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英案”与微博知识分子的“党性”

2012-05-22 作者: 特约作者 原文 #政見 的其它文章

“吴英案”与微博知识分子的“党性”

——“传播政治经济学视野下的微博事件”系列文章之一

□“政见”特约观察员 吴红毓然

按:本系列文章基于2012年4月于上海召开的“传播政治经济学视野下的微博事件工作坊”讨论旁听所得,按照具体的议题,分几次刊出。需要指出的是,很多学者的研究仍处于初步阶段,并未成为正式发表论文,且旁听记录或有疏漏,因此,学者们所提出的问题及结论都可能在今后被补充或纠偏。

备受关注的“吴英集资诈骗案”终于尘埃落定。5月21日下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经重新审理后,对被告人吴英集资诈骗案作出终审判决:改判死缓。

在改判之前,“吴英案”曾经在微博上引发热议。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讲师王维佳分析新浪微博上有关“吴英案”的言论之后提出:以微博为代表的新媒体实际上为“党派性”的意见表达和特定政治观念的宣传提供了主要渠道,这一平台上所提供的言论与意见与任何传统媒体相比,都具有更明显的“党派特征”和“宣传意味”,而不是公共性和开放性。

他说,如果缺了独立、开放的信息,缺了对反面的、不同意见的了解,基本上按照政治立场发言的话,实际上是一种政治狂热,也是“去政治/反政治”;另一面,会导致托克维尔所谓的“温柔的专制”,即大家不关注政治了。

首先,在微博特定议题的讨论中,影响舆论的意见领袖由社会角色和阶层属性十分相近的固定群体构成;其次,这一群体虽然分析特定政治议题视角和知识背景有所不同,但是基本持有同质化的政治观念,与这些政治观念相悖的事实和意见很难进入群体的讨论中;最后,这一群体在讨论特定政治议题时,有着明确而统一的政治目标,并利用网络空间主动发起政治动员,试图影响现实政治决策,甚至推动政治体制变革。

概括来说,相近的社会经济地位、共同的文化政治意识和统一的政治目标是微博上“党派宣传”形成的三个条件。当然,“微博党”与传统政党的明显差异是缺乏制度化的组织原则和决策程序,这也许是新媒体技术带来的有限影响之一,但是由于戴上了“自由”和“公共性”的帽子,反而使这一平台上的宣传比传统党派宣传有着为强大的舆论影响力。

该学者的研究对象为2012年1月18日(吴英案二审判决)至2月17日共一个月时间内的新浪微博文本,以“吴英”为关键词,“转发次数1000次以上”的“认证用户”微博,得到92条结果。他观察到:很多人曾经在“李庄案”时质疑“用价值判断代替了程序判断”的做法,但针对“吴英案”的这92条微博却又出现了大量动员性的“价值观点”——对“救吴英”持积极正面态度,对“吴英案二审死刑”持反对和质疑的负面态度。

统计发现,对此发言的微博用户中高达89%的职业身份为学者、媒体或媒体人、企业高管、律师。不过,四种职业均有各自的话语框架——

媒体:一般会呈现与传统媒体一以贯之的“新闻专业主义”的“客观话语”,但其所选取的事实虽无情绪表达,却是完全支持吴英的立场,没有另一方意见的呈现。

企业高管:“设身处地”,回顾民营企业发展史,自身创业史、阐述吴英集资的无奈与合理,而更激进的则将矛头直指体制。

律师:批评发帖审判的程序非正义的细节。即使大家在讨论法律问题,也把司法问题变成了立法问题,最后都会引申到法律的善恶问题。

学者:视角多样化,除经济学者和法学者针对专业领域发言之外,其余学者的微博内容基本都超出了专业学术领域,就言论的权威性而言与普通用户差别不大,但由于大量粉丝的存在,“非专业”的微博依然被大量转发和快速传播。

该学者进一步指出,这些微博所体现的话语和逻辑框架是:

