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象:后悔
冯象:后悔
没有什么比上帝后悔更可怕的了。《 创世记 》六章,上帝说:我要把我造的人,连同鸟兽爬虫,从大地上通通消灭。当初真不该造他们的!
可是,造物主全能全知,宏图预定一切。他怎会学我们这些“尘土所造,一碰就碎 / 蛾子般的人类”(伯4:19),一件事稍不顺遂就改变主意,就翻悔?“像亚当子孙,常变心”(民23:19)?甚而雷霆震怒,想毁掉自己的亲手所抟?他这是什么意思?
诚然,逻辑学家早已发现,全知和全能这两项品质,是无法兼容于同一主体的。全知即超越可知而预见未来,但那就意味着,凡已知而尚未发生的皆不受干预,便是上帝也不能“搅局”,绝对不能。故全知者不得享全能。反之,全能等于全知失效,此刻所知,下一刻未必归于已知;大能者随时可以介入历史,改写已知的进程(道金斯,页78)。
那么可否设想,耶和华至大,非我们的时空所能容纳,因而行事不必符合逻辑;“一切造化,皆是他的意愿”(诗115:3),属奥秘?像大卫王咏赞的:圣殿约柜只是至高者的脚凳,他永恒的居处却不在我们中间,在重霄之上(诗99:5, 132:7, 33:14)。这么理解,假若指创世原本的目标,是不错的。那是天父认定的“非常之好”(创1:31),自第一个安息日,便给亚当子孙悬起一幅乌托邦画卷,恰好用来对照今世的朽烂。然而,既已完美,它就不会有任何意外或需要改进处,故也无须高踞天庭宝座的那一位眷顾:全知全能,乃因全善而成。
我们这个世界,所谓“版本二”,就大不一样了。造物主时时干预,至少在圣史早期,在他“藏起脸”不理子民以前(申31:17, 32:20),有经文为证。而只要他纡尊降入我们的时空,为拣选、教诲并指引他的子民,为使以色列遵从圣法、敬畏上帝,他就必须接受时空的制约同逻辑定理。包括圣言,圣灵的每一趟启示,都得限定词汇范围,依受造者各异的能力,顺应其多变的语法语音。否则,人类就做不成耶和华的子民,就真的像尼采(1844~1900)宣称的,“上帝死了!上帝死定了”(Gott ist tot! Gott bleibt tot)——尽管凶手不可能是个疯子:听啊,听见了吗?他还在嘀咕,四周铁锹咔嚓乱响,人在替自己的救主掘墓。
所以,创世于天父不是增益,如圣洁的苇叶(Simone Weil, 1909~1943)指出,而是减损,是自我奉献与出空(kenosis)。神,加上了他的全部所造,反不及神的完满(tamim)——太初始于神格之出空,或圣言的自觉的牺牲。
这罪恶的今世之能够延续而不惧覆亡,是因为耶和华的仁爱(hesed)泽被千代,包容万千(出20:6, 34:7);为了我们,他主动捐弃了全能(孔德-思朋维尔,页113)。
神子
上帝后悔的直接原因,是世道坏了,“人类一个比一个邪恶,整天在心里互相算计”(创6:5)。但这只是问题的表象。究其根源,这“坏”或“邪恶”(ra`),却是有来历的;可以说,一直是至高者的“心头之痛”(yith`azzeb ‘el-libbo)。原来天庭出了乱子,有一群神子即耶和华的使者,看人的女儿漂亮,居然不惜违犯天条,下凡迎娶了她们!
早知如此,悔不当初。天使那般容颜皎洁而聪慧,是因为他们跟人子一样,灵中不仅存了一缕明光,还若隐若现,带着肉欲。叫人如何不爱怜,不思念?
这夏娃女儿同神子的婚配,便是耶和华眼里的恶了。无论自愿与否,彩礼多寡,都属于僭越和乱伦,混淆人神的“血统”。情势之危急,一如当年伊甸园里忽然少了两粒智慧之果,那开眼知羞的,会不会把手伸向另一棵树(创2:22)——作为救主,怎么办?
