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心”的村长:左右公共资金分配的权力

2014-09-03 作者: 邵立 原文 #政見 的其它文章

“偏心”的村长:左右公共资金分配的权力

Evidence from rural China B
图片来源:东莞时间网
图片网址:http://news.timedg.com/2012-03/03/content_882245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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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选举产生的村民委员会主任(俗称村长)究竟有没有实权?和村支书比起来,哪个权力比较大?

德州农工大学学者 Ren Mu 和北京大学学者 张晓波 在《发展经济学》期刊上对这个问题进行了探讨。他们认为:村长们在公共资金的分配问题上有一定的话语权。首先,他们有责任为自己村内的公共服务筹措资金,因此经常到县政府为分得更大的“蛋糕”进行游说。其次,他们负责管理和使用分得的资金。最后,他们能直接影响资金如何在行政村内分配。

在中国,每个行政村都由若干个自然村组成,而村长必定来自其中一个自然村。如果村长有实权,为了回馈自己的选民(村民),必定在分“蛋糕”时为自己所属的自然村“多切一点”。相比之下,行政村的党委书记由上级党委指定,一则没有选票的压力,二则身负调和各村矛盾、解决争端的任务,他们分配资金给自己(自然)村的动力没有村长们充足。因此,研究者假设:在每一个行政村里,村长出身的自然村所分配到的公共资金会比其他村更高,而村支书出身的自然村与其他村之间的资金差异则不明显。

研究者采用的数据来自贵州省普定县四个乡共68个行政村的调查。调查包括了1999-2001、2002-2004年两个村长任期之间各村资金分配的情况。研究者利用自然村人均公共资金作为因变量,村长、村支书出身作为自变量建立统计模型。

在没有控制自然村人口数量这个变量的影响时,研究者发现:村长和村支书的出身都对资金分配起到显著作用。但研究者认为人口数量本身也对公共资金的分配产生影响。因为人群越聚集的村落,所需要的公共设施也越多。因此,研究者把自然村人口数量的因素排除之后再分析,发现了村长和村支书对人均公共资金分配的影响之差异——在拥有行政村长的自然村,人均公共资金比其他自然村高约一倍。而村支书对此影响在统计上并不显著。换句话说,村长如果分给其他自然村每个村民20元,那么就要分给自己村的村民每人40元。

这个结果足以证明村长掌握着非常重要的权力,来影响公共资金的分配。文章同时还发现,如果村长所在的自然村人口越多,这种资金分配的差异越明显。

研究者认为,村支书的角色,或多或少能制约村长们的“本位主义”(parochialism),即只照顾自己选区选民、罔顾其他群体的狭隘做法。当然,他们没有提到的是,这种情况也反映了村委会自治制度和选举制度存在一定缺陷,无法激励村长对所有“选民”一视同仁。

参考文献

  • Mu, R., & Zhang, X. (2014). Do elected leaders in a limited democracy have real power? Evidence from rural China. Journal of Development Economics ,107, 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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