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宪政论纲

2011-08-05 作者: 康晓光 原文 #天则双周论坛 的其它文章

儒家宪政论纲

时 间: 2011-08-05

地 点: 天则经济研究所会议厅

主讲人: 康晓光

主持人: 秋风

评议人: 彭永捷 唐文明 田飞龙 莫志宏

版权所有: 天则经济研究所,转载须注明出处。

实录

今天的主题是儒家宪政论纲,主题发言人是人民大学的教授康晓光教授,欢迎康教授。
秋风:
现在开始吧。
冯兴元,盛洪:
我们已经开始了。
康晓光:
谢谢秋风的邀请,尽管秋风玩来了一分钟,谢谢天则所提供了这么好的一个讨论的平台,谢谢这么多的朋友来参加讨论,希望大家不吝赐教。那么我现在假定各位已经阅读过我的那篇文章。这篇文章我前前后后写了一年多,第一次初稿是去年年底发表的,听取了一些朋友的批评意见,后来在北大法学院的一个小型沙龙上和一些朋友做了些探讨。今年春节后我又写了第二稿,放在了网上。文章比较长,有两三万字,我不想逐一的去讲文章中的内容,只是把我写作文章的想法和思路提纲挈领的介绍一下,所以我假定各位朋友大致浏览了一下原文。刚才我问了一下冯兴元教授,他还没有看到我的文章,但是我想凭着他的聪明睿智,只要一听就明白了。我想先介绍我为什么写这篇文章以及写作思路,最多用上二十分钟吧,剩下的时间留给讨论。首先我要说我面对的是什么问题,就是这篇文章要回答的是什么问题。近代以来,尤其是在当下,中国的政治领域存在着政治正当性的危机。正因为面对着这样一个问题,我尝试这去提出一个方案,或者是想法。那么如何解决当下政治领域合法性的政治危机呢?我自己的一个基本的立场呢,就是保守主义的立场。简单的解释一下,保守主义,不是简单的抱残守缺,固步自封或者是拒绝变革。我们这里讲的保守主义,就是对待变革的一种态度和思维方式。特别是当我们立足中国的时候,中国有数千年的历史,有着非常悠久的文化。所以对中国来说,想切断历史,然后走向明天,我想这是根本不可能的。对于中国人来说,没有历史,也就没有未来。实际上,个人和文化的关系,就是鱼和水的关系,鱼是离不开水的,水对鱼的影响是很大的,即便有时鱼意识不到水的存在,但是实际上鱼不可能摆脱水对它的影响。如果非要说的话,我在这里是一种文化保守主义的立场吧,就是要不断的吐故纳新,博采众长,我们才能拥有明天。我的基本主张就是,特别是在政治的发展和政治哲学的重建方面,还是要立足自己的历史和文化,以我国的历史文化为体,吸收各国的优秀文化,拿来主义,为我所用。就我而言,中国政治哲学的核心就是儒家道统,就我自己的一种观点,或者说是一种信念吧,在我国未来的政治哲学构建中,儒家道统应该会处于一个核心的地位,一种主宰性的力量。所以我想只有在这样一个核心体系下,在它的指导下,中国政治哲学的重建,中国政治制度的发展才能有一个光明的未来。我也相信这是一条必由之路。那么在中国如何解决这样一种传统与现代,中国与西方的这样一种矛盾,以做到融会贯通,主要是做到通三统。对中国而言,现代的三统是儒家道统,一个是马列主义的传统,一个是自由主义的传统。古代的三统是一脉相承的关系,而我们今天所面对的三统,可能是不同渊源的三统。大体上,我觉得由私有向公有,由计划向市场转型之后,大体上我觉得马列主义作为一种论证现实秩序正当性的一种理论的话呢,它的有效性已经受到了严重的侵蚀。所以在今天,主要的竞争还是儒家和自由主义之间的竞争。虽然说是通三统,但是对现代的中国而言,主要还是通二统,儒家道统和自由主义政治哲学之间的整合问题。如和整合到一起呢?在古代中国,是在一个天下时代,在如今是在一个全球化的时代,在国际社会中,最大的政治主体和单位是民族国家,在一个民族国家的时代,儒家道统如果想回归政治领域,并且想在政治领域中发挥强有力的影响,那么儒家道统必须得在国家理论当中找到一个立足点。如果主要竞争者是自由民族主义的这样一种体系,在我的文章中我的主要的对话对象就是自由主义的国家理论,就是我们说的契约论这样一套东西。那么我的基本策略是入室操戈,就是循着契约论的基本逻辑,然后确立儒家的主体地位。主要是想以儒家为体,以宪政为用,借助宪政这样一种框架,实现儒家对民主的吸纳,这就是我的主要思路。那么要实现这一切,基本的突破口,就是民族主权论。我在这里主要是用民族主权论,来替代人民主权论。我的文章通篇就是这样一个思路,大体的来说一下,谁创造了中国?如果按照人民主权论,就是在某个时刻,所有存在的中国人民,通过一次全国意义上的立宪大会,签订了一个契约,组建了这个国家。这都是在政治哲学的层面上讲,这不是真实的历史。但是就我的观点来看,应该是中华民族创造了这个国家,而不是活在当下的活人创造了国家,不是中国人民这样一种概念。中华民族是国家的创造者和主权的拥有者,而且可以把中华人民划分成三个部分呢,一部分是死去的人,先人;一部分是现在还活着的人,当代人;一部分是未来要出生的人,后来者。把中华民族作为主权的所有者就意味着主权应该由这三部分人共同享有。所有者就是我的文章最最关键的逻辑上的切入点。既然讲国家理论,政府产生,国家代表的问题
