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鲜背后,律师和律所是什么样的?

2015-05-15 作者: 武卓韵 原文 #政見 的其它文章

光鲜背后,律师和律所是什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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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看多了律政剧的人来说,当律师似乎意味着在高档的写字楼办公、永远西装革履、法庭唇枪舌剑……事实上,鲜有人了解律师在电视剧之外的另一面。一篇发表于2013年的论文,就以中国的律所和律师作为研究对象,指出了律师行业普遍面对的一些制度性问题。与众多研究中国律师和宏观制度互动的论文不同,这篇论文把着眼点放到了更加细微的层面:律师和律所的关系如何?律所又是如何管理律师的?

研究者选取了西南某主要城市的六家中大型律所,分别对它们当中的40多名合伙人、律师和律师助理进行了深度访谈。由于访谈问题涉及许多律师行业的潜规则和敏感问题,所以研究者们完全依靠良好的私人关系和这些律所建立联系。即使如此,在他们联系的十三家律所当中,最终只有六家答应了采访。

律所管理:各有千秋

目前中国的律所管理模式分为两类:合伙提成制和合伙公司制,其中前一种模式占到了现有律所的90%以上。在合伙提成制当中,律所只为律师提供基本的办公场所和业务平台,律师需要自己发展客户,并按照比例(一般为25%~40%)将自己的收入交给律所。在合伙公司制当中,律所为律师们分配案件,律师的收入仅来自固定的薪金和奖金。除了极少的拥有“金字招牌”的律所,提成制显然能够让律师们更有动力去争取客户并为律所带来收入。更重要的是,它将风险落到了律师个人层面,从而可以最大限度地避免由于律师工作失误给律所带来的损失。

但是这种规避风险的偏好也造成了许多问题。首先,提成制下律所很少对律师的具体工作进行管理,所以律所规模越大,不可控的风险越多。这导致很多律所在是否扩大规模的问题上犹豫不前,从而在制度上限制了许多律所的发展。此外,受制于整个司法执业环境,诉讼业务在中国一贯以“风险高收入低”而著称,因此中国高端的律所都在尽量避免接手诉讼业务。在接受访问的六家大型律所当中,只有一家明确地表示自己愿意处理诉讼业务。

律师执业:男女有别

对风险的规避并不仅仅体现在律所的层面。由于客户往往对诉讼结果有着苛刻的要求,律师同样会避免接手诉讼案件。尤其在刑事诉讼案件中,律师的对手是强大的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它们往往会使用各种手段干扰律师的辩护——在这种糟糕的环境下,很多律师甚至愿意采用贿赂、勾兑的方式与官方勾结,以换取对当事人的从轻处罚。

即使是在非诉讼项目中,律师同样要面对很多专业之外的挑战。研究者在调查中发现,由于律师收入与能否依靠关系拉到客户直接相关,所以大部分律师会把主要精力投入到与客户建立关系的社交活动当中。在激烈的竞争当中,律师为了维系和发展客户关系几乎无所顾忌,陪着客户进出赌场、夜总会也十分常见。甚至有部分律师为了不丢掉客户,宁可冒着给客户造成损失的风险也不愿让同事们参与。这种以自我为中心的业务模式不仅使律师很难在业务上有所精进,对整个律师行业的专业分工都有着消极的影响。

相比之下,女性律师的生存环境要更为艰难,有将近四成的受访者认为律师这个职业并不适合女性长期发展。在以男性价值为主导的社会里,除了极个别领域,例如婚姻纠纷和家庭纠纷,女性律师很难获得客户的认可和信任。有律师坦言在争取客户的过程中必须要“厚着脸皮”,这显然对女性律师来说更为困难。而且与客户出入娱乐场所、陪客户喝酒等社交环境也不适合女性律师。甚至有女性律师为了避免来自客户的骚扰,不得不在每次与客户见面时都找男性律师陪同。

事业发展:长幼“有序”

接受访问的律师助理和年轻律师表示,中国的大多数律所对那些没有社会关系和经济基础的年轻律师并不友好。年轻的律师和助理往往被留在办公室做文书工作,很少有资深律师愿意带着他们参加和客户的会谈和社交。而且在律所内部也缺乏正规的培养机制。在接受访问的六家大型律所中,只有一家律所表示他们有较为正规的年轻律师培养机制。

律所不愿意建立正规的培养机制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首先,律师的培养周期很长。尽管经过了三、四年的法律教育并通过了司法考试,但初出茅庐的律师往往还需要三四年时间积累经验。一旦年轻律师有了足够经验,往往都会去更大、更出名的平台继续发展。所以对大部分律所来说,培养年轻律师往往得不偿失。

其次,即使律所有意推行培养制度,也会遭到资深律师们的反对。因为资深律师的收入只取决于自己客户的数量和质量,他们对年轻律师的期望仅仅是能够协助处理好基本工作,几乎没有动力在培养人才上花费太多心思。

研究者认为,在当前律所的管理模式下,律师和律所很难形成对彼此的约束,而糟糕的执业环境使得律师对自己的工作缺乏必要的专业责任心。这些问题显然很难用“律师道德水准底下”来解释。从执政者对推行法治的诚意,到民众对于法治的态度,甚至中国特定的历史背景和当下的社会环境,都时时刻刻对律师群体产生着影响。在如此多的限制之下,律师想要活出律政剧里的潇洒,还真是有些困难。

参考文献

  • Cooke, F. L., Lin, Z., Jiang, Y., (2013). Who are ‘managing’ the lawyers in China? Control and commitment in an evolving institutional and cultural context and gendered implications. The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Human Resource Management, 24 (18), 3418-3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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