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自贸协定的迅速增长及其隐忧
中国自贸协定的迅速增长及其隐忧
#自贸
2014 年 10 月 11 日,李克强总理在德国演讲时提到,希望早日达成中欧自由贸易协定。此外,中国与韩国、澳大利亚等国自贸协定的谈判进程也紧锣密鼓,加上与新西兰、新加坡、智利、秘鲁、东盟等国家签订的自贸协定,中国俨然成为国际区域自贸谈判中成长最快的国家。
当我们在全球化和贸易自由化背景下谈论中国签订自贸协定时,我们在讨论什么?自贸协定是多边贸易体系失效的替代品吗?自贸协定的白纸黑字就一定能带来贸易的提升吗?
作为独立经济实体,中国大陆第一个自由贸易协定对象是特别行政区香港和澳门,时间是加入世贸后的 2003 年;2008 年,中国第一次与发达国家签订自由贸易协定,对象国是新西兰。随后,自贸协定发展迅速,迄今为止中国已经签订 12 个自由贸易协定,涉及 20 个国家和地区;正在谈 8 个自贸协定,涉及 23 个国家和地区。
中国政府为什么要签订这些自贸协定?
从经济因素上看,经济发展是中国政府的重中之重,几乎所有的自贸协定都旨在推动对外贸易。由于世贸等多边经济体制发展屡屡受挫,全球各地区域化发展迅速,中国必须加入签署自贸协定的进程中才能更好地参与全球市场,降低解决贸易分歧的成本。
另外,中国在选择自贸协定缔约国时,往往选择那些产业特点能够带动中国内部市场竞争和提升的国家,并带动对外直接投资,增加中国产品在世界市场的份额,提升中国在全球定价和国际技术标准制定中的发言权。同时,这些国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作为中国贸易的 “跳板”,帮助扩大与其他国家更广泛的贸易。
从能源安全上看,中国依赖外来能源,确保能源安全的有效办法之一就是在能源输出国投资,而所有自贸协定都不可避免地涉及投资领域,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满足能源需求。
从地缘政治上看,中国已经成为东亚重要大国,但区域内同时存在印、日、韩、澳等强国,其中不少与美国关系密切。中国周边国家一定程度上也把中国快速发展视作威胁。中国希望通过自贸协定及其带来的双边关系开放友好改善发展环境。
从国际贸易游戏规则上看,中国加入世贸几年间,由于对国际规则不熟悉,吃了不少亏,特别是在市场经济地位问题上,屡屡陷入被动。如今,通过自贸协定,中国希望 “植入” 自己对国际贸易的想法。香港城市大学法学教授王贵国在阐述这一问题是使用一个有趣的比喻:如果中国当年在制定国际篮球比赛规则中有发言权,那今天的篮球架高度应该要低不少。
纵观中国与其他国家迄今为止签订的自贸协定,主要有如下几个特点:
第一,分阶段、逐步加深协议涉及深度和广度,针对个体情况差异较大的对象国 “量身定做”,而非套用现成的自由贸易协定模板。这种方式虽然使协定条款看起来复杂,但却加快了谈判速度,增强针相对日本等国签订自贸协定时的优势,体现中国传统文化的灵活性。
如中国与巴基斯坦自贸协定从 2003 年持续至 2009 年,协定多次协议,不断扩大涉及关税减免的产品和领域,最终达成迄今相对最全面的自贸协定。又如中国与东盟签订自贸协定,对减免关税的产品细分为普通类、敏感类和高度敏感类,分别规定关税减免的程度和速度,甚至对于菲律宾等国不希望签订自贸协定部分内容时,做出 “例外” 规定。
第二,中国签订所有自贸协定中共同要求是对象国必须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中国 2001 年加入世贸组织并没有完全解决市场经济地位问题,这使中国在反倾销、反补贴等问题上往往处于劣势。中国希望通过双边自贸协定能够 “绕道” 解决多边体制下面临的问题。
第三,中国的自贸协定涉及的内容逐步扩大。早期自贸协定主要集中在关税、补贴、贸易壁垒等商品贸易领域,随后涉及服务业和投资。一些自贸协定谈判也涉及到较为敏感的劳动力流动、农产品市场等议题。另外,中国部分自贸协定还涉及到环保议题。
当然,签自贸协定是一回事,实施自贸协定的条款又是另一回事。特别是上文提到中国在自贸协定中体现了较大的灵活性和 “个性化” 协议条款,在很大程度上就是自贸协定面临的短板。
正是由于 “个性化”,中国对外自贸协定往往缺乏有效的分歧处理机制,对协议的有效性造成潜在的威胁。中国签订自贸协定时往往采用非法律的仲裁方式协调解决分歧。这导致了一些问题,如部分国家拒不执行一些条款或商人利用条款漏洞伪造产地及报关声明牟利等,削弱了自贸协定的效果。
这类问题的产生虽然同样与中国传统文化相关,但也体现了中国对国际贸易、投资中分歧解决机制的陌生,以及对国际机制的整体不信任。
参考文献
- Wang, G. (2011). China’s FTAs: Legal characteristics and implications, The American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Law,105 (3), 493-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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