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志宏:行动的力量来自于思想上的逻辑一致

2015-01-28 作者: 莫志宏 原文 #天则观点 的其它文章

我今天想说的是受到高全喜老师提问的刺激,高全喜老师说到我们这样一些学者坐在书斋里面期许有多大价值,一次次说,一次次凸现我们的无力。这个问题很值得反思,为什么呢?作为学者来讲,我们不可能要求外界世界怎么样,但是我们可以对自己提出要求,所以我呼应一下盛洪老师讲的学者可以做什么。刚才盛洪老师也讲到,学者提供的是公共产品,既然提供的是公共产品的话,就不是讲我们自己怎么赚钱,企业家怎么赚钱,其实我们今天讲的都是国家大事,讲政策,对政策进行评论。但是,就这样性质的问题而言,按照我的理解,越是能够做到观念上的逻辑一贯,相对来讲行动会越有力量,但并不容易。其实真正要做到思想上的逻辑一贯,行动上的有始有终是相当困难的一件事情。说你可以设想一下,假设一个学者你自己也想不清楚一些问题,今天这样,明天那样,这样发起这个行动,明天又把它撂下去搞别的,这让谁信服?政府也说你自己总变来变去,没法弄啊。

我想用一个具体例子阐述一下我的观点,就是关于中国土地制度改革的问题,因为这个问题是很多年来的热点问题,在中国诸多著名的经济学家全都介入了这个问题。这个问题涉及到很多基本的观念问题,但很多学者对它们却不太自觉。我指的是:提到土地,大家首先想到这是一个公共的事情,或者和公共利益相关的很大的事情,但是,很多人想不清楚的是,与公共利益特别相关的事情是不是就意味着政府主导、政府直接推动?进一步更准确的讲,是不是意味着政府直接进入经济活动进行资源配置?或者借用今天上午徐景安教授说法,是不是政府直接介入到那个层面“让人幸福”。这也相当于在问:(既然每个人都只能做自己的幸福梦),是不是政府可以帮你每个人做自己的幸福梦?我自己感觉,讲到政策的时候,我们很多学者基本上跟我们目前政府的思维——它很本能、延续了计划经济下政府是经济行为主体的惯性——区分不是很大。比如,讲到土地用途管制,讲到政府规划,给人感觉是在讲政府意志,感觉老百姓是被规划、服从规划。包括周其仁和他的团队就成都土地制度改革写的文章也是给人这种感觉。看完后你感觉,整个调查都是围绕成都市政府作为直接行动主体的意志而进行的,很是与地方政府的主体意志相契合,学者研究来研究去,也只是要为地方政府找一些政策文件,使得地方政府既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又不至于违背中央政府的政策。说白了,就是为地方政府寻找政策空间,或者,白描地讲述地方政府如何在现有制度规则下扩大自己行动的政策空间。这有什么问题呢?它预设了政府可以作为直接的资源配置的主体,或者,用形象的话讲,政府可以直接来“让你幸福”。

这是非常不应该的观念预设,并且是非常不自觉的。实际上,政府应该管的是公共层面的问题。公共层面意味着什么?难道公共层面意味着政府直接调配资源?难道意味着政府直接帮你幸福吗?不是的。但凡是市场经济国家,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政府的公共性应该是体现在对基本规则的制定上,而这样的规则绝不同于政府的政策或者意志,因为,规则一旦在这里了,他是一个普遍的、对于政府本身也形成一个约束的东西。

举一个更加具体的例子来说明一下。在我们目前的土地制度中,经常人们提到占补平衡的政策。在诸多学者的表述中,提到占补平衡,从来都是政府作为主体,似乎是中央留给地方政府的政策空间,而地方政府呢,是直接用这个政策空间来为自己牟利的主体。他们从来没有想过,其实这应该是用于对现实中的农民、企业家的行动提供指引的规则,是这些主体在这样的规则的引导下来进行资源的灵活配置,而地方政府自己并不应该直接来做这个事情,而仅仅是起到规则的执行和维护的作用。这种思路下,我们的政策——尤其是中央制定的政策搞来搞去——都成了被地方政府利用来自己创收、牟利的工具,而不是对现实中的私人行动主体进行引导的规则。

