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者插足”:民企逆袭国企过程中的关键因素

2014-11-12 作者: 马亮 原文 #政見 的其它文章

“第三者插足”:民企逆袭国企过程中的关键因素

Conchita Wurst
图片来源:新华网;图片作者:孙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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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国有企业包打天下,到民营企业飞速发展,中国的经济转型究竟是怎样实现的?民企是如何实现“逆袭”的?

回答这个问题的一个角度,是研究国企如何将“合法性”让渡给民企的。

在这里,“合法性”跟法律没什么关系,而是指:在人们眼中,这个组织是否“名正言顺”、“合情合理”。虽然“合法性”这个东西看不见摸不着,但已有大量针对组织的研究表明:合法性对于一个组织、乃至一种组织形式的发展和绩效都至关重要。

那么,新生组织如何获得合法性?有可能源自政府许可、法律法规等政治因素,也可能来自传统习俗、社会道德等文化因素。有些时候,随着某种形式的组织越来越多,人们看得多了、习惯了,这种组织也就自然而然获得了合法性。然而,如果一种新兴组织和同行业的旧组织在宗旨、制度、运营等方面截然不同,新组织获得合法性将意味着旧组织失去合法性,那么新旧组织为了生存,将围绕着合法性展开势如水火的争夺。

如果一种新生组织和某种已经获得合法性的旧组织具有一定的相似性,那么凭借着这种相似性,新组织沾了旧组织的光,也就顺势被人们认为是“名正言顺”,获得合法性了。这种情况,在组织研究中被称为“合法性让渡”。当然,当新组织获得“沾光”合法性而发展壮大之后,并不一定跟旧组织和谐共存,而有可能在竞争中挤得旧组织没有活路。

那么,当新组织和旧组织在宗旨、制度、运营上毫不相似、甚至相互冲突时(比如“姓资姓社”的根本矛盾),新旧组织之间是不是就只能有“合法性竞争”、不能有“合法性让渡”呢?为什么在中国,国有企业这一组织形式似乎将合法性让渡给了新兴的民营企业呢?对此,现有的组织理论无法有效解释。

墨尔本大学的 许德音 、新加坡国立大学的 吕文珍 和佐治亚州立大学的 顾倩 (音译)认为,组织形式的转换并不是非此即彼的“二分法”可以解释的,而是需要引入中间过渡形式的中介机制,通过多种组织形式之间的互动关系予以解释。

与苏联和东欧国家转轨的“休克疗法”不同,中国的经济转型采取了渐进模式。这一过程可以视为一场社群层面的变革,即曾经占据主导地位的旧组织形式(国有企业),通过集体企业的过渡组织形式,从而达致民营企业的新组织形式。

一个是资本主义,一个是共产主义,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存在严重的意识形态之争,根本无法找到共同点。在势不两立的情势下,合法的国有企业不会给不合法的民营企业任何生存和喘息之机,刚起步的民营企业也很难在市场上存活下来。但是,兼顾国家所有制和市场激励的混合体制,集体企业“左右逢源”,在其中发挥关键作用。

集体企业既与国有企业存在某些共同之处,又与民营企业有部分相似点,从而在新旧组织形式的合法性转换过程中发挥中介作用。他们的研究显示,国有企业增加了民营企业的退出率,但集体企业却使民营企业合法化。与此同时,民营企业将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同时挤出市场,从而实现“逆袭”。作者将这个微妙的间接机制称为“次优合法性让渡”。

研究者的几点理论假设是:新旧模式之间相互竞争,即国有企业的密度增加民营企业的退出率,反之亦然;旧模式与过渡模式是互惠关系,即国有企业的密度降低集体企业的退出率,反之亦然;过渡模式支持新模式(即集体企业的密度降低民营企业的退出率),但新模式挤出过渡模式(即民营企业的密度增加集体企业的退出率)。换句话说,由于身份合法性的间接重叠,三种组织形式存在一种微妙的共生共演关系。

利用1998-2006年国家统计局的13万余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调查数据,他们研究了中国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过程中,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民营企业之间的多组群动态演变机制。

以企业退出与否设置二分因变量,自变量为三种形式的企业在各个行业的密度(即企业总数)。在排除了企业的资产规模、盈利状况、负债水平,以及所处行业的外资企业密度、平均盈利状况、省人口总数、区位分布、时间和行业特征等因素的影响后,事件史分析结果证实了主要研究假设。

只有一项结果与假设相反,即国有企业挤出了集体企业,而不是假设的互惠关系。可能的原因是:集体企业在早期同国有企业互惠,但后期则受到集体企业内部的竞争和挑战。相关的稳健性检验也支持模型估计结果,说明该研究的结论是站得住脚的。

当孱弱的新组织形式同占主流的旧组织形式发生冲突时,同新旧组织形式都有身份重叠的过渡组织形式,在为新组织形式争取合法性并支持其生存与发展方面,发挥了至关重要的转换和调停作用。

由此可见,组织形式的存亡不是简单的“你死我活”或“你方唱罢我登场”,而是“第三者插足”改变了原有的组织生态系统,使新旧更替变得更加隐性和渐进,而不是惊心动魄的激烈对抗。

不同所有制和组织形式之间的角逐,实际上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该研究拓展了过去单纯关注两个组群之间竞争的组织生态理论,刻画了同时包括旧的、过渡的和新的三种组织形式之间交互效应的理论。

参考文献

  • Xu, D., Lu, J. W., & Gu, Q. (2014). Organizational Forms and Multi-population Dynamics: Economic Transition in China. Administrative Science Quarterly, 59 (3): 517-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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