第一,抨击中国垄断的金融制度,继而将抨击范围扩大至整个体制,认为体制应为吴英的行为负责;例如,法律学者一方面强调吴英案只是一个法律问题,另一方面却不断发布吴英案的“网络舆情”“民意”调查等微博内容;一方面援引现有法律法规质疑法庭审判的诸多细节,捍卫法律审判的程序正义,另一方面却呼吁“财产犯罪首先废除死刑”“提升司法正当性”等针对法律体制的改革。

第二,罗列法庭审判程序的“非正义”细节,质疑审判结果的公正性;在质疑审判程序非正义的同时,将关注点从吴英案引向“腐败官员”和“政府”。微博文本暗含的逻辑是,将此前某些腐败官员的审判与吴英案进行对比,以阴谋论的方式揣测官员和政府在吴英案中获利等。问题在于,比较案例是经过选择的,那些被判处死刑的官员被忽略,那些因非法集资而被判死刑的先例更是被刻意遮蔽。该学者认为,这种对事实材料加以筛检、重新排列组合的话语表达,显然与精英知识分子“提升司法正当性”的口号相悖,甚至与他们自身追求的“程序正义”也是相左的。

第三,宣称“救吴英”是民心所向、民意所趋。民意被作为“罪不至死”的强有力证据,“社会判决”“舆论”“网络舆论”等概念被等同起来互相替代。代表民意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声称“救吴英”是民意和舆论的呼吁,但微博的技术、经济门槛和文化氛围使得其参与者不可能涵盖所有的社会阶层,尤其不能涵盖占中国人口大多数的农民等底层民众;其次,微博空间呈现的热点话题并不能所代表公众的利益和想法。第二种是形成“你我都是吴英”的印象,吴英案已经不是个案,而是一个符号,一个反映经营知识分子固有观念和思维的符号。该学者指出,“为吴英请命”这一表层诉求之外,精英知识分子更重要的诉求是自由的市场经济、自由的融资制度。“中国经济不是市场经济,而是距离市场经济还有100年”这样的言论暗含了一个前提假设:自由市场经济是最完美的经济制度。

因此,无论言论主体的职业、知识背景和视角有何不同,倡导超越阶层和国家的普遍主义人性,以自由市场的方式反对国家垄断,对体制表达强烈不满都是共同的意见。将社会、市场甚至民众与国家对立起来,这种二元对立的观念构造在“微博知识分子”的政治思维中是一个普遍的定式。在这样的视野中,知识分子们不可能再去讨论非法集资、高息揽储对经济、社会和民生带来的危害,对吴英判刑的正当性证据几乎不被正面讨论。

该学者指出,从社群和共和的理念来看,公共性的政治至少要满足两个基本条件,一是对公共问题持续不断地关切和参与讨论,二是集纳各方观点和事实,保持独立的思考和判断。但从微博等新媒体的发展来看,在前述两方面都不具备形成公共性的条件。

加拿大西蒙雷泽大学传播学院副院长赵月枝补充说,王说出了大家都看到了但没点出的现象,即:在社会性与公共性的宣称下,我们看到了微博上面“赤裸裸的阶级性”。更有意思的是,在西方金融危机的语境下,我们还在盲目崇拜金融自由,很明确地按西方自由金融的逻辑,重新设计政治体制,这里面还有非常明确的自为性,及葛兰西意义上的阶级话语霸权,比如“吴英就是你我他”,这体现了非常自为的“我就是要代表人民”。话语动员最早可以追溯到孙志刚案,孙志刚就是你我他,你有反对的声音,人家就要吃了你,你就是五毛。这应证了马克思主义思想经典的一句话:“支配着物质生产资料的阶级,同时也支配着精神生产资料。”

赵月枝指出,主流媒体在党/国体系下并无作为,而宣称要媒体公共性的那些人反而实现了媒体的党性,在今天我们要反思:公共性是不是以阶级性为基础的?是不是不能抛开阶级性来谈公共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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