总的说来,这是一个巨大的观念问题。你想,像周其仁这样的至少给人印象是倾市场的、自由主义的经济学者,对于政府的行动到底应该限制在规则层次,还是应该直接介入资源配置或者让人幸福的微观操作层次,都并不清楚,或者,非常不自觉,我们怎么能够指望,我们的制度改革是朝着让市场在更大的范围内发挥作用的方向上前进而不是越改越倒退呢?所以,并不是说一名学者主观上是倾市场的,那么,他就能够总是做到如此的;这是需要很多修炼的。

上面讲的也和中国经济增长模式这个问题相关。假设有所谓的中国模式的话,那么,我们必须思考:其内核是什么?在我看来,说到底,中国模式就是指:经济增长啊、幸福啊、资源配置啊这些事不是一个一个具体的老百姓、具体的企业一点一滴的行动的结果,而是政府行动直接一竿子插到底给大家做出来的,就像做个人工物一样;同时,讲改革呢,也不是讲政府建立普遍的规则(当然,我讲的规则意味着政府行为也受到约束的那种)、通过公共规则来实现公共利益,而讲政府怎么直接去做这个那个。这导致每次改革你都感觉不到、不知道在改什么,改来改去政府好象利益越来越大。当然,有的人会说,你如果不让政府得利益,政府怎么改呢?不是这样的。作为学者来讲,你要讲在道理上站得住脚的,并且,还得反复讲、以各种方式讲,直到使之成为社会中人们的普遍的观念,并进而对政府的行为也构成约束。至于当下政府的接受不接受,这是另外一回事。从长期来看,站得住脚的观念,是有潜力成为社会共识的,社会共识是真正会对政府行为构成约束的。怕的就是学者自己观念不清楚,弄来弄去也都是在“政府帮我们进行资源配置,政府帮我们找幸福”的框框内想问题、讲政策。长此以往的话,计划经济的治理模式恐怕是难以摆脱,规则导向的东西也建立不起来。

说到这个,我非常赞同许章润老师说的,我们讲一些宏大的东西还不够,我们还应该落实到规则、程序,把它做实。但是,规则这个东西也是非常具体的,绝不是简单地倡导市场主导啊就可以的。所以,在这个意义上来讲的话,我希望各界的学者至少在观念上做到清楚:政府直接作为配置资源的主体这样的政策,和规则导向的政策(此时,政府自己也是受到规则约束的)是很不一样的,前者,是反市场的、反规则的。

顺便说一下,刚才徐景安老师讲的那些东西,我也是非常认同的,为什么?他实际上在理念上区分了两个层次,一个是国家层面的事情,是公共层面的事情,还有一个层面是你老百姓自己的事情。都明白国家制定公共政策,但并不是所有人都清楚,公共政策指的仅仅是普遍的规则,普遍的规则是和具体利益无涉的、没有关系的,而我们实际上的政策——表现为政府自己就是利益主体——大大偏离了这个东西。

所以,我觉得,我们作为学者,确实有时候要反身自问一下,从观念、到概念的表达,到具体的操作,我们有没有逻辑一贯的想清楚。如果做得不够好,那么,可能我们就只能仅仅停留在很空的、宏大的观念上,一到了具体的事务上,尤其是具体的公共政策的问题上,就乱了,甚至自己实际做的事情和自己明确宣称的那些东西相悖也都不自觉。这就非常糟糕了。朝向市场化方向的制度改革推进得好不好,确实也不是与学者自身的素养无关的。

以上所讲,不仅是对别人提出要求,也是对我自己提出的要求,因为我即将做的事情就是关于土地制度改革的问题。我会把从观念到概念、到法律,到最后的操作、政策,作为一个系统的整体做一个梳理,尽量使得各种零散的观点、做法相互之间的逻辑关联能够进入意识而达到自觉,避免各种杂乱的观念、信息放在一起相互之间甚至根本就是冲突的也无法觉察的悲哀局面。

[ 莫志宏 北京工业大学副教授,华人哈耶克学会会员。本文为作者在2015年1月9日天则经济研究所/中评网主办的2015「新年期许」论坛的主题演讲修订稿,转载请注明]

2015-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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