上帝的第一个反应,是怪罪人类“属肉”;他减了人的寿数,“以一百二十岁为限”(创6:3)。不过这决定马上就悬置了——根据经书,似乎迟至以色列的祖宗雅各之子约瑟,才开始落实(创50:26)——因为,那乱伦所生繁衍极快,不久“世上便有了巨人一族”(nephilim,创6:4)。而蛮力称雄、名扬四海,仅靠控制那些过了生育期的爷爷奶奶的数目,是防范不了的。但圣灵就只好继续与“属肉的”为伴,跟犯禁的天使同居了。这在至圣者看来,正说明众生已经“个个腐败,烂到根子”,恐怕鸟兽爬虫连带草木都沾了人的秽污,必须一块儿铲除。
于是耶和华按下云头,找到“当世唯一的完人”,说出了那可怕的,也是最终让造物主痛悔不已的,新的决定。
挪亚
完人挪亚在“耶和华眼里赢得了恩惠”,是不奇怪的;事实上,大地万民,惟有他一人蒙福,特许“与上帝一同行走”(创6:8-9)。但是,当他得知圣怒将至,竟没有回话请求解释;对于那宣布末日的圣言,他一片沉默(创6:22, 7:5)——“听着,我要发洪水淹没大地了!天地间凡有生命之气的肉体,都要灭亡,一个不留”!
默默地,他领着儿子上山,找歌斐木,伐倒,制作方舟;再预备粮草,挑选动物,一对对洁净的和不洁净的(创6:19, 7:2)——“登方舟吧,带上你的家人……七天过后,我要降大雨,整整四十昼夜,把我所造的一切活物从大地上消灭殆尽”!
那一年,他六百岁,“那一天是二月十七:地下的深渊突然崩裂,万泉喷涌,天穹的水闸全部打开,大雨倾盆,一连四十个日日夜夜”。他一家八口,入选的鸟兽等紧随其后,进了方舟(创7:6以下)——“洪水汹汹,陆地不见,整整一百五十天”。
在这大屠杀期间,他可曾口吐一言,为葬身惊涛的亿万苍生,“所有鼻孔里存着一丝气息的生命”,向救主祈祷、哀求、举丧?没有。
方舟里一片死寂。
是因为上帝特批全家逃生,就哑巴了?不,完人决不会那般胆小怕事,只顾自己,不管邻人。
一定是被“耶和华的恐怖”与“无上威严”(赛2:10, 19, 21)攫住了,他明知灾祸在即,却无力施救。那些人不论顶着什么恶名,哪怕是天使苗裔,也有个罪孽大小,有值得怜悯的呀!是完人,能不心碎?
小时候,父亲常说,取名挪亚(noah),是希望孩儿给众人带来“慰藉”(nhm,词根谐音挪亚),让亚当子孙从泥尘的诅咒下解脱,双手的辛劳得回报(创5:29)。想不到,他蒙福赢取的“恩惠”(hen,倒读挪亚),竟是见识至高者“后悔”(yennahem,兼指哀怜、安慰),见证世界的毁灭。
读者或许会问,耶和华的同行者,他怎么不替众生求情,不劝阻天父?为什么,没有像先知亚伯拉罕那样,鼓起勇气恳请上帝,勿滥杀无辜:“难道整个世界的审判者不主持公道了吗”(创18:25)?或者如摩西,在西奈山,面对黑云里隆隆的圣怒,依然委婉而坚定:“现在只求你开恩赦免[子民]一次;不然,求你把我也从你写的名册上抹去”(出32:32)!也许,这正是完人之完满(tamim),以不言与圣言同行。
也许,挪亚明白,他不可能探明圣怒的由来,亦即恶的根源所在。他也无从知晓,那弥漫世间犹如空气的,即便全能者也祛除不了。而救主洪恩,芸芸万民仅留一家八口,是为了教人子学会忏悔,拒绝恶事。是的,此后惟有人子的及时悔改,可使天父不后悔造人。
终于,圣灵化作微风吹拂,浊浪平复了。舱室出奇的安静,鸟兽和虫儿都停了哀鸣。直到第二个一百五十天过去,方舟搁上了亚拉腊山,群峰一座座露出水面;直到打开顶篷放飞的白鸽,衔回“一片嫩绿的橄榄叶子”;直到次年二月廿七,大水退净,地面干了(创8:1以下)——挪亚始终沉默着。下了方舟,便取石块垒坛,他没有忘记献全燔祭,“用洁净的牲畜并鸟儿每种选一只”。他如何对同行的难友下狠手的,救恩的牺牲又怎样挣扎,不可考了。经书只说,一片死寂当中,耶和华闻到了祭品的香烟,十分欣慰(nihoah,叶韵挪亚):
我再不诅咒土地了,绝不为人的缘故;即使他从小就心生邪念,我也决不让生灵湮灭,像这次一样(创8:21)——不过此番悔悟上帝藏在了心底,同行者并不知悉。
彩虹
生儿育女吧!骤然,中天开裂,落下滚滚雷音:飞禽走兽爬虫游鱼都要畏惧你们;都交在你们手里,归你们统治!
