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由谁掌控?
国企由谁掌控?
#欧洲,政经,国企
由于牵涉利益复杂,且事关意识形态性质,中国的国有企业改革一直争议不断。近年来,大量人才纷纷涌向国企,而民营经济面临的环境日益恶化,贷款难、“玻璃门”等现象普遍存在。
国企改革陷入僵局,普遍观点认为:改革的最大阻力来自既得利益群体。中共新任总书记习近平也表示,“改革要勇于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然而,所谓“既得利益群体”的界定并不明确。当下中国是否存在明确的国有企业势力的利益集团?国有企业集团是如何逐步形成的?它们又在多大程度上影响中央决策?这一系列问题,正是丹麦哥本哈根商学院Kjeld Erik Brødsgaard教授在2012年发表的一篇学术论文中试图探讨的内容。
在文中,研究者着眼于研究执政党和国有企业之间的关系。他认为,在国企势力的掌控问题上,中央的政治控制和国企的自主性两种力量兼而有之。一方面,国有企业拥有前所未有的独立经营权力,获得数额巨大的经济利益;另一方面,由于国企高管由中央任命,党对于国企仍然拥有掌控权。
改革开放初期,行政体制改革造就了一批国有企业。为创造有效率的经济环境,简化官僚体制,原先由部级单位承担的职能逐步被若干大型企业所承接。比如,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相继成立,石油部于1988年被撤销。这一过程意味着体制内企业集团的产生。新建立的企业仍由原先行政官僚所管理,虽然转变为企业编制,其正部级的行政级别仍得以保留。
九十年代,为促进国有企业参与国际竞争,号称“国家队”的央企集团形成。这些企业在利润留成、投资和国际贸易方面的自主权大幅提升。1998年,煤炭工业部、机械工业部、冶金工业部等10个原部级经济部门分别改组为国家局,交由国家经贸委管理。行政级别降低使得相关部门对其负责领域的国企集团的管理权力弱化,人员编制也大幅减少。此外,各领域大型企业兼并融合,留存2-3家大型企业。比如,中石油和中石化逐步在石油领域取得垄断地位。他们不仅享有在企业经营方面极大的自主权,在资本市场上也掌握有巨大权力。
2003年,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代表国务院管理国有企业。但是,由于不掌握收缴利润分成和高管任命的权力,国资委对大型国企的管理权力十分有限。相关部委人员编制不足、部门间职能交错等问题导致其无法充分履行监管职能。在财政政策方面,国企利润上缴比率长期处于低水平,在舆论指责中仍然掌控高额利润。
上述历史沿革的结果是:中国政治经济体制中形成了一个具有极强议价能力,对政府决策产生重要影响的国企集团。
尽管如此,文章也指出,执政党对国企集团仍然拥有掌控力。由于国企高管大多为党员,中央有权对其进行管理。此外,中央还拥有在国企和政府部门之间人事调动的权力。这些人事控制维持了党与国企集团之间的权力平衡,避免了国企领导人对党执政权威的挑战,确保国有企业的发展服务于党的利益和政权稳定。
那么,国企到底是否形成了一个特殊的利益集团?作者对此持谨慎态度。
他指出,一方面,国企集团并没有形成较为一致的政治立场,国企集团到底以何种方式对政策形成施加影响有待研究。此外,集团政治理论预先假定了一个多元化的政治制度,这一点却与目前的党政制度并不兼容。但另一方面,国企集团的成长的确导致了政策制定的利益分化,它们超出了官僚体制的运行逻辑,作为市场主体独立运作。它们拥有极大的自主权,缺乏相关部门监管。而且,入选中央委员的国企高管也形成了一股独特的政治力量。
针对国企改革的困境,这篇论文与其说给出明确的解答,不如说抛出了一系列值得探讨的问题。正如研究者在文末所言,针对国有企业集团在政治决策中的作用、党与国企的互动和博弈等问题,仍然需要更加深入的研究。
【参考文献】
Kjeld Erik Brødsgaard (2012). Politics and Business Group Formation in China: The Party in Control?. The China Quarterly, 211, pp 624648 doi:10.1017/S0305741012000811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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