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败在市场转型期也有过良性作用?

2015-07-06 作者: 特约作者 原文 #政見 的其它文章

腐败在市场转型期也有过良性作用?

0701-1
</img>

政见特约观察员 陈燕妮

腐败是一颗毒瘤,但也有研究指出:在中国经济转型的过程中,腐败曾经对推动经济发展和市场经济形成有过良性作用。

杜伊斯堡-埃森大学商学院的 Markus Taube 教授就发表了这样一篇论文。他将良性的腐败行为归为两类:一是私有企业为了发展和躲避政府风险而进行的腐败行为,二是自下而上促进制度建立、弥补制度框架缺陷的腐败行为。

为私营企业规避风险

改革开放后,私有企业不断发展,但是与之对应的政府制度框架十分缺乏,私营企业主们要面对相当大的政治风险。长期来看,私营企业主不能确定当下的政治局势是否准许私营企业长期的发展,因为毛时代阶级斗争的教训警示他们可能再次被归为反革命;短期来看,企业主们不知道下个月将会实施怎样的制度,也不知道每个官员是否会仗势摆布他们的生意。

在政府制度框架无法保证他们利益的情况下,私营企业主们只能依靠社会资本(“关系网”)影响官员,让他们对自己的生意加以保护。这种社会资本可能是通过正常的关系网建立,有可能是通过直截了当的腐败达到的。

为了规避可能遇到的政治风险,私有企业主们勾结和贿赂在相关领域有决策能力的官员。最极端的一种方式是变身红帽子企业,即挂着集体企业名义的私营企业。Parris教授在1993年的论文显示,在中国部分地区几乎百分之百的私有企业都为了买到“红帽子”而贿赂当地官员。一旦私有企业冠上集体企业的称号,私有企业就可以免受意识形态的困扰和歧视对待。

那些无法买到“红帽子”的公司,则通过贿赂,以避免官员的掠夺性行为。在八十年代,官员在对私有企业收税方面有相当多的自由。例如,税务局在决定餐馆税费时,是以对餐馆内有多少张桌子、多少客人的印象来决定的。当官员要求高到离谱的税费时,企业也无处申诉。为了避免官员不合理地决定征税量,企业通过贿赂来换取官员的仁慈。实际上,官员已经自发地要求企业方面提供金钱利益或请客吃饭等。此类的贿赂行为为私有企业提供了更稳定的政治环境,将企业遭受官员随意干涉的风险降低了许多。

弥补制度不足

在经济转型的道路上,常常存在计划经济制度和市场经济制度并存的现象。

改革之前,出口企业无法拿到其出口产口收益的外汇,所有的外汇收益都被央行垄断。外汇制度改革给予了出口企业过多无用的外汇所有权,但急需外汇资产的非出口企业却没有任何外汇所有权。两者之间的悬殊使出口企业和非出口企业之间开始非法交易外汇所有权——出口企业开始代表非出口企业在国际市场用其外汇所有权购买先进的入口产品(如机器),接着,非出口企业用出口企业需求的稀有货物来交换买到的入口产品。此类自下而上的非法交易使外汇所有权被更高效地分配到较缺乏外汇的一方,从而促进了经济增长。

“价格双轨制”也是两种经济制度并存的一种现象。当同种商品的市场调节价远高于国家定价时,国企负责人有强大的动机将国家计划内的产品倒卖到市场,获得高利润。这样的非法投机行为不但增加了企业的利润,也对企业整体的生产力产生了正面作用。据估计,1981至1988年之间,这种将计划内产品倒卖到机场的投机行为产生了1000至3000亿人民币的利润潜力。世界银行的数据(1990)显示,以国家定价卖出的计划内物品不到其三分之一,余下的物品都以各种方式(如非法倒卖)以市场调节价卖出。

“关系网”和腐败

腐败是一种高风险的权钱交换。之所以高风险,是因为即使一方已经付出金钱或其他利益,他是否能够得到相对应的回报是没有保障的——如果收受贿赂的一方在对方做出投入后毁约,或要求对方更多的付出,行贿方的权益是得不到保护的。考虑到腐败双方的协调和沟通无法通过公共机构和法律来解决,理论上最系统化保证腐败行为顺利进行的方式是建立一套隐秘的但又能被私下认可的“潜规则”。

研究者指出,“关系”网络为腐败提供了便利且有效的交换渠道。而在中国,企业家利用“关系”保障腐败行为的顺畅进行,将腐败中交易的风险缩小,让受贿者更自觉地履行契约。作者将“关系网”比喻成“专属会所”,其成员的经济利益得到保证。只要其成员在关系网内产生经济交易,双方的约定能保证被实现,因为任何一方遵守合同或违背约定的信息会快速传遍整个“关系网”。一旦有人单方面违背约定,他在金钱交易方面的信用、社会地位等等都会受到波及。

所以,“关系网”的功能在于:为其成员提供长远稳定的交易关系,在其建立的“会所”内部系统地推行遵守契约的规则,使投机和欺诈行为减少。

虽然腐败行为在中国经济转型的初期促进了私企的发展,提高了企业效率,并且弥补了制度的不足,但腐败行为的良性作用也逐渐消失。研究者指出,由于中国经济转型已经进入后期,经济制度框架不断完善,腐败的良性功能也逐渐减少,其对经济的损害愈发显著。

参考文献

  • Taube, M. (2013). Rational corruption in the PR China. Institutional foundations and its functionality for 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growth. In Debiel, Tobias, and Andrea Gawrich (Eds.) Functionalities of corruption: comparative perspectives and methodological pluralism . Springer Fachmedien Wiesbaden.
  • Parris, K. (1993). Local initiative and national reform: The Wenzhou model of development. The China Quarterly, 134 , 242-263.

回到开头


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二维码分享本站