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珥:走出政商关系的丛林

2015-01-23 作者: 雪珥 原文 #天则观点 的其它文章

我对2015的“新年期许”,是希望我们能努力走出政商关系的丛林。

我最近几年一直在搞改革史的研究,经常回国有讲学、有交流,与企业界交流尤其多,常听一些企业家朋友在那里抱怨政商关系,不少都把自己定位在“受害者”身份上。

我告诉他们,根据我的观察经验,在此前35年成长起来的、能够跻身各大商学院的企业家们,当年起家的过程中几乎是不可能如你自己所描绘的那么“干净”。换句话,至少我坚信,绝大多数企业家一定是有“原罪”的,谁也不用装。

现在有了一家身家、有了一点身份之后,爱把自己打扮成潜规则的受害者,这就有点不厚道了。扪心自问,那些如今高唱道德高调、声讨潜规则的企业家,当年有多少人哭着、喊着跪求人家对自己“潜规则”一下。实际上,我们并非仅仅是潜规则的受害者,也是共谋者。粗俗地说,权力与资本的关系,并非强暴与被强暴的关系,而是通奸的关系。如今,你“资本”有地位和身家了,不想继续这样下去;人家“权力”也同样不想继续下去了。别仅仅把自己描绘得当年似乎冰清玉洁的,都是千年的狐狸,谁也别说聊斋。

从道德的角度进行控诉,毫无意义,重要的是,“资本”和“权力”既然都不想再那么不明不白下去了,都厌倦了、甚至开始痛恨潜规则,这是一个很好的开端,那就一起努力建立和完善“显规则”嘛——如同当年一起努力建立“潜规则”、且从中获取快感一样。

近些年,我研究中国改革史,重点就是资本和权力的关系,就是所谓的政商关系。对于这个关系的认识,必须撇开各种道德判断,因为,在自以为是、或假装自以为是的“道德控”面前,很多本质上的利益博弈会被遮蔽而看不清,最后难免连反思本身也被“伪君子”们当作了工具。

比如,中国近现代第一轮改革“洋务运动”,我们很多学者对其中的“官督商办”批判得很猛,对清末所谓“国进民退”批判得很猛,但是,这些批判在大量的史料面前,显得非常虚无和标签化。

近代资本主义在改革中诞生,我将其分成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权力资本化”,也就是公权力作为资源配置的力量、甚至作为资源本身,扶持、推动、参与了资本主义的发展。平心而论,如果没有公权力的强力介入,中国资本主义根本无法起步,看看晚清改革的投资额就能明白,主要的资金来源依然是国有资金、财政资金。这大约也是很多后发国家的共同现象,政府的主导作用十分强大,在初期也十分具有正能量。

与我们同时起步的日本改革,最初也实行“官督商办”,政府主导作用也很强,为什么从结果来看它比我们做得好?问题不在于是否需要政府发挥作用,而是是否规范、以及如何规范政府与市场的边界。日本比我们更早地通过法治建设,更为明确了权力和资本的边界,而我们在晚清的整个第一轮改革、乃至直到当下,都是模糊的。在模糊状态下,企业固然享受了没有边界的扶持,但也承担了没有边界的干扰,“大爱”无边的时候,“大害”也是无边的。在这种状况下,企业家既是受益者,也是受害者;政府也同样既是受益者,也是受害者;而归根到底,在缺乏规则、边界的丛林状况下,无论企业和政府、资本与权力,到最后都是受害者,没有受益者。

正因为晚清改革第一阶段的“权力资本化”忽略了规则建设,改革因此被异化,形成了特殊的既得利益集团,到了第二阶段的改革,这些集团就以“资本权力化”的方式,绑架和攫取了相当一部分的公权力,服务于他们的私利。我就非常反感一些学者轻率地指责清末的铁路国有化是所谓的“国进民退”,当年那18家号称民营的铁路公司,有相当比例并非现在我们所以为的“民营企业”,而是获得了非常特殊政策扶持的特殊企业,尤其是湖南、湖北、四川、广东4家,其资本金主要是通过所谓的“租股”向辖内民众强行征集,而其依靠的不仅是公权力的保驾护航,更是公权力的直接让渡。

这类所谓的民营企业,既脱离了原来在国企、或者“官督商办”之下来自体制内的监控,体制内原来有纪检机构、监察机构,原来有政敌反腐、甚至二奶反腐,无论效果如何,毕竟也还是反腐,但是,如今成了所谓的“民营企业”了,这些监控一概失效。与此同时,这些所谓民企的高管层,却并非通过股东选举出来的,这些企业里甚至没有实际意义上的股东会、董事会,那些真正出资或者被迫出资的股东,根本无法监督管理者,从而沦为管理者压榨剥削的直接对象。这样的一个特殊利益集团,既不忠于政权,也不忠于民众,按照当年户部的说法,就是“挟官以凌商、挟商以蒙官”,两头都管不了他们,而为了他们的利益最大化,他们两头忽悠、甚至两头点火,通过“离间官民”渔利,最后既葬送政权、又摧毁社会。

