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规军和游击队:民间反腐网站在中国和印度的迥异命运
正规军和游击队:民间反腐网站在中国和印度的迥异命运
□“政见”观察员 邵立
印度的民间反腐网站“我行贿了”(I-Paid-A-Bribe,IPAB)成立于2008年,用以搜集网民的各种行贿故事。截至2012年5月,该网站已经搜集了超过17000份行贿报告。到2013年1月,超过160万人访问了这个网站。IPAB在印度的影响力引发其他国家争相模仿。中国的此类网站也在2011年夏天出现并迅速发展,但它们大都很短命,不久就都消失在网民的视野里(详情可参见 《南方周末》 的报道)。
为什么民间反腐网站在印度可以坚持下来,在中国却有截然不同的命运?有学者认为,中国民间反腐网站的短命是由于言论环境的限制。但密歇根大学政治系助理教授 洪源远(Yuen Yuen Ang) 在学术期刊 《比较政治学》 上反驳了这一观点。她引用了前中纪委书记贺国强的讲话,认为中央政府还是肯定了反腐网站的监督作用。但地方政府由于直接受到监督,自然感觉到反腐网站的威胁。因为政府内部的态度本身矛盾不一,言论管控并不见得是中国民间反腐网站失败的主要原因。
洪源远的文章聚焦于中印反腐网站在组织上的差异。她认为,中印反腐网站在几个方面存在不同:
第一,印度的IPAB网站是由专业的非营利组织“贾纳格拉哈”公民民主中心(Janaagraha Centre)建立的。这个中心的目标是集中公民的力量来解决腐败问题,其运作相当专业,两位创始人均拥有美国的研究生学历——一位是耶鲁大学的MBA,另一位也曾活跃在美国著名的国际交流组织亚洲会社(Asia Society),被评选为“年轻亚洲领导者”。该中心有两个明确的任务:一方面,推动政府管理程序的改革,即研究公共服务中腐败频出的制度设置,并向政府提供政策建议,例如他们曾向交通部门提交了将近四十页的研究报告;另一方面,他们致力于对公民进行法治教育,培育公民的权利意识,并告诉他们如何避免和抵制行贿。
IPAB网站的建立,不是为了惩处某个受贿官员,而是为了反映腐败产生的系统性问题,从而改善政府治理。洪评论说,这个网站存续的基础不仅仅是因为印度允许这样的民间组织存在,也是因为有受过高等教育的年轻人愿意承担这样的社会责任。与此相反,中国政府不允许非政府组织拥有自主权去监督政府,也不允许没有官方背景的民间组织介入行政改革的研究进程。中国民间反腐网站并没有一个强大而专业的组织作为依靠,因此大部分都是个人自己管理。很多网站管理者因为政治风险都选择了隐藏身份,他们建立网站的初衷是满足个人兴趣,有的甚至是为了赚钱。
第二,洪源远通过分析网站上行贿报告的内容发现,中国网站的目标比印度网站狭隘得多,仅仅将反腐视为惩罚“坏官”,甚至夹杂了泄愤和个人报复的内容。因为缺乏有效的管理,中国网站的目标和愿景都不清晰,尽管他们在“山寨”印度的IPAB网站,但既没有继承IPAB改革制度的志向,也没有达成公共教育的意愿。作者评论道,这种对惩罚贪官的沉迷实际反映了中国更宏观的政治环境:中国政府正是通过周期性的运动清洗贪官,从而有意避开了对孕育腐败的制度性原因的讨论。
第三,由于印度IPAB网站有明确的目标,他们给网民设置了严格的报告模版。他们严格区分了信息公开的范围。例如,所在城市、日期、贿赂的金额和贿赂过程是可以公开的,但因为这个网站不针对个人,涉及到个人的名字等信息就会被软件自动过滤。他们还聘请了网站管理员去删除诋毁诽谤信息。而在中国网站,行贿报告并没有固定的模版,网站管理员没有计划去搜集贿赂信息来调查腐败的规律,而是仅仅提供了一个平台给网民讲故事。结果,网站的报告质量参差不齐,而且夸张和挑衅性的语言被大量使用。另外,由于缺乏严格的版规,这些网站并不能保护个人隐私,被举报人的手机号和名字经常被曝光在网上。
第四,印度的IPAB有专业而稳定的资金来源,他们接受个人和机构捐款,资助机构包括慈善基金、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还有像戴尔和谷歌这样的企业。他们的年度财政预算都公布在网上供公众和捐款者查询。而中国的网站则大都是网站管理员自己掏腰包。由于预算吃紧,中国的民间反腐网站还提供“增值服务”:网民可以承担网站管理者的食宿差旅费,让他们去所在地进行调查,并对官员的所作所为进行“爆料”,提高公众的关注度。更糟糕的是,有的网站管理者还接受“有偿删帖”,接受被举报人的贿赂删除举报信息。
作者认为,印度的IPAB网站在一个专业组织管理之下,像一支正规军,而中国的民间反腐网站则像缺乏组织和目标的游击队。她提出,中国政府对非政府组织和公民参与的限制,让民众无法进行专业的自我组织,缺乏“自我治理”(self-govern)的培育。互联网貌似降低了民众参与的门槛,却由于匿名制度,降低了人们履行公共责任的信念,恶化了公民社会的建设。网民反腐的逻辑,反映出执政党“运动式反腐”的“坏官”思维和话语。
相应地,作者认为要谨慎对待“网络反腐”的乐观情绪。首先,这种举报方式可能成功打击了几个不走运的贪官,但不能提出防止官员“前腐后继”的制度方案。其次,由于官员的职权范围模糊不清,他们很有可能被“错打”,这会导致地方官员在施政时畏手畏脚,反而损害了地方治理。 </br>
作者最后总结道,新媒体的“革命性潜力“不应该被高估。新媒体可能降低了政治参与的壁垒,但一个孱弱的公民社会,在新媒体的环境里,依然会弱不禁风。
【参考文献】
Ang, Yuen Yuen. 2013. Authoritarian Restraints on Online Activism Revisited: Why “I-Paid-A-Bribe” Worked in India but Failed in China. Rochester, NY: Social Science Research Network. SSRN Scholarly Paper. http://papers.ssrn.com/abstract=2244661 (December 16, 2013).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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