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全喜:我的新年期许——实施法治,免于恐惧

2015-01-28 作者: 高全喜 原文 #天则观点 的其它文章



非常容幸,也非常高兴能来天则,就2015年的新年期许做一个发言。去年也是在这个地方,曾经有过2014年的新年期许,我记得当时光沪、章润等朋友也都在,大家期许了很多内容。一年复一年,当时的期许全落空。现今新年又至,朋友们又聚在一起,回首往年,不由得滋生一番失望和痛苦。说到今年能有什么期许?我是很踌躇的。几个读书人的新年期许,究竟能有多大价值和意义?


但是,毕竟人总是有梦,总是有希望,所以明明知道今年的期许同样也是梦,同样难以兑现,还是要说。不过,在此新年之际,对于未来一年,我的个人期许不准备多说,不像朋友们那样期许三条、五条,七点、八点,我只有一点期许,那就是希望每一个中国人,都能享有“免予恐惧的自由”。我想诸位,大家从2014年匆匆走来,这一年来的各种感受可能很多很多,但享有人身安全和生活安定的感觉,可能是最基本,也是最强烈的感受。这种诉求,说起来就是上个世纪美国的罗斯福总统所提出的“四大自由”中的第四种自由——“免于恐惧的自由”。记得罗斯福总统提出四大自由的时候,毛泽东是十分赞赏和支持的,他在重庆谈判时,曾经代表共产党向国民党政府呼吁过这种自由,一个现代政府其最基本的职责就是为他的国民提供一种“免于恐惧的自由”的保障,否则就不是一个合格的政府。


我觉得,每个人作为一个生命生活于世间,固然有各种各样的诉求,但一个最为基本的诉求是对于自己生命、人身安全感的诉求。我是研究政治哲学的,政治哲学所设定的人作为一个人活在这个世界上,追求安全是他的社会本能。人之所以区别于其他生物,除了人秉有理性之外,还在于人所生活的群体社会,能够给予他一种免予恐惧的自由的安全感,我觉得这种自由是一个社会的最低基准线了。当今的中国,到处充斥着高大上的理想说辞,有大国崛起,有文明复兴,有盛世繁华,有美轮美奂,有发财当官,有靓男倩女,这些似乎司空见惯、习以为常,但是,我们不要忘了,这些被包装起来的东西,其实都是过眼烟云,它们都要立足在一个最基本的基点之上,那就是,我们每个人都能够享有免予恐惧的自由权利。假如你没有这个自由的话,上述所谓的高大上美景,都必定是虚空的,没有着落的。这一年来的反腐景观,使人们看到了多少只大老虎,他们在一夜之间经历了冰火两重天,曾经的权力和金钱什么都不是。


追求自由和幸福是每个人的本性和权利,“免予恐惧的自由”不是说人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主要的是在于这个社会能否给我们提供一套保护我们避免随时随地可能袭来的人身侵害的制度,这才是最根本的问题。每个人都有追求,都有行动,在社会生活中,你有没有免予恐惧的自由?不在于你担任多大的官职,拥有多少财富,而在于这个社会是否提供这样的制度,能够抵御我们随时可能面临的各种各样的莫名的恐惧,我们知道这个制度就是一个法治的制度,一个宪政的制度。法治与宪政能够抵御来自各种各样的毁灭我们自由的强制力,保护我们每个人的人身自由。当然,我说的这种强制力不是自然的强制力,主要的是一种来自恣意的公权力的强制力。法治有很多目标,其中一个最基本的目标,就是给予我们每个人提供一种人身自由的环境,使得我们享有一种免于恐惧的自由生活。


如果说2015年我有一个期许,那就是我们中国人能够生活在一种免予恐惧的自由的生活环境之中,免除不确定的担忧,具有一种实实在在的安全感,这是我的最大期许。这个期许如果能够得以落实,其实道理很简单,那就是我们的国家实施法治,真正做到依法治国,依宪治国。法治并不要求每个人都是好人,也不要求每个人都不犯错误,甚至不触犯法律,一个社会总有人做错事,甚至犯法,但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即便有人触犯了法律,受到法律的惩罚,但这种惩罚是可以预期的,可以予以公开的,是经过司法程序的,是法庭依据法律独立审判的。这种法律的惩罚,不属于那种“免于恐惧的自由”的那种“恐惧”,而是客观公正的惩罚,是可以预期的。这样的法治社会,就能够免除人们的恐惧之心,增强人们的安全感。过往的2014年,我感到法治并没有得到强有力的实施,很多人都处在各种各样的不确定性之中,不单是众多的老百姓,可能很多官员也都处在某种丧失安全感的状态之中,上至握有权柄的大官大吏,拥有亿万财富的商人,下至小商小贩、下岗职工、那些北票、那些农民工,都或多或少的处于没有安全感的境地。我想,无论是对于社会精英,还是对于平民百姓,在“免予恐惧的自由”这一点上大家的诉求是共同的,为此,我们每个人都希望有一个法治的状态,即便犯法者,他也希望对于他的惩罚是可预期的,是依据法律予以判决的。每一个中国人,我想他们的最基本的诉求,是能够享有一种安全的生活,个人的财产能够得到保护,免受夜里不明身份者的敲门,免遭随时随地的安全检查,而对于更大的知识分子,他们则是希望能够有一个公开发表言论的场所,研究与写作不受因言获罪的担忧。


总之,一个正常的社会,我们这里不去说一个美好社会了,即便是一个正常社会也应该给予每个人一种免于恐惧的自由的安全感,这是最为基本的政府职责。但要真正做到这一点,其实是不容易的,因为,做到这一点要实施法治,落实宪政,维护人权。未来的2015年,我们不去说罗斯福意义上的四大自由,哪怕是在保障个人的自由权利上面,落实一点点“免于恐惧的自由”,我觉得就是最大的进步。最近的反腐势头很猛,我觉得反腐也好,维稳也罢,无论是反腐还是维稳,都应该是一种法治的行为,而不是关起门来的政治行为,都能够在法治的轨道上实施。这样,才能使得中国社会的每一个人都能享有一种法治下的安全感,这种法治下的安全感,就是“免于恐惧的自由”。所以,实施法治,免于恐惧,这是我今年的最大期许。谢谢!


[ 高全喜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高研院院长、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本文为作者在2015年1月9日天则经济研究所/中评网主办的2015「新年期许」论坛的主题演讲修订稿,转载请注明]



2015-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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