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堂笔记|和政见一起学耶鲁宪法课(2)
课堂笔记|和政见一起学耶鲁宪法课(2)
#宪法课 #课堂笔记
从上周开始,政见CNPolitics与你一起学习耶鲁大学在Coursera平台上的网络课程《 宪法 》。 上周 ,我们共同了解了为什么美国宪法是世界民主进程的一个转折点,研读了宪法序言中的关键问题,并初步认识了国会。
本周,我们继续探究国会,并从几个关键数字了解美国总统。
第二周
§第 1 课・《宪法》第一条:国会(一)
1. 国会是说话的地方
国会山不仅仅是投票的地方,更是一个演讲的地方。英国将立法机构称为 Parliament,来源于法语单词 parle(说话)。国会山是严格保障言论自由的场所,议员可以自由辩论,不会因谴责他人而遭到起诉。尽管美国公民也有言论自由权,但议员的言论自由权涵盖更广。
2. 中央与地方的权力划分
在美国,中央与地方的权力界限实际是一个联邦制(federalism)的问题。
美国独立前,大英帝国与美国殖民地之间保持一种默契:中央政府(大英帝国)管理外交事务、帝国内跨地域交易以及帝国在世界其它地方的势力;而地方政府(殖民地)管理内部税收问题以及其它内部事务。这种平衡被之后的一系列关于税收的法案打破:《印花税法》、《食糖法》、《唐森德条例》、《强迫法案》等。
大英帝国说:如果我们有权处理帝国事务,那我们就有权处理一切事务,你不能给哥划定权力范围——要么就听全听,要么就全不听。美国殖民地说:那就不听。于是殖民地人民就制定了《邦联条例》,其中央机构 “国会” 只能行使有限条例中明确规定的权力,各州保留余下所有权力。
3. 《宪法》是平衡点
英国国会太强、管太多,美国人民造反了。
《邦联条例》下的国会太弱、管太少,各州之间勾心斗角,美国人民又快要造反了。
这时,《宪法》应运而生,维持了这个平衡。
4. 无代表,不征税
《宪法》规定联邦政府有直接向人民征税的权利。
美国人民反对英国议会征税,是因为他们在英国议会里没有席位,“无代表,不征税”(No Taxation Without Representation)是美国人民始终坚守的信念。
新的国会是人民选举出来的,直接代表人民,因此有征税权力。
§第 2 课・《宪法》第一条:国会(二)
1. 国会的权力范围
《宪法》规定,国会有权制定涉及外交或者跨州之间的事务,比如说建立国有银行。上周已说过,国家安全与民主是密切相关的,国有银行在当时的重要作用就是提供军队的支出,保障国家安全。
2. 具体案例
麦科洛克诉马里兰州法案(McColloch vs Maryland),该案起因是马里兰州向美国第二银行在该州的分行征收税款来试图阻止其运转。
当时的最高法院大法官约翰・马歇尔判决支持建立国有银行。尽管《宪法》中并未明文提及联邦政府建立国有银行的权力,但马歇尔法官运用国家安全的概念来判决此案。他认为,国有银行对提供军事物资、保障战争的经济基础起着重要作用,从而 “保障北至圣克罗伊岛,南至墨西哥湾,东西连贯太平洋与大西洋的美利坚共和国的安全”。
值得一提的是,该案发生在 1819 年,彼时加利福利亚州和俄勒冈州尚未成为美国的一部分。而马歇尔大法官已经将西部的土地归作合众国的一部分,开始他的 “大陆梦” 了,这也是后来门罗主义的体现。
(作者注:门罗主义 [Monroe Doctrine] 发表于 1823 年,即欧洲列强不应再殖民美洲或涉足美洲国家之主权相关事务。而对于欧洲各国之间的争端,或各国与其美洲殖民地之间的战事,美国保持中立。相关战事若发生于美洲,美国将视为具敌意之行为。) </br>
§第 3、4 课・《宪法》第二条:总统
1. 不同的 “总统”
“总统” 一词出现在《邦联条例》和《宪法》中,但具有不同点:
