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历史问题决议”的发言提纲
[ 2010年第12期 讨论“历史问题决议”的发言提纲 作者:张明远 ]
一九八○年十月廿三日
通过几天的文件学习,听了一些同志的发言,我同意同志们的意见,总的认为对毛主席的评价是比较客观的,实事求是的,功劳是第一位的,错误是第二位的,功大于过;对四个阶段的划分是对的,符合历史的事实。
同时,对决议草案,我感到还有些不足的、值得进一步研究的地方,总的感觉对毛主席所犯错误的思想根源、历史根源和社会根源讲得不够深透。回顾我们党的历史,结合决议草案,谈几点自己的意见和认识。
一、关于四个阶段的划分问题。
四个阶段的划分是对的。但第二、第三阶段讲得比较多,第一阶段讲的过于简单,第四阶段没有讲,准备在别的地方讲。究竟是在别的地方讲,还是在这里讲,值得考虑。
第一、第二阶段对一些重大的历史事件,决议中没有做出评论。从全面总结历史的经验教训来看,每个阶段的重大事件,每个重大事件是正确的还是错误的,都应当加以总结。第一阶段,从建国到八大,这一阶段中,重大的历史事件有:抗美援朝运动,三反五反运动,高饶事件,肃反运动,反对胡风反革命集团,农业合作化运动。第二阶段重大事件有:反右派斗争,大跃进,三面红旗,庐山会议反右倾运动,四清运动等等。对这些重大事件,决议草案中有的谈了一些,也比较简略;有的就没有谈,该总结的没有总结。第四阶段,即粉碎“四人帮”以后,虽然时间不长,但发生的问题不少,特别是在经济建设上失误比较大,决议中应加以总结。
在四个阶段中,党召开了一系列重要会议,做出了很多重要的决定,这里面哪些是对的,哪些是错的,决议中应当进行评价,对党的“八大”做出了评价,党的九大、十大、十一大也应当做出历史的评价,决议中反映的不够。
二、关于路线斗争问题。
对三十年来的历史,应当从路线斗争上,从正反两个方面进行经验教训的总结。从建国以后发展到文化大革命,我们党犯了严重的路线错误。这些错误不是突然发生的,而是有一个发展的过程,从萌芽,从个别问题上的路线错误,发展到“文化大革命”总的路线错误,一直到粉碎“四人帮”以后的一段时期里,我们党一直有一个“左”倾路线的思潮在起作用,在决定着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第一阶段只是在个别重大问题上有“左”的倾向,有些失误的地方;到第二阶段“左”倾错误有所发展,1957年反右派斗争到1958年大跃进、刮共产风,“左”倾路线就形成了。1960年下半年有所改变,提出了国民经济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对“左”的路线错误有所纠正,1962年召开七千人大会做了总结。但总结得很不彻底,没有从“左”倾路线的高度来认识问题、总结经验,没有认真地吸取教训。随后不久,在党的八届十中全会上,毛主席提出阶级斗争问题,并把阶级斗争作为整个社会主义历史时期的基本路线。从此,阶级斗争越搞越激烈,越搞越扩大化,一直发展到“文化大革命”。在决议中,我认为对下面几个问题应加以认真的总结,作为历史的借鉴。
(1)经济建设中,片面追求高指标、高速度,不顾财力、物力的可能,大搞基本建设,大搞三线建设,违背客观规律,片面强调主观能动性,强调精神的作用,忽视了物质因素,主观主义、唯心主义盛行。
(2)在农村搞瞎指挥,搞浮夸风、共产风,许多唯心主义的东西都泛滥起来,搞什么“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不怕做不到,就怕想不到”,还有什么“大破资产阶级法权”,如此等等,瞎指挥造成1958年农业生产的大破坏,大倒退。
(3)对知识分子的政策,也执行了一条“左”的路线。1957年反右派斗争,对知识分子影响很大,搞了扩大化。1961年广州会议,周总理委托陈毅同志做了报告,本来是为了纠正党在知识分子政策上的“左”的路线错误,但不久又作为右倾进行了批判。在统战政策、民族政策、外交政策等方面,都在不同程度上犯了“左”的路线错误,造成很大损失,因此在决议中应当加以总结。
(4)建国以后历次运动中只反右不反“左”,认为“左”是革命的,右就是修正主义的;“左”是认识问题,右是立场问题,“左”比右好。这是造成历次运动中“左”倾路线错误的认识根源。
由于“左”倾思潮在党内占了统治地位,所以在对待党内斗争问题上,不再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破坏了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不再有个人讲话的权利。后来发展到毛主席自己也不按毛泽东思想办事,说和做两张皮,说是党内实行“三不主义”,实际上到处戴帽子、打棍子、整黑材料;说不要搞突然袭击,实际上大搞突然袭击,把党内生活搞得很不正常。
三、关于高饶反党集团问题。