天父这一回祝福人子,与造人赐福那次相比(创1:28),多了一条诫命,“畏惧”。人的“统治”遂变了性质:各种动物都是你们的食物,如同菜蔬,我全部赐予你们。人子自己,则又陷入了弱肉强食、尔虞我诈的网罗,一如旧时,满是仇杀和血债(创9:1-6):
流人血者,
必有人流他的血,
因为上帝造人
是照他自己的形象。
如此,耶和华将战弓挂上云端,雨后放晴所立之约,便不止是宣告和平,向逃生者承诺,以彩虹为记,永志不忘,“那洪水滔天灭绝苍生的灾难,就再不会重演”(创9:12以下)。那誓约还记下了双方的缄默:在上帝,是默认方舟之祸为大错。因为验之于圣史,如阿奎纳(约1225~1274)阐述的,恶原是善的空缺或漏隙;其本源在创世,而非人心。故而一味屠戮罪民,是斩绝不了恶根的。再说,阴间(she’ol)无底,亡灵无数,尚且收容不了阳世之恶,一年洪流能漂走几何?除非万恶爆发,“耶和华之日”来临,响彻寰宇(赛34:2-4)——
一声禁绝——杀!
杀了,通扔在野外,
让尸臭升腾,血浸群山,
直至重霄万象烂掉。
在挪亚,便是在耶和华面前不答、不问、不疑。他把自己完全托付给了上帝,因而无须神迹的启示,霓虹的诺言。只是他不知道,那一道长虹标志的,除了神的信约,还有人“从小就心生邪念”;而且,那邪念就蜷伏在他的帐幕门口(创4:7)。
醉酒
那天,门帘被悄悄掀起,完人的沉默猝然结束:迦南该死!——迦南是幼子炎炎(ham,另作次子)的幺儿(创9:24-25)。
也是挪亚放纵了自己,见草木复生,就培植葡萄,酿起酒来。禁不住“喝得酩酊大醉,脱得赤条条的,倒在帐篷里”。炎炎“瞅见父亲光着身子(`erwah,裸相、羞处),就去告诉帐篷外的两个哥哥”闪和雅弗。后者“忙拿了件长袍,搭在肩上,倒退着入内,给父亲盖上;他们始终背着脸,不看父亲的裸相”(创9:22-23)。圣言委婉而俭省,是否在暗示什么罪行?幼子跟老父乱伦?抑或趁他醉倒,爬上母亲的婚床,而后向哥哥标榜?皆属经师的自由想象。但是,挪亚酒醒“开眼”,得知羞处被幼子“知羞”,勃然大怒——他抡起右臂掷下天庭之主的咒誓,而宝座上的那一位没有阻拦(创9:26-27):
赞美耶和华,闪的上帝,
叫迦南做闪的奴隶!
愿上帝保佑雅弗壮大,
让他住进闪的帐篷,
叫迦南做他的奴隶!
“从此,不仅天上,人间也分了尊卑等级;兄弟之间,身份命运各不相似。同是方舟救下的种子,有人当主子,有人做仆役,还有人未出娘胎就已是奴隶”(《 创世记 ·方舟》,页65)。
搅乱
天父至慈,挪亚独享完福,在“后方舟”世界称高寿第一。经书上说,他捱过洪水,又延年三百五十,至九百五十岁辞世,同祖宗团聚(创9:28-29)。这一记载,往往为读者所忽略,于人神关系,尤其是彩虹之约,却是至关重要的。
据《创世记》十一章闪的家谱,逐代计算,到亚伯拉罕长大成人,很可能娶妻之后,挪亚还健在。那可是十世同堂、儿孙绕膝之福!相比之下,人祖亚当略逊一筹,享年九百三十,得见九世孙拉麦即完人之父诞生(创5:5)。至于挪亚祖父玛土萨拉,虽是千古一人长命之冠,享寿九百六十九,却卒于洪水之前,仅获曾孙辈(闪、雅弗、炎炎)承欢(创5:25, 32)。
方舟以降,挪亚之世有一大事变,验证了信约的效力,就是人子在东方即两河流域的巴别之野“盖一座带高塔的城”,冒犯了至尊。“因为在那儿耶和华搅乱了天下的语言——耶和华令众人散开,去了世界各地”(创11:9)。
完人后裔该当何罪,圣书语焉不详。犹太传统,通说罪名为忤逆,建城聚居违背了天父要人“遍布四方”的训言(创9:1)。造塔通天则犯了骄傲,仿佛子民不用倚靠上帝,也能追求自由平等和幸福。用耶和华的话说,便是:原来人抱团成了一个民族,讲的是同样的语言!才起头,就造这个,将来只怕没有他们做不成的事了(创11:5-6)。
莫非造物主忌惮人类的语言统一,所以才废了夏娃儿女的伊甸古话?可是“起初,天下只有一唇一音,一门语言”(创11:1),不正是他创世抟人的设计,以使男女结合,子实蕃衍,多如天星海沙(创22:17, 32:13)?或者,是担心人子觊觎天庭,尘土亚当变得“像上帝一样”(创3:5, 22)?也不像。上帝大能,只消降一场冰雹或刮刮龙卷风,吓唬一下,有谁敢造次?
