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洪:大峡谷与大峡谷人
佩奇(Page)是一个安静的小镇,只是因为有大量游客,才显得不那么寂寞。到这里来的人一般必去两个地方,一个是鲍威尔湖,一个是羚羊峡谷。很早就在网上订好这两个项目,所以一早就去了佩奇的飞机场,鸟瞰鲍威尔湖的飞机从那里起飞。因为佩奇已属亚里桑那州,那里的时间是西部山区时间,本地时间本来就比犹他州晚了一小时,我们前一天刚从犹他州的潘圭奇(Panguitch)驱车过来,还没来得及转换时间概念,所以竟提前了两个小时到了机场。好在航空公司很灵活,用于观光的飞机也很小,也就提前让我们起飞了。
鲍威尔湖的景色自是美不胜收。蓝色的湖面和红色的湖岸对照鲜明却色调相宜,使人想起了似乎毫不相干的北京天坛的红墙蓝瓦。飞机回到地面,离我们去羚羊峡谷的时间还有两三个钟头。于是去了鲍威尔纪念馆。原来鲍威尔是个人物,他的全名叫John Wesley Powell。正是他,倾私人之力进行了美国最早的科罗拉多河及周边峡谷的考察。在他及他的探险队经历了艰难困苦和重大牺牲以后,最终获得了政府的支持。他的考察报告对美国人认识大峡谷及西部的其它峡谷提供了最初的资料,并为以后对大峡谷地区的开发做出了贡献。
后来我们又驱车去了大峡谷,果然不同凡响。在此之前,我们去了黄石,大蒂顿,布莱斯峡谷,宰恩峡谷等地,但都无法与大峡谷比肩。大峡谷最重要的特质是"大"。因其大,所以气势磅礴,气象万千。大峡谷的北端比南端要高几百米,一些山脊向谷内突出,走在上面三面都是悬崖,惊险异常。第二天起来,发现云海遍布,又是一番景象。到了南缘,赶上落日时分,晚霞映照出了谷底的科罗拉多河,甚是壮美。翌日早晨顺小路而下,景色随时变幻,不曾有什么审美疲劳。
出于好奇,回国以后又在亚马逊网上订购了一本鲍威尔写的书——
The Exploration of the Colorado River and Its Canyons
。
这本书先是讲了科罗拉多河及周边地貌地势的基本结构和生成机理,后边就是日记体的记述。其中有探险中的艰辛和惊险,而最多的是对地貌景色的描写。我原本只是想了解一些相关信息,不想这本书的文字也很简洁优美,有时甚至很抒情。例如,"Walking over to the southeast, we look down into valley of the White River, and beyond that see the far-distant Rocky Mountains, in mellow, perspective haze, through which snow fields shine."(Powell, 2003, p.180)("向西南走去,我们俯瞰白河河谷,又远眺隐在轻柔幽深的薄雾之中的岩石山脉,透过薄雾,雪地在闪耀。")简直是一幅图画。
一般人去大峡谷,只是在几个观景点上照几张像,就算到此一游了。通过鲍威尔的书,我们可以看到也许我们永远也看不到的景观。例如:"These plains are of almost nuked rocks, in strange contrast to the meadows,--- blue and lilac colored rocks, buff and pink, vermilion and brown, and all these colors clear and bright."(p.138) ("这些平地布满了夥露的岩石,与草地相映成趣——蓝色的和淡紫的岩石,浅黄和粉色,朱红与褐色,所有这些色彩都清纯鲜亮。")又是一幅图画。
