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北极战略:参与者?改革者?

2013-08-23 作者: 宿亮 原文 #政見 的其它文章

中国北极战略:参与者?改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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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8月8日,中国远洋航运旗下“永盛”号商船从上海启程,穿越白令海峡,经北极航道前往荷兰港口鹿特丹,预计到达日期为9月11日,比穿越苏伊士运河的传统路线缩减12至15天航程。这是中国航船首次选择“极地线路”。

在此之前不久,中国已成为北极理事会正式观察员,并在上海成立首个以北极问题社会科学研究为主的机构“中国—北欧北极合作研究中心”。

中国“北望”似乎是件自然而言的事情。美国研究机构估计,在尚未勘探的资源中,北冰洋深海中拥有13%石油、30%的气态天然气、20%的液态天然气。另外,北极地区拥有占全球储量9%的煤和众多钻石、黄金及铀资源。更不用说,北极航道能够有效从安全和经济两方面解决中国的“马六甲困局”。

以“永盛”号所走航线为例,比传统航线减少22%的距离。同时,船只还可以不受苏伊士运河船只吨位的限制。据估计,中国通过北极航道每年大约能够节省600亿到1200亿美元。

不过,北极这样的“肥肉”吃起来并不容易。不少国际政治学者认为,北极可能引发各国“新冷战”。俄罗斯政府曾公开警告,北极地区在10年内可能爆发战争。除中国外,欧盟、印度等国都看重北极的地缘和经济价值,积极参与北极事务。而北极圈国家组成的北极理事会对于全球开发北极并不“感冒”。

最新一期美国 《海军战争学院评论(Naval War College Review )》 发表学者 夏伊洛·伦沃特(Shiloh Rainwater) 的文章,分析了中国正在形成的“北极战略”。

伦沃特认为,中国北极战略的基本逻辑是与北极地区国家展开合作,尽力保持北极地区国际政治博弈现状,避免对抗。同时,反对北极地区国家形成排他性“小集团”。在这一过程中,发挥中国的“软实力”,参与北极事务,并影响现行北极治理模式。

首先,中国在北极地区积极开展“科学外交”。除派出“雪龙号”和新型北极科考船进行独立科研外,中国研究人员积极参加北极科学峰会周、国际极地年项目等北极地区科研活动。

其次,中国尝试通过更多参与北极治理来获取更多影响力。在成为北极理事会观察员之前,中国曾多次申请,“屡败屡战”,努力跻身“北极俱乐部”。

最后,中国以北极地区国家为对象,开展资源外交。中国在加拿大、俄罗斯、丹麦和冰岛都积极进行资源勘探项目合作,并拿出大量资金注入这些项目,以拉近与北极地区国家的关系,换取在北极事务上的更大发言权。

从大背景观察,中国在北极地区的积极介入体现了中国经济发展和实力增强的现状。在国际政治领域,学者们关注的焦点在于,崛起之后的中国,究竟是一个“维持现状国”还是“变革主义国家”?换句话说,中国在北极地区的目标是希望成为极地国际社会机制的参与者还是改革者?

所谓“维持现状国家”,即遵守现行游戏规则,并从中获益的国家;而“变革主义国家”指对自身在现有体系内的地位不满,希望重新设计各国关系体系形态。简单来说,前者希望维持均势状态,后者要求改变现状。

美国著名学者江忆恩(Alastair Iain Johnston)2003年指出,“维持现状”和“变革主义”不是非黑即白的概念,存在程度差异。根据国家参与国际社会活动和对国际组织的态度,江忆恩在“维持现状”与“变革主义”两个极端状态中间列出5个“档位”。伦沃特认为,中国在北极地区的状态居于中间位置,既給北极圈国家带来机遇,也带来挑战。

中国“北望”很大程度上是建立于保证能源安全基础上的。不少学者认为,由于在能源领域不断增强的对外依赖程度,中国不会尝试改变国际社会现行规则,危及能源稳定供应。

不过,伦沃特分析,也正是因为这种对外依赖,中国政府几年来推动海军现代化进程,主张“远洋防卫”或“蓝海战略”。从这个意义上说,并不排除中国在通过外交途径不断增强其在北极地区的发言权之后并以较强姿态保护出入并使用北极地区商路的权利。中国多次明确表态,难以想象非北极国家在不参与北极地区治理的前提下还能够开发北极地区资源和利用北极航道。

伦沃特认为,中国选择加入现有北极治理体制,遵守其共同制定的原则规定,但在时机成熟时,中国会选择提出新的模式以推动北极地区国家向全球开放北极资源和航道,调整现有治理体制。

在“和平发展”大战略下,对于中国政府而言,维持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领土完整是核心利益。在北极问题上,同样的利益选择依旧适用。中国的北极战略必将建立在维持中国经济平稳发展和能源稳定供应的基础之上,并积极参与北极地区国际政治机制演进和改革。

【参考文献】

Shiloh Rainwater, Race to the North: China’s Arctic Strategy and Its Implications, Naval War College Review, Spring 2013. Vol 66. No.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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