到底什么道理,耶和华非要拆散挪亚子孙,令其流落四方呢?我以为不是别的,就是巴别之民一再嚷嚷,但前引“抱团”一句未提的“扬名”二字。这儿,“名”(shem)为单数,不是一个个与人有别而独享的名号,而是万众一心、凝聚一族的理想。而通天塔就是那新的族名的象征,一座人定胜天的纪念碑。人,固有一死;但加入集体组织起来,即可藉一个永不磨灭的英名,或民族的荣耀,以协力合作与互爱,战胜“乐园的惩戒”——死亡。
扬名,对至高者还有一层联想。须知当初邪恶来世,便是神子人女交媾,繁育了一族巨人,扬威五洲,自创伟名。上帝实在忍无可忍,才开穹隆、裂深渊,毁了无计数的生灵。而现在,这些人居然又想立名不死!
的确,这一次不比上回,上帝面临着两难:水淹恶人已不是选项,因为与大地订有彩虹之约,许诺了和平——与完人后裔同在。封闭苍穹、折断塔尖,也不是办法。人子造塔只是手段,目的在扬名,叫肉身得荣耀,破寿数之大限。故而只能设法颠覆他们的团结,而搅乱语言似乎是较为文明又不算悔约的一策。
当然,耶和华看得清楚:一旦人子扭了舌头,交流阻滞,大城固然是筑不起了,但人群四散,各踞一地,分为部族,争战不休,统一的信仰也就不复存在了。那些敬拜上帝、走主的正道的,由于口音相异文字不通,受教亦需要翻译,才不致中断。久而久之,圣言同子民便有了隔阂;会众每日研习,未免生出种种矛盾的诠解,或奉为教义,或构建神学。乃至千载之下,以讹传讹,圣书的真相竟为无数译本跟注释所淹没了:朴素变成简陋,圣洁堕入粗疏,雄健失于僵硬,热烈不敌轻浮(《 政法笔记 · 不上书架的书 》,页230)。遵行圣法,老祖宗总结的宝贵教训,今天的“低头族”听了,无非“不明觉厉”;圣人拉比皓首穷经,撰述的条条义理,在“宅男宅女”那儿,只剩四个字,“累觉不爱”。
然而,人子还是扭了舌头,全能者未能忍住。
于是,上帝之言就成了人语,在巴别之民的唇舌上颚、鼻腔与喉管间,开始了蜕变。慢慢地,随着部族疆土越分越细,跟从天父的人子少了。末了,万族都忘却了救主,家家塑造神祇,户户供奉偶像。挪亚的后人惟有出于长子闪(shem)的一支,号希伯子孙,仍旧守持信仰。但他们中间也有许多背离上帝、讥嘲圣言的。结果奸思邪欲乘虚而入搅扰圣民,弄得以色列一团混乱,恶人当政,不知冤枉了多少清白,如先知控诉的(赛59:3-4):
因为你们手掌沾了鲜血,
指头被咎责玷污,
嘴唇在欺瞒,舌尖吐不义——
无人按公义起诉,无人据实判决;
全靠混沌即编造谎言,
怀上祸种,生的是罪孽。
是的,这一切,在巴别塔停工之日,全知者皆已寓目:人子流散,唇舌相攻,将来子民一次又一次的违迕,引发圣怒;甚而救主不得不借敌族为刑鞭,以鞭声为圣言:“他就用口吃的唇 / 异邦的舌,来对这一族说话”(赛28:11)。
是的,报应已定,他能不后悔?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于清华园,原载《书城》3/2015
- 道金斯(Richard Dawkins):《上帝是错觉》( The God Delusion ),Houghton Mifflin Co., 2006。
- 冯象:《 政法笔记 》,增订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
- 孔德-思朋维尔(Andre Comte-Sponville):《论无神论的灵性》( The Little Book of Atheist Spirituality ),Nancy Huston 英译,Viking, 2007。
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