《邦联条例》下的 “总统” 是国会的总统 / 领导人。由于国会有休会期,总统并不 “总在统”——也即并不总是处于在职状态。
《宪法》中的总统是美利坚共和国的总统,共和国永远都正在运行中,总统一直处于在职状态。 </br>
2. 从数字了解美国总统
本课围绕几个数字:1、4、0、35 来理解 “总统” 制度。
“1” :一个总统。国会和最高法院都有多人,但总统只有一位。国会和最高法院都会休会、休庭,但总统是 “永不睡觉的人”。
在《宪法》前,各州把自己的领导人叫做 “州长”,任期通常只有一年,而且没有对议会的否决权。在《宪法》后,各州宪法开始模仿联邦宪法中对总统权力的界定,赋予州长更大的权力。
“4” :总统每届四年任期。总统为什么任期四年?因为要在众议院的 2 年任期与参议院的 6 年任期间寻得平衡点。《宪法》第一条中创立了一个强大的立法机构,因此必须在第二条中创立一个可与之抗衡的总统制度。
另外,在这里附上家喻户晓的一段佳话:美国开国总统华盛顿在任职两届后主动退任,成为后来历届总统的模范。(唯一例外是富兰克林・罗斯福连任了 4 届。国会随后通过了第二十二修正案来限制总统任期届数。)
“0” :对总统的的财产与宗教都是零要求。这是民主的重要体现。
总统必须在出生当天是美国公民——不一定非得在美国呱呱坠地,比如说共和党总统候选人麦凯恩就出生在巴拿马,当年竞选总统的罗姆尼父亲出生在墨西哥,但是根据当时的法律他们都是美国公民。这项规定看似有反移民倾向,但如果我们考虑国父制定宪法时的身份,就可以理解他们的初衷——亚历山大・汉密尔顿就并非生在美国本土,詹姆士・威尔逊来自苏格兰……39 位签署宪法的国父中有 7 位、国会成员有十分之一都是出生在国外,他们实际上是十分赞成移民的。那为什么还有这项规定呢?因为国父们担心来自英国的贵族们会漂洋过海来美国当总统,再度控制美国人民。
“35” :总统必须年满 35 岁。这是为了防止年轻的 “太子党” 执政。美国人对世袭制非常警惕。提醒美国国父们要设定总统年龄限制的是时任英国首相威廉・皮特的个人经历。皮特在 21 岁成为国会议员,24 岁当选首相——因为他有个强大的父亲,为他的政治前途铺好了道路。
乔治・华盛顿当选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他膝下无子。实际上,华盛顿的就职演讲中本来有一段话,大意是 “你们放心,没有华盛顿二世的存在,不存在太子党执政的风险”。不过这段话被负责演说稿的詹姆士・麦迪逊删掉了,因为这段话太个人化,万一像 “只担任两届总统” 一样被奉为传统就不恰当了。
华盛顿后第三位总统托马斯・杰斐逊(1800-1808)与第五位总统詹姆士・门罗(1816-1824)都没有儿子。托马斯・杰斐逊和约翰・亚当斯竞选总统时,杰斐逊是庄园主,亚当斯是农民的儿子,然而舆论都说杰斐逊是民主党人,亚当斯是君主,为什么呢?因为亚当斯有一个儿子。
巧合的是,美国的最开始几任总统中也只有第二任总统约翰・亚当斯(1796-1800)有一个儿子,而又正是这个儿子约翰・昆西・亚当斯(1824-1828)当上了第六位总统。当然,他当上总统时已经达到 “年满 35 岁” 的要求。
§每周读图
1、【参议院辩论】参议院内,议员亨利・克莱正在众人瞩目下自信地发表演说。美国两院严格保证言论自由,议员可以自由发表演讲。议院中的言论自由比美国人民所拥有的言论自由更为广泛。
2、【华盛顿家庭照】这幅图中的五人是华盛顿总统、总统夫人玛莎、两位收养的继孙子女、仆人。图片的背景是一轮升起的太阳(rising sun),象征着合众国的未来,但图中却没有儿子(rising son),体现了美国人民对世袭制的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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