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带头人:“活雷锋”与“谋私利”

2013-10-21 作者: 杨鸣宇 原文 #政見 的其它文章

维权带头人:“活雷锋”与“谋私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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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而言,集体抗议行为在中国是高风险且预期收益偏低的维权方式,其中又以抗议行为带头人的风险系数最高——所谓“枪打出头鸟”。在这样的情况下,为何还会有人甘愿冒这样的风险?他们是出于怎样的动机带头维权?

通过对北京的业主委员会维权行为的调查,蔡永顺等学者发现,业主可能出于多种动机而成为维权行为的带头人。概括而言,这是一个混杂着“公利”和“私利”的过程,两者之间孰重孰轻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变更。

房产业主的主要抗议对象通常是地产发展商,在进行维权时他们多数处于劣势。原因有多方面,比如说双方在资源上的差距(钱和关系),很多业主不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有些业主甚至可能因为缺乏权利意识,没有意识到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犯。在这种情况下,若有一个具有相关经验和知识,并愿意投入时间和金钱组织抗议行为的带头人出现,虽然不能确保维权成功,但已有的研究发现这确实有助提高成功的可能性。

由文章提供的案例来看,这些带头人一般都接受过良好的教育,而且拥有丰富的人生经验和社交网络,这些特质使他们更可能组织成功的集体行动。作为“有闲人士”,他们愿意投入到“吃力不讨好”的维权行为里,一方面是因为小区其他居民会形成压力(比如说被推举成为维权带头人);另一方面,通过组织集体行动反过来有助增加自己维权成功的可能性。因此,在维权行为的初始阶段,带头人可能更倾向把公利放在更重要的位置,因为公利和私利的冲突并不明显。

然而随着维权成功,他们可能由此赢得了声誉、媒体的关注和相关经验等额外收益。在利益驱使下,他们维权动机就可能发生变化,再难以无条件为公益投入自己的资源,而开始寻求自身的利益。比如说通过指导和训练其他业主委员会进行维权的方式来收费赚钱。这些谋取私利的行为,尽管无可厚非,却会和本来带有公利性质的“带头人”身份发生潜在的冲突,可能使他们失去小区居民的信任,并最终失去“带头人”的身份

简单而言,在业主维权行为上,带头人的动机是复杂的。而无论带头人是“活雷峰”还是“谋私利”,都将影响到相关组织或机制的长期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Cai, Y., & Sheng, Z.(2013). Homeowners’ Activism in Beijing: Leaders with Mixed Motivations. The China Quarterly, 215, 513-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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