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革的中国需要社会管理创新
变革的中国需要社会管理创新
#台湾 #社会 #社会管理
(本文发表于2012年6月6日出版的 《青年参考》 )
□“政见”观察员 刘冉
中国经济飞速发展的同时,社会抗争也有愈演愈烈之势。一直以来,公民维权与国家维稳的博弈从未止息,学界对于国家与社会关系的讨论也颇为热烈。台湾政治大学东亚所副教授王信贤近日在一场学术研讨会上发表论文《当代中国国家能力与社会稳定:兼论“社会管理创新”的意涵》,通过研究中国大陆社会抗争的图景,指出“社会管理创新”只有 在操作得当的前提下,才能够达到巩固国家基础权力的目的。
改革开放这一巨型社会变革撼动了中国大陆多年来较为稳固的社会基础,随着贫富差距扩大、单位体制瓦解加上城市化与全球化的冲击,中国的社会问题纷纷涌上水面,并开始表现为愈演愈烈的群体性事件。作者引用中国官方统计,指出2005年,未经批准的游行、示威和集会活动达9万6千余件,超过820万人参加;而根据清华大学社会系孙立平教授估计,2010年中国社会抗争事件共发生18万起。
在缺乏官方资料的情况下,作者通过各大新闻网站收集2007年至2011年有关社会抗争的媒体报道,通过重复比对方式比较各新闻网站提供的数据及事由,采用重复次数最多的资料,对参与人数采用最低数据。该统计共收集到1117笔个案,其中千人以上抗争占35.6%,万人以上个案占4.9%。
在抗争地点方面,排在前十位的地区分别是广东、北京、四川、湖北、浙江、上海、湖南、江苏、广西和山东。作者分析,广东排在首位,一方面是因其接近香港、媒体较 为发达和开放,另一方面是因其劳动密集型产业居多,劳资冲突时有发生;北京排在第二位则是因为上访民众多汇集于首都。其他身份多为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及中部工业大 省,因此作者判断,“经济快速发展导致的社会变迁是高频率社会抗争发生的主因”。
从抗争事由来看,工人抗争(包括农民工维权)最高,占24.4%;农民抗争(包括暴力拆迁、土地补偿问题)占21.7%;中产阶级抗争(城市业主、退伍军人、教 师等)占17.1%;由于地方政府执法不当(如城管打人)引发的抗争占9.1%。抗争诉求多与温饱、居住等基本生存权有关,占整体资料的81.5;而与环境、女权、民权相关的后物质主义诉求则仅占18.5%。作者由此认为,抗争主体仍为中下阶层,与现代化理论者的期待有所差距。
在抗争方式上,非暴力抗争占68.5%,暴力抗争占19.6%,另有11.9%非暴力抗争因无法得到回应而转为暴力。其中,有组织的抗议动员仅占1.2%,而绝 大部分社会抗争都属于突发事件。此外,有5.1%的抗争使用了网络、手机等科技。
在抗争对象上,行政部门占52.1%,公检法军各部门占15.7%,国营企业占8.1%,加上由非政府部门转向政府部门的抗议,针对公权力的抗议总共达82.7 %。
作者引用近年来研究,认为大陆民众对于地方政府的信任程度远不如中央政府,呈现明显的“差序信任”格局,即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信任程度逐步降低。“胡温体制 ”所强调的“和谐社会”“以人为本”等执政理念,一方面提高了百姓期望,提供了政治抗争机会,另一方面也将地方政府妖魔化。因此,地方性抗争多为手持中央政策文 件“依法抗争”或“以法抗争”,呈现出“反地方不反中央”的特色。
通过回顾文献,作者指出,之前对于社会抗争的研究多集中于社会而往往忽略国家的地位,但对于中国而言,国家始终是一切的主导者。作者引用Michael Mann对于国家权力的两种分类:“专制权力”指国家执政者不经社会同意而行使其意志的能力;“基础权力”则指国家通过贯穿、渗透社会,以组织建构和政策制定为 手段,去协调社会生活的力量。现代国家的特征是基础能力的增强,这一方面体现为基础权力的强化,一方面表现为国家能够与社会部门保持良好的协作关系。
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中国呈现出“威权政体”特征;社会部门虽有一定的自主性,但依然为国家所控制,党国体制依然强大。作者认为,面对国内和国际环境的转变,中 国目前正在调适国家能力,一方面强化其基础权力,以避免过度依赖专制权力,另一方面也在寻求与社会部门的合作。“和谐社会”“以人为本”“社会管理创新”这些理念便是在这一目标下产生的。
自从十七大报告提出“完善社会管理”这一概念,中共中央领导人多次发表相关讲话,对社会组织的培育力度也有所增强。“双重管理体制”这一NGO登记最大的难题面临突破,特别是广东省已将业务主管单位改为业务指导单位,允许社会组织直接向民政部门登记;上海则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推动社会组织发展,同时实行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管理。
作者认为,“社会管理创新”理念目的在于强化国家能力,涉及两方面发展:其一是将以党国为核心的“治安”转变为有社会协同参与的“管理”,其二是强化以“专制权力”为后盾的“基础权力”。在社会管理创新的真正内涵尚未确定之时,各部门和各地方政府多有“各取所需”的解读,政策虽时有松动,但并未触及问题核心。同时,维稳经费逐年增长,基层干警人员和派出所数量也逐年上升,代表国家强制力量的公安部门出现了权力扩张现象,而“维稳”成为地方政府逃避责任、隐瞒事实的避风港,这都是值得警惕的现实。
作者最后指出,当前的“社会管理创新”改革虽然加入了社会协同与公众参与,但在党委领导和政府负责的大框架之下,真正的社会注定受到忽略。此起彼伏的社会抗争证 明,在分裂式的权威官僚体系之下,官员形成的利益网络将难以贯彻真正的社会创新举措。作者由此建议,社会管理创新必须建立在政治改革的基础上;社会管理必须与民间力量结合,支持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参加社会变革与创新。
【相关文献】
王信贤(2012)。《当代中国国家能力与社会稳定:兼论“社会管理创新”的意涵》。中共“十八大”精英甄补与政治传承:变迁、政策与挑战国际研讨会。台湾国立政治大学国际关系研究中心。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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