷信,封建道德,封建专制,封建家庭,封建地主,封建买办,等等。“封建”几乎成了一个口头语,泛化了,其结果,对中国社会危害最大最烈的专制主义却总是逃遁了人们的批判。主张使用“封建”说的一个理由是,它已约定俗成,广泛认同。请问:“约定”了什么?是怎么“约定”的?“封建”说的泛化与内涵的模糊,说明没有约定什么,只是随意所用而已。学术界也没有对“封建”、“封建主义”这一广泛使用的概念做出过推陈出新的界定。
当人们热炒封建主义时,专制主义在一边偷着乐。专制主义声明,我们俩是两个不同时代的产物,其内容、形式以及历史后果完全不同,两者是不可通融的。作为专制皇朝始祖的秦政制有以下三个特点:第一,专制主义首先是一种政治制度,是集权制或中央集权制。这是一个金字塔式的权力结构:地方的权力由中央授予,中央的权力由皇帝授予,帝王是各种权力的源泉。第二,有一个至高无上的皇帝,他是这一制度的核心。皇帝总揽立法、行政、司法之大权,又操控群臣百姓生、杀、富、贵、贫、贱“六柄”之权。皇帝终身主政履职,其权力在家族内传承。第三,君师合一加政教合一为皇帝统治术的法宝。皇帝要享有至高、至贵、至尊、至重、至隆的地位,除独揽大权,还必须在精神与心灵上征服群臣百姓。皇帝集权力与信仰于一身,他是万众之神灵,是专供子民们呼喊“万岁”的偶像。这样的社会,百姓是可以任意驱使的工具。请问,中国人背负专制主义如此沉重的历史包袱可以借批封建主义加以清除吗?新民主主义革命反对封建主义反了三十几年,反出了什么结果呢?毛泽东说:“历代皆行秦政制”。谭嗣同也说:“两千年来之政,秦政也”。两人似乎表述了同一个意思,其实寓意相反。谭嗣同接着说了四个字:“皆大盗也”。而毛泽东的后续词是:“劝君莫骂秦始皇,焚书坑儒要商量”。
近代中国为什么总是吃亏倒霉?不能只怪别人,是自家的专制主义在作祟。日本明治维新时期有一位启蒙思想家叫福泽谕吉,他在1875年所著的《文明论概略》中就明确地论述了中日文明的差异。可中国人在此书出版130多年(即2005年)后还在不停地暗示中日文明同源同种。福泽认为中国人在传统上“自秦始皇杜绝了争论的根源以后”,从此实行了专制政治,历朝历代,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本质上并未改变,仍然是以至尊的地位、最高的权力集中于一身而支配着社会。在日本并非把自尊和自强两种要素都集中在最高权力一身的国度,“至尊未必至强,至强未必至尊”,“任何一种思想都不能垄断,既然不能垄断,这时自然要产生一种自由的风气。这与中国人拥戴绝对的专制君主,深信君主为至尊至强的传统观念相比,是迥然不同的。”福泽谕吉的结论是:“中国如果不经过一番变革就不可能达到日本这样的程度。在汲取西洋文明方面,可以说,日本是比中国容易的。”十年后,福泽又提出著名的“脱亚伦”,积极倡导放弃中华思想和儒教精神,吸取西洋文明,与邻邦“脱离其行伍,而与西洋各文明国家共进退”。反观中国,主导国人的一直是“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训诫,排斥、乃至敌视西洋文明,躺在数千年的文化温床中不能起身。
这个数千年的文化温床中的文化基因是专制主义,而不是封建主义。这个衰老的专制主义为了应对西方文明的冲击,“不能起身”也得起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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