鲍威尔一行的探险虽然艰苦,但鲍威尔似乎充满了乐趣和享受。在他笔下,上下几英里,甚至十来英里经常显得轻而易举。水中的航行更像是参加了一场舞会:"All this volume of water, confined, as it is, in a narrow channel and rushing with great velocity, is set eddying and spinning in whirlpools by projecting rocks and short curves, and the waters waltz their way through the canyon, making their own rippling, rushing, roaring music." (p.173) ("巨大水量被挤压在狭窄的河道中奔涌向前,冲击岩石和急弯河岸形成回流旋转的漩涡,以华尔兹的舞步跳过峡谷,演奏着潺潺的、奔流的和咆哮的乐章。")
常年在峡谷间考察,鲍威尔上下攀援,炼就了高山独胆,俨然一个"大峡谷人"。他似乎天马行空,临高不惧,遇险不惊,也自成趣味:"[I]t has taken me several years of mountain climbing to cool my nerves so that I can sit with my feet over the edge and calmly look down a precipice 2000 feet. And yet I cannot look on and see another do the same. I must either bid him come away or turn my head." (p.148)"多年的登山镇定了我的神经,从而可以冷静地将脚搭在悬崖边坐下,并从2000多英尺的峭壁往下看。但我看不得别人也这样做。我不是默祷他离开那里,就是把头扭开。"
在夜间,他们席地而睡,天作帷帐。这更会引起鲍威尔的暇想:"躺下来,我们透过峡谷仰望,只看到一小片蓝色苍穹显现头顶,碧空中一轮新月,几多星座,正窥视着我们。…… 很快,我发现一颗明亮的星星正栖息在东面的悬崖上,慢慢地,它似乎从栖息之处飘移过了峡谷。起初,它像嵌在峭壁边上的珠宝,当它从岩石上移开时,我几乎怀疑它是否不会掉下来。实际上,它沿着一条温柔的弧线滑落,仿佛镶嵌星星的明空沿着峡谷展开,搭在两边的峭壁上,这颗珠宝好像因自己的重量摇坠而下。"(p.152)
我曾猜想,鲍威尔本人不可能有这么好的文笔,他一定请了某人给他的文字润色。但又一想,也未必如此。正如中国古人经常在高山大川获得文化灵感一样,峡谷地带的自然灵气也许不仅会洗涤他的心灵,也会洗炼他的文笔。实际上,大峡谷的存在给美国,尤其是美国西部带来了很多文化启示。在鲍威尔纪念馆,还展出了一个因大峡谷而成名的人,他叫埃弗雷特·陆思(Everett Ruess)。他是一个诗人和版画家,虽然在二十三岁那年就去世了,但其作品却在美国西部有着长远的影响。
他的诗就像是站大峡谷之巅的吟唱:
Onward from vast uncharted spaces,
Forward through timeless voids,
Into all of us surges and races,
The measureless might of the wind.
……
Here in the utter stillness,
Here on a lonely cliff-ledge,
Where the air is trembling with lighting,
I have given the wind my pledge(pp.10~11).
(从无名广域而来,
走过永恒的旷野,
与我们奔走竞赛,
是那风的无限神力。
……
在此至静之中,
在此孤崖之上,
在空气颤与闪之处,
我曾向风发誓。)
我在鲍威尔纪念馆中买了一本名叫
Everett Rouss: A Vagabond for Beauty
