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制度改革动力:在国际压力与民意要求之间

2013-11-12 作者: 武卓韵 原文 #政見 的其它文章

死刑制度改革动力:在国际压力与民意要求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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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是一个极具争议的话题,外界常常批评中国的死刑执行数据并不透明。不过,一个无法否认的趋势是,近些年中国死刑制度的改革力度很大,每年被判处死刑的人数也有了明显的下降。这样变化的原因是什么?学者 Michelle Miao 在近期发表于 《英国犯罪学杂志》 的文章中,通过对36名法律专业工作者的采访,描绘出了这一改革的背景和原因。

作者的采访对象包括人大、法院和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其中18名被采访者来自最高人民法院、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采访,作者首先认为中国的死刑制度改革与国际社会施加的压力有关。绝大多数被采访者认为,死刑制度改革可以改善中国在国际社会中的形象,而死刑制度方面符合国际通行的标准可以避免中国在国际社会丢脸。这些意见显示,全球范围内的废除死刑运动通过对话、媒体曝光、批评等多种方式对中国造成的压力的确带来了正面的效果。

作者同时注意到,虽然这样的外部压力能够产生正面作用,但并非所有阶层的法律工作者都能认同这种改革。作者提出了一个类似同心圆的结构,处于最中心的是那些位于高层的政治精英,中间是地方的政治精英,而最外层是普通大众。作者观察到,中国与国际社会在人权方面的信息互动几乎完全是由位于同心圆中间的高层政治精英完成的。因为这部分人对于西方的信息有更便捷的获取渠道,有更深入和更全面的理解,也对西方的实际情况有着更客观的了解,所以他们更乐于去配合和理解全球范围内的废除死刑运动——至少是在国内限制死刑的适用。

这种观点在基层的法律工作者当中并未成为主流。有来自地方法院的法官抱怨中国目前所谓的“精英立法”和“学者立法”使得法律与社会现实脱节,对于死刑的限制并不利于维护社会稳定。比如,最高法要求只有在证据客观确实时才可以对被告人判处死刑,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资源的限制和公安机关办案的习惯,这种证据数量非常少,而个别案件中受害者家庭和社会公众又强烈要求判处被告人死刑——即使在证据并不完备的情况下。相当多的法官抱怨在按照最高法要求没有做出死刑立即执行判决后,他们经常要向被害人家属做大量的工作来解释为何被告人没有被处死,很多被害人家属因此而上访或在法院闹事。

尽管众多被采访者都提到中国目前不能废除死刑的一个主要原因是民意仍然对于死刑有着很强烈的要求,但是作者认为被采访者对于“民意”的判断几乎全部来源于自身的经验和网络获取的信息,而且中国的制度也使得大规模的民意调查无法实施,所以被采访者对于“国情”的判断并不十分可靠。

作者认为,与建国头六十年相比,中国的司法体系在专业化和组织化方面有了明显的进步。这种专业化和组织化使得如今民意对于司法的影响不同于过去的直接影响个案,而是形成了一种被称为“刑事民粹主义”的制度性安排。这种制度意味着刑事司法政策往往服从于占据优势的民众意见,或者至少符合民众的期望。中国的死刑案件审理是一个多方利益博弈的平台,它包括受害者家属的复仇要求、公众对于参与公共事件的渴望(因为他们在政治领域的参与受到限制,所以司法案例成为他们为数不多的意见窗口)、政府对于合法性和稳定性的追求,甚至包括基层法官们通过腐败来获得自身利益的要求。

综上,Michelle Miao认为,中国的死刑制度改革是一种建立在全球废除死刑背景当中的,包含国际和国内、高层和基层的不同参与者的,充满了冲突、妥协和政治角力的互动过程。同时,随着中国在国际社会当中话语权的不断增多,它也越来越可能按照自己认为正确的方式做出决策,而减少国际社会对其的影响。作者预测,中国的死刑制度改革将会持续进行,死刑的适用范围将会被进一步限制,但是由于中国政府对于公众感受越来越敏感,死刑制度改革也有可能成为公众表达不满的一个出口,从而导致政府在做出限制死刑的决策时更加慎重。

【参考文献】
Miao, Michelle. (2013). The Politics of China’s Death Penalty Reform in the Context of Global Abolitionism. British Journal of Criminology, 53(3), 500-519.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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