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对外援助碰撞国际规范
中国对外援助碰撞国际规范
#国际关系 #外交 #对外援助 #澳洲
(本文刊发于2012年3月7日出版的《 青年参考 》)
□“政见”观察员 陶郁
随着中国经济实力和国际影响的日益增强,许多观察者已经不再纠结于“中国能否崛起”,转而关心崛起的中国将以何种姿态面对由发达国家主导的既有国际规范。
最近,悉尼大学东北亚政治专家 吴瑞利 ( James Reilly )博士在《 当代中国 》( Journal of Contemporary China )期刊上发表论文,比较了中国在东南亚不同国家的官方发展援助项目。他指出:中国对于既有国际规范的接受程度,在不同受援国存在显著差异;而中国如何选择外交姿态,则主要取决于援助对象受既有国际规范的影响程度。
吴瑞利认为,中国近些年来加强了在对外援助方面的透明度,并且加强了与西方援助者积极互动,说明中国的官方发展援助原则与由发达国家主导的既有国际规范存在相通之处;此外,中国强调尊重援助对象自主选择发展道路的权利,而主流国际规范也越来越多地倡导将援助对象而非援助者视为发展计划的核心主体,说明二者在一些方面的发展方向也日渐接近。
然而,在不少原则上,中国的做法与既有国际规范仍然存在较大分歧:比如,中国反对设置援助条件,更加重视政府而非社会组织的作用,并且认为援助者与援助对象同样具有从对外援助中获益的权利。
那么,中国在什么情况下更倾向选择接受既有国际规范,而在什么情况下则更倾向依据国家利益重塑国际规范呢?为了解答这一问题,吴瑞利重点分析了中国对于柬埔寨、老挝和缅甸三国的援助项目。
对柬埔寨,中国在从2000年到2009年的十年间总共提供了价值2.04亿美元的援助和价值5亿美元的贴息贷款,这些援助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出于外交价值的考虑,中国帮助柬埔寨兴建了一些具有象征意义的政府建筑;但与此同时,中国也积极参与了同其他援助伙伴的对话与协作、提高了援助的透明性,并且资助了许多具有文化和社会意义的项目。
在老挝,中国的对外援助重点则在过去数年间呈现出不断变化的趋势:在2001年到2002年间以能源和采矿领域为主,在2005年到2006年间以通讯和交通领域为主,而2007年则以社会和经济领域为主。总的来说,无论是与自身进行纵向对比,还是与其他援助伙伴进行横向对比,中国对老挝的援助都越来越多地从能源和采矿等部门向教育与健康领域倾斜。
对缅甸而言,中国是最为重要的投资源泉;而中国对缅甸的援助,也主要集中在与经济和政治活动密切联系的领域,包括公路、铁路、桥梁、通讯、农业机械、水电站、体育场和政府办公楼的建设。这些项目被认为旨在促进中国相对落后的西部地区进行发展,部分工程对于生态环境的影响在国际范围内引起了争议,而援助的透明性与支付渠道也受到了西方国家的质疑。
吴瑞利认为,中国对柬埔寨和老挝的援助符合既有国际规范所倡导的原则,而对缅甸的援助则具有鲜明的特色,其原因在于受援各国嵌入国际规范的程度不同,对于中国的经济和战略意义也不同。柬埔寨和老挝享受着来源广泛的国际援助,对于这两个国家的援助深受既有国际规范的影响,所以中国对这些国家的援助原则看起来也与国际规范所倡导的内容比较相似。而缅甸长期受到西方国家孤立,因此较少受到既有国际规范的作用,加之对于中国具有重要的经济和战略意义,所以中国对缅甸的援助也就更多地表现出自身的关切。
不仅如此,吴瑞利还发现,中国已经开始主动扩展其对于亚洲开发银行等区域发展机构的影响。具体来说,中国不但开始明确表达自身的政策偏好以及对区域发展组织的愿景,更开始有选择性地提供资金以支持那些更为符合中国愿景的发展计划。从这个意义上说,虽然中国目前在许多方面仍选择与既有国际规范步调一致,但也已经开始影响甚至塑造更加符合自身愿景的国际规范。
国际规范作为人们对于特定国家合理行为方式的一套期待,本身并没有强制意义;然而,即便从强调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的现实主义视角考虑,国际规范也是非常重要的。对于崛起的中国而言,能否有效整合自身利益需求与国际规范所倡导的原则,能否积极利用甚至有效影响国际规范,不仅关涉国家形象,更关涉外交政策的作用效果。
【参考资料】
Reilly, James. “A Norm-Taker or a Norm-Maker? Chinese Aid in Southeast Asia.”
Journal of Contemporary China
21, no. 73: 71-91.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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