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税务局打官司:你敢么?
和税务局打官司:你敢么?
和税务局打官司,你基本不可能赢。
政见团队曾介绍罗格斯大学法学院的 李继教授 对于中国行政诉讼现状的研究 http://cnpolitics.org/2014/11/administrative-litigation-2/。李继教授在另一篇论文中,专门研究了涉及税务部门行政诉讼的一些特点。他指出,税务部门作为最有实权的部门之一,在行政诉讼当中的地位极其强势。与目前行政诉讼的整体特点一样,个人和企业仍然努力避免通过诉讼途径解决与税务部门的纠纷。但是,尽管诉讼的前景如此黯淡,在一些现实和制度性因素的影响下,仍然有人愿意通过打官司来解决这些纠纷。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数据,2011年全国共有136353起行政诉讼,但其中只有405件的被告是税务部门。在399件于当年审结的案件中,279件未有实质审理,其中225件以原告撤诉告终,25件以法院撤销案件结案。而在进行过实质审理的120件案件中,税务部门赢了其中的106件,只有14件以原告胜诉而告终。
这组数据同时提出了两个问题:首先,为何原告胜诉如此艰难?其次,既然胜诉的希望如此渺小,为何还有人愿意告税务部门?研究者选取了2009-2011年河南全省的涉税行政诉讼为研究样本,试图解答这两个一体两面的问题。
为何原告胜诉率惨不忍睹?
目前行政诉讼的显性成本十分低廉:行政诉讼的案件受理费用仅为象征性的50元,通常情况下政府机关承担着举证责任,律师费相对来说也比较便宜,而且原告可以在没有律师代理的情况下自行进行诉讼。
但在当前的政治和司法环境下,当事人的隐性成本高得吓人。首先,由于法院受制于地方政府,弱势的法院很难公正地依据法律做出裁判,所以政府部门——尤其是税务局这样的实权部门在诉讼中会受到法院明显的偏袒。
其次,即使能侥幸赢得官司,原告在此后的时间里也不得不提心吊胆,防止来自税务部门的报复。为了确保政府税收,中国的税务机关在执行法律时都被赋予了极为可观的自由裁量权。这使得税务机关可以通过频繁的查账、拖延申请、过高评估纳税人的收入和利润、或是从重对纳税人进行处罚等方式进行报复。
最后,在过去的一段时间内,官方认为减少诉讼是缓解社会矛盾的一种方式,所以他们试图通过行政复议和调解来化解诉讼。于是每当有涉税的行政诉讼被立案,法院就会积极地进行调解。即使在诉讼过程当中,法院也要时常对原告施加压力,迫使当事人放弃诉讼,接受调解。而且一项1995年的研究表明,原被告和法院都有较强的和解意愿。对原告来说,胜诉可能十分渺茫;对于被告,即使微小的败诉可能也会引发负责官员对于自身利益和政治前途的担忧;而对于法院,他们总是在维护自身法律权威和维护地方政府利益的困境中挣扎,而和解恰好能让他们避免面对这种尴尬。
仍然坚持打官司的动机何在?
法律经济学理论认为,在理想状况下,只有原被告双方都认为胜诉可能性是50%时才会进行诉讼。但这只是理论上的估计,现实中由于信息不对称的存在,往往是拥有信息的越多越能在诉讼中占据主动权。但这些理论在解释当事人涉税行政诉讼意愿时往往捉襟见肘,因为如此低的胜诉率理应让所有的原告都望而却步,但是为何这些人在如此黯淡的前景下依然选择诉讼?研究者在详细分析这些案例后认为,主要有以下一些因素促使当事人坚持诉讼。
首先,在这些案件的原告中,有一类被称作“职业举报人”的当事人,他们通过举报偷税漏税行为来获得官方的奖励。对于这部分人来说,进行行政诉讼最大的好处在于可以用这种正规的方式增加自身的可信度,而且诉讼可以增加媒体的曝光率,从而强化他们对于那些偷税漏税企业的威慑力。同时,这部分职业举报人收入很少,甚至低于目前的个税起征点,这也使得他们不用担心税务机关的报复。
第二,当地企业与税务部门打官司代价极大,但如果不是当地企业,或者将财产转移到其他地方后,就没有了这方面的顾虑。在这些案例中,的确有当事人在将自己名下的公司卖给别人之后,开始了漫漫的诉讼征途。
第三,如果标的数额足够高,同时缺乏其他有效沟通渠道时,当事人也不得不硬着头皮去诉讼。例如在有的案件当中,原告当事人认为自己受到了不公正的对待,于是在自己公司的网站上发表了对税务机关的强烈批评,搞僵了自己和税务机关的关系——这种官司不想打也得打。
第四,税务机关作为政府的一部分,也受到了来自其他政府部门的牵制,所以当原告在当地政府拥有过硬的“关系”时,也不会忌惮与税务机关打官司。同时,法院在这类案件当中也会小心翼翼地平衡双方的利益,不至于过分偏袒税务机关。
最后,目前诉讼制度的设计使得当事人可能会过高估计自己获胜的概率。首先,当事人倾向于相信:即使地方法院会偏袒税务机关,上诉到上级法院后也会有较大赢面。其次,中国目前的诉讼制度使得法院的裁判缺乏终局性。即使在败诉之后,当事人依然可以通过申诉、检察院抗诉甚至信访的方式不断就同一案件提出请求。这也增加了原告对结果的乐观程度,并促使他们坚持打官司。
本文虽然受制于信息不透明和有限的案件数量,但是已经为我们提供了比较完整的涉税行政诉讼现状。法院与地方政府关系的调整是这一轮司法改革的重点。当不再受制于地方政府后,法院能否在行政诉讼上有所作为,不仅是未来法律工作者和法律学者们关注的重点,同时也将是评价司法改革是否成功的重要指标。
参考文献
- Li, J. (2013) Dare You Sue the Tax Collector? An Empirical Study of Administrative Lawsuits Against Tax Agencies in China. Pacific Rim Law & Policy Journal, 23 (1), 57-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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