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差距缩小,还要等待多久?

2012-08-01 作者: 吴瑶 原文 #政見 的其它文章

收入差距缩小,还要等待多久?

□“政见”观察员 吴瑶

你的收入增长赶上GDP增速了吗?你是否感觉自己挣的钱越来越赶不上在垄断部门工作的朋友?西部欠发达地区居民收入与东部发达地区的差距什么时候能小一些?……

尽管中国的收入分配体制改革方案近几年已酝酿起草和征求意见,但至今尚未出台。中国居民的收入差距仍在拉大,收入分配沉疴备受诟病,却未见有效解决。

日前,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发布了《转折期的中国收入分配——中国收入分配相关政策的影响评估》报告,通过10个分课题,研究了当下中国收入分配存在的问题,并对过去20年来采取的多项制度改革和政策予以剖析,审视其在抑制收入差距扩大方面的效果。

报告认为: 当前中国已经进入收入分配转折期。

进入2000年以来,中国收入分配的差距在扩大,但差距扩大速度正在减缓,并趋于稳定。报告分析2007年收入分配差距指数后指出,中国收入分配差距的2/3来自城乡差距和地区差距。而数据显示,我国的地区收入差距已经从2005年左右开始下降,城乡收入差距也于2010年左右连续两年下降,但农村内部和城镇内部的收入差距在继续扩大。

所谓的收入分配转折期会有何表现?报告认为,在今后一段时期,收入差距的下行力量和上行力量并存,总体差距或将趋于稳定,然后逐步走向下降。

但“转折期”并不意味着收入差距到达某一高点后随即稳步进入下降通道。“我们不能指望收入差距下降会很快地、自动地到来,其持续时间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背后的经济和社会结构变迁以及政策和制度的调整,而灰色收入和腐败带来的严重收入分配不公问题,则会给收入分配走势带来新的不确定性。”

收入差距过大的主因:政策因素和制度障碍

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收入分配研究院执行院长 李实 提出,近两年导致收入差距缩小的主要因素主要是:农产品价格大幅度上升,包括农民工在内的非技术工人或蓝领员工工资的较高幅度提升,以及农村公共政策的影响。

然而,农产品上涨势头并不具有持续性,蓝领工人工资的快速提高也是受到政府经济刺激计划等短期因素的影响。这样看来,这两个因素不足以支撑收入差距继续缩小。

与此同时,导致收入差距扩大的若干因素却仍然存在,并且有越来越明显的趋势。比如城镇房地产价格上升,带来高收入人群的财产性收入大幅上升,加大了高收入人群和低收入人群的收入差距;较高的通货膨胀则对穷人和低收入居民更加不利。社会保障制度的分割造成不同人群之间收入差距扩大,像是不同的退休金制度就使得老年人退休收入差异巨大,公务员退休保障制度毫无疑问是其中最吃香的一种。

李实在研究中还发现,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在持续扩大,垄断行业高收入问题更为严重。例如,2003年,金融行业职工平均工资比城镇平均工资高出了49%,而这个数字在2009年达到了87%。“垄断行业工资的快速增长,虽然反应了这些部门员工人力资本的提高,而更多地反映了这些部门垄断利润的快速增加和利润向工资的转移过程。一些相关的研究表明,垄断行业与竞争行业收入差距中的2/3来自于垄断本身。”

垄断部门收入的过快增长带来了全社会收入差距扩大的现象,垄断部门的垄断收益和企业利润很容易被转化为部门职工的收入和福利,因此职工收入增长会大大超过一般竞争部门。研究者指出,这些部门延迟市场化改革只会造成差距进一步扩大。

归结种种原因,政策因素和制度障碍被认为是居民收入差距过大的主导性因素。计划经济时期就已经显现出来的城乡收入差距问题,其实与传统的“重工轻农”“重城轻乡”的发展战略选择紧密相关。在地区收入差距方面,投资往往最先流入较为发达地区,导致不同地区之间经济增长出现差距,从而带来收入差距的问题。

再分配力度有待加强

当前,缩小收入差距的政策应该涵盖初次分配、再次分配和相关配套政策。李实认为,初次分配政策首先应该解决市场扭曲和市场不完善的问题,“所谓市场扭曲,主要是就劳动力市场和资本市场而言的。现在劳动力市场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分割,存在着工资的扭曲,存在着对农民工的歧视,存在着对女性劳动力的歧视,存在着劳动力流动的障碍,存在着同工不同酬的现象。”

因此,解决城乡收入差距问题,当务之急是形成一个一体化的劳动力市场,能够使得农民有更多机会进城,并且能获得平等的就业和公平的收入待遇的机会。“建立公平、有效的劳动力市场秩序和环境无疑对缩小初次分配中的差距过大问题起到重要作用。”

李实指出,相比起初次分配政策,再分配政策有更大的运作空间。目前,我国收入再分配力度有待加强,向低收入人群增加转移收入又有利于提高社会的消费倾向。更为重要的是,政府财政收入和非财政收入的高速增长为增加转移支付提供了条件。李实建议,政府指出应当向社会保障与收入再分配倾斜,增加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等社保体系的资金投入。同时,财政支出结构也应当作出相应调整,财政支出要逐步退出竞争性经济领域,逐渐提高社会保障的救助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

另外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是,在遏制权力寻租和腐败带来的收入分配不公方面,必须形成一系列配套措施,比如完善收入、税收监管制度、健全政府权利的监督机制、实行政府官员收入和财产公布制度等等。一旦出现权力过分集中又缺乏民主监督,就容易导致腐败问题,腐败收入和其他灰色收入也就随之出现。但李实提醒说,虽然消除腐败收入和限制灰色收入能极大提高整个社会收入分配的公平性,但它对收入差距缩小的作用仍然相对有限。

研究者最后指出:“解决收入分配不公的问题,不仅是一个收入再分配问题,而且涉及到经济、社会和政治的各个层面。这不仅需要经济体制和社会管理体制的深化改革,更需要加快政治体制改革的步伐,包括推进民主化进程。”

【参考资料】
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转折期的中国收入分配—中国收入分配相关政策的影响评估》,中国发展出版社,2012年7月。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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