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稀土贸易争端:不妨以彼之矛攻彼之盾

2012-05-14 作者: 宿亮 原文 #政見 的其它文章

中欧稀土贸易争端:不妨以彼之矛攻彼之盾

□“政见”观察员 宿亮

欧洲联盟、美国、墨西哥等向世贸组织提起诉讼,称中国限制稀土出口的政策违反世贸组织规则;随后再次向世贸组织诉讼,要求中国放松焦炭、矾土、锌矿等稀有资源的出口限制。一场“资源战”硝烟渐起。

针对这场纠纷,台湾淡江大学全球政治与经济系助理教授 邓盛鸿 (Reinhard Peter Biedermann)在《中欧观察》上发表了一篇题为《欧盟需要中国的财富:稀土争端》的文章。他指出:西方世界应对中国资源出口限制的策略必须从中国视角出发,考虑中国的需要。

中国对于稀土资源的认识和评估在历史上存在差别。邓小平曾经说过:“中东有石油、中国有稀土。”他将稀土视为中国大量拥有的资源。不过,2012年,中国稀土协会在网站中说:“土在宇宙中是稀有的,但稀土却没有那么稀有。”

正是这种认识上的差异,中国在多年前以近乎“倾销”的低价在世界市场销售稀土,直接导致美国、日本等稀土储量较高的国家放弃生产。中国颁布出口禁令后,这些国家的稀土矿可能会重开,但短时间内也将对以稀土为原材料的产业造成影响。

对于可能产生的影响,德国工业协会认为,中国限制稀土出口的背后目的是迫使欧洲企业将生产基地重新放在中国境内。

在中国方面看来,限制稀土出口的原因是保护环境,因为稀土生产过程会产生多种酸性物质和辐射物质。在世贸组织的应诉过程中,中国打出“环境牌”,不过,这一说法最终被世贸组织委员会否定。欧盟委员会分管贸易事务的委员在于中国商务部代表会商后,对中国放开出口限制的前景乐观。

邓盛鸿认定,一直以来,欧盟奉行一种“原材料外交”,希望确保获取第三世界的“关键性”工业原材料。在这种外交方针的引导下,欧盟制定了原材料清单,而中国是15项关键原材料中11项的主要出口国。

事实上,这种关注于原材料获取的外交政策完全服务于欧洲工业企业的利益,受到欧洲多个环保组织的抨击。以工业利益与环保需求为主题的游说活动从来就没有在欧洲议会平息。

文章批评,欧盟的原材料外交是旨在用一种方法包治百病,这种政策不现实——对于非洲原材料出口国,出口税收是重要收入,针对性的原材料外交可能有效;而对于不断成长的经济体中国,环保是更加需要重视的现实需要。

邓盛鸿认为,如果欧盟一味依赖世贸组织等国际机制解决贸易问题,而不考虑自身在全球政治中频频呼吁的价值观,只能进一步在全球经济中激发贸易保护主义,最终引发“资源贸易战”;同时,还可能引发内部民众与欧洲一体化机构之间的问题。

这篇文章之所以有趣,在于他评说的是中国的对立面。事实上,根据邓盛鸿的逻辑,中国政府只需要支持欧盟范围内的环保组织游说欧盟各大机构,就能够向欧洲国家施压,伸张中国的利益诉求。与此相似的一个案例是欧盟向全球航空业征税,中国国内有一种声音,即可利用国内防护林建设和绿化工程缩减或吸收的碳排放折合欧盟碳税,用这种方式与欧洲谈判,“以彼之矛,攻彼之盾”。

【参考资料】 Reinhard Biedermann,China’s Wealth is EU’s Need: The Conflict on Rare Earth Elements, EU-China Observer, Issue 1,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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