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任期短,中央环境政策执行不力

2014-07-02 作者: 杨鸣宇 原文 #政見 的其它文章

官员任期短,中央环境政策执行不力

Authoritarian Environmentalism B
图片来源:新华社;图片作者:王跃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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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中外,官员任期的长短都是理解其决策和具体行为的重要角度。这点在中国的政治体系里表现得尤为明显,因为官员的升迁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在有限任期内的管治表现。

以往的研究对于经济绩效和官员升迁之间的关系已经做了不少工作,而相对不为人关注的是官员任期对中央政策执行的影响。最近,来自牛津大学和法兰克福财经管理大学的两位学者尝试回答上述的问题,他们进行了细致的田野调查,并对中央环境政策在地方执行过程中的参与者(涉及的部门包括党政、环保系统和发改委等)进行访谈,得出的基本结论是:中国地方官员的任期长短对中央政策在地方执行有着重要的影响。单就环境政策而言,任期越短就越可能带来负面的影响。

通过对1993-2011年间898位市委书记任期的整理和分析,研究者发现市委书记的平均任期只有3.8年,做满了5年任期的只有总数的四分一。那么,缩短了的任期对官员的行为会造成怎样的影响?

两位研究者借用了奥尔森(Olson)经典的“强盗”(bandit)隐喻来形容官员的行为逻辑。奥尔森认为,一个没有根据地的强盗每到一个新地方都会有强大的激励以“杀鸡取卵”的方式来掠取好处,反正这地方以后如何事不关己。相反,如果有了自己的地盘,强盗就会思考地方的长远发展,因为这样才能长久地给他贡献稳定的收入。两位研究者认为,相同的逻辑也适用于解释为何较短的任期容易激励官员作出短视的行为,这些行为包括寻租、对政策朝令夕改、非理性决策等。

具体就环境政策而言,它自身的特性更是容易助长官员短期投机行为。首先,环境政策要产生效果一般而言需要超出一任任期的时间。如果无法产生立竿见影的效果,对于追求升迁为主要目的的官员而言,投放资源的积极性就受到削弱。更为重要的是,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之间存在潜在的冲突。如果要乎合中央的“绿色经济”要求,就必须大力的重组产业结构,其中可能造成的经济增长放缓或损失往住是地方官员不愿意承受的。最后,环境政策的有效执行需要多部门的共同合作,新上任的官员住往需要时间来熟悉地方情况和协调不同地方部门的行动和利益。而这个过程可能就需要消耗本来已经不长的任期里的大多数时间,遑论切实执行中央政策。

因此,两位研究者认为:假若中央希望在地方有效推行环境政策,就需要延长官员在同一位置的任期,同时调整官员的评价方式。传递出“功成不必在我任期”的信息,籍此改变官员的短视行为。

参考文献

  • Eaton, S., & Kostka, G. (2014). Authoritarian environmentalism undermined? Local leaders’ time horizons and environmental policy implementation in China. The China Quarterly , 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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