粉碎“四人帮”以后,华国锋同志、邓小平同志、胡耀邦同志都讲过,认为高饶事件处分的人最少,在党内路线斗争中是处理得最好的一次。决议草案中认为高饶事件的处理无论在方针上,方法上,处理的都是正确的。对这个问题的上述讲话,我认为跟事实是不完全符合的。在高饶问题上,作为一个重大历史问题,我个人认为,有几个问题需要加以澄清。
(1)高饶事件开始是作为反党问题来讲的,并没有作为路线斗争;后来把高饶事件说成是党内第七次路线斗争,一下子变成了一个路线问题。高饶事件究竟算不算路线斗争?我认为在决议中应当讲清楚。我个人认为不能算作路线斗争。高饶是阴谋家,妄图夺取国家最高领导权,搞分裂活动,但是他们并没有一条为谋取国家最高领导权的组织路线、思想路线和政治纲领。在毛选五卷中,也只是承认高饶反党联盟在思想上的无形联系,并没有具体的路线和纲领。因此,不能把高饶搞分裂问题定为路线斗争。我们是唯物主义者,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推理和分析不能作为定性的依据。
(2)高饶反党“联盟”问题。从毛选五卷上看,从党内已经公开的文件上看,这些材料不足以把高饶事件定为反党联盟,至于是否还有其他的证据材料,我不清楚。就目前所能依据的材料,我认为不能算是联盟。如果是联盟,在组织上应有它的纲领。
(3)在高饶事件中受牵连、受批判、受处分的人当中,是否有搞错的,处理不当的?这个问题值得重新审查研究。高饶事件中,中央直接处理的六人,地方处理的有一些人。华国锋同志曾经讲过,对高饶事件的人处分轻了,五虎上将没有开除党籍。对这个问题,我有不同的意见,中央决定处理的六人中,是否参加了高饶联盟,别人我不清楚,但我个人没有参加联盟。高饶事件发生后,东北局在一次批判高岗的会议上,有的同志无中生有,移花接木,无限上纲地给我提了一些问题。当时既不准许我个人发表意见,事情又不进行调查核实。当时的中央工作组林枫、罗瑞卿同志把这些未经查实的意见上报给中央,于是在一次中央会议上,就做出决定,定了性。我自己认为把我定为反党集团的成员是错误的,是违背了党历来提倡的实事求是、重证据、重调查研究的原则的,我没有参加高饶反党集团。至于我在工作中犯有这样那样的错误,那是另一类性质的问题。对此,我已向中央写了报告,请求党中央审查清楚,而且建议在决议中对高饶事件应当给以历史评判。如果说在决议正式发表之前,高饶事件还不能审查清楚的话,那么在决议中至少应当写上:在当时调查研究不够的情况下,对受高饶事件关联的人,有批判和处分不适当的地方,正在重新审查之中,今后还要继续把它搞清楚。
说高饶事件牵连的人少,其实东北、西北不少同志受到牵连,面也是很宽的,如彭德怀同志、习仲勋同志都被牵连进去了。
在这里,我还想谈一下,由于毛主席“左”的思想错误不断发展深化,因此党内斗争也逐渐变得扩大化,无限上纲、无情打击、不准个人有发言的权利。而且在对一个党员做出正式处分之前,就令其停职反省检查、监护、逮捕、坐牢,这是违犯党章和法律的。建议在新的党章上应明确规定,党员在犯错误或者触犯了法律,在没有做出处理和判决之前,不得随意抓人,关人,坐牢。
高饶事件以后,在党内斗争中出现了轻易打成反党集团的事件,把党内生活搞得极不正常,同志们之间互存戒心,不讲真话,削弱了党的团结和战斗力,这是一个值得吸取的沉痛的历史教训。
四、毛主席所犯错误的根源问题。
决议草案中,对毛主席犯错误的根源分析得不透,应当进一步加以分析总结,真正的记取历史的教训,使之今后不再重犯。
(1)应从思想根源、历史根源、社会根源上找原因。我自己感到,毛主席所以犯这么严重的错误,主要表现在主观和客观,理论和实践,领袖和群众,个人和党组织的相脱离。功劳归于自己,凌驾于党组织之上,独断专行。毛主席批评“四人帮”搞唯心主义、形而上学,而他自己就是迷信唯心主义、形而上学那一套。在理论上一味地强调斗争哲学,搞阶级斗争扩大化,搞机械唯物论那一套;在政治经济学上,执行的是小生产者的路线,政治上反对资本主义,经济上完全否定资本主义,把价值规律、商品经济、按劳分配也作为资本主义的东西大加批判,搞空想社会主义,十分留恋供给制那一套办法。人民公社第一个决议提出15—20年中国要进入共产主义,这是十足的空想。
思想上搞个人崇拜,苏共变修以后,对世界共产主义运动,毛主席自以为中国党最正确,把中国当成世界革命的中心,想当世界共运的领袖。
组织上,一方面毛主席自己破坏了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言行不一;另一方面中央各部、各省市党委盲目崇拜,盲目服从,不提反对意见,一味迎合毛主席的心理,反映情况不全面,甚至弄虚作假,助长了毛主席错误的发展,使毛主席过于相信自己的权力是无限的。庐山会议,不经中央讨论研究,以突然袭击的方式点彭德怀的名,在全党掀起批右倾的运动;发动“文化大革命”,也没有经过中央讨论,一个人说了算,致使毛主席的错误发展到十分严重的程度,中国革命遭受了巨大的损失。
五、谈一点文字中的修改意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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