(W.L.Rusho, 2007) (《埃弗雷特·罗斯:追寻美的流浪者》 )的书,其中收录了这首叫作"风誓"( Pledge to the Wind)的诗。这本书记述了他的生平和他的诗与家信。陆思本人最终消逝在大峡谷之中。他的家人在连续几周没有收到他的家信后决定去找他,只看见了在悬崖边他的马和一点遗物。他最终与大峡谷融为一体了。他本人就像诗一样:Then suddenly, the unreal breath of wind coming from infinite depths will bring to my ear again the strange, dimly-remembered sound of the rushing water. When that sound dies, all dies. (突然,从无底深渊传来虚幻的风的呼吸,又给我耳边带来奇异而朦胧的急流声的回忆。当这个声音消逝时,万物皆亡。 )
一般中国人很少知道鲍威尔,更少有人知道陆思。大峡谷对美国文化的比较大众化的影响反映在好莱坞。大片《阿凡达》看似叙述了一个虚构的故事,实际上是大峡谷对文化的潜移默化影响的例证。故事中的潘多拉星球实际上就是一种峡谷地貌。两边是峭壁,多道瀑布飞流直下,如同鲍威尔的描述:"在我们面前峡谷裂开了。小股急流从右边峭壁流下,另一股急流从左边坠落,…… 右侧可以看到十几道叠瀑,松树与杉树伫立在岩石之上,白杨下泉水流出。在深影之下,岩石下部呈红色与褐色,而在阳光之下,上边则呈浅黄与朱红颜色。…… " ( Powell, 2003, p.162)而《阿凡达》中的天然彩虹桥,在美国西部的峡谷地带也经常可以看到。
更为重要的是,《阿凡达》的故事似乎充满想象,其实并没有超出大峡谷的人文历史所形成的文化视野。影片中的纳威人虽然被装上了尾巴,染蓝了皮肤,好像区别于人类,但仍然在大部分特征上与人类相同,且能用英语与人类沟通,这种看法与美国的早期殖民者对印地安人的看法颇为相近。故事是说,一些地球人为了某种特殊物质要让住在潘多拉星球上的纳威人迁走,甚至不惜动用武力,这被中国的很多人看作是反"强拆"的故事。实际上,"强拆"并非中国独有,有土地的地方,有政府的地方,就可能出现"强拆",甚至是在大峡谷这个看似不宜用于商业建筑的地方。
鲍威尔在他的书中记载,在这些高山峡谷地带,有一个印第安人的部落叫作纳瓦霍(Navajo),当美国从墨西哥手中夺取了这一带的统治权以后,就向这个部落发动了进攻。纳瓦霍人凭借峡谷天险重挫了美国军队。于是美国军队就采取一个非同寻常的卑鄙战术,即射杀纳瓦霍人的牲畜,砍掉他们的果树,捣毁他们的灌溉系统,最后迫使他们投降。纳瓦霍人在被征服后被向东迁移到了德克萨斯州的附近,直到多年以后他们才被允许回到峡谷地带的故乡。鲍威尔对美国这种用数百万美元征服,却用几千美元"开化"印第安人的作法表示不满(pp.51~52)。但究竟,美国政府的目的似乎还是"开化"。
从大峡谷的北缘到南缘要绕路210英里,很显然,其中必经过科罗拉多河。在跨越这条著名河流的时候,我们在桥区稍做停留。这里是纳瓦霍部落的保留地,我们看到了当年重创美国军队的印第安人的后代。河边有一些不收门票的观光点,纳瓦霍人在附近摆着出售纪念品的小摊。他们卖东西不讨价还价。为了想实际支付"门票",我们买了一种印第安小石斧作为纪念。在桥头的书店,我买了一本名为
1491: New Revelations of the Americas before Columbus
的书。我注意了一下,这本书没有被征消费税。书中谈到,在哥伦布来到美洲之前,印第安人社会已经相当成熟了。他们在文明程度和人口数量上长期被美国主流文化低估,实际上就是要减低和掩盖白人主流社会在印第安人身上犯下的罪恶。
回首美国印第安人近代以来的遭遇,主要就是一个被强制迁移的历史。如果鲍威尔记载的峡谷地区的强拆还是为了"开化",在整个美国的强制迁移基本上是为了土地。从宏观历史的角度看,美国政府夺取印第安人土地的基本模式是,当发现印第安人土地上有着有价值的资源时,就向相关的印第安人部落提出交换土地的条件,如许诺给予一定的货币或其它好处,让印第安人迁移到美国政府指定的保留地,这一般是面积较小、比较贫瘠、被认为是没有地上或地下资源的地方。如果印第安人不同意,就用武力驱赶。有一部叫做
Into the West
的电影,好像是斯庇尔博格的作品,直观地展示了当时的影像。整个整个部落的印第安人被美国军队屠杀了。
在多数类似的电影中,美国军队中总有一些恶魔式的人物,如《阿凡达》中的那个军官,以及
