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温时代的改革缓解了居民收入不平等吗?

2014-06-23 作者: 袁幼林 原文 #政見 的其它文章

胡温时代的改革缓解了居民收入不平等吗?

income distribution.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城、乡以及沿海、内陆之间的收入分配差距愈发凸显。胡温时代采取了诸多措施以减少收入不平等,诸如改革个人所得税、废除农业税、西部大开发以及制定最低工资保障等。新任领导班子上台以来,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也继续成为重要议题。

自90年代中期以来,中国居民的收入不平等究竟有着怎样的变化趋势?胡温时代的政策是否促进了收入分配平等?北京师范大学教授 李实 和西安大略大学教授 Sicular 做出了回答。

城乡收入比超过3

两位研究者使用了国家统计局以及中国收入分配研究院的两组数据。两组数据存在各自的局限性:统计局的数据在家庭收入层面上忽视了房屋拥有者的估算租金(imputed rent),并且采用了较为简单的人均收入而非更为精确的等价尺度(equivalence scale)的计量方法;在样本收集层面上,2013年之前以户口为基础的方法将大多数的农民工以及部分极贫者的收入排除在外。而收入分配研究院的数据只包含了部分省份,并且每次调查省份不尽相同。总体而言,研究院的数据估算出的不平等比统计局的更加严重,虽然两者的变化趋势大致相同。

根据统计局的数据,中国的基尼指数从90年代中期的0.40一路上涨到了2008年的接近0.50,并在金融危机后回落到0.47左右。即便如此,中国仍位列世界最不平等的前1/3国家。两位作者认为,统计局的采样方法未能考虑到社会中的极富极贫人群以及部分居民的灰色收入,实际的基尼指数可能更高。

不平等的加剧并非意味着贫者愈贫。相反,按照2002年的物价,从2002年到2007年,最贫穷的10%居民真实收入增长了46%,但是最富有的10%居民真实收入增长达到了94%。这样的变化带来了绝对贫困率的急剧下降:按照每天1.25美元购买力的标准,中国的贫困人口占比从2002年的19%下降到了2007年的8%。作者呼吁引入大多数西方国家使用的“相对贫困”概念,例如将贫困线划分在平均收入的30%。按照相对贫困的标准,中国的贫困率在2002年到2007年之间没有任何下降。

城乡收入差方面,统计局的数据显示,城乡收入比从90年代后期的小于3上升到2007-2009年间的大于3.3,并逐渐回落到3附近,但仍然超过了国际通行的极高城乡收入比的标准。研究院的数据由于考虑了房屋拥有者的估算租金,预估的城乡收入比更大 。作者认为,城乡收入比的进一步拉大并不能完全由城乡居民劳动所得差解释,更主要的原因是城镇居民资产收入的增长,如分红、房租以及资本收益。

胡温时代的改革成效

作者接着分析了胡温时代几大收入分配改革政策的功效。

个人收入所得税方面,虽然个税制度采取了累进制,但是税后的基尼指数在近十多年间只比税前低2~3个百分点。在2011年个税起征点提高到3500元/月后,只有少于10%的城镇居民需要缴纳个税,而超高收入群体的逃税现象层出不穷。

农业税的废除显著降低了农村的贫困率。2002年,农村贫困线以下人口所缴纳的税赋占到了收入与贫困线之间差距的1/4;而到2007年,这一数字仅为1%。

最低工资政策在2004年正式由中央政府制定,但是作者认为此项政策对于不平等的减少收效甚微。主要原因有三:首先,许多雇佣农民工的产业并没有严格遵循最低工资政策;其次,最低工资和城镇居民平均工资比从90年代的接近50%一路下降到了09年的低于25%;最后,最低工资的实施导致了失业率的上涨。

2000年开始的西部大开发战略使中央政府向西部地方政府财政的拨款急剧增加。比如,中央财政拨款占西藏地方政府支出比从2000年的61%增加到了2010年的92%。相应的,西部12省占全国GDP的比重从2000年的17%上涨到了2010年的19%。但是,作者指出,东西部之间的收入差距仅仅占到了全国收入差距的11~12%,而全国收入差距的绝大多数还是来源于东西部地区内部的收入差距。因此,西部大开发战略未必能缓解不平等。

此外,作者认为,户口制度的逐渐宽松化带来了农村进城务工人口的增加,并因此带来了贫困率和不平等的下降。在2002年到2007年间,进城务工人口的收入占农村居民收入的比重从11%上升到了18%。而2007年,无进城务工人口家庭比有进城务工人员家庭的贫困率低5.6%。作者因此认为应进一步加强农村城市人口流动,以给予农村人口更多的经济机会 。

这篇论文利用严密的描述性统计,为我们认识再分配政策的效用提供了一些初步数据。但是因为没有采用真正意义上的定量方法,无法得出稳健的因果关系结论。以最后一段为例,笔者认为仅仅通过比较有无进城务工人员家庭的贫困率得出结论忽视了反向因果关系(reverse causality)和忽略变量偏差(omitted variable bias)——若要更加清晰地衡量进城务工人员对于不平等和贫困率的作用,应采用诸如辅助变量(instrumental variable)的定量研究方法。

参考文献

  • Li, S., & Sicular, T. (2014). The distribution of household income in China: Inequality, poverty and policies. The China Quarterly, 217 , 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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