改革被这样的特殊既得利益集团绑架,而后被异化,最后遭遇破产,这才是晚清那一轮改革失败的真正原因。

在当下的改革、也就是中国近现代的第二轮改革当中,我个人觉得,此前的35年,我们实际上也经历了十分类似的“权力资本化”的过程,随后也经历了相当程度的“资本权力化”,但从十八大开始,对此开始了堪称疾风暴雨般的矫正。当前这场激烈的反腐运动,我个人认为就是纠偏的重要部分,虽然依然仅仅是治标,但有关主导者已经明确表示治标是为治本争取时间。旁观者说说风凉话很容易,但要提出一套比当下举措更完善、更有效的做法,何其之难?更何况,大多数人未必有这种勇气和担当,也未必有这种勇气和担当所配套的权威资源。

当前的政商关系,正在发生剧烈的变化,结果如何,还无从得知——当然我们期盼这类外科手术式的初期矫正,能最后深入到机体的全面修复。在这个过程中,无论是“权力”还是“资本”,对其中任何一方的单方指责,都是不厚道的、不客观的,也是毫无意义的。中国之病,是各方共同造成的;中国之病愈,也必须依赖各方共同的努力。

除了利益大博弈之外,我们也必须看到,在政商关系的演进中,还有一个重要的因素:那就是在改革的过程中,实践一定领先于制度,制度一定滞后于实践。说到底,改革就是一个不断破坏、突破旧规则的过程,这其中,从程序的角度来看,“出问题”、留下“原罪”,几乎是不可避免的。

这当然不是说干脆放任政商关系自由发展,而是必须加快制度的“跟进”——别太指望制度的“创新”,制度若能比较快地“跟进”实践,就已经很不错了。这种“跟进”,就是及时订规则,所谓亡羊补牢。

改革不仅是对于旧规则、旧制度的“破”,也需要对新规则的“立”,不断建立和完善新规则。我们的两轮改革,晚清的第一轮与当代的第二轮,都在“破”方面使劲不少,而在“立”、尤其是及时地“立”方面,相当疲软。

政商关系的演进,是各种利益大博弈的结果,也是推动利益大博弈的原因之一。对此要细细分析实际上的利益传导,不要简单地用“好坏”之类的标杆去判断。动辄扣政治大帽子,这是当下中国无论左右都爱做的。这是偷懒的做法,当年胡适先生就说过了,空谈“主义”比谈“问题”、解决“问题”容易得多。至少在座的经济学家、法学家们,应该少谈些空洞的“主义”,如今的中国是“思想家”泛滥,而“实干者”稀缺,经济学家、法学家们应该是实干者,是推动社会具体进步的“工程师”。

如今的中国企业家,也有一个普遍的问题:一方面,他们总是对局势与前景有各种各样的顾虑、担心甚至恐惧,另一方面,却总是想“搭便车”,自扫门前雪,希望他人去解决外部环境的各种问题。

前一段时间,我参加几次有关家族企业传承的论坛,很多企业家在聆听专家学者讲解各种管理、平衡,甚至几个没有二奶、小三的专家,在教人家如何应对二奶、小三。那些固然是需要的,但绝非根本的。那些归根到底还是“术”,不是“道”。我就问那些企业家一个最简单的常识问题:中国历史上的财富消灭,乃至财富拥有者人身的消灭,多大比重来自企业内部治理问题,多大比重来自外部社会崩溃?显然,中国历史已经清晰地告诉了我们,社会崩溃才是对财富最大的破坏力。我总是说,

“齐家”而后“治国平天下”,对于屌丝起步时,是有顺序讲究的。但当“齐家”的初级阶段完成,更高层次上的“齐家”——比如财富的传承,与“治国平天下”就是同步的。天下不安,何以安家?这才是“道”。

我在很多场合,都呼吁“全中国有产者联合起来”。有产者是一个社会的稳定剂,他们最希望社会稳定、也最希望社会进步,帮助无产者摆脱无产,最为符合他们的长期根本利益。但凡发达国家,无一不是所谓的中产阶级十分庞大、也十分强大的社会。对于任何一个期望长期执政的政党来说,有产者一定是重要的执政基础。政商关系要进步,如何激发作为有产者中主要成员的企业家们的热情、智慧,是一个重要的、现实的课题。

如今,不仅企业家们热切期盼着改善政商关系,走出之前的“潜规则”时代,大多数官员也同样期盼着走出“潜规则”。“潜规则”就是一个丛林,最终所有人都将是受害者。执政者在2013年的三中全会上,明确要约束政府的权力,发挥市场、而不是政府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这不就是政改的核心要义吗?在2014年的四中全会上,提出建设法治中国,在我看来,其逻辑脉络还是十分清晰的——推动中国尽快走出丛林,走出唐德刚所谓的“历史的三峡”。当然,这些仅仅还是愿景,结果如何,我们不能拭目以待,而需要身体力行。

无论是企业家,还是学者,在慷慨激昂之后,往往会以自我力微为理由,最后依然选择旁观者的定位。这是最为危险的。历史上无数次地证明了,当“沉默的大多数”最后试图不再沉默时,机会窗口已经关闭了。

没有一滴雨珠认为自己是洪灾的凶手,但是洪灾就是每一滴雨珠带来的。无论是政商关系、还是别的领域,要推动中国走出丛林,需要我们每个人的身体力行。

空谈误国,空谈也误己;实干兴邦,实干更兴己!

[ 雪珥 研究中国改革史独立学者,曾是公务员、记者、律师、商人、专栏作家,后技术移民澳洲。本文为作者在2015年1月9日天则经济研究所/中评网主办的2015「新年期许」论坛的主题演讲修订稿,转载请注明 ]

2015年1月22日

中评网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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