那么一个问题是先人的意志由谁来代表。我的基本看法是先人的意志体现在文化当中,因为文化是世世代代的先人思考的结晶。所以先人的意志就体现在历史中形成的文化当中,特别是在政治领域中涉及到政治哲学的时候,尤其的是体现在儒家道统之中。我将儒家道统作为先人的意志的集中体现。这样就在国家主权结构里,为历史文化提供了一个立足点,就为它影响政治正当性提供了一种来源。这里就是讲到时间对民族国家建构性的重要作用。那么自由主义的契约论主要是没有时间概念的。当下的人建立契约,基于同意,建立一种契约。这些人之间彼此没有关系,作为独立的个体意志,一切基于理性,这样一种原则。我觉得无论是作为逻辑还是真实,都不能做这样简单的假定,实际上是说,对于民族国家,对于它的诞生,发育和完善,时间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历史在民族国家形成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儒家道统如何与民族国家结合起来,主要是在宪政的框架下,也就是把儒家道统作为民族国家的一种基本原则,一种基本法,确立下来。然后在此过程中,经过西方经历了几百年建立的宪政这样一种政治智慧吸收进来。以儒家道统为体,以西方宪政架构为用,吸纳民主制度的一种合理的成分,构建儒家宪政。那么在这个过程中,民主的正当性来自哪里?既然当代人是中华民族的有机组成部分,那么他们也就享有一部分主权,那么他的主权就表现在在当代政治决策中的一种权利。当代人为了为中华民族做贡献,也就要有权利参与中华民族的事务。民主就提供了政治上的一套可能性和政治安排。再者,民主也是解决二次委托代理的一种工具。第一次委托代理是中华民族把管理国家的权利赋予当代人,第二次委托代理就是当代人又把这样的权利委托给执政者。只要有委托代理就会造成委托代理之间的冲突,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的冲突,比如说如何解决腐败问题啊等等,那么分权和选举制度的确提供了一套解决机制。正是由于这个原因,民主作为解决委托代理问题的一种有效工具被接受下来。在这里,将民主作为解决委托代理问题的工具和自由主义者的民主所讲的概念完全不一样。根本的问题是秩序的来源,一个社会的秩序如何建立,确定秩序的权威是什么,那么自由民主主义认为多数是唯一的权威。文化伦理及正义没有发言权,对所谓的真理持怀疑和警惕态度。我认为确定秩序的来源一个是多数,一个是真理。而真理多半体现在悠久的历史文化的内核里,多数就是民主准则。所以在我的文章里我也多次讲到多数统治与真理统治的关系,而且我认为真理和社会核心的价值是数不出来的。民主的核心就是数人头的一种统治,就是简单的加减法的办法。所以我的文章里涉及到一些关键问题,最后回到一个老问题。内圣外王是庄子对儒家的中肯的概括。为什么在《大学》里将三纲领八条目作为一种大人之学确立下来,把它作为一种即是个人人生成长的规划,也是社会治理的规划。我认为这是一种不得已的选择,因为从孔子以降,儒家面对的用我们现在的话来套的话实际上就是一种权威主义的政治形态。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政治权利不可能受到来自外部的制约,所以理想政治只能通过内圣外王来实现,也就是说,没有谁能制约皇权的力量。如果要实现一种理想的状态,之能教化他去实现内圣,然后通过他去实现王道理想的实现,所谓的治国平天下。但是内圣是非常不可靠的,无法通过内圣来有效的实现外王的理想,而且圣和王的分离也是一个基本的事实,即便是孔子也只能被称为术王,而不是真王。我想通过儒家宪政来提供一种外圣外王的一种补充方案,不是说内圣外王没有价值,而是说不完善。所谓外圣外王,一方面是把儒家义理运用到政治上,而是通过儒家义理来教化社会,这就是我在02年开始鼓吹把儒教立为国教的目的。更多是在国家架构上,把儒家的义理投射下去,而不是过去那样,通过完全依靠从个人到天下这样的路径,而是通过从社会到国家的结构化整体化的路径。所以在这篇文章里,我尝试这把过去几千年的内圣外王的路径拓展成外圣外王的路径,但是在文章里我没有写这层意思,因为我没有想透,没有想明白,所以没敢写。今天在这里讨论,所以很多同行可以一起讨论一下。这就是我的大体的思路,下面就可以开始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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