Into the West
中的那个军官;但也有同情印第安人的人。然而,为什么总是那些恶魔式的军官更起作用,就不能用个性的差别来解释。这是美国制度的系统性问题。美国的政府是"民有,民享,民治"的政府,关键在于,"民"包括哪些人。在一开始,"民"不包括黑人,当然更不包括印第安人。占有更多的土地,显然符合"美国人民"的最大利益。而大多数印第安人的土地并不具备现代西方产权观念的要素。首先是,主要用于狩猎的土地并没有与农业土地相对应的土地产权概念。在西方人到来之前,甚至在不同印第安人部落之间,也没有明确的边界。
然而,印第安人也部分地从事农业。所以更为重要的因素是,北美印第安人社会并没有形成国家形态,或者说,没有形成成熟的国家形态。而国家,除了教科书中冠冕堂皇的定义外,一个重要特征是,用暴力占领和保护土地。国家占有的土地叫领土,经济个体对土地的拥有叫土地产权。在没有国家的情况下,一个或一群经济个体可以占有土地,但不能有效地保护这种占有。一旦面对组成为国家的敌对人群,就毫无抵抗之力。而这些组成国家的人群,可以通过国家蔑视没有国家的人群对土地的占有,宣布这些土地为美国领土;再依据西方法律概念中对领土的权利加以处置。这在逻辑上没有什么不妥。但从更高的法——自然法看来,这是错误的。因为印第安人有先占的权利,有历史和现状所赋予的实际的土地权利。按照洛克的说法,这也是天赋的权利,即生存权所赋予的权利。
在大峡谷南缘,有一条比较著名的光明天使小路。从这条路垂直向下2000多英尺,生存着一个叫作海瓦苏柏(Havasupai)的印第安人部落。在西方人到来之前,这个部落曾经占有着包括大峡谷南缘及南面的约4万平方公里的土地,。当年白人发现这个部落的经历颇像《阿凡达》中的景象。一个探险队,沿着峡谷小路向下走,到了一处约40米的断崖处,路似乎中断了。他们后来发现,裂缝处隐藏着一个梯子,他们顺梯而下,这里正是海瓦苏柏人夏天耕作的地方(
I am the Grand Canyon
, by Stephen Hirst, 2006, pp.53~54)。
在美国政府看来,印第安人生活和劳作的地方就像无主之地。我们很早就听说,为了开发西部,美国政府将约1.55亿英亩的西部土地赠予了铁路公司,并以每160英亩10美元手续费的代价向白人免费提供荒地。殊不知,这些土地原本是印第安人的。这其中就包括海瓦苏柏人的土地。1880年,因为被发现的银矿要经过海瓦苏柏人的营地,亚里桑那州的州长就建议要建立一个海瓦苏柏人的保留地,其用义,显然是夺走原来属于他们的大部分土地。很快,当时的美国总统海耶斯(Rutherford Hayes)就发布命令,建立一个8英里乘12英里的保留地。海瓦苏柏人被迫接受了这个命令,因为他们已经人亲友那里听说过不服从的后果,他们更怕被完全迁走(Stephen Hirst,,2006,pp. 59~64)。
1893年,当时的美国总统哈里森(Benjamin Harrison)又签署了行政命令,又将海瓦苏柏人的冬季牧场划归大峡谷森林保护区(p.73)。在此之后,美国政府筹备建立大峡谷国家公园。1903年时任美国总统的萨尔多·罗斯福乘火车巡视了大峡谷,建议为了建立国家公园,要清空大峡谷(p.81)。从此之后,海瓦苏柏人就经历了长达数十年被放逐的历史。直到最后,他们被挤到了大峡谷南缘光明天使小路下很小的一块地方,仅有580英亩(约2.35平方公里)土地。
海瓦苏柏人争取归还土地的努力是一个很长的故事,已不是这篇小文所能包括的。但这个过程的意义却是重大的,既反映了美国主流社会对印第安人的观念的变化,也反映了海瓦苏柏人及大多数印第安人对大峡谷及其它土地的理解。美国社会的白人主流和美国政府一直认为,海瓦苏柏人在大峡谷的存在破坏了这个国家公园的景观;后来反对归还海瓦苏柏人土地的竟然还是个环保组织。1971年,海瓦苏柏部落委员会主席李•马歇尔在出席有关大峡谷国家公园的"主人计划"的听证会时回应说,"我听你们都在谈论大峡谷,很好,你们正看着它呢——我就是大峡谷。"(p.207)美国白人主流社会显然忽视了,大峡谷和世代生长于斯的大峡谷人本是不可分割的。
1972年,海瓦苏柏部落委员会在给农业部长和内务部长的信中写道,"我们比周末登山者和职业环保主义者更关心我们土地的美,因为土地就是我们的一部分,并且我们以此为生,…… 我们是人类,有权利生存,而不是岩石或尘土。这里不是动物园……"(p.210页)当他们说"我们是人类"时,就在暗示美国白人主流社会在相当长时间里不把他们当"人类"。在电影
Into the West
里有一段对话,说到印第安人没有疼的感觉,所以不是人类。美国政治上的发展,在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将"人"的概念扩展。因而"人生而平等"的美国信念就必然最终会荫及印第安人。这是海瓦苏柏人要求归还土地的努力最终于1975年能够有所结果的一个原因。
当然,海瓦苏柏人被归还的土地只是印第安人被夺走的土地的很小一部分。这既说明,美国社会在民族和种族问题上有所改进,又说明没有根本的变化。当1924年印第安人被法定为"美国公民"后,他们才能在美国法律制度框架下开展维护自己权利的活动。那些支持海瓦苏柏人土地要求的白人精英,可能出于各种目的。有真诚的,有为了"同化"的,也有怀抱历史歉意的,还有想粉饰历史的。然而,只要有一群人不是美国政治体内部的公民,美国社会的取向与当初对待印第安人不会有什么根本的不同。这就是美国为什么那么轻易发动对外战争,如越南战争及伊拉克战争的原因。
无论如何,尽管在物质层面,归还的土地很少;但在精神层面,它归还了印第安人对土地、对自然的文化态度。在海瓦苏柏人看来,土地不仅仅是能打猎或能种庄稼的地方,它是人的生存的综合空间,它甚至就是人的一部分。这种世代生息、赖以为生的状态具有自然法的最高意义,也因而赋予人们高于商业性产权的权利。大峡谷和大峡谷人甚至就是不可分割的一个整体,"权利"这一意味着主体和客体关系的词汇甚至可以变得没有意义了。只要不把它们分割,就能保护。
谈到美,如果说鲍威尔和陆思这些大峡谷的匆匆过客感触至深、激荡心灵,迸发出美丽的赞叹,那么世世代代居住在大峡谷的居民们将会获得何等灵感?在这些印第安人看来,他们自己、土地、美,和天地万物都浑然一体。大峡谷在大峡谷人看来不仅具有工具价值,他们不仅互相依存,而且互证价值。他们的共同存在才构成了美,因为美意味着和谐,意味着完美。如果说,由于各种原因,我们没有获得印第安人留下的相关文字,那也不打紧,因为"天何言哉"。正如李•马歇尔所说,"土地不会说话,植物不会说话,野兽不会说话,甚至我们峡谷的美也不会说话,但是伟大的神灵和自然母亲会照顾它们。"(p.207)
大峡谷的存在给美国,也给人类带来了一种文化。当初有人称赞鲍威尔征服了大峡谷时,鲍威尔回答说,我不曾征服,我的行为不能对大峡谷有所增减,大峡谷只能使我感到敬畏。大峡谷让人们联想到巨大,遥远,崇高,长久,以至无限。到这里来,有助于突破人们自己的狭小眼界,有助于消解人类的自大心态,有助于领悟超越的精神。回过头来,淡化心中的功利追求,减少对大自然的索取,探寻人与人之间的天道与正义。
我永远忘不了在大峡谷看落日的情景:一对法国情侣在默默地坐着,一个印度人在低声吟唱,…… 而我,与我的一家人,忙着将这壮丽的影像永远印入脑海。
(
The Exploration of the Colorado River and Its Canyons
,
by John Wesley Powell, Penguin Group,2003;
Everett
Rouss: A Vagabond for Beauty,
by W. L. Rusho, Gibbs Smith, Publisher, 2007;
I am the Grand Canyon
, by Stephen Hirst, Grand Canyon Association, 2006.)
2011 年 4 月 19 日 于森林大第
(原载《读书》 2011年第6期,刊载时有删节。)
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