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同化与对抗之间:中国与国际金融治理
在同化与对抗之间:中国与国际金融治理
#金融治理
今年下半年,中国主导的金砖国家开发银行(BRICS Development Bank)和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Asian Infrastructure Investment Bank)相继成立。中国崛起对国际经济体系的影响再次成为争论焦点——持对抗观点的学者认为,中国将不断挑战美国领导的世界现行经济秩序;而持同化论者则认为,中国及其他新兴经济体最终将融入西方主导的全球经济体系中。
香港大学政治与公共行政学系助理教授 孙仁柱(Injoo Sohn) 认为这两种对立的观点并不能解释中国参与国际金融治理的微妙态度。他认为中国采取了一种平衡策略,在积极发展区域性金融组织以避免过于依赖现有国际金融组织的同时,也注重与西方主导的国际金融组织合作。这种平衡策略使中国很好地适应了日益分散、多层次的全球金融治理体系。
研究者认为,北京的平衡策略来自其对于国际金融宏观结构变化的理解。首先,中国的经济实力不仅相对其他国家增长显著,对于国际金融组织的依赖关系也发生了明显变化。中国吸引外资的能力不断增强,而且拥有巨额外汇储备向发展中国家发放无条件贷款,削弱了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贷款的吸引力。同时,在后金融危机时代,IMF更加需要中国的增资支持。换句话说,中国已经开始扭转对于国际金融组织的依赖。其次,新自由主义思想主导的国际经济规则发生动摇,“华盛顿共识”的衰落以及“中国模式”的兴起增强了北京参与全球金融治理的软实力。最后,东亚地区区域性金融组织的发展,尤其是清迈倡议多边化机制(The Chiang Mai Initiative Multilateralization)的建立,给予了中国更大话语权和影响力。
自1990年代起,中国政府逐渐意识到多边合作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重要性,但是他们也始终疑虑重重。在全球层面,中国所期待的国际金融组织改革前景不明朗。亚洲金融危机后,七国集团(G7)通过建立金融稳定论坛(Financial Stability Forum, FSF)和20国集团会议(G20)以加强全球金融监管的信息交流与合作。直到2007-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后,FSF成员才决定接纳新兴经济体(如金砖五国),并成立金融稳定委员会(Financial Stability Board, FSB)作为全球性金融监管机构。更广泛的国家利益以及新兴市场与衰落的欧洲国家的权力争夺使得国际金融组织的改革停滞不前。在地区层面,东亚各国的发展差异、缺乏共同的身份认同以及中日之间的地区领导权之争等因素都阻碍了一个强大的区域性金融组织的产生。
在此背景下,中国采取平衡策略参与国际金融治理体系。在全球层面,中国支持改革现有的国际金融体系,但是既不充当改革发起者,也不否决重要的政策决议。在2008年G7要求加强对主权财富基金监管、2010年IMF投票权改革等事件,以及参与全球金融监管及标准制定机构(如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国际证券事务监察委员会)的过程中,中国均保持了相对低调、迁就的态度。例如,在金融监管方面,中国选择性地接受了一些西方国家的监管标准,并逐步实施以推动国内金融改革——既不全盘接受,也不挑战现有的监管体系。
在地区层面,中国不断推动东亚金融合作,积极参与致力于区域危机自救的流动性支持工具——清迈倡议多边化机制,以及促进亚洲储蓄投资于本地区的亚洲债券市场发展倡议(Asian Bond Market Initiative, ABMI)。同时,中国也支持这些区域性安排与区域外的国家和组织合作,以此减轻发达国家的忧虑和阻扰,如清迈倡议救助基金与IMF贷款规划在一定比例上挂钩,通过东亚及太平洋地区中央银行行长会议组织(Executive Meeting of East Asia-Pacific, EMEAP)加强合作,以及亚洲债券市场与国际清算银行的合作。作者认为,北京将地区性金融合作作为国际金融组织的有益补充。
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国际经济治理体系呈现“碎片化”。作者认为,中国的平衡策略在短期内不可能扭转这一趋势,而是更有可能继续推动“碎片化”。如果国际金融组织改革能够更大程度上地关切中国的利益和考量,中国将更加积极地支持。但是,如果改革不能满足北京的意愿,中国会继续推进并深化区域性金融合作。最近中国主导建立的亚投行已经反映出这一战略考量。
参考文献
- Injoo Sohn (2013). Between Confrontation and Assimilation: China and the Fragmentation of Global Financial Governance, Journal of Contemporary China